各設區市、韓城市、楊凌示范區市場監管局:
為鞏固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行動成果,整肅特殊食品市場秩序,針對監管中發現的問題,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決定于2024年2月下旬至9月底在全省開展特殊食品與普通食品混放銷售問題專項整治。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整治內容
對特殊食品經營單位開展監督檢查,監督企業保持經營許可或備案條件,嚴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要求,對在設立的特殊食品專區(專柜)中擺放“營養保健品”“0段奶粉、4段奶粉”“運動飲料”“功能食品”以及其他普通食品的,依法進行處置,糾治“特殊食品專區(專柜)不專”問題。同時,監督企業按照《保健食品標注警示用語指南》要求,在經營場所張貼或懸掛“消費提示”。
二、時間安排
(一)安排部署階段:2024年2月下旬,各市、縣(區)局組織企業對混放銷售問題和未張貼保健食品“消費提示”問題開展自查自糾,自行整改,保持經營行為合法合規。
(二)監督檢查階段:2024年3月—5月底,各市、縣(區)局組織開展專項監督檢查,對混放銷售問題和未張貼保健食品“消費提示”問題依法進行查處。
(三)鞏固提高階段:2024年6月—8月底,各市、縣(區)局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回頭看”,防止問題“回潮”。
(四)檢查驗收階段:2024年9月,省局對各市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查檢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特殊食品與普通食品混放問題長期存在,且反復出現,在2022—2023年開展的“食品安全守底線查隱患保安全專項行動”中,特殊食品與普通食品混放銷售問題占發現問題總數的42%,在2023年開展的“緩解體力疲勞類保健食品風險隱患排查”中,再次發現混放銷售問題1074個。各市(區)要高度重視,將解決混放銷售違法行為“屢整不改”問題作為凈化特殊食品市場環境,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的重要措施,合理安排,周密組織,營造氛圍,確保整治有力、有效。
(二)強化責任落實。要嚴格按照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依據《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九條、第七十五條,《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條的規定,對發現混放銷售問題的經營單位及其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置,保持對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的高壓態勢,對將法律要求置若罔聞、屢整不改的經營者依法追責到人。
(三)加強信息報送。各市(區)分別于6月5日和9月5日之前報送上階段《特殊食品與普通食品混放銷售問題專項整治情況表》,對依法實施行政處罰的,應同時報送行政處罰信息及公開情況。9月10日前報送專項整治總結,案件零報告的縣(區)局同時報送監管經驗材料。
省局將結合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工作對各市(區)專項整治情況進行檢查,對整治后仍存在混放銷售現象或督查發現混放銷售問題未追責到人的,下達整改通知書或采取責任約談方式進行督促問題整改。
聯系人:朱勐彬
電 話:029-86138923 郵 箱:254501573@qq.com
附件:特殊食品與普通食品混放銷售問題專項整治情況表
陜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2024年2月18日
(公開屬性:主動公開)
附件
特殊食品與普通食品混放銷售問題專項整治情況表
單位: 日期: 年 月 日
一、基本情況 | ||||||||
特殊食品經營主體情況 | 保健食品經營單位數量(家) | 嬰幼兒配方乳粉經營單位數量(家) | 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經營單位數量(個) | 總計(家) | ||||
監督檢查 | 出動執法 | 檢查經營單位數量 | 發現混放銷售問題數量(個) | |||||
總體情況 | 人數 | (家) | ||||||
(人次) | ||||||||
立案(個) | 責令整改(個) | 罰款(個) | ||||||
二、違法問題處置情況 | ||||||||
序號 | 經營單位名稱 | 特殊食品類別 | 處置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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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經營特殊食品類別中根據混放銷售實際情況填寫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中的一種或多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