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縣(區)農業農村局,廳機關各處室、廳直各單位:
《湖北省農業農村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經廳長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發布,請遵照執行。
湖北省農業農村廳
2022年6月7日
湖北省農業農村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總則
1.1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應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運行機制,有效預防、積極應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提高應急處置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減少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危害,保障公眾健康、生命安全和產業健康發展,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農業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辦法》、《湖北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相關文件精神,制定本預案。
1.3事件分級
本預案所稱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是指因食用農產品而造成的人員健康損害或傷亡事件。按照《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分級辦法,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相應分為四級:即Ⅰ級、Ⅱ級、Ⅲ級、Ⅳ級。事件等級的評估核定,由縣級以上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照有關規定進行(分級標準見附件)。
1.4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湖北省行政區域內Ⅱ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指導全省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由動物疫病引發的畜禽產品衛生安全事件、轉基因引發的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由省農業農村廳相關業務主管處室和直屬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預案執行。
1.5處置原則
在省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湖北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各級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在當地政府和上級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領導和指導下,根據職責分工,依法開展處置工作。
(1)以人為本。把保障公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應急處置的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因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和健康損害。
(2)統一領導。按照“統籌管理、綜合協調、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管理體制,建立快速高效應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機制。
(3)科學評估。有效使用風險評估、風險監測和預測預警等科學手段,充分發揮專業隊伍的作用,提高應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水平和能力。
(4)預防為主。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做好應急準備,落實各項防范措施,防患于未然。建立健全日常管理制度,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預警;加強宣傳培訓,提高公眾自我防范和應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意識和能力。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任務
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縣級以上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對事件進行分析評估,核定級別,開展處置。確認為Ⅰ級事件的,由農業農村部統一組織和指揮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確認為Ⅱ級事件的,省農業農村廳迅速成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和指揮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確認為Ⅲ級、Ⅳ級事件的,分別由事件發生地市(州)、縣(市)級人民政府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成立相應的應急處置指揮機構,統一組織開展本行政區域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2.1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設置
全省性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總指揮由省農業農村廳廳長擔任,分管廳領導任副總指揮。成員單位根據事件的性質、范圍、業務領域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確定,包括:廳辦公室、廳計劃財務處、廳科教處、廳法規處、廳市場與信息化處、廳種植業處、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廳畜牧獸醫處、廳漁業漁政管理處、駐廳紀檢監察組、省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局、省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站、省綠色食品管理辦公室、湖北農村信息宣傳中心、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省植物保護總站、省耕地質量與肥料工作總站、省蔬菜辦、省果茶辦以及事件發生地市(州)級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
全省性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主任由處室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管領導擔任。省農業農村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地址:湖北省武漢市武昌區武珞路519號,郵編:430070;電話:027-87665821(傳真),027-87665330。農業農村廳受理電話:027-87665821。
市縣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和日常辦事機構的設置,由市縣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確定。
2.2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職責
在省人民政府和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負責Ⅱ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主要是協助有關部門和地方政府采取措施,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進行調查,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組織有關單位和專家開展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根據需要發布事件的重要信息;審議批準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應急處置工作報告等。
2.3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職責
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承擔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主要負責貫徹落實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的各項部署,組織實施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及時啟動有關預案,協調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開展相關應急處置工作;督促相關地區、處室單位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及時有效控制事件,防止事態蔓延擴大;研究解決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具體問題;必要時決定采取有關控制措施;向省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及有關部門報告、通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在廳辦公室統一安排下,為新聞機構提供事件有關信息,必要時召開新聞發布會或接受媒體專訪;完成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任務。
2.4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職責
各成員單位在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加強對事件發生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工作的督促和指導。
(1)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承擔省農業農村廳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擬定應急處置預案,組織協調應急處置、信息收集、動態分析等工作。
(2)廳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信息匯總、報送及發布、輿情監測和引導應對等工作。
(3)廳計劃財務處:負責協調相關單位編制事件應急處置所需固定資產的方案,負責協調事件應急處置資金保障及管理。
(4)廳科教處:負責應急處置教育培訓的歸口管理,將應急處置相關知識作為農民培訓的內容加以落實。
(5)廳法規處: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法律指導,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決策和程序進行法制監督,對重要通知、公告、請示、報告等文件進行合法性審查。
(6)廳市場與信息化處: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的市場監測和協調指導。
(7)廳種植業處:負責組織協調由農藥、肥料等引起的糧油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調查,負責組織協調蔬菜、果茶等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調查,依法開展事件處置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8)廳畜牧獸醫處:負責組織與飼料及畜禽養殖違規使用獸藥、飼料添加劑或禁用物質、“瘦肉精”和生鮮乳質量安全等有關的突發事件的調查,依法開展事件處置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負責組織與畜禽屠宰環節有關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調查,依法開展事件處置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9)廳漁業漁政管理處:負責組織水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調查,依法開展事件處置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10)駐廳紀檢監察組:負責在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建議市縣紀檢部門對農業系統相關機構和人員的違紀行為進行查處。
(11)省農業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中違法行為的調查處理。
(12)省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站:負責由產地環境污染引起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調查,依法開展事件處置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13)省綠色食品管理辦公室:參與組織與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和地理標志農產品質量安全有關的突發事件的調查,依法開展事件處置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14)湖北農村信息宣傳中心:參與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信息收集、報送、匯總及發布、輿情監測和應對工作。
(15)省農產品質量安全檢測中心:參與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調查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16)省植物保護總站:負責開展由農藥引起的種植業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調查,依法開展事件處置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17)省耕地質量與肥料工作總站:負責開展由肥料引起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調查,依法開展事件處置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18)省蔬菜辦公室:參與組織蔬菜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調查,依法開展事件處置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19)省果茶辦公室:參與組織水果、茶葉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調查,依法開展事件處置和相關技術鑒定等工作。
廳內其他相關處室和直屬單位:按照職責分工,在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協助開展相關應急處置工作。
2.5應急處置工作小組組成和職責
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啟動后,成立應急處置工作小組。工作小組及其成員應當根據預案規定的職責要求,服從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立即按要求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應急處置措施,并隨時將處理情況報告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
2.5.1事件調查組
組成: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根據事件發生的原因和環節,明確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廳科教處、廳種植業處、廳畜牧獸醫處、廳漁業漁政管理處等相關處室負責或其中一個處室牽頭負責,并抽調相關人員和專家組成。
職責:調查事件發生原因,做出調查結論,評估事件影響,提出事件防范意見。
2.5.2事件處置組
組成:由事件發生環節的業務主管處室或單位為主負責。
職責:組織協調當地政府職能部門實施應急處置工作,依法組織實施行政監督、行政處罰,監督封存、召回問題農產品,嚴格控制流通渠道,監督相應措施的落實,及時移送相關案件,依法追究責任人責任。
2.5.3專家技術組
組成:省農業農村廳、省農科院、中國農科院油料所、華中農業大學等省內單位的農業、農安、食安、質檢、農獸藥法律等方面專家隊伍組成專家技術組。
職責:負責為事件處置提供技術支持,綜合分析和評價研判,查找事件原因和評估事件發展趨勢,預測事件后果及造成的危害,為制定現場處置方案提供參考。??3.監測預警和報告評估
3.1監測預警
省農業農村廳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預警制度,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預警工作的綜合協調、歸口管理和監督檢查,通過風險評估、風險監測,及時發現存在的問題隱患,提出防控措施建議。各相關處室單位根據各自職責分工負責組織開展農藥及農藥殘留、飼料及畜產品違禁物質污染、獸藥及獸藥殘留等質量安全監測工作。
省農業農村廳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信息公告制度,及時發布有關農產品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等質量安全監測信息。各相關處室單位按照各自職責,依法加強對重點品種、重點環節、重點場所,尤其是高風險農產品種植養殖及收貯運過程的質量安全日常監管。
3.2事件報告
省農業農村廳建立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報告制度,包括信息報告和通報,以及社會監督、輿論監督、信息采集和報送等。
3.2.1責任報告單位和人員
(1)農產品種植、養殖、收購、貯藏、運輸單位和個人。
(2)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檢驗檢測機構和科研院所。
(3)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發生(發現)單位。
(4)地方各級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和相關機構。
(5)其他單位和個人。
任何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不得瞞報、遲報、謊報或者授意他人瞞報、遲報、謊報,不得阻礙他人報告。
3.2.2報告程序
遵循自下而上逐級報告原則,緊急情況可以越級上報。鼓勵其他單位和個人向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報告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發生Ⅰ級、Ⅱ級、Ⅲ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時,市(州)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1.5個小時內向省農業農村廳報告。
(1)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有關單位和個人應當采取控制措施,第一時間向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報告;收到報告的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應當立即處理,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同時通報同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
(2)發生Ⅳ級事件時,縣(市、區)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市(州)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并同時通報同級食品安全主管部門和衛生行政主管部門。
(3)發生Ⅲ級及以上事件時,市(州)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報告市(州)人民政府,1.5個小時內報省農業農村廳。
(4)省農業農村廳在接到Ⅲ級及以上事件報告后,由廳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及時通報廳辦公室、對口處室單位,按程序及時向廳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報告,并及時通報省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發生Ⅱ級及以上事件時,省農業農村廳應在2個小時內報農業農村部。
3.2.3報告要求
(1)初次報告
事件發生地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應報告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危害程度、傷亡人數、事件報告單位及報告時間、報告單位聯系人員及聯系方式、事件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件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件控制情況等。如有可能應當報告事件簡要經過。I級、II級、Ⅲ級事件,初次報告要求從事件發生到報告省政府不能超過2.5個小時。
(2)階段報告
事件發生地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既要報告新發生的情況,必要時也要對初次報告的情況進行補充和修正,包括事件的發展與變化、處置進程、事件原因等。
(3)總結報告
事件發生地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在事件處置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擬出總結報告。總結報告包括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鑒定結論,對事件的處置工作進行總結,分析事件原因和影響因素,提出今后對類似事件的防范和處置建議。
3.2.4通報
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有關部門之間應當及時通報。
(1)通報范圍
省農業農村廳接到I級、II級、Ⅲ級農產品質量安全事件報告后,應當及時與事件發生地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溝通,并將有關情況按規定和程序通報相關部門,上報省政府;有蔓延趨勢的,還應向相關地區的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通報,加強預警預防工作。
(2)特殊通報
涉及港澳臺地區人員或者外國公民,或者事件可能影響到境外,需要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有關機構或者有關國家通報時,經省政府報國務院或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農業農村部批準,由相關部門按規定程序和要求通報。
3.3事件評估
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評估是為了核定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級別和確定應采取的措施。評估的內容包括:事件農產品可能導致的健康危害及所涉及的范圍,是否已造成健康損害后果及嚴重程度;事件的影響范圍及嚴重程度;事件發展蔓延趨勢等。
3.4級別核定
事件發生地上一級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會同事發地人民政府和相關部門,根據事件評估結果核定事件級別。
4.應急響應
4.1分級響應
按照《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分為四級。Ⅰ級響應,由農業農村部報國家食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同意后啟動實施;Ⅱ級響應,由省農業農村廳報湖北省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同意后啟動實施;Ⅲ級、Ⅳ級響應,分別由市(州)、縣(市)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在同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組織實施,省農業農村廳加強指導。
(1)響應的升級:當Ⅲ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隨事件發展進一步加重,事件危害特別嚴重,并有蔓延擴大的趨勢,情況復雜難以控制時,應當上報湖北省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審定,由省農業農村廳牽頭啟動預案響應,及時提升預警和響應級別。
(2)響應的降級:對Ⅱ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危害已迅速消除,并不會進一步擴散的,應當上報湖北省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審定后,及時降低響應級別或者撤銷預警。
4.2指揮協調
(1)省農業農村廳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指揮協調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Ⅱ級響應,提出應急行動原則要求,協調指揮應急處置行動。
(2)省農業農村廳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指揮協調相關處室(單位)向省農業農村廳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提出應急處置重大事項決策建議;派出有關專家和人員參加、指導現場應急處置指揮工作;協調、組織實施應急處置;及時向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報告應急處置行動的進展情況;指導對受威脅的周邊危險源的監控工作,確定重點保護區域。
4.3緊急處置
現場處置主要依靠事發地的應急處置力量。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責任單位和當地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應當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事態出現急劇惡化時,在充分征求專家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應當及時制定緊急處置方案,依法采取緊急處置措施。
4.4響應終止
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隱患或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即終止,應急處置隊伍撤離現場。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有關專家進行分析論證,經現場評價確認無危害和風險后,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報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批準宣布應急響應結束。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匯總的應急處置工作情況報告,向有關部門提出具體處理意見和建議。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單位、責任單位的整改工作進行監督,及時跟蹤處理情況。
5.后期處置
5.1善后處置
各級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在同級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在有關部門配合支持下,負責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件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和受影響人員,恢復正常秩序,保證社會穩定。
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發生后,保險機構應當及時開展應急處置人員保險受理和受災人員保險理賠工作。造成事件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受害人給予賠償。
5.2總結報告
I級、Ⅱ級、Ⅲ級、Ⅳ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善后處置工作結束后,市(州)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及時總結分析應急處置過程,提出改進應急處置工作的建議,完成應急處置總結報告,并報送省農業農村廳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I級、Ⅱ級事件應急處置總結報告,由省農業農村廳報送農業農村部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辦公室。
6.應急保障
6.1技術保障
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技術鑒定工作由具備相應資質的專業技術機構承擔。當發生I級、Ⅱ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時,根據農業農村部規定,由農業農村部委托專業技術機構承擔技術鑒定工作。當發生Ⅲ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時,省農業農村廳應急處置指揮領導小組委托專業技術機構立即采取樣本,按有關技術規范實施檢測評估,為農產品質量突發事件定性提供科學依據。
6.2物資保障
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所需設施、設備、物資和資金,以事發地同級人民政府為主解決,省市級財政予以補貼。
7.監督管理
7.1獎勵與責任
對在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或者成績顯著的單位、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中有失職、瀆職行為的單位或工作人員,根據情節,由其所在單位或上級有關機關依紀依規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7.2宣教培訓
各級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加強對農產品生產經營者和廣大消費者的農產品質量安全知識培訓,提高風險防范意識。
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培訓工作采取分級負責的原則,由各級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按年度組織實施。
8.附則
8.1預案管理與更新
與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處置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職能職責及相關內容作出調整時,要結合實際及時修訂與完善本預案。
市、縣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應參照本預案,制訂本地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地方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的分級應當與本預案相協調一致。
8.2演習演練
縣級以上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組織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應急演習演練,檢驗和強化應急準備和應急響應能力,并通過演習演練,不斷完善應急預案。
8.3預案解釋和實施
本預案由省農業農村廳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附件: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分級與響應標準
附件
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分級與響應標準
事件等級 | 評估指標 | 響應級別 | 響應部門 |
Ⅳ級 | (1)事件造成特別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 (2)一起農產品中毒事件中毒人數在99人以下,且未出現死亡病例的; (3)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Ⅳ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 | Ⅳ級響應 | 縣級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 |
Ⅲ級 | (1)事件影響范圍涉及市州級行政區域內2個及以上縣級行政區域,造成特別嚴重健康損害后果的; (2)一起農產品中毒事件中毒人數在100人以上;或出現死亡病例的; (3)市州級以上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Ⅲ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 | Ⅲ級響應 | 市級農業農村行政主管部門 |
Ⅱ級 | (1)事件危害嚴重,對2個及以上市州造成特別嚴重健康損害后果和社會影響的; (2)一起農產品中毒事件中毒人數在100人以上,并出現死亡病例的;或一起農產品中毒事件出現10人以上死亡病例的; (3)省級人民政府認定的其他Ⅱ級農產品質量安全突發事件 | Ⅱ級響應 | 省農業農村廳 |
Ⅰ級 | (1)事件危害特別嚴重,對2個及以上省份(含港澳臺地區)或境外國家和地區造成特別嚴重健康損害后果和社會影響的; (2)國務院認為需要由國務院或國務院授權有關部門負責處置的。 | Ⅰ級響應 | 農業農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