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成員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積極實施首都標準化戰略,《2022年北京市標準化工作要點》現予印發,請結合實際貫徹落實。
首都標準化委員會
2022年6月7日
2022年北京市標準化工作要點
2022年北京市標準化工作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及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北京一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落實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大力加強“四個中心”功能建設、提高“四個服務”水平,以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為主線,以首都發展為統領,發揮標準化戰略引領作用,緊扣“十四五”發展目標,持續推動首都高質量發展標準體系建設,發揮標準化對首都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技術支撐作用,以高標準助力高技術創新、促進高水平開放、引領高質量發展,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一、強化規劃戰略引領,構建標準化新發展格局
1.加快研究出臺面向2035年的首都標準化戰略。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強化政治引領,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圍繞首都城市戰略定位,加快制定首都標準化戰略升級版,明確未來5—15年首都標準化戰略的發展目標和措施任務,優化標準化治理結構,增強標準化治理效能,提升標準國際化水平,引領高質量發展。
2.完善京津冀區域協調標準化工作政策體系。按照國務院標準化協調推進部際聯席會議審議通過的《區域重大戰略實施標準化工作指南》,研究制定京津冀區域標準化實施方案,充分發揮“3+X”模式作用,本年度發布5項以上京津冀區域協同標準,并在更多領域推動三地標準化工作協同發展。
3.持續加強標準化法制建設。加快《北京市標準化辦法》制定發布,保障首都標準化戰略政策有效實施。持續推進各行業法律法規、政策文件與標準銜接配套,在法規和政策文件制定時積極應用標準,保障標準的實施應用。
二、堅持創新驅動發展,激發市場主體標準化活力
4.助力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堅持高端、智能、綠色制造方向,以“三城一區”建設為基點,強化技術研發、標準研制與產業推廣的協同性,提升“高精尖”產業能級。組織、引導行業協會和相關組織圍繞技術轉移建立標準體系,逐步開展先進標準創制工作,對創新環境與創新主體的各類技術轉移服務提供規范化、標準化的指南。完成海淀區國家高新技術產業標準化試點驗收,總結試點經驗成果。深化中關村高新技術產業標準化示范試點單位培育工作,著力增強試點示范工作活力和效能,持續推動標準化與科技創新協同發展。
5.積極推進國際標準化工作。持續落實《中關村示范區國際標準化工作行動方案(2020—2022年)》任務,加強國際標準儲備與制定、打造“中關村標準”國際化品牌、優化國際標準化發展等工作。強化與中央部委溝通對接,積極爭取對我市國際標準化工作的更多支持。推動在京單位積極參與國家標準外文版相關工作,鼓勵在京單位人員在國際標準組織及相關技術機構任職,支持國際標準組織及相關技術機構在我市落地,引導更多國際標準組織及相關技術機構會議在我市召開。推進知識產權管理國際標準實踐。
6.助力“兩區”和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全面推進天竺綜合保稅區跨境貿易便利化、國家級服務業標準化試點(商貿流通專項)和第二批消費品標準化等國家級試點建設,引領技術升級和行業發展,以商貿流通現代化助力“兩區”建設、以技術標準提高產品質量助力國際消費中心城市建設,為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貢獻首都標準化經驗。
7.支撐數字化產業發展。加快釋放數字經濟新活力,研究AVS3 8K超高清編碼器技術要求和測量方法,支撐具有全球競爭力的超高清視頻產業發展。研究自動駕駛地圖數據相關標準規范,支撐高級別自動駕駛示范區3.0建設。實施大數據標準體系,加快制定信息消費體驗中心服務規范等標準,提升數字城市精細化管理。
8.提升社會團體標準供給效能。制定高質量團體標準評價指標,逐步提升市場自主制定標準的比重,引導社會團體制定原創性、高質量標準。強化行業對團體標準的推廣應用,擴大市場標準有效供給,推動政府和社會對團體標準的應用與采信。強化社會團體自律,引導社會監督,發揮市場對團體標準的優勝劣汰作用。
9.提升企業標準化戰略創新意識。持續實施企業標準“領跑者”制度和對標達標提升行動。發揮優勢企業在標準化科技體系中的作用,鼓勵企業構建技術、專利、標準聯動創新體系。支持民營企業、工商聯所屬商會參與先進標準制修訂和標準化試點示范建設,以標準化促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
10.持續發揮資金補助政策作用。支持企業、社會團體、科研機構等積極參與各類國際性標準化活動,支持中關村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創制標準,支持具有首都特點的標準化試點示范建設,進一步激發在京各單位對創新性、引領性標準創制動力。
三、助力城市總規實施,強化城市規劃建設標準化支撐作用
11.實施規劃和自然資源標準體系。落實《北京市“十四五”時期規劃和自然資源標準化工作規劃(2021年-2025年)》要求,按照北京市規劃和自然資源標準體系的安排,緊密圍繞首都高質量發展、韌性城市、碳中和、城市健康和民生品質等方面,開展城市道路慢行系統、綠道與濱水慢行路融合規劃設計標準等項目研究。
12.完善城市建設標準體系。支撐都市圈市域(郊)鐵路加快發展,制定發布市域(郊)軌道交通設計、土建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保障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制定發布城市軌道交通、綜合管廊、裝配式建筑等施工規范。積極開展北京市人民防空建設領域標準體系研究,修訂發布人員疏散掩蔽標志設計與設置標準。
13.持續完善文物保護標準體系。以中軸線申遺保護為抓手加強老城整體保護,研究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范圍劃定指南。加強文物修繕、安全、利用、數字化保護等標準制定,助力全國文化中心、“博物館之城”建設。
14.支撐無障礙環境建設。貫徹落實《北京市無障礙環境建設條例》,組織實施公共建筑無障礙設計標準,鼓勵采用無障礙通用設計的技術和產品,推進無障礙設施同步設計、施工、驗收。
四、助力綠色低碳轉型發展,推動減污降碳增綠標準化建設
15.完善生態環境標準體系。發布“十四五”生態環境標準發展規劃,以創新綠色低碳為動力,以大氣、水和土壤污染防治為重點,發布碳排放核算、污染建設用地風險管控指南,持續保持在全國生態環境系統的領先優勢。
16.加強實現“雙碳”目標標準化支撐力度。修訂公共建筑節能改造技術規程,發布超低能耗居住建筑施工、綠色建筑設計等標準,積極推動建筑節能與綠色建筑提質增效。進一步加強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標準化體系建設的實施應用,制定地熱能開發和光伏發電項目建設相關標準。
17.深化節能和循環經濟標準建設。啟動36項節能和循環經濟領域相關標準制修訂工作,發布黨政機關、教育機構、博物館與科技館等能源消耗限額、建筑廢棄物再生產品應用等標準。
18.全面完成節水標準規范提升工程。健全各用水環節的節水標準體系,發布學校部分用水定額、建筑中水運行管理規范等一批節水標準,加強標準實施評價力度,持續提高我市用水效率,形成全民節水意識。
19.完善園林綠化標準體系。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科學綠化的指導意見》為契機,重點圍繞提高生態系統服務功能、提升居民綠色福祉等重點領域,制定優良林木種苗培育、森林經營相關技術標準,助力首都園林綠化高質量發展。
五、改善城市品質,提升城市治理與民生保障標準化效能
20.完善交通標準體系。重點以公共交通、綠色出行、網約新業態等領域為突破,加快公共汽車運行技術要求、公交專用車道設置規范制定,探索“北京交通標準”品牌建設。
21.完善城市管理標準體系。結合首都城市環境建設管理和城市運行精細化管理需求,推進供熱、電力等基礎設施運行、安全生產管理等標準制修訂,確保水電氣熱等“城市生命線”安全運行。
22.推進標準對垃圾分類、物業管理兩個“關鍵小事”支撐。加快修訂生活垃圾收集運輸管理規范、住宅物業服務規范等標準項目,支撐垃圾分類、物業管理規范化建設,提供服務運行保障能力。
23.強化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貫徹落實《北京市接訴即辦工作條例》,發布12345熱線服務與管理規范,研究制定政務服務綜合窗口人員能力規范,不斷提升政務服務規范化水平。
24.加強公共服務標準化建設。完成國家級基本公共服務試點建設,推廣通武廊醫療衛生協調聯動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試點建設模式。完成地面公共交通運營服務、西城區基層民主協商等國家級標準化試點建設。發布公共職業介紹和指導服務、軍隊離休退休干部服務管理機構服務與運行等標準,研究制定殘疾人溫馨家園服務、等級劃分及評定標準。
25.建立完善全面健康標準體系。對接《“健康北京2030”規劃綱要》,針對互聯網醫療、便民就醫、突發公共衛生管理、健康管理等領域制定相關標準,提升預防、治療、康復、健康促進等健康服務能力,發布體育場館全民健身服務、體育特色鄉鎮建設等標準,提升健康服務質量。
26.加強養老服務標準體系建設。全面實施養老服務機構服務質量星級評定,繼續推進養老服務標準化和養老服務機構信用評價體系建設,修訂養老機構服務質量規范,發布養老機構設備配置、院內感染控制等標準,研究制定養老機構信用評價、集中式居家養老服務等標準。
27.推動文化和旅游標準化建設。組織開展市級文化和旅游標準化試點建設,為國家試點建設做好儲備。發布旅游景區服務質量要求,主題公園旅游服務規范等標準,提升首都旅游品質。
28.完善農業農村領域標準體系。制定適合北京市地區設施農業發展需要的節能、環保、宜機化的溫室大棚建設標準,發布蔬菜、畜禽、水產等相關領域的質量安全控制規范。持續開展農業農村領域國家級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和市區兩級農業標準化基地建設,促進農業農村高質量發展。
六、維護首都安全穩定,發揮安全應急標準化保障作用
29.加快應急管理標準體系建設。持續推進自然災害救助、危險化學品等領域標準制修訂工作。進一步規范相關社會機構管理,開展安全培訓機構、安全評價機構服務規范標準研制,提升社會機構服務水平和能力。
30.實施公共安全標準體系。有效維護社會治安,在進一步提高住宅物業、醫院、中小學等場所保安服務質量,加快制修訂保安服務規范系列標準,實現保安行業管理規范化和精細化。
31.加強消防安全標準體系建設。建立北京市消防救援標準體系,開展消防安全管理標準專項行動,分行業、分領域、分場所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標準,進一步規范中小學校、醫療機構、大型游樂場所、電動汽車充電站等重點機構、重點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強化各行政主管部門對標準的組織實施。
32.加強市場監管標準體系建設。促進京津冀安全協同監管,加快修訂大型游樂設施和客運索道運營使用管理和維護保養規范,保障主題樂園、滑雪場所等公共娛樂場所安全運行。加快制定冷鏈食品協同追溯技術規范,完善冷鏈食品流通管理,形成京津冀聯防聯控機制。
33.完善災害防御標準體系建設。有效實施氣象標準體系,研究暴雨、雪災等氣象災害風險調查技術規范系列標準,提升氣象災害防御能力。建立地震標準體系,推進地震安全性評價相關標準制定,研究涉及中小學校地震應急演練和安全韌性建設標準。
七、堅持強本固基,推動標準化工作提檔升級
34.強化標準實施應用。強化法規政策依標準落地意識,通過行政管理、監督執法、檢驗檢測、信用監管等措施手段加強標準實施。完善地方標準實施信息反饋和評估機制,鼓勵更多行業主管部門在重點領域通過第三方開展地方標準實施效果評估工作。加強標準復審工作,提高標準全生命周期管理效率。
35.持續落實團體標準、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強化各社會團體、企業主體責任,鼓勵各社會團體、企業在國家信息平臺公開標準。強化各行政主管部門對團體標準的管理,鼓勵社會公眾對公開標準進行監督。依法做好團體標準、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雙隨機監督檢查和評查工作,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36.加強標準化人才隊伍建設。有效實施《標準化專業人員能力》系列國家標準,提升標準化專業人員的知識、技能和素質。對標國際先進規則,開展國際標準化相關培訓,加強國際標準化人才培養。加強基層標準化管理人員隊伍建設,開展各類專項培訓,提升標準化專業隊伍能力。
37.積極推進標準化服務業發展。鼓勵標準化服務機構面向中小微企業提供有效服務,助力企業標準化水平提升。探索標準化服務機構評價機制。
38.推動標準化信息資源平臺建設。加強管理與服務信息化能力建設,依托北京市標準化管理信息系統平臺,完善標準化專家信息庫。加強軍民標準化資源共建共享,完善軍民標準信息資源交換共享機制。
39.完善專業標準化標委會工作機制。做好新增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審核批準工作,按期做好農業農村、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換屆改選工作。強化標委會職能履行,細化對各標委會的考核管理,充分發揮標委會專家團隊作用。
40.營造標準化良好社會環境。充分利用世界標準日等主題活動,宣傳標準化作用,普及標準化理念、知識和方法,提升全社會標準化意識。各行業多渠道、多方式開展標準化宣貫、培訓工作,積極發動各社會團體、企業講好本組織標準化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