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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關于印發《上海市無紙化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動物B證)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 (滬農委〔2022〕59號)

   2022-06-15 979
核心提示:為切實推進我市無紙化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動物B證)試點工作,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無紙化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B證)試點工作的通知》(農辦牧〔2021〕48號)要求,我委制定了《上海市無紙化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動物B證)試點工作方案》。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各區農業農村委、市農業農村委執法總隊、市動物疫病預防控制中心:

為切實推進我市無紙化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動物B證)試點工作,按照《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無紙化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B證)試點工作的通知》(農辦牧〔2021〕48號)要求,我委制定了《上海市無紙化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動物B證)試點工作方案》。現印發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落實。

特此通知。

上海市農業農村委員會

2022年3月14日

上海市無紙化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動物B證)試點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無紙化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B證)試點工作的通知》(農辦牧〔2021〕48號)工作要求,進一步提升本市動物檢疫工作信息化水平,壓實申報主體責任,強化重大動物疫病防控意識,提高便民服務能力,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試點目標

以無紙化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動物B證)為抓手,依托部、市兩級畜牧獸醫信息管理平臺,構建畜禽檢疫申報數量與免疫數量相關聯、產地檢疫與運輸監管相結合、啟運地出證與目的地有效銜接的智慧監管模式,解決動物檢疫無法現場出證導致往返取證的問題,提升動物檢疫電子化、信息化水平。

二、試點范圍

在上海全市范圍內開展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動物B證)無紙化試點工作,犬貓等寵物除外。

三、基本內容

(一)無紙化檢疫證明樣式及核查機制

試點期間,實行無紙化出具檢疫合格證明與紙質檢疫合格證明并行模式,并逐步過渡為不再出具紙質版證明,無紙化檢疫合格證明樣式遵照農辦牧〔2021〕48號文件規定格式執行,并啟用檢疫電子專用章及官方獸醫簽名的電子簽章。在入場等查證驗物環節,承運人或貨主通過出示檢疫證明上的“二維碼”,接收方通過掃描檢疫證明上的二維碼對檢疫證明進行核查。

(二)開展檢疫監督基礎信息采集

1.完善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基礎信息。主要包括各區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區級派出機構和動物檢疫申報點信息,包括名稱、地址、歸口單位、人員崗位等信息;

2.完善官方獸醫基礎信息。主要包括官方獸醫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學歷學位、所在單位、管理權限、聯系方式等信息;

3.完善養殖場(戶)和屠宰場(點)基礎信息。結合全國養殖場直聯直報信息平臺和全國畜禽屠宰行業管理系統等已有信息,完善本市畜牧信息化系統中養殖場(戶)和屠宰場(點)名錄。其中,養殖場(戶)信息主要包括名稱、地址、場主(法人)、聯系方式、養殖種類、存欄數量、強制免疫病種和數量等;屠宰場(點)主要包括名稱、地址、種類、法人、聯系方式等。

(三)畜禽免疫數量與檢疫申報數量關聯

1.強化動物檢疫申報管理。完善線上申報檢疫,方便群眾通過網絡途徑申報檢疫,實現貨主、種類、用途、啟運地、目的地等信息“菜單式”管理,防止出現隨意申報、啟運地和目的地填寫不清楚等問題。

2.實現免疫數量與檢疫申報數量關聯。動物檢疫證明電子出證系統具備自動校核功能,養殖場申報檢疫數超過強制免疫數的,及時提醒官方獸醫終止檢疫程序。

(四)形成數據閉環管理

1.本市地產檢疫數據雙閉環管理。全市在屠宰環節試點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動物B證)到達目的地核銷機制。市內所有屠宰企業通過本市業務信息平臺,對地產動物無紙化檢疫合格證明(動物B證)進行入場核驗登記,并自動建立電子到達臺賬,形成本市地產數據閉環管理。

2.動物入滬后企業接收信息數據閉環管理。市內所有屠宰企業、養殖企業通過本市業務信息平臺,對外省市入滬紙質版動物檢疫合格證明信息進行入場核驗登記,自動建立電子到達臺賬,形成入滬后養殖、屠宰信息數據閉環管理。

四、時間安排

試點工作時間為2021年12月—2023年7月底,分為三個階段:

(一)部署啟動階段(2021年12月—2022年2月)

向農業農村部畜牧獸醫局報送試點工作方案。做好無紙化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出證信息化模塊的功能完善、應用程序開發和微信小程序注冊啟用等有關準備工作,以及試點工作所需的設施設備配備和培訓手冊編制工作。各區根據試點工作要求,認真做好試點輔助培訓和部署動員相關工作。

(二)全面試點階段(2022年3月—2023年3月)

全面改造完善本市無紙化檢疫證明出證模塊的相關功能并開展應用試點,試點期間紙質版檢疫合格證明和無紙化電子證并行有效。自2023年4月1日起,本市地產動物將不再出具紙質版檢疫合格證明(動物B證),全面實現無紙化,A證除外。

(三)試點總結階段(2023年4月—7月)

各區對試點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效、經驗做法,存在問題和建議等進行全面梳理和總結。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本次試點工作由市農業農村委牽頭組織,委執法總隊具體實施,相關單位(部門)配合,成立領導小組如下:

組  長:陸崢嶸  市農業農村委副主任

副組長:林衛東  市農業農村委畜牧獸醫管理處處長

夏龍平  市農業農村委執法總隊總隊長

組  員:沈  悅  市農業農村委畜牧獸醫管理處副處長

劉  健  市農業農村委執法總隊副總隊長

夏永高  市農業農村委執法總隊副總隊長

洪佳曄 市農業農村委畜牧獸醫管理處副處長

領導小組下設工作小組,由沈悅任組長,劉健、夏永高、洪佳曄任副組長,顏祖根、吳忠亮、陸永連、張杰為組員。

各區農業農村委應高度重視試點工作,抽調骨干人員成立工作專班,明確分管領導和相關負責人,承擔組織部署和協調推進等具體工作。同時,積極爭取財政支持,及時研究解決試點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確保試點工作有序開展。各區相關工作專班人員名單及時上報市農業農村委工作專班。

(二)加強宣傳引導

各區要采取多種宣傳方式,對試點工作進行大力宣傳和引導,提高從業人員的普及度和參與度,特別是官方獸醫、養殖場、販運經紀人、屠宰場(點)和接收企業等人員,同時應引導市民廣泛知曉,以保障無紙化檢疫證明(動物B證)在本市的正常使用。

(三)加強法律保障

溝通、協調法制部門,確保無紙化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與紙質版證明具有相同的法律效應,避免出現法律上的沖突和不確定性。

各區應重點關注無紙化出具檢疫合格證明試點工作前后的差異情況,工作開展中如遇相關問題可以分類反饋,及時溝通解決。

聯系方式:

市農業農村委執法總隊信息裝備科(出證系統)

陸永連   電話:18117531979

市農業農村委執法總隊二大隊(檢疫業務)

張  杰   電話:18117532067



 
地區: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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