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食品網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甘肅省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的通知(甘政辦發〔2013〕19號)

   2013-04-12 260
核心提示: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修訂后的《甘肅省草原火災應急預案》印發你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中央在甘有關單位;

  經省政府同意,現將修訂后的《甘肅省草原火災應急預案》印發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2006年10月31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的《甘肅省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甘政辦發〔2006〕123號)同時廢止。

  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3年1月23日

  甘肅省草原火災應急預案

  1 總 則

  1.1 編制目的

  1.2 編制依據

  1.3 適用范圍

  1.4 工作原則

  1.5 草原火災分級

  2 組織指揮體系

  2.1 草原防火指揮部

  2.2 省草原防火指揮部主要職責

  2.3 省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3 預警和信息報告

  3.1 信息監測與報告

  3.2 報告制度

  3.3 預警預防行動

  3.4 預警分級

  4 應急響應

  4.1 響應級別

  4.2 響應程序

  4.3 響應措施

  4.4 火災發生地的應急響應

  4.5 撲火組織和力量

  4.6 信息報送

  4.7 應急通信

  4.8 安全防護

  4.9 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4.10 氣象服務

  4.11 新聞發布

  4.12 應急結束

  5 后期處置

  5.1 善后事宜

  5.2 火災調查和總結

  6 保障措施

  6.1 物資保障

  6.2 資金保障

  6.3 技術保障

  6.4 宣傳、培訓和演練

  6.5 緊急避難場所保障

  7 附 則

  7.1 預案解釋

  7.2 預案實施時間

  1 總 則

  1.1 編制目的

  建立健全草原火災應急工作機制,切實做好草原火災的預防和生態恢復等工作,最大程度地減少災害損失,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護草原生態環境資源。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防火條例》、《甘肅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全國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甘肅省草原防火辦法》、《甘肅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甘肅省境內除林區和城市市區外一切草原火災的預防和撲救及災后草原恢復工作。

  1.4 工作原則

  堅持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平戰結合、常抓不懈的原則。

  1.5 草原火災分級

  根據草原火災的范圍和損失程度,依照國家統一標準,草原火災由低到高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等級。

  1.5.1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一般(Ⅳ級)草原火災:

  (1)受害草原面積1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的;

  (2)造成重傷1人以上3人以下的;

 ?。?)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

  1.5.2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Ⅲ級)草原火災:

 ?。?)受害草原面積1000公頃以上5000公頃以下的;

 ?。?)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造成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的;

 ?。?)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

 ?。?)超過24小時尚未撲滅的;

 ?。?)位于省區交界地區具有一定危險性的;

  (6)境外草原火距我國界5公里以外10公里以內且對我國草原構成一定威脅的。

  1.5.3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Ⅱ級)草原火災:

 ?。?)受害草原面積5000公頃以上8000公頃以下的;

 ?。?)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造成死亡和重傷合計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

 ?。?)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

 ?。?)威脅居民地、重要設施和原始森林,或位于省交界區危險性較大的;

  (5)超過72小時沒有得到控制的;

  (6)境外草原火距我國界5公里以內延邊境蔓延200公里以上或連續燃燒72小時以上,對我國草原構成較大威脅的。

  1.5.4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Ⅰ級)草原火災:

 ?。?)受害草原面積8000公頃以上的;

 ?。?)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造成死亡和重傷合計20人以上的;

 ?。?)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

 ?。?)距重要軍事目標和大型軍工、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不足1公里的;

  (5)嚴重威脅或燒毀城鎮、居民地、重要設施和原始森林的;

 ?。?)需要國家支援撲救的。

  上述表述中,“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2 組織指揮體系

  2.1 草原防火指揮部

  省、市州、縣市區成立草原防火指揮部,負責本行政區域草原火災的防范和應對工作。甘肅省草原防火指揮部(以下簡稱“省草原防火指揮部”)總指揮由省政府分管副省長擔任,副總指揮由省政府分管副秘書長和省農牧廳廳長、省公安廳分管副廳長、省軍區后勤部副部長、武警甘肅省森林總隊總隊長擔任。成員由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信委、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牧廳、省林業廳、省衛生廳、省廣電局、省安監局、省旅游局、蘭州鐵路局、省氣象局、民航甘肅監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軍區、武警甘肅省森林總隊、省農墾集團公司等部門和單位組成(成員單位職責詳見附件1)。

  省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省農牧廳,辦公室主任由省農牧廳分管副廳長擔任。

  2.2 省草原防火指揮部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草原防火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安排部署全省草原防火工作。

  (2)組織、協調、指揮重大、特大草原火災應對工作;協調解決涉及各行政區域之間、地方與駐地單位之間草原火災撲救的重大事宜,指導和組織災區群眾開展生產自救。

 ?。?)組織制定省草原火災應急預案,決定啟動和停止實施應急響應。

  (4)協調落實草原火災撲救經費,根據防火需要,協調解決重點草原防火區、受災地區防災救災資金、物資和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問題。

 ?。?)落實有關領導決定關于草原火災撲救的批示、指示;根據火情,向國務院及國家有關部委、省政府及時報告有關情況。

 ?。?)研究處理其他有關草原防火的重大事宜。

  2.3 省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負責貫徹執行省政府、省草原防火指揮部關于草原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和決定。

 ?。?)及時匯總、核查、報告草原火災和應急工作情況,提出啟動、變更和結束應急響應的建議。

  (3)提出草原防火工作計劃,落實草原防火的具體工作。

 ?。?)在草原防火期,組織安排人員值班,及時收集、核查災情,并報告災情動態。

 ?。?)及時收集、反映與草原火災有關的預測預報信息。

 ?。?)代表省草原防火指揮部實施草原防火監督檢查,了解和督導重點草原防火區市州和縣市區政府落實草原防火工作措施。

 ?。?)督促地方定期開展防火隊伍專業培訓和防撲火實戰演練。

  (8)推廣科學合理的災后草原植被恢復技術。

 ?。?)負責全省草原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和草原防火設備、車輛等防災救災物資的儲備以及日常管理工作。

 ?。?0)組織各市州和縣市區政府及牧場、有關部門進行草原火案的調查等事宜。

 ?。?1)組織對火情和撲火救災情況的新聞發布。

 ?。?2)負責省草原防火指揮部日常工作。

  3 預警和信息報告

  3.1 信息監測與報告

  草原火情預警信息主要來源于衛星監測、農業部草原防火指揮部監測信息和市州、縣區市等值班報告,其中衛星監測信息由西北區域氣候中心提供。如需飛機監測火場,由市州政府提出請求,報省政府聯系省軍區協調支援。

  省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是指揮部的日?;鹎楸O測組織工作機構。進入防火期(10月1日—次年5月31日),要加強應急值班工作,實行24小時應急值班。

  3.2 報告制度

  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草原火災,必須立即向當地草原防火機構或政府報告。草原火災報告必須及時、準確,按照條塊結合、逐級上報的要求就近就地報告,情況緊急時,可越級上報。

  報告內容包括時間、地點(經緯度)、估測面積、地理氣象狀況、發展趨勢和威脅情況、重要設施分布情況、撲救情況等。

  市州指揮部接到火災報告后,在2小時內報告省指揮部。

  3.3 預警預防行動

  各級政府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劃定草原防火責任區,建立草原防火應急責任制度和聯防制度,完善草原防火監測制度,加強草原防火設施建設,設立草原防火隔離帶。組織經常性的草原防火應急宣傳教育活動,提高全民的草原防火意識。

  3.4 預警分級

  根據草原火災的發生情況及發展態勢,確定預警級別。依照國家統一標準,預警級別從低到高分為為Ⅳ級(一般)、Ⅲ級(較大)、Ⅱ級(重大)、Ⅰ級(特別重大),依次用藍、黃、橙、紅四種顏色標示。

  3.4.1 Ⅳ級(藍色)預警

  由災害發生地縣市區草原防火指揮部發布Ⅳ級預警信息。

  3.4.2 Ⅲ級(黃色)預警

  由災害發生地市州草原防火指揮部發布Ⅲ級預警信息。

  3.4.3 Ⅱ級(橙色)預警

  由省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發布Ⅱ級預警信息。

  3.4.4 Ⅰ級(紅色)預警

  由省草原防火指揮部發布Ⅰ級預警信息。

  4 應急響應

  4.1 響應級別

  對應草原火災分級,草原火災應急響應由低到高分為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四個響應等級。

  4.2 響應程序

  分級響應。Ⅳ級響應由事發地縣級草原防火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Ⅲ級響應由事發地市州草原防火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Ⅱ級響應由省草原防火指揮部負責組織實施;Ⅰ級響應由農業部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4.2.1 Ⅳ級響應

  達到Ⅳ預警標準的,由事發地縣級草原防火指揮部研判認定,并決定啟動Ⅳ級響應,同時向市州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4.2.2 Ⅲ級響應

  達到Ⅲ級預警標準的,由事發地市州草原防火指揮部研判認定,并決定啟動Ⅲ級響應,同時向省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4.2.3 Ⅱ級響應

  達到Ⅱ級預警標準的,由省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研判認定提出啟動Ⅱ級響應建議,報省草原防火指揮部總指揮決定啟動Ⅱ級響應,并通知各成員單位和事發地市州草原防火指揮部。同時向省政府和農業部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4.2.4 Ⅰ級響應

  如我省在I級響應范圍內,按照《國家草原火災應急預案》和農業部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要求開展工作。

  4.3 響應措施

  4.3.1 Ⅳ級響應措施

  (1)與甘肅衛星遙感中心等單位聯系,做好火情監測,掌握火情動態,及時將火情信息通報省草原防火指揮部成員單位;

 ?。?)督促火災發生地縣市區積極響應,迅速成立前線撲火指揮部,開展撲火指揮工作;

 ?。?)對撲救工作做出總體部署,傳達落實有關領導的指示精神;

  (4)根據火情及各市州草原防火主管部門的申請,由省草原防火指揮部協調相關物資儲備庫做好草原火災救援物資的調用準備工作。

  4.3.2 Ⅲ級響應措施

  (1)根據省草原防火指揮部領導要求迅速開展撲火指揮工作;對撲救工作做出總體部署,督促縣市區迅速成立前線撲火指揮部;

 ?。?)根據火情,派督導組趕赴火災現場,指導縣市區做好撲火工作;

 ?。?)各成員單位按各自職責進行應急部署;

  (4)根據火情及各市州草原防火主管部門的申請,由省草原防火指揮部決定調用相關草原防火儲備庫物資,根據需要由省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跨市州跨部門的草原防撲火聯動工作:

 ?。?)與甘肅省衛星遙感中心等單位聯系,做好火情監測。

  4.3.3 Ⅱ級響應措施

 ?。?)迅速成立省級撲火前線指揮部,省草原防火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負責人員迅速到省政府應急指揮中心統一指揮;

 ?。?)省草原防火指揮部迅速對火情做出全面分析和評估,包括草原過火面積、財產損失情況、人員傷亡情況、火源的現狀、火災發展趨勢及控制情況、現場救援裝備與隊伍情況、現場環境監測情況等。

 ?。?)對撲火工作做出總體部署,各成員單位按各自職責進行應急部署,督促縣市區迅速成立前線撲火指揮部;

 ?。?)派督導組趕赴火災現場,指導縣市區做好撲火工作;

 ?。?)根據火情及縣市區草原防火主管部門的申請,由省草原防火指揮部批準調用草原防火儲備庫物資。根據需要由省草原防火指揮部協調組織跨市州跨部門的草原防撲火聯動工作;

 ?。?)必要時建議省政府召集有關部門研究火災撲救的緊急措施,調動撲火人員,調撥撲火經費和物資;

 ?。?)與甘肅省衛星遙感中心等單位聯系,做好火情監測。

  4.3.4 I級響應措施

  按照《全國草原火災應急預案》和農業部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要求開展工作,并采?、蚣夗憫黜棿胧?。

  4.4 火災發生地的應急響應

  處置草原火災具有高度危險性和時效性。當突發草原火災時,根據草原火災發展態勢,實行分級響應,所在地縣市區政府要立即向各有關應急工作部門和單位預警,并立即組織各專業、半專業消防隊和牧區職工群眾進行撲救。無論啟動何級別的預案,撲救工作均由火災發生的縣市區政府負總責。

  4.5 撲火組織和力量

  4.5.1 撲火組織

  省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接到重大火情報告后,要立即核實起火地點、時間、起火原因、火場范圍、天氣形勢及撲救組織情況,進行調度,繪制火場態勢圖、撲火兵力布防圖,提出處置意見。必要時建立省級撲火前線指揮部,依據撲火預案,進行規范化調度和科學指揮。

  4.5.2 撲火隊伍

  重點牧區縣級政府要成立專業撲火隊伍。撲火隊伍以地方專業撲火隊伍為主,義務撲火隊和公安消防部隊相結合,由市州和縣市區草原防火指揮部統一指揮,就地就近調動。

  4.6 信息報送

  當發生Ⅰ、Ⅱ、Ⅲ級草原火災,事發地草原防火主管部門要立即逐級上報,蘭州市草原防火指揮部在1小時內,其他市州草原防火指揮部在2小時內報告省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省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接報后,在2小時內上報省指揮部,同時報送省政府和農業部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并通報省草原防火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國界線附近的草原火災,通報外事部門;威脅林區的草原火災,通報林業部門;省區邊界附近的草原火災,通報相關民政或鄰省區草原防火主管部門。

  4.7 應急通信

  火災發生后,利用公共網絡、衛星電話、現場傳輸系統等,實時獲得草原火災現場情況,確?;馂默F場信息及時傳遞到指揮中心。

  4.8 安全防護

  火災發生地政府負責組織動員受草原火災威脅居民以及其他人員撤離到安全地帶,并妥善安置。撲火過程中,要密切關注天氣和火勢變化,確保撲火人員安全。同時做好牲畜和財產轉移等安全防護工作。

  4.9 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縣市區政府或草原防火主管部門接到火災報告后,立即組織當地軍民撲救。接到撲火命令的單位和個人,迅速趕赴指定地點,投入撲救。

  撲救草原火災,不得動用未成年人、孕婦和殘疾人參加。

  4.10 氣象服務

  省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與西北區域氣候中心(甘肅省衛星遙感中心)和蘭州中心氣象臺等單位加強聯系,做好火情監測,實施衛星動態監測預報火場火情狀況,并及時傳遞火場氣象衛星資料?;饒龅貐^的天氣預報,由市州氣象局指導當地氣象臺、站負責提供。在具有氣象條件的情況下實施人工增雨作業。

  4.11 新聞發布

  必要時由草原防火指揮部舉行新聞發布會,按照實事求是、把握適度、及時全面的原則,向社會發布火災及撲救情況。特別重大、重大草原火災以及威脅到我國草原安全的境外草原火災信息由農業部發布。

  4.12 應急結束

  草原火災被撲滅、人員撤離火場后,在無次生火、暗火等余火的情況下,現場指揮部在充分聽取專家組意見后提出終止應急工作建議,由響應啟動原機構決定結束應急響應。

  5 后期處置

  5.1 善后事宜

  妥善做好受災群眾生活安置和災后重建工作,做好傷病員的及時醫治。災后重建、有關人員的補償和獎勵、撲救火災中犧牲人員的撫恤和褒揚、受傷人員的救治、社會救濟等善后工作由相關市州、縣市區政府按有關規定辦理。

  5.2 火災調查和總結

  火災結束后,由市州草原防火主管部門對人員傷亡、受災草原面積、受災畜禽種類和數量、受災珍稀野生動植物種類和數量、草原建設與保護工程以及物資消耗和其他經濟損失等情況進行統計,對草原火災給農牧民生活、農牧業生產、生態環境造成的影響進行評估總結,報省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并建立專門檔案。Ⅰ、Ⅱ、Ⅲ級草原火災由省草原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報省政府。

  草原監理部門負責制定災后火案調查方案,報請公安部門審定后協助開展火災案件的偵破。

  草原技術推廣部門負責制定災后草場恢復和草原改良的技術方案;畜牧服務機構協助做好家畜轉移中的疫病防治和檢疫。

  6 保障措施

  6.1 物資保障

  根據我省草原防火的實際需要,繼續加強草原防火物資儲備庫建設,充實物資儲備。

  6.2 資金保障

  各級財政部門積極籌措安排草原火災應急所需經費;省財政廳、省農牧廳積極向財政部、農業部申請國家牧業生產救災緊急補助資金。

  6.3 技術保障

  運用草原防火綜合管理系統和草原防火指揮信息系統、火場實況跟蹤系統;聯合氣象部門建立和完善草原火災遙感監測、草原火險預報預警系統;建立并完善草原火情預測預報系統,制定和完善草原火災撲救技術規程;組建監測預警、工程技術、災害評估、撲火指導和綜合應急的草原防火專家組,為防撲火提供決策咨詢和工作建議。

  6.4 宣傳、培訓和演練

  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開展草原防火宣傳,提高群眾預防、避險、自救、互救能力。在防火期內各級廣播電臺、電視臺氣象預報中應加入草原火險等級預報。

  加強對草原防火指揮人員、草原防火專職人員以及草原防火專業、半專業撲火隊伍和群眾撲火隊伍的培訓,每年進行不少于兩次撲火集中培訓和撲火演練。

  6.5 緊急避難場所

  撲火前線指揮部要及時果斷地采取阻隔措施,開設足夠的防火隔離帶,確保駐地居民安全。當地政府要制定緊急疏散方案,安排緊急避難場所,確保發生草原火災時的群眾生命安全。

  7 附 則

  7.1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省政府辦公廳負責解釋。

  7.2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地區: 甘肅
標簽: 應急預案
反對 0舉報 0 收藏 0 打賞 0
 
更多>同類法規
 
鹽池灘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