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農業(農牧)農村局:
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全面排查食用農產品違法添加金銀箔粉有關問題的通知》(農辦質〔2022〕3號,詳見農業農村部官網),現結合我省實際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請一并抓好貫徹落實。
一、切實提高思想認識。金(銀)箔金(銀)粉類物質(以下簡稱“金銀箔粉”)不是依法批準的食品原料或食品添加劑,在食品中違法添加金銀箔粉,不僅危害群眾身心健康,也影響社會風氣。各地務必高度重視,切實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積極主動采取措施,防止食用農產品中出現此類問題,從源頭上確保食品安全。
二、認真全面開展排查。各地要認真做好食用農產品從種植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以下簡稱“三前”)的質量安全監管。建立完善糧油、茶葉、果蔬等重點農產品清單,以及產地初加工、收貯運等重點場所清單,并圍繞農產品清單和場所清單通過實地巡查、暗查暗訪等方式開展為期一個月的集中全面排查行動,全覆蓋排查是否存在添加金銀箔粉的情況。
三、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各地農業農村部門對發現的生產經營主體添加金銀箔粉等問題,要督促落實整改,依法依規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公安機關。要加強與市場監管、公安等部門的溝通協調,配合做好發現問題的查處工作。
四、建立健全長效機制。要強化日常監管,把檢查違法添加金銀箔粉等問題納入日常巡查檢查內容。要強化培訓指導,推動農產品生產經營主體加強自律,落實主體責任。要強化宣傳引導,利用標語、告知書等形式廣泛宣傳添加金銀箔粉的危害,營造社會共治氛圍。要暢通投訴舉報,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多渠道發現添加金銀箔粉問題。要強化輿情監測,對發現的輿情問題要第一時間報告,快速妥善處理,嚴厲打擊以添加金銀箔粉炒作食用農產品的行為。
請各市(州)農業(農牧)農村局于2022年3月4日前以Word和PDF形式報送排查工作開展情況至指定郵箱。
聯系人:馬勇、鄧蘋玲,聯系電話:028-85505821,郵箱:535065003@qq.com。
四川省農業農村廳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