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云南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關于印發 《2022年云南省獸藥質量監督抽檢計劃》的通知

   2022-02-11 914
核心提示:為切實加強獸藥產品質量監管,不斷提高獸藥質量,維護養殖業生產安全和動物產品質量安全,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2年獸藥質量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計劃〉的通知》(農辦牧〔2022〕1號),省農業農村廳組織制定了《2022年云南省獸藥質量監督抽檢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并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各州、市農業農村局,省動物衛生監督所、省獸藥飼料檢測所:

為切實加強獸藥產品質量監管,不斷提高獸藥質量,維護養殖業生產安全和動物產品質量安全,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關于印發〈2022年獸藥質量監督抽檢和風險監測計劃〉的通知》(農辦牧〔2022〕1號),省農業農村廳組織制定了《2022年云南省獸藥質量監督抽檢計劃》,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并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任務分工

省農業農村廳負責制定全省獸藥質量監督抽檢計劃并組織實施;承擔部級跟蹤檢驗和獸用生物制品監督抽檢的抽樣任務;組織對省級監督抽檢的假、劣獸藥的查處工作;及時向農業農村部報送省級監督抽檢和假劣獸藥查處情況。各州(市)獸醫行政管理部門負責本轄區獸藥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制定本轄區獸藥質量監督抽檢計劃并組織實施,組織對本轄區假、劣獸藥的查處工作。各州(市)農業農村局承擔本計劃抽樣工作。省獸藥飼料檢測所和昆明、曲靖、紅河、大理、昭通、楚雄、保山、文山等8個州(市)獸藥檢測機構承擔本計劃檢驗工作。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農業農村部門要高度重視獸藥質量監督抽檢工作,加強組織領導和監督管理,創新工作機制,推動實施抽樣、檢驗分離管理制度,提高重點環節、重點企業和重點產品的抽檢比例,采取有效措施確保規范采樣、嚴格檢驗、嚴厲查處、及時報告,圓滿完成全年工作任務;省動物衛生監督所要配合做好不合格產品(企業/經營戶)的后續處理工作,要對各州、市獸藥的抽樣進行指導,給予抽樣單位在獸藥可追溯、二維碼查尋方面提供技術支持和幫助;省獸藥飼料檢測所要給予各檢測機構在檢測參數、標準品方面提供支持和指導。

(二)加強技術培訓。各地要嚴格按照《獸藥監督抽樣規定》和《農業行政處罰程序性規定》等要求,加強抽樣人員和檢驗人員的技術培訓和指導,特別是要掌握獸藥貯存條件、產品有效期、樣品基數等基本知識,進一步規范監督抽樣和檢驗行為,確保監督抽檢工作的合法性、真實性、科學性和公正性。

(三)加強檢打聯動。各地要深入推進檢打聯動,對監督抽檢過程中發現的非法企業和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生產經營者,要立即依法立案查處;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假劣獸藥,要第一時間固定證據,開展立案查處工作,切實提高監督抽檢工作效能和監督執法效率。獸藥經營企業不按GSP管理和不使用獸藥可追溯系統的要依法處理,其經營產品的覆蓋率必須達到100%,若3個月內仍未達標的嚴格按《獸藥管理條例》第五十九條進行處罰。對符合從重處罰的情形,要按照農業農村部公告第97號規定對相關獸藥生產經營企業予以從重處罰。

(四)加強協作配合。各有關單位要各負其責、加強合作,建立健全區域間、部門間溝通協作機制,建立信息通報反饋制度、產區銷區聯動監管制度、跨省跨地區聯合辦案制度。各地要加大跨區域假劣獸藥案件查處配合力度,暢通信息共享、案件移交和問題通報渠道,及時準確將案件查處有關證據材料提供給相關畜牧獸醫行政主管部門,形成監管合力。

各州(市)農業農村部門要嚴格履行檢驗報告送達和結果確認等要求,加強與相關農業農村部門的信息溝通,推動后續監督執法和案件查處工作。各地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有關建議,要及時報省農業農村廳畜牧獸醫處、省動物衛生監督所和省獸藥飼料檢測所。

(五)加強經費保障。各州(市)開展的獸藥質量監督抽檢工作所需經費應納入本級財政預算。

聯系人:

云南省農業農村廳畜牧獸醫處 楊錦華;電話:0871-63116830(兼傳真);電子信箱:ynsnynctxmsyc@163.com

省獸藥飼料檢測所 譚梅;電話:18669074674;電子信箱:ynsysls@163.com

省動物衛生監督所 錢朝海;電話:13708878487;電子信箱:924612559@qq.com

附件:   2022年云南省獸藥質量監督抽檢計劃

云南省農業農村廳辦公室

2022年2月8日

(擬稿人:楊錦華 審核人:劉亞林)



 
地區: 云南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