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市場監(jiān)管局出臺《食品抽檢合格備份樣品合理利用辦法(試行)》

   2022-06-09 648
核心提示:《辦法》從發(fā)揮樣品最大效益出發(fā),明晰了合理利用方式為捐贈、拍賣、單位留用等,并創(chuàng)新性提出聯合捐贈、集體捐贈方式;從防范食品浪費和保障食品安全出發(fā),確定了按月集中開展+合理調整頻次相結合的常態(tài)化工作模式;從避免合理利用樣品重新流入市場出發(fā),要求在最小包裝或完整原始大包裝加貼“處置樣品 禁止銷售”標識,且加貼標識不得遮蓋原包裝上生產日期、保質期等重要信息。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防范食品浪費,近日,省局出臺《食品抽檢合格備份樣品合理利用辦法(試行)》,規(guī)范食品抽檢承檢機構合格備樣合理利用工作。

《辦法》共6章28條內容,分別為總則、職責分工、合理利用原則、合理利用方式、合理利用流程、附則。《辦法》從發(fā)揮樣品最大效益出發(fā),明晰了合理利用方式為捐贈、拍賣、單位留用等,并創(chuàng)新性提出聯合捐贈、集體捐贈方式;從防范食品浪費和保障食品安全出發(fā),確定了按月集中開展+合理調整頻次相結合的常態(tài)化工作模式;從避免合理利用樣品重新流入市場出發(fā),要求在最小包裝或完整原始大包裝加貼“處置樣品 禁止銷售”標識,且加貼標識不得遮蓋原包裝上生產日期、保質期等重要信息。

下一步,省局將組織對該《辦法》進行培訓解讀,推動食品抽檢合格備份樣品合理利用工作實現科學規(guī)范、公開透明、安全有效。



 
地區(qū): 山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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