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整治目標
緊緊圍繞遏制較大及以上事故的目標,全面深入排查、依法嚴厲打擊成品油流通、報廢機動車拆解、使用燃氣的(對外經營)餐飲企業安全生產各類非法違法行為,進一步規范安全生產秩序,以“打非治違”為載體推動形成安全生產長效機制,實現全省成品油流通、報廢機動車拆解、使用燃氣的餐飲企業等商務重點領域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為黨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三次黨代會勝利召開營造安全穩定的環境。
二、整治內容
主要打擊治理以下涉及成品油(氣)流通、報廢機動車拆解、使用燃氣的餐飲企業等商務重點領域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
(一)成品油流通領域
1.未取得有關行政許可從事成品油(氣)生產經營活動的各類非法違法“小化工”,流動加油車及自用油對外銷售的成品油“黑窩點”。重點對未獲得《營業執照》、《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成品油零售經營批準證書》,通過流動油罐加油車、違規建設內部加油設施、自用油品違法對外銷售等銷售成品油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嚴厲打擊;加強對重點路段、建筑工地、物流園區、大型停車場、廠礦企業、倉儲、批發單位等場所的全面排查。(省商務廳、省應急廳、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市〔州〕、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組織落實,以下均需地方人民政府負責,不再列出)
2.成品油(氣)流通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過期從事生產、經營的;超出行政許可范圍生產、經營成品油的。打擊以“清潔能源”等名義,銷售給點(壓)燃式發動機的普通汽(柴)油機車輛,與車用汽(柴)油、車用乙醇汽油屬于同一用途的產品,逃避成品油流通行業監管的行為。(省商務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成品油(氣)流通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從業人員未經培訓合格上崗的。(省商務廳、省應急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加強對走私成品油(氣)、不帶票等“雙非”油(氣)品的攔截,加大對油(氣)罐車的檢查力度。建立重點道路聯合檢查工作機制,重點檢查車輛的運輸油品、出庫單、到貨地點及發票單據等。(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省稅務局、省應急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5.加強對從事成品油(氣)運輸的危險貨物運輸企業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從事成品油運輸等違法行為,打擊將油罐車非法改裝成流動加油車的行為。(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商務廳、省稅務局、省應急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6.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成品油的行為。嚴厲打擊在成品油(氣)銷售中,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產品冒充合格產品的質量違法行為。(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省應急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7.未按要求安裝成品油(氣)流量信息監管系統。對篡改加油站稅控數據、破壞采集設備、構建虛假數據庫等行為嚴格查處,對涉嫌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查處,并將其納入稅收誠信黑名單,與加油(氣)站年度審查掛鉤,對拒不整改的取消成品油經營許可。(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省應急廳、省稅務局、省公安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8.擅自改動或拆裝加油(氣)機計量控制主板和計量芯片等作弊行為,加油(氣)機未經計量檢定合格或計量檢定證書過期,加油(氣)機計量封鉛被人為破壞。(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稅務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9.未建立真實的加油(氣)站“進銷存”經營臺賬,進銷數量存在較大差異,進貨來源不明的,存在無票、變票、非成品油品名的采購價格進貨渠道等。(省商務廳、省稅務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0.經營單位未加大安全生產投入,安全生產工藝系統、技術裝備、監控設施、作業環境、勞動防護用品配備不符合規定要求的,未完善視頻監控系統,視頻監控留存時長低于90天,液位儀不能保障其正常使用、安裝靜電釋放裝置、可燃氣體報警系統、儀表等預報警設備的。(省商務廳、省應急廳、省公安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報廢機動車拆解領域
1.未取得報廢機動車回收資質認定,擅自從事報廢機動車回收活動的行為。出租、出借企業資質證書的行為。(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偽造、變造、買賣《報廢機動車回收證明》的行為;非法回收拆解和倒賣報廢機動車、利用報廢機動車總成拼裝車行為;報廢機動車回收網點違法違規行為;駕駛報廢機動車或拼裝車上路行駛等違法行為。(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違規出售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及“五大總成”以外的零部件行為;出售的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以外的零部件未標明“報廢機動車回用件”的行為。(省商務廳、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危險廢物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貯存、運輸、轉移和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行為。(省生態環境廳、省應急廳、省商務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5.未如實記錄本企業回收的報廢機動車“五大總成”等主要部件的數量、型號、流向等信息并上傳至“全國汽車流通信息管理應用服務”系統的行為。(省交通運輸廳、省商務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6.作業人員未按要求開展培訓并考核合格后上崗,特種作業人員未取證上崗。(省應急廳、省商務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7.未定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未修訂完善應急預案和組織應急演練,未配備安全防護用品。(省商務廳、省應急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使用燃氣的餐飲行業領域
1.未按要求規范安裝可燃氣體報警裝置,并保證其正常使用的。(省商務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2.未按規范存放和使用液化石油氣瓶、未配備干粉滅火器的。(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未落實日常燃氣設備安全檢查,落實餐飲企業或個體戶主體責任的。(省住房城鄉建設、省市場監管局、省商務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餐飲對外經營場所未經燃氣公司允許且沒有專業施工資質擅自更改燃氣管道的;未定期開展隱患排查整改等行為的。(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應急廳、省商務廳、燃氣銷售企業等部門和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職責分工
(一)市(州)人民政府:作為本轄區內打擊商務重點領域非法經營行為的責任主體,成立本轄區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負責本轄區內專項行動的統籌協調、監督指導和宣傳發動,加強商務重點領域打非治違重點區域及周邊線索排查整治。
(二)公安部門:負責指導、監督各加油站(點)反恐防范、內部治安保衛工作,配合商務、應急等部門對各加油站(點)購買散裝汽油實名登記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及時發現隱患并督促整改;查處各類涉成品油的犯罪行為,并配合查處非法存儲、銷售成品油黑窩點,依法處理相關部門移交的涉及成品油違法犯罪案件(線索);會同有關部門部門依法查處成品油運輸車交通違法行為,打擊違規運輸危化品類危險駕駛犯罪,加強對進入我省的運油車上路檢查。加強對報廢機動車違規行為的查處。
(三)商務部門:負責成品油市場秩序綜合治理和成品油流通企業監督管理,促進成品油市場有序流通;科學編制加油站布點規劃,推動農村及偏遠地區加油站建設,加強成品油零售經營許可審批的督促檢查;核查成品油批發企業(油庫)購銷臺賬及油品去向,防止油品從正規成品油批發企業流出非法經營;負責對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油品來源、銷售情況進行監管,無相關材料的按要求責令整改。對成品油零售經營企業開展年度審查,對無故不參加年度審查或審查不合格且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以及其他不符合成品油零售經營許可條件的,督促撤銷其成品油經營許可資質;配合其他部門做好查處油品的處置工作;負責做好報廢機動車回收資質認定和日常監管;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餐飲對外經營場所燃氣報警裝置安裝工作。
(四)交通運輸(海事)部門:負責依法查處未取得道路危險貨物運輸許可,從事成品油運輸等違法行為,配合商務、公安、市場監管等部門打擊將油罐車非法改裝成流動加油車的行為。加強對由國道、省道進入我省運油車檢查。做好水上加油站(船)安全監管工作。加強對報廢機動車違規行為的查處。
(五)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對成品油的生產、經營、儲存企業開展安全生產執法檢查,依法處罰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查處成品油存儲、經營單位安全違法行為;依法對成品油經營企業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以及不具備危險化學品經營資格的成品油經營企業進行查處。
(六)市場監管部門:負責查處生產、銷售不合格成品油;依法開展成品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查處銷售標號和標識不相符的成品油以及銷售國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銷售成品油的行為;配合相關部門組織清除無證無照經營黑加油站(點);依法查處成品油銷售商標侵權和價格違法行為。負責依法對使用燃氣的餐飲企業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七)生態環境部門:負責對作為危險廢物處置的廢棄油品處置環節污染防治的環境監管,對涉及成品油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依法查處儲油(氣)場所未依法安裝或未能正常使用油氣回收裝置的行為。加強對報廢機動車違規行為的查處。
(八)稅務部門:負責成品油稅收日常監管,開展成品油生產、經營企業稅收檢查;依法查處偷逃稅及騙取退稅的違法行為。
(九)海關部門:負責依法對油料走私行為及走私油料相關設備進行查處。
(十)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負責出臺燃氣報警裝置安裝指引技術規范,指導相關供氣單位和企業開展宣傳、安裝、檢測以及維護工作,定期通報和督查檢查進展情況。
(十一)其他單位:中石化貴州石油分公司、中石油貴州銷售分公司等成品油經營企業負責督促指導所屬單位、庫(站)開展自查自糾;積極提供非法經營成品油信息、線索;配合處理收繳、罰沒油料。省成品油流通協會發揮行業協會作用,建立成品油行業經營自律公約,引導成品油經營企業合法經營。貴州燃氣集團、云南中石化燃氣有限公司貴州分公司、百江燃氣等有關燃氣經營企業負責開展企業自查自糾,負責履行燃氣用戶安全告知和安全使用常識宣貫,配合督促使用燃氣的餐飲企業安裝燃氣泄漏報警裝置,并保證其正常使用。對新增使用燃氣的餐飲企業要求必須安裝燃氣泄漏報警器才能予以供氣。
四、時間步驟
按照《工作方案》部署,本次商務重點領域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自查自糾階段(4月)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按照“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統一部署,按照《實施方案》具體要求,對商務重點領域“打非治違”工作進行動員部署,制定本地區商務重點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方案或工作清單,組織、督促相關企業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做到邊排查、邊打擊、邊整治。 ?
(二)全面檢查、集中打擊階段(5—11月)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開展全面排查摸底,縣級確保對每個企業排查全覆蓋;對每個在建建設項目排查全覆蓋;對使用燃氣的餐飲企業由村(居)、鄉(鎮)、縣(市、區)三級黨政負責人“雙簽字”確認全覆蓋。市(州)級對監管行業領域抽查比例不低于50%。省級對重點地區、重點企業進行抽查不低于10%。對排查發現的各類商務重點領域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要進行集中打擊,要嚴懲一批典型非法違法行為,全面整治各類安全隱患,建章立制,從嚴加強安全管理。
(三)總結經驗、鞏固提升階段(12月)
各地各有關部門開展商務重點領域打非治違“回頭看”,深入分析存在的問題,找準影響商務重點領域安全生產工作的弱項,采取強有力措施補短板,健全商務重點領域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以上三個階段自查、督查、整改、打擊、建章立制壓茬推進,不絕對分割。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深刻認識做好商務重點領域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的重要性,要在本級政府“打非治違”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勇于擔當作為,層層抓好組織實施。要結合本地、本部門實際細化工作措施,確保《實施方案》明確的各項任務按時推進、全面完成。
(二)強化監管執法。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深入貫徹《安全生產法》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行刑銜接制度,切實強化監管執法,認真落實“四個一律”、“五個一批”。要強化專業技術保障,運用“專家+執法”的工作模式,組織專業技術力量全面參與“打非治違”專項行動。要精準運用用水用電監測、遠程視頻監控等技術手段開展排查,對排查、篩查、甑別出來的不放心重點單位派專人駐守、盯死看牢,壓縮非法違法行為空間。
(三)做好宣傳發動。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在“打非治違”宣傳教育組統籌下,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等各種媒體,廣泛宣傳開展商務重點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重要意義,鼓勵發動群眾舉報、媒體曝光非法違法行為,營造“打非治違”專項行動良好社會氛圍。
六、組織機構
省商務廳牽頭成立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分管負責人任副組長,廳業務處室全體人員和其他責任單位相關業務處室處級領導為成員的省商務重點領域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專班(見附件)。負責統籌、指導全省商務重點領域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各項工作。各市(州)、各縣(市、區)要參照成立相應的工作機構,全面開展商務重點領域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確保取得實效。
請各市(州)人民政府明確本轄區牽頭單位,各省直單位明確牽頭處室,負責本地區、本行業工作調度及信息報送,并將市(州)牽頭單位與省直部門牽頭處室主要負責人及聯絡員名單(聯系方式)于2022年 4月20日前反饋省商務廳。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自4月起,每月25日前將商務重點領域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工作情況和統計表加蓋公章通過政務網快傳報省商務廳運行處陳杰。聯系人:陳杰;電話:88592930。
附件:1.貴州省商務重點領域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工作專班成員名單.docx
2.貴州省商務重點領域安全生產“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統計表.docx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