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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貴州省婦女發展規劃和貴州省兒童發展規劃的通知 (黔府發〔2021〕17號)

   2022-01-22 534
核心提示:強化兒童食品、藥品、用品安全質量監管。嚴格執行嬰幼兒食品、藥品、用品、大型游樂設施強制性國家標準。加強嬰幼兒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強化對學校食品安全和涉校餐飲企業監督管理,強化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肅查處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制售假劣食品違法犯罪行為,深入開展對假劣食品等領域犯罪的專項打擊和對食品制假售假集中地區的專項整治。強化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加大兒童工業產品監督抽查力度,增加抽查批次。扎實開展大型游樂設施安全監管工作。加強對產品造成兒童傷害的信息監測、分析、監督檢查和缺陷產品召回工作。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貴州省婦女發展規劃(2021-2025年)》和《貴州省兒童發展規劃(2021-2025年)》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貴州省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貴州省婦女發展規劃(2021-2025年)

前言

婦女是人類文明的開創者、社會進步的推動者,是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要力量。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程度,是衡量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志。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充分保障婦女平等參與、平等發展、全面發展權利,對于推進貴州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邁進,具有重要意義。

《貴州省婦女發展規劃(2016-2020年)》頒布實施以來,省委、省政府將婦女發展納入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大局,同規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落實;黨委領導、政府主責、部門聯動、全社會參與的婦女工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在出臺法規、制定政策、編制規劃、部署工作時充分考慮兩性的現實差異和婦女的特殊利益;女性積極投身全省經濟社會發展,婦女發展基礎進一步夯實,婦女發展良好環境進一步形成,婦女事業取得了歷史性成就,男女同行合奏守底線、走新路、奔小康最美“樂曲”,合力開創了百姓富、生態美的多彩貴州新未來的重要篇章。

目前,我省婦女發展還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問題,城鄉、區域、群體之間的婦女發展存在差距,鞏固拓展婦女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任務還十分艱巨,推動婦女就業創業、參與社會事務管理、保障合法權益,提升社會保障水平等方面還存在現實困難,需要進一步完善和落實。

未來五年,是我國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實現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的第一個五年,是國家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關鍵時期,為更高水平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提供了重大機遇。“一帶一路”建設、新時代西部大開發、長江經濟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大國家戰略的實施,不僅為貴州圍繞“四新”主攻“四化”,開創百姓富、生態美的多彩貴州新未來注入了強大動力,也為貴州婦女事業高質量發展帶來了千載難逢的歷史契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與政策,按照《中國婦女發展綱要(2021-2030年)》《貴州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明確的目標和要求,結合貴州婦女發展實際,特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省委十二屆歷次全會精神,按照省委“一二三四”工作思路,圍繞“四新”主攻“四化”的要求,牢記囑托、感恩奮進,堅持以高質量發展統攬婦女事業全局,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不斷完善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制度機制,推動性別平等成為全社會共同遵循的行為規范和價值標準,切實保障婦女平等依法行使民主權利、平等參與經濟社會發展、平等享有改革發展成果,推動婦女走在時代前列,引領婦女做新時代的建設者,充分發揮婦女在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中的“半邊天”作用。

(二)基本原則

1.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婦女發展道路,堅持黨領導婦女事業發展的正確政治方向,貫徹落實黨中央、省委關于婦女事業發展的決策部署,切實把黨的領導貫穿到我省婦女事業發展的全過程和各方面。

2.堅持婦女事業與經濟社會同步協調發展。將促進婦女全面發展及其目標任務納入全省和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納入部門專項規劃,納入民生實事項目,同部署、同安排、同落實,讓經濟社會發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全省廣大婦女。

3.堅持男女兩性平等發展。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在出臺法規、制定政策、編制規劃、部署工作中充分考慮男女兩性現實差異和婦女特殊利益,縮小男女兩性發展差距。統籌推進城鄉、區域、群體之間婦女的同步均衡發展。

4.堅持婦女全面發展。統籌兼顧婦女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和家庭生活各方面的發展利益,消除不利于婦女發展的障礙,有效解決制約婦女發展的重難點問題,協調推進婦女在健康、教育、經濟、社會等各領域的全面發展。

5.堅持共建共治共享。充分發揮婦女在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中的重要作用及其在家庭建設中的獨特作用,引導婦女積極投身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促進婦女踴躍參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實現婦女平等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三)總體目標

深入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完善創新制度機制,促進兩性和諧和婦女事業高質量發展。婦女平等享有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務,健康水平持續提升;婦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權利,素質能力穩中有升;婦女平等獲得經濟資源,經濟收入不斷增加;鼓勵支持婦女投身鄉村振興,“半邊天”作用有效發揮;婦女全方位參與發展決策和社會事務管理,參政議政水平穩步提高;婦女平等享有廣覆蓋多層次的社會保障,福利待遇水平逐步提升;支持家庭建設發展的服務體系逐步完善,家庭文明新風尚得到弘揚;男女平等理念深入人心,婦女發展環境更加優化;法治體系更為健全,婦女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全省婦女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顯著提升,婦女事業發展水平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總體上達到全國平均水平。

二、發展領域、主要目標和策略措施

(一)婦女與健康

主要目標:

1.健全婦幼健康服務體系,提升婦幼健康服務能力,婦女健康水平不斷提高。

2.婦女人均預期壽命提高到81.3歲,進一步縮小與全國平均水平的差距。保障婦女全生命周期享有良好的衛生健康服務。

3.孕產婦死亡率下降到14/10萬以下。城鄉、區域差距明顯縮小。

4.婦女宮頸癌和乳腺癌防治意識不斷提高。適齡婦女宮頸癌篩查率達到70%以上,乳腺癌篩查率逐步提高。

5.普及生殖健康和優生優育知識,促進健康孕育,減少非意愿妊娠。

6.減少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提升代際阻斷能力。艾滋病母嬰傳播率下降到2.5%以下。

7.增強婦女心理健康意識,減緩婦女心理疾病發生比例上升的趨勢。婦女心理健康素養水平提升到20%。

8.改善婦女營養狀況,預防和減少孕產婦貧血。孕產婦貧血患病率控制在10%以下。

9.普及健康知識,提升婦女健康素養。婦女健康素養水平提高到27%。

10.提高婦女經常參加體育鍛煉的人數比例。婦女體質測定標準合格以上的比例達到88.6%。

策略措施:

1.完善婦女健康保障的制度政策。全面推進“健康貴州”建設,建立覆蓋經濟社會發展各領域的健康促進政策體系,建立健全政府主導、部門協同、社會參與、行業監管、科技支撐的婦女健康保障工作機制。繼續加大對婦女健康事業的財政投入,提升婦幼健康服務資源供給力,優化婦幼健康服務資源的空間配置。

2.加強婦幼健康服務體系建設。健全以婦幼保健機構為核心的婦幼健康服務網絡。加強全省婦幼保健機構規范化、標準化建設,開展婦幼保健機構績效考核,提升服務能力和水平。依托現有醫療機構,加強各級危重孕產婦救治中心建設,完善救治網絡。強化縣、鄉、村三級婦幼衛生服務網絡建設,完善基層網底和轉診。加強復合型婦幼健康人才和產科、助產等崗位急需緊缺人才的培養使用。

3.提升婦幼健康服務效能和婦幼保健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穩定婦幼健康服務人員隊伍,調動婦幼健康服務人員的工作積極性,著力提升婦幼健康服務效能。推動婦幼健康優質資源共建共享,促進優質婦幼保健資源下沉。進一步健全會診轉診機制,提高疑難病、危重癥診療水平。推進城鄉婦幼保健服務水平同質化。穩步提升婦幼保健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

4.強化婦女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堅持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務理念,針對不同時期婦女群體的健康需求健全健康管理模式。堅持保健與臨床結合,預防為主、關口前移。積極發揮中醫藥在婦幼保健和疾病防治中的作用。為婦女提供宣傳教育、咨詢指導、篩查評估、綜合干預等全方位健康服務,提高婦女健康水平和人均預期壽命。

5.保障孕產婦安全分娩。完善醫療機構產科質量規范化管理體系。提供生育全程基本醫療保健服務,將孕產婦健康管理納入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范圍,孕產婦系統管理率達到90%以上。強化孕前檢查、產前檢查,提倡科學備孕和適齡懷孕,保持適宜生育間隔,合理控制剖宮產率。為低收入孕產婦住院分娩和危重孕產婦救治提供必要救助。加強對流動孕產婦的管理服務。全面落實妊娠風險篩查與評估、高危孕產婦專案管理、危急重癥救治、孕產婦死亡個案報告和約談通報制度。

6.健全完善宮頸癌和乳腺癌綜合防治體系。強化適齡婦女宮頸癌和乳腺癌檢查,鼓勵婦幼醫院、社區醫院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針對婦女廣泛開展宮頸癌和乳腺癌篩查,促進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促進70%的35-45歲適齡婦女接受宮頸癌篩查,乳腺癌篩查率逐步提高。加強宣傳引導,推進適齡婦女人乳頭瘤病毒疫苗接種試點工作。加強宮頸癌、乳腺癌等篩查和診斷技術創新應用,提高篩查和服務能力,完善篩查診治銜接機制,促進早診早治。加強對困難患者的救助。

7.提高婦女生殖健康水平。針對不同階段學生的特點,在學校教育中設置科學、實用的健康教育課程,提高在讀學生對生殖健康的認知能力和自我保護意識。倡導男女兩性增強性道德、性健康、性安全意識,共擔避孕責任。促進生殖保健服務納入婦女健康管理,保障婦女享有避孕節育知情選擇權,提高安全、有效、適宜的避孕節育服務的可及性,預防非意愿妊娠。開展產后和流產后避孕節育服務,指導婦女選擇高效的避孕方式。

8.加強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嬰傳播防治。全面落實預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嬰傳播綜合干預措施,提高孕早期檢測率,孕產婦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檢測率達到95%以上,感染艾滋病和梅毒的孕產婦及所生兒童采取預防母嬰傳播干預措施比例均達到95%以上,艾滋病和梅毒感染孕產婦及所生兒童治療率達到90%以上,先天梅毒發生率控制在15/10萬以下。加大艾滋病防控的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婦女對艾滋病的防范意識和能力。加強對婦女感染者的醫療服務,為孕產婦感染者家庭提供健康咨詢、心理咨詢和社會支持等服務。

9.促進婦女心理健康。做好心理健康知識科普工作,根據婦女需要開展心理咨詢、評估指導工作,加大應用型心理健康和社會工作人員培養力度,促進醫療機構、心理健康和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提供規范服務。鼓勵社區為有需要的婦女提供心理健康服務支持。

10.提升婦女健康素養。實施居民健康素養提高專項行動,廣泛深入開展健康教育,倡導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高度關注心理健康,營造有利于婦女健康的社會環境。增強婦女健康知識、健康理念、健康技能、健康行為的培養,科學開展婦女健康素養的監測、評估及監測結果發布等系列活動,全面促進婦女健康素養的有效提升。

11.提高婦女營養水平。持續開展營養健康科普宣傳教育,預防婦女營養不良和控制孕產婦貧血患病率。扎實推進食源性疾病預防及營養健康等內容的科普行動。積極引導群眾參與“三減”(減鹽、減油、減糖)和“三健”(健康口腔、健康體重、健康骨骼)的行動。建立健全營養監測制度。開展孕產婦營養監測和定期評估。引導婦女積極投身愛國衛生運動。

12.引導婦女投入全民健身行動。大力弘揚中華體育精神,傳承發展優秀民族體育文化,引導鼓勵婦女經常性開展適度體育鍛煉。發展城鄉社區體育活動,引導婦女開展健身活動,實現婦女健身和全民健康的深度融合。提倡機關、企事業單位開展工間操。

13.強化婦女健康服務的科技信息支撐。實施大數據戰略,促進“互聯網+婦幼健康”、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計算機仿真技術等新技術在婦女健康領域的創新應用。實施婦女人群健康管理和健康風險預警。

(二)婦女與教育

主要目標:

1.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增進婦女對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政治認同、思想認同、情感認同,引領婦女做偉大事業的建設者、文明風尚的倡導者、敢于追夢的奮斗者。

2.教育工作全面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

3.大中小學性別平等教育深入推進。增強教師和學生的男女平等意識。

4.女童平等接受義務教育,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6%。

5.女性平等接受高中階段教育,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到93%。

6.優化職業教育體系,女性接受職業教育的水平進一步提高。

7.保證男女平等接受高等教育。

8.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進一步提高。女性勞動年齡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達到9.5年。

9.促進女性樹立終身學習意識,支持婦女接受繼續教育,女性接受終身教育水平不斷提高。

策略措施:

1.廣泛深入開展婦女思想政治教育。深入開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學習教育,加強黨史、新中國史、改革開放史、社會主義發展史教育,加強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教育,促進婦女更加堅定理想信念,不斷厚植愛國情懷,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貢獻力量。深化民族團結進步教育,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充分發揮學校教育主陣地作用,將思想價值引領貫穿于教育教學及管理全過程,融入學校各類主題教育和實踐活動。充分發揮愛國主義教育基地和國防教育基地的思想政治教育作用。

2.將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融入到教育工作全過程。增強教育工作者自覺貫徹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主動性和能動性。將男女平等基本國策落實到各級各類教育內容、教學過程、學校管理中。加強對教材編制、課程設置、教學過程的性別平等評估。推動各級各類學校廣泛開展性別平等教育。促進性別平等教育融入學校教學內容、校園文化、社團活動和社會實踐活動。探索構建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相結合的性別平等教育模式。加大對婦女發展和性別平等理論研究的支持力度。

3.充分保障適齡女童接受義務教育。切實保障農村留守女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以及殘疾女童的受教育權利和機會。提高女童義務教育鞏固率。結合學齡女童的實際情況,促進基礎教育提質擴容,大力實施義務教育薄弱環節改善與能力提升項目規劃,為城鄉學齡女童接受九年義務教育創造更加便利的學習環境。持續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

4.切實提高女性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水平。實施普通高中教育發展提升工程,優化普通高中學校布局,改善普通高中辦學條件,切實保障女性平等接受高中教育的權利和機會。推動普通高中多樣化發展,滿足女性全面發展和個性化發展需求。實施特殊教育薄弱學校改造工程,改善特殊教育學校辦學條件,支持有條件的特殊教育學校發展高中階段特殊教育。持續開展對女生的學科選擇和職業生涯規劃指導,提高女生自主選擇能力。

5.切實提高女性接受高質量職業教育的水平。推進職業教育提質擴容,實施中職“強基”工程,重點支持100所左右中職學校實施“強基”工程,全面改善辦學條件、穩定辦學規模、提升辦學質量;實施高職“雙高”工程,著力支持建設3-5所國家“雙高”學校和15所貴州“雙高”學校;實施“黔匠”培養工程,培養培訓“黔匠”人才,每年定向培養輸送8萬名技術技能人才,開展相關職業技能培訓20萬人次。重點支持高職院校打造適宜于女性發展的高水平專業。各類職業技能培訓向農村地區尤其是少數民族地區婦女、青壯年女性、殘疾婦女等群體傾斜。鼓勵職業院校面向高校女畢業生、進城務工女性、待業女性等重點人群開展就業創業和職業技能培訓。

6.保障女性接受高等教育的權利和機會。嚴格控制招生過程中的特殊專業范圍,強化監管,建立約談、處罰機制。保持高校在校生中男女比例的均衡。采取激勵措施,提高女性在科學、技術、工程、數學等學科學生中的比例,支持數理化生等基礎學科基地和前沿科學中心建設,加強對基礎學科拔尖女生的培養。

7.切實提高女性終身教育的水平。建立完善更加開放靈活的終身學習體系,完善招生入學、彈性學習及繼續教育制度,拓寬學歷教育渠道,滿足女性多樣化學習需求。積極發展老年教育,增強老年教育服務資源的供給能力。

8.提升民族地區女性運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能力。加強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教育,開展國家通用語言和實用技能“雙培”行動,在各類職業培訓過程中使用普通話教學,依托青年和婦女學習夜校,深入開展普通話應用能力提升培訓,提高少數民族婦女國家通用語言應用能力。

9.構建平等尊重和安全友善的校園環境。加強師德師風建設,促進建立相互尊重、平等和睦的師生、同學關系。鼓勵學校設置生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防性侵、防性騷擾的相關課程,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意識和能力。

(三)婦女與經濟

主要目標:

1.保障婦女平等參與經濟發展的權利和機會,支持婦女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貢獻力量。

2.促進婦女平等就業,消除就業性別歧視。

3.優化婦女就業結構。大力支持婦女就業創業,城鎮新增就業人口中女性比例達到40%左右。

4.提升高級專業技術人員中的女性比例,提升女性勞動者職業技能水平。

5.保障婦女獲得公平的勞動報酬,男女收入差距明顯縮小。

6.保障女性從業人員勞動安全和健康。降低女職工職業病發病率。

7.保障農村婦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

策略措施:

1.加大婦女平等參與經濟發展的保障力度。完善保障婦女平等獲得經濟資源、參與經濟建設、享有經濟發展成果的法規政策。健全勞動保障政策體系、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完善勞動合同制度。依法加強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切實保障婦女合法權益。健全女性勞動力就業需求調查和失業監測預警機制。建立健全人力資源市場管理制度,持續優化人力資源市場環境,切實維護婦女在人力資源市場中的合法權益。

2.消除就業性別歧視。全面落實消除就業性別歧視的法規政策,創建性別平等的就業機制和市場環境。依法禁止用人單位在招聘、錄用、晉升、解聘等環節中的性別歧視現象,對涉嫌就業性別歧視的用人單位進行聯合約談,依法警戒懲處。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在招錄人員、晉職晉級、評定專業技術職稱等方面發揮男女平等的示范引領作用。

3.促進婦女就業創業。加快完善就業公共服務體系,深化就業服務專項活動,促進婦女就業的人崗對接。落實就業優先戰略和積極的就業政策,多措并舉拓展女性就業渠道。扶持民族傳統手工藝品產業發展,提高組織化程度,促進各族婦女就地就近就業。創新金融、保險產品和服務模式,拓寬婦女創業融資渠道。加大幫扶力度,優化公益性崗位安置,多渠道幫助就業困難婦女實現就業。婦女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的就業,城鎮調查女性失業率控制在5.5%以內。

4.促進女大學生充分就業。加強職業生涯規劃指導服務,引導女大學生樹立正確的擇業就業觀,提升就業能力。完善落實就業創業支持政策,拓寬女大學生市場化社會化就業渠道。引導和鼓勵女大學生到城鄉基層就業創業,積極參與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行動計劃、“三支一扶”計劃、教師特設崗位計劃。

5.改善婦女就業結構。多渠道促進婦女就業,提高就業層次和質量。鼓勵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積極發展基于共享經濟、數字經濟的新就業形態,千方百計增加婦女就業崗位。完善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提升婦女職業技術水平。大力培育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女性勞動者,充分發揮大數據、云計算、網絡服務等新產業新業態吸納婦女就業的功能,不斷提高女性在高新技術產業、戰略性新興產業和現代服務業從業人員中的比例,提高就業層次和質量。

6.加強女性專業技術和技能人才隊伍建設。加大女性專業技術隊伍的培育力度,增強女性科技人員、技術技能人員的發展能力。鼓勵女性參與科技獎勵和高層次人才評選,鼓勵符合條件的女性專家進入評審專家隊伍。在“黔匠”培養工程中,保障女性占有合理的比例,獲得平等的參與機會。鼓勵職業院校面向女大學生、女農民工、易地扶貧搬遷點務工女性等重點人群開展就業創業和職業技能培訓。

7.大力培養女性科技人才。加大面向女性的科學知識教育、傳播與普及力度。加大科技館、博物館、圖書館等公共場所的利用率,提高女性科學素質。大力加強女性科技人才培養,加大女性創新型和復合應用型人才培養,增加女性科技人才參與繼續教育和專業培訓的機會。

8.切實保障女性從業人員勞動權益。全面落實男女同工同酬,切實保障女性從業者的勞動權益和經濟收入。督促用人單位制定實施男女平等的人力資源制度,暢通女性職業發展和職務職級晉升通道。督促用人單位規范用工行為,提高女職工勞動合同、女職工權益保護專項集體合同簽訂率。積極為女性生育后的職業發展、再就業等創造條件和提供支持,定期開展女職工生育權益保障專項督查。探索開展薪酬調查,加強對收入的分性別統計。

9.切實改善女性從業人員勞動安全狀況。貫徹落實《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廣泛開展勞動安全和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提高女職工安全保護意識。制定完善相關法規政策,將女職工勞動保護納入勞動保障監察和勞動安全監督范圍,督促用人單位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對女職工經期、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特殊保護,落實哺乳時間和產假制度。健全完善勞動監察體系,維護婦女合法勞動權益。加強職業病危害的監管,增強女職工勞動保護。

10.保障農村婦女平等享有各項經濟權益。切實保障農村婦女平等享有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加大對農村婦女經濟權利的保障力度。建立健全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完善征地安置補償分配等農村土地收益分配機制,保障婦女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中平等享有知情權、參與決策權和收益權。暢通經濟權益受侵害農村婦女的維權渠道。深化農村“三變”改革,為農村婦女經濟增收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讓農村婦女共享改革紅利。

(四)婦女與鄉村振興

主要目標:

1.建立健全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

2.發揮鄉村資源優勢,支持培育婦女發展特色優勢產業。

3.支持婦女參與鄉村建設行動,建設美麗鄉村。

4.支持婦女積極參與新時代鄉村精神文明建設,推進鄉風文明。

5.支持女性參與鄉村治理,推進平安鄉村建設。

6.健全完善鄉村女性人才振興政策支持體系,壯大鄉村各領域女性人才隊伍。

7.加強對易地扶貧搬遷婦女的后續扶持,確保搬遷婦女穩得住、有就業、能致富。

策略措施:

1.持續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助力婦女發展。確保幫扶政策總體穩定,持續鞏固“四場硬仗”成效,健全群眾穩定脫貧機制,有效鞏固婦女脫貧成果。嚴格落實“四個不摘”的要求,有效防止脫貧婦女返貧。深化扶智扶志行動,持續落實各項扶持政策,支持農村婦女就地就近就業,實現增收致富。接續推進鄉村振興,促進脫貧婦女群體增強可持續發展能力。

2.健全完善防止婦女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建立健全農村低收入人口分性別統計監測制度。實施對低收入女性群體的動態監測。加強行業部門數據比對和信息共享,健全多部門聯動的風險預警,實現對農村低收入女性群體風險點早發現、早干預、早幫扶。健全完善防止返貧幫扶機制,強化對農村低收入女性群體的常態化幫扶。用足用好粵黔東西部協作、定點幫扶和社會力量參與幫扶等機制,不斷為脫貧婦女提供脫貧致富的有效路徑。

3.支持婦女深入參與鄉村產業發展,推動鄉村產業振興。深化農村“三變”改革,完善利益聯結機制,確保農村婦女平等獲得更多集體性收益的權利與機會。深入實施“鄉村振興巾幗行動”,實施“錦繡計劃”,以現代農業、特色手工業和鄉村旅游業為引領,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鼓勵支持婦女創辦領辦新型農業經營和服務主體,加強高素質女農民培育,引導女農民爭做新型農業經營管理能手。加大對返鄉女農民工就業創業政策扶持力度,增強帶動就業的功能。提升農村合作社女性負責人(企業家)等新型農業經營管理能手的就業創業能力與示范帶動增收致富能力。

4.引導婦女投身宜居鄉村建設,推動鄉村生態振興。引導婦女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結合推進大生態戰略行動,重點打造特色田園·鄉村振興集成示范試點,著力建設生態宜居鄉村。鼓勵廣大婦女積極參與鄉村建設行動,加強鄉村規劃和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改善村容村貌。動員婦女投身鄉村綠色發展行動、參與鄉村生態保護與修復工作,發揮婦女在推動鄉村清潔能源發展、加快自然資源價值轉化等過程中的作用。

5.引導婦女投身多彩鄉風文明建設,推動鄉村文化振興。發揮婦女在加強農村思想道德建設中的作用,不斷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鞏固農村思想文化陣地、大力倡導誠信道德規范。發揮婦女在加強農村文化建設中的作用,不斷弘揚鄉村優秀文化、豐富鄉村健康文化生活、挖掘鄉村文化經濟價值等。發揮婦女在加強農村精神文明建設中的作用,深入推進移風易俗、樹立鄉村新風尚、加大優秀傳統文化傳承保護等建設。

6.支持婦女參與鄉村治理,推動鄉村組織振興。強化婦女在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中的積極作用。建立健全黨組織領導的“三治合一”的基層治理機制,促進婦女全面參與鄉村自治、法治、德治建設,全面提升鄉村治理能力與治理水平。注重婦女在夯實基層政權建設中的重要功能,推動婦女積極參與基層政權建設、創新基層管理體制機制、健全農村基層服務體系,不斷彰顯出婦女“半邊天”作用。

7.加強鄉村女性人才隊伍建設,推動鄉村人才振興。健全完善鄉村女性人才振興政策支持體系,不斷發展壯大鄉村各領域女性人才隊伍,鼓勵支持各類女性人才投身鄉村振興建設。加快建立現代職業農民制度、構建職業農民培訓體系,不斷培育更多新型女性職業農民。加大鄉村高素質女性農民培養。順應鄉村振興對各類專業型人才的客觀要求,加強女性農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鼓勵社工人員、博士團、大學生、志愿者等女性人才,積極投身鄉村建設,不斷充實基層干部隊伍力量,提升基層干部隊伍的凝聚力、戰斗力、領導力。

8.健全完善易地扶貧搬遷婦女的后續扶持機制。建立健全后續扶持工作體系,加強易地扶貧搬遷后續扶持,深化“五個體系”建設,持續抓好培訓就業、公共服務、社會融入等重點工作,確保易地扶貧搬遷婦女穩得住、有就業、能致富。建立健全城鎮化集中安置移民社區綜合關愛服務體系,充分整合政府、社區、社會多重社會資源與組織力量,積極引導和促進易地扶貧搬遷婦女更好實現社會融入,提升市民化能力與水平。

(五)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

主要目標:

1.保障婦女參與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和社會治理,提升參與水平。

2.中國共產黨女黨員保持合理比例。黨的地方各級代表大會代表中,女代表占代表總數的比例一般不少于本地區女黨員占黨員總數的比例。

3.各級人大代表和常委中的女性保持合理比例。各級政協委員和常委中的女性比例穩中有升。

4.縣級以上地方政府領導班子中的女干部數量穩中有增,擔任正職的女干部在同級正職干部中的比例穩中微升。

5.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工作部門領導班子中女干部規模有所擴大,擔任正職的女干部在同級正職干部中的比例穩中有升。

6.各級各類事業單位領導班子成員中的女性比例穩中有升。

7.企業董事會、監事會成員及管理層中的女性比例得到提高。企事業單位職工代表大會中女性比例與女職工比例相適應。

8.村“兩委”成員及村黨組織書記、村委會主任中保持一定女性比例。村“兩委”班子成員中至少有1名女性成員,村委會主任中女性比例達到10%以上。

9.社區黨組織成員、社區黨組織書記中女性比例逐步提高。社區“兩委”成員中女性比例保持在40%左右,社區黨組織書記(居委會主任)中女性比例不少于30%。

10.鼓勵支持女性參與社會組織、擔任社會組織負責人。社會組織中的女性比例有所提高,社會組織女性負責人比例穩中有升。

策略措施:

1.加大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的保障力度。充分發揮婦女在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和社會治理中的“半邊天”作用,破除制約婦女參與決策管理的障礙,全面提升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管理的水平。加大培訓力度,提高各級領導干部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意識,把推動婦女參政納入重要議程。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各級黨委、人大、政府、政協、黨政工作部門以及企事業單位、基層自治組織中的女性比例。

2.提高婦女參與決策和管理的意識和能力。引導婦女關心國家和社會事務,提高參與意識,依法行使政治權利,積極參與民主決策。在各級黨校(行政學院)開展女性領導力培訓,提升女干部的政治素質和領導能力。鼓勵高等院校開設領導力相關課程,培養年輕女性的政治素養和參與決策管理的意識。加大基層婦女骨干培訓力度,提高婦女在自治、法治、德治中的參與意識和能力,鼓勵婦女積極參與村(居)民議事會、理事會等自治組織,推進城鄉社區婦女議事會實現全覆蓋并有效運行,發揮婦女在城鄉基層治理中的積極作用。

3.重視和發展中國共產黨女黨員。面向婦女深入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宣傳黨的政治主張,培養對黨的感情,激發婦女積極要求入黨的政治熱情。重視從各行各業優秀青年女性中發展黨員,適度擴大女黨員的規模。在黨代表候選人醞釀過程中,充分關注政治過硬、作風優良、敢于擔當、實績突出的優秀婦女,確保黨代會代表中女黨員代表保持合理比例。

4.提高人大女代表、政協女委員比例。落實人大代表選舉規則和程序,在選區劃分、代表名額分配、候選人推薦、選舉等環節,保障婦女享有平等權利和機會。重視從基層、生產一線推薦人大代表女性候選人,候選人中應當有適當數量的婦女代表,并逐步提高婦女代表的比例。提名推薦、協商確定政協委員建議名單時,保障提名一定比例的婦女。充分發揮人大女代表、政協女委員在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男女平等事業中的積極作用。

5.加大培養選拔女干部工作力度。培養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女干部,促進女干部不斷增強政治領導、改革創新、科學發展、依法執政等本領。優化女干部成長路徑,注重日常培養和戰略培養相結合。注重選拔女干部到重要部門、關鍵崗位擔任領導職務,注重從基層、生產一線培養選拔女干部。加大優秀年輕女干部培養力度。落實女干部選拔配備的目標任務,實現應配盡配,屆中調整保障女干部比例不降低。保障婦女在干部錄用、選拔、聘(任)用、晉升等環節不受歧視。

6.推動婦女積極參與事業單位決策管理。在深化事業單位改革進程中,保障婦女在職務晉升、職稱評聘等方面享有平等的權利和機會,鼓勵婦女積極參與本單位黨建和群團組織建設。培養選拔優秀女性專業技術人員進入決策管理層。重視在衛生、教育、文化等女性集中的行業提高決策管理層中的女性比例。促進教職工代表大會中女代表比例與女教職工比例相適應。

7.推動婦女廣泛參與企業決策管理。在深化企業人事制度改革進程中,采用組織推薦、公開招聘、民主推薦等方式,促進優秀女職工進入企業董事會、監事會和管理層。將女干部選拔配備納入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規劃,加大培養、選拔、使用力度。完善企業民主管理制度,支持女職工通過職工代表大會等形式參與企業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企業制定相關規章制度,對涉及女職工權益的事項,聽取工會女職工委員會的意見,依法經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

8.推動婦女有序參與城鄉基層社會治理。充分發揮婦女在城鄉基層治理中的積極作用,提高婦女在自治、法治、德治中的參與意識和能力。注重從致富女能手、經商務工女性、鄉村女教師等群體中培養選拔村(社區)干部。在落實村(社區)“兩委”選舉規程中,采取提名確定女性候選人、女性委員專職專選、女性成員缺位增補等措施,提高村(居)委會成員、村(居)委會主任中的女性比例。依托婦女議事會,組織婦女參與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及涉及婦女兒童權益事項的協商議事活動。

9.支持引導婦女參與社會組織。優化社會組織發展的制度環境,加大女性社會組織的培育力度,加強對女性社會組織的支持和指導服務,促進其健康有序發展并積極參與社會組織協商。鼓勵支持更多女性成為社會組織成員或從業人員,加強社會組織女性專業人才和管理人才的培養,注重發現培養社會組織女性負責人。

10.發揮婦聯組織在推進地方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中的作用。支持婦聯組織履行代表婦女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經濟文化事業和社會事務的職責,強化婦聯組織參與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參與制定有關法規、規章和政策,參與社會治理和公共服務的制度保障。在制定有關促進男女平等和保障婦女合法權益的法規政策以及選拔培養女干部工作中,充分聽取婦聯組織意見和建議。

(六)婦女與社會保障

主要目標:

1.婦女平等享有社會保障權益,保障水平不斷提高。

2.完善生育保障制度。擴大生育保險制度覆蓋面,提高生育保險參保率。

3.完善醫療保障體系。建立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保障參保婦女醫療保障相關待遇。

4.完善養老保險制度體系。婦女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達到95%左右,待遇水平進一步提高。

5.完善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制度。擴大婦女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的覆蓋面及參保人數,落實相關保障待遇。

6.健全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確保困難婦女和低收入家庭婦女的生活得到基本保障。

7.推動社會福利制度改革和發展,提高婦女福利待遇水平。提升社會公共福利的供給能力,重點向老年婦女、殘疾婦女等群體傾斜。

8.建立完善多層次養老服務和長期照護保障制度。保障老年婦女享有公平可及的基本養老服務,保障失能婦女在長期護理保險試點政策范圍內的待遇享受。

9.健全特殊婦女群體關愛服務體系。加強對農村留守婦女、城鄉殘疾婦女等有困難、有需求婦女的關愛服務。

10.強化商業保險行業監管,積極服務女性,增強婦女抵御防范重大風險的能力。

策略措施:

1.完善廣覆蓋多層次惠及婦女的社會保障體系。實施社會保障提升工程,深化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擴大社會保障覆蓋面。通過社會保障體系的綜合構建,切實為提升婦女社會保障水平提供廣覆蓋、多層次的政策性支撐。在修訂社會保險等法規政策,健全覆蓋全民的社會保障體系進程中,關切和保障婦女的特殊利益和需求。持續推動社會保險參保擴面,推動婦女參保繳費。建立省級社會保險全民參保登記信息庫,加強社會保障分性別統計、信息動態監測和管理。建立與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公共服務平臺,實現社會保障“一卡通”,基本實現社會保險、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充分發揮商業保險的補充保障作用,擴大城鄉婦女商業保險參保率,提高婦女抵御不可抗風險能力。

2.完善覆蓋城鄉婦女的生育保障制度。貫徹落實新修訂的《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及相關生育政策,推進醫療衛生機構認真履行職責,做好育齡人群的宣傳、指導、保健、醫療衛生服務。完善生育保險制度機制,研究解決促進靈活就業、新業態就業等婦女生育保險問題。探索失業保險金為符合條件的婦女在失業期購買生育保險的政策。推動落實生育獎勵假期間工資待遇,確保與生育津貼不重復享受。探索建立多層次城鄉居民生育保障體系,提高婦女生育醫療待遇和生育補貼水平。充分保障生育保險待遇,優化生育保險便民服務。

3.不斷提高婦女醫療保障水平。加強醫療保障體系建設,推動女職工和城鄉女性居民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滿足婦女基本醫療保障需求。促進多層次醫療保障互補銜接,建立醫療救助對象及時精準識別機制,推進建立女職工大病互助保險,擴大宮頸癌、乳腺癌等重大疾病商業保險面。完善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保制度和管理體制,推進醫療保險省級統籌、醫療救助市級統籌,合理確定基本醫療保險保障水平,實施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制度,不斷完善醫療救助制度。

4.促進婦女享有可持續、多層次養老保險。健全城鎮職工和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省級統籌,促進不同區域、不同婦女群體公平享有基本養老保險。提高婦女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率,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為女職工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企業(職業)年金。豐富商業養老保險產品,提高婦女養老水平。

5.切實保障婦女失業保險與工傷保險權益。進一步完善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制度,擴大婦女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覆蓋面,切實提高保障水平。加大失業保險的保障力度,實現失業保險省級統籌,建立全省統一的失業保險制度。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為女職工辦理失業保險,擴大女職工失業保險覆蓋面。完善工傷保險省級統籌制度,擴大女職工工傷保險覆蓋面。按照國家部署安排,探索建立新業態領域職業傷害參保機制,將靈活就業、新業態就業婦女納入參保范圍。

6.強化社會救助對生活困難婦女的兜底保障功能。加快構建以基本生活救助、專項社會救助、急難社會救助為主體,社會力量參與為補充的多層次救助體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基本生活救助制度,健全完善社會救助標準合理動態調整機制。統籌整合相關資源,加強救助管理服務設施建設。強化政策銜接,精準落實基本生活救助,健全專項救助,完善急難社會救助,促進社會力量參與,將所有符合條件的低收入家庭婦女以及困難殘疾婦女納入社會救助范圍。加強社會救助分性別統計。加快推進社會救助地方立法進程。

7.有效滿足婦女群體的社會福利需求。健全和完善社會福利制度體系,提高婦女社會福利水平。完善殘疾人補貼制度,動態調整、合理確定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護理補貼標準,擴大適合殘疾婦女特殊需求的公共服務供給。大力培育公益慈善組織,倡導社會互助。積極爭取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推進精神衛生福利機構提質擴容工程建設,提升精神衛生福利的供給能力與水平。

8.提升婦女基本養老服務水平。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提升老齡健康服務能力。深入推進醫養結合發展,完善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滿足老年婦女多樣化養老服務需求。實施城市護理型養老機構建設工程和特困供養服務機構(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鼓勵依托社區提供養老服務,支持鄰里之間的互助式養老,加強居家適老化改造,積極營造有利婦女養老的良好環境與氛圍。發展普惠性養老服務和互助性養老,加快完善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大力發展社會辦醫養機構,擴大普惠養老服務供給。加強老年健康管理,建立健全老年健康三級預防體系。

9.探索建立覆蓋城鄉婦女的長期照護保障制度。根據國家長期護理保險制度試點安排,探索建立長期護理保險制度,通過當前已有試點,從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群起步,重點解決重度失能人員含符合條件的失能婦女的護理和照料。提高養老機構護理型床位比例,為家庭照料者提供照護培訓、心理疏導和保險待遇支付等支持。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集中供養率達到60%。

10.加強特殊婦女群體關愛服務工作。加大幫扶支持力度,為城鄉殘疾婦女、有困難婦女提供關愛服務。為有困難、有需求的婦女提供權益保護、生產幫扶、人身安全、精神撫慰、家庭教育支持等關愛服務。支持社會力量為殘疾婦女提供關愛服務,提供心理輔導和健康咨詢。支持留守婦女積極參與鄉村振興和家庭文明建設,在鄉村治理、鄰里互助、留守老人兒童關愛服務中發揮積極作用。

11.強化商業保險行業監管提升婦女抵御防范重大風險的能力。創新監管的內容、方式、機構、處罰措施等,緩解矛盾糾紛,有效地保護與保險活動相關的行業和公眾利益,切實維護投保婦女的合法權益、提升婦女防范抵御重大風險的能力。創新商業保險監管理念,以服務婦女商業保障為最大目標。創新商業保險監管內容,以服務于婦女保險安全高效為要求。創新商業保險監管方式,順應新時期婦女發展需要,提高監管的效能。

(七)婦女與家庭建設

主要目標:

1.促進婦女和家庭成員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樹立新時代家庭文明新風尚。

2.建立完善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家庭政策體系,增強家庭功能,提升家庭發展能力。

3.開發和拓展支持家庭與婦女全面發展的公共服務。

4.注重發揮家庭家教家風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5.充分發揮婦女在家庭生活和愛衛運動的獨特作用。

6.倡導構建男女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降低婚姻家庭糾紛對婦女發展的不利影響。

7.倡導和支持男女共擔家務,縮小兩性家務勞動時間差距。

8.支持家庭承擔贍養老人責任,提升老年婦女家庭生活質量。

9.促進夫妻共同承擔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教育、保護責任,為未成年子女身心發展創造良好家庭環境。

策略措施:

1.促進家庭成員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教育引導,宣傳尊老愛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鄰里團結等家庭美德,弘揚中華民族優秀傳統家風、革命前輩紅色家風、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現代家風,營造平等、文明、和諧、穩定的家庭環境,引導婦女和家庭成員自覺把家庭夢融入中國夢。通過升華愛國愛家的家國情懷、建設相親相愛的家庭關系、弘揚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體現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為大力培育和發揚社會主義家庭文明新風尚貢獻力量。

2.制定出臺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家庭政策。貫徹落實《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推動生育政策與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落實產假和父母育兒假政策,減輕家庭生育、養育、教育負擔。探索建立有關幼兒養育、青少年發展、老人贍養、病殘照料等政策措施,形成支持完善家庭基本功能、促進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的家庭政策體系,增強家庭發展能力。建立促進家庭發展的政策評估機制,發揮“以評促建”在家庭健康發展中積極作用。

3.大力發展家庭公共服務提升服務供給能力。加快完善養老、家政等服務標準,推動婚姻家庭輔導服務、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普惠享有,切實提升面向家庭的公共服務水平。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形式,引導社會力量開展家庭服務,滿足家庭日益增長的個性化、多元化需求。完善社區服務網絡和線上平臺,實現城市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全覆蓋,為家庭提供就近便利服務。積極探索推進數字家庭建設。大力培養家庭服務專業人才,滿足廣大家庭的托育、照護、家政等服務需求,減輕婦女家務勞動負擔。

4.充分發揮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將建設好家庭、實施好家教、弘揚好家風納入基層社會治理體系以及基層社會治理評價考核內容。鼓勵家庭成員履行家庭和社會責任與義務,積極參與基層自治、法治、德治實踐。發揮婦女尤其是農村留守婦女在基層治理中的積極作用,提升鄉村治理效能,為鄉村振興奠定社會基礎。充分挖掘少數民族家德家風中的優秀傳統資源,加大傳承與宣傳,發揮傳統民族家庭資源在新時代鄉村治理中的作用。

5.充分發揮婦女在家庭生活的獨特作用。深化群眾性精神文化創建活動,加強公民道德和家庭、家教、家風建設,實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鼓勵婦女帶領家庭成員積極參與綠色家庭創建,踐行綠色生活方式,養成勤儉節約的好習慣,推進平安家庭、無煙家庭建設,推進家庭愛衛運動,切實提升家庭成員的健康素養水平。充分發揮婦女在家庭生活、社會生活、弘揚中華民族家庭美德、樹立良好家風中的獨特作用,支持婦女成為良好家德家風建設的推動者、領跑者。

6.有效促進婚姻家庭關系健康發展。面向家庭宣傳《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貴州省反家庭暴力條例》等維護家庭成員權益的法律法規,促進男女平等理念在婚姻家庭關系建設中落實落地,促進家庭成員互相尊重和關愛,保障婦女平等參與家庭事務決策,反對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做好婚姻家庭關系咨詢指導服務,推廣婚姻登記、婚前醫學檢查、婚姻家庭關系輔導“一站式”服務。宣傳生育政策,推進移風易俗,抵制早婚早育、高價彩禮等現象,選樹宣傳婚事新辦典型,培育健康文明的婚俗文化。開展戀愛、婚姻家庭觀念教育,為適齡男女青年婚戀交友、組建家庭搭建平臺。加強對廣播電視婚戀節目、社會婚戀活動和婚戀服務的規范管理。

7.切實加強婚姻家庭糾紛預防化解工作。健全婚姻家庭糾紛預防化解工作機制,發揮職能部門作用,強化銜接聯動,支持社會力量參與,推進縣(市、區、特區)普遍建立婚姻家庭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建設人民調解員隊伍,發揮綜治中心和網格化服務管理作用,為預防化解婚姻家庭糾紛提供多元便捷服務。推進家事審判制度改革,加強訴調對接平臺建設,構建新型家事糾紛綜合協調解決模式。加強婚姻家庭糾紛預測預防預警,健全糾紛排查調處制度,有效預防矛盾糾紛的發生、激化。

8.切實促進男女平等分擔家務。倡導夫妻在家務勞動中分工配合,共同承擔照料陪伴子女老人、教育子女、料理家務等家庭責任,縮小兩性家務勞動時間差距。促進照料、保潔、烹飪等家務勞動社會化,推動家政服務業提質擴容增效,發展3歲以下嬰幼兒照護服務和失能失智老年人長期照護服務。督促用人單位落實探親假、職工帶薪休假、配偶陪產假等制度,鼓勵用人單位實施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制度,創造生育友好的工作環境,支持男女職工共同履行家庭責任。

9.切實提高老年婦女的家庭生活質量。倡導養老、孝老、敬老的家庭美德,支持家庭履行贍養老人的主體責任。倡導夫妻共同贍養雙方父母,鼓勵與老年人共同生活或就近居住,為長期照護老年人的家庭成員提供“喘息服務”。督促用人單位保障贍養義務人的探親休假權利,推動建立子女護理假制度,落實贍養義務人個稅專項附加扣除政策。建立完善社區老年人關愛服務機制。努力滿足老年婦女生活需要。依法保障老年婦女婚姻自由和家庭財產權利。

10.切實增強夫妻共同承擔家庭教育責任的意識和能力。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促進父母共同落實家庭監護主體責任,共同參與未成年子女家庭教育,共同創造有利于兒童發展的家庭環境。開展宣傳培訓,幫助父母樹立科學家庭教育理念,掌握科學知識方法,提高家庭科學育兒能力,注重言傳身教,共同陪伴未成年子女成長。加強親子交流,提高陪伴質量,增進親子感情。遵循兒童身心發展規律,尊重個體差異,因材施教,禁止對未成年子女實施毆打、體罰、虐待等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

(八)婦女與環境

主要目標:

1.提高婦女的思想政治意識,促進婦女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

2.提升全社會的性別平等意識,推進男女平等基本國策進機關、進學校、進企業、進社區、進家庭。

3.優化文化與傳媒領域的性別平等評估和監管機制作用。

4.全面提升婦女的媒介素養,提高婦女利用信息技術參與新時代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能力。

5.支持婦女參與傳統文化和地方文化的保護、傳承和開發。

6.充分發揮婦女在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中的作用。促進婦女踐行綠色發展理念,做生態文明建設的推動者、踐行者。

7.切實保障婦女飲水安全。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92%,提升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水質,降低水污染對婦女健康的危害。

8.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穩步提高,城鎮公共廁所男女廁位比例標準化建設與實際需求相適應。

9.婦女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不斷提高,作用得到發揮,特殊需求得到滿足。

10.廣泛參與婦女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全面提升貴州婦女在國內外事務中的影響力。在全國和全球性別平等事業中講好貴州故事、展現貴州作為、貢獻貴州力量。

策略措施:

1.加強對婦女的思想政治引領。運用多種形式和途徑面向婦女深入開展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宣傳教育,引導婦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筑牢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而奮斗的思想基礎。加強對青年女性、知識女性、各領域改革創新女性帶頭人等的思想政治引領和服務,加強對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新媒體行業等女性的積極引導。加強典型示范和榜樣引領,激勵婦女崇尚先進、學習先進、爭當先進。堅持以思想政治引領為先導,團結動員廣大婦女積極投身于開創百姓富、生態美的多彩貴州新未來的偉大事業之中。

2.開展以男女平等為核心的先進性別文化宣傳教育。大力宣傳新時代婦女在社會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獨特作用,宣傳女性自尊、自信、自立、自強精神,宣傳優秀婦女典型,推動男女平等理念成為社會主流價值觀,抵制男尊女卑等落后文化觀念和習俗。

3.促進婦女共建共享精神文明創建和城鄉人居環境改善成果。豐富優質文化產品和公共文化服務供給,滿足婦女精神文化需求。鼓勵婦女積極參與城市文明建設。引導婦女在文明單位創建中愛崗敬業,爭做文明職工。促進婦女參與文明村鎮創建,主動參與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農村文化發展、文明鄉風培育和鄉村社會治理。推進城鄉公共文化服務體系一體建設,創新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惠及城鄉婦女。

4.加強文化與傳媒領域的性別平等培訓、評估和監管工作。加強文化與傳媒領域性別平等傳播能力建設,加強文化傳媒工作者和傳媒相關專業學生的性別平等培訓,使性別平等成為文化傳媒工作者自覺踐行的行為準則。加強涉及性別平等內容的審核管理,消除歧視、貶抑、侮辱婦女等不良現象。完善文化與傳媒內容的違規行為警示記錄系統,優化線上輿情預警和線下評估處置機制。加強網絡信息平臺管理,倡導發布有利于男女平等的相關信息,規范網絡傳播行為。

5.引導婦女提高媒介素養與運用能力。開展面向婦女的媒介素養培訓和指導,加強婦女網絡素養教育,提升婦女對媒介、網絡的研判與運用能力。加強學生網絡素養教育,引導女生合理安全使用網絡,提升網絡自我保護能力。重點幫助老年婦女、困難婦女和殘疾婦女群體掌握網絡基本知識技能,提高自身發展的能力。引導婦女在網絡環境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網上正能量。充分利用國家大數據(貴州)綜合試驗區載體,提高婦女利用現代傳媒信息推動新時代貴州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能力。

6.支持婦女做傳統文化和地方文化的保護者、傳承者和開發者。繼續深入推進多彩貴州民族特色文化強省建設,充分發揮女性在地方和民族特色傳統文化保護、傳承、弘揚中的主體作用,采取特殊政策,統籌整合現有專項資金,實施一系列民族手工藝傳承舉措,更好地傳承地方和民族傳統文化。繼續加強對外交流學習,提高婦女在地方和民族文化傳承發展中的帶動力和影響力。

7.充分發揮婦女在生態文明建設中的重要作用。持之以恒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組織動員廣大婦女傳播好生態文明新理念,養成綠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積極培育環保類公益組織,引導婦女參與生態環保公益事業。充分發揮婦女在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中的積極作用,做生態文明建設的推動者、踐行者。引導和鼓勵婦女積極參與“生態文明貴陽國際論壇”,發揮婦女在傳播國際生態文明理念、全球生態文明思想等方面的作用。

8.減少環境污染對婦女的危害。實施生態環境提升行動,建立完善環境質量管理制度和機制,強化環境管理能力建設,將生態環境質量優良穩定性向高水平提升,讓婦女在優良的生態環境中擁有更多獲得感和幸福感。深化生態文明制度改革,健全源頭嚴防、過程嚴管、損害賠償、責任追究的生態保護制度,全力為婦女發展營造良好的生態環境。

9.切實為城鄉婦女享有安全飲水提供保障。推進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規范化建設,加強水源保護和水質監測,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實施農村供水保障工程,提升水資源優化配置能力,為婦女取水、用水提供便利。強化水源保護、水污染防治、水質監測,飲用水安全檢測和社會化服務,為婦女身體健康提供安全可靠的飲水環境。引導婦女積極參與水源保護。

10.加強符合婦女需求的文明衛生廁所建設。繼續推進城鎮公共廁所改造,完善落實城鎮公共廁所設計標準,推動男女廁位比例規范化建設。分類有序深入推進農村廁所革命,穩步提高農村衛生廁所普及率,加強廁所糞污無害化處理與資源化利用。推動旅游景區、商場、客運樞紐和服務區等公共場所建設第三衛生間。在新建城鎮公共廁所中,男女廁位比不低于2∶3的城鎮公廁數量達到新建城鎮公廁數量的80%。

11.在突發事件應對中關切婦女特別是孕期、哺乳期婦女及困難婦女群體的特殊需求。在突發事件應急體系、預防和應急處置機制、總體應急預案和規劃中充分考慮婦女特殊需求。面向婦女開展突發事件預防知識、自救技能的指導培訓,提高婦女的防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在應對突發事件中加強對有需求的婦女群體的救助服務和心理疏導。充分發揮婦女自身特長和優勢,引導婦女積極參與防災減災、應急救援等工作。

12.在國際婦女事務交流與合作中發揮積極作用。推動發展婦女民間外交,支持婦女積極投身“一帶一路”建設,參與生態文明貴陽國際論壇、中國(貴陽)國際大數據產業博覽會、中國—東盟教育交流周等活動,在國際國內舞臺上發出貴州聲音、展現貴州形象、彰顯貴州力量。

13.發揮婦聯組織在營造男女平等和婦女全面發展環境中的積極作用。健全完善引領服務聯系婦女的工作機制,發揮橋梁紐帶作用,凝聚婦女人心。聯合地方主流媒體,依托婦聯全媒體,大力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婦女和婦女工作的重要論述,宣傳馬克思主義婦女觀和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宣傳婦女“半邊天”作用。加強婦女輿情尤其是網絡輿情監測,優化有利于婦女全面發展的社會輿論環境。

(九)婦女與法律

主要目標:

1.全面貫徹落實男女平等憲法原則和基本國策,健全完善保障婦女合法權益的法規政策。

2.擴面升級法規政策性別平等審查評估機制,促進提質見效。

3.加大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力度,提高婦女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意識和能力。充分發揮婦女在法治貴州建設中的作用。

4.深入實施反家庭暴力法及相關條例,預防和制止任何針對婦女一切形式的家庭暴力。

5.嚴厲打擊拐賣婦女、性侵害婦女等違法犯罪行為。

6.提升預防和制止性騷擾的法治意識,有效遏制針對婦女的性騷擾。

7.嚴厲打擊利用網絡對婦女實施的違法犯罪行為。

8.保障婦女在家庭關系中的財產權、繼承權,保障婦女對婚姻家庭關系中共有財產享有的知情權和平等處理權。

9.依法為婦女提供公共法律服務。保障遭受侵害婦女獲得及時有效的司法救助。

策略措施:

1.推進男女平等憲法原則和基本國策貫徹落實到法治貴州建設全過程。完善保障婦女合法權益的地方性法規政策體系,切實保障婦女在政治、經濟、教育、人身、財產、勞動、社會保障、婚姻家庭等方面的平等權利。加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規的實施力度,加強執法檢查和督查督辦,保障侵害婦女權益案件獲得公平公正處理。探索開展婦女權益保障領域的公益訴訟。將保障婦女權益相關內容納入基層社會治理,納入法治隊伍建設、法治宣傳教育規劃和群眾性法治文化活動,增強全社會男女平等的法治意識和法治素養。

2.加強法規政策性別平等評估工作。健全省、市(州)法規政策性別平等評估機制和縣(市、區、特區)政策性別平等評估機制,明確評估范圍和標準,規范評估流程,細化評估指標。加強法規政策制定前研判、決策中貫徹、實施后評估的制度化建設。開展性別平等評估相關培訓,加強專業化隊伍建設,將男女平等理念落實在法規、規章、政策制定實施全過程各環節。

3.提升各級婦女組織參與推動法治貴州建設的能力及婦女法治素養。加強法治宣傳教育,深入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專項普法活動,面向婦女提供法律咨詢等服務,引導婦女自覺學習憲法和法律知識,參與法治貴州建設,增強法治觀念,養成法治思維和行為習慣,不斷提升婦女自身的法治素養及能力水平。引導婦女多途徑參與執法、司法和普法活動,引導婦女通過全民守法普法和依法治理實踐,強化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自覺。充分發揮人大女代表、政協女委員、婦聯組織、女性社會組織等在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和立法協商中的作用。

4.加大反家庭暴力法律法規的實施力度。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家庭暴力法》《貴州省反家庭暴力條例》,落實反家庭暴力發現、報告、處置等多部門協作機制,強化法律主體責任,推動強制報告、緊急庇護、告誡、人身安全保護令制度在法律實施中的落實。加強宣傳教育、預防排查,建立社區網格化家庭暴力重點監控機制。加強對受暴婦女的心理撫慰、身體康復和生活救助。

5.堅決打擊拐賣婦女犯罪。完善落實預防、打擊、救助、康復為一體的反拐工作長效機制。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提高全社會的反拐意識以及婦女的防范意識和能力。深入實施反對拐賣人口行動計劃,打擊拐賣婦女犯罪團伙。積極幫助被解救的拐賣婦女融入社會正常生活。加強司法協作和情報信息交流,堅決打擊跨國跨區域拐賣婦女犯罪。

6.堅決打擊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等犯罪行為。加強網絡治理,利用大數據完善違法信息過濾、舉報等功能,嚴厲打擊利用網絡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婦女賣淫。依法加大對強迫、引誘幼女和智力殘疾婦女賣淫的打擊力度。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建立常態整治機制,鼓勵群眾監督和舉報涉黃違法犯罪行為。

7.嚴厲懲處強奸、猥褻、侮辱婦女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防性侵教育,提高婦女防性侵意識和能力。建立和完善重點人群和家庭關愛服務機制、侵權案件發現報告機制、多部門聯防聯控機制和侵權案件推進工作督查制度。完善立案偵查制度,及時、全面、一次性收集固定證據,避免受害婦女遭受“二次傷害”。加強受害婦女的隱私保護、心理疏導和干預。依托“一云一網一平臺”建立性侵害違法犯罪人員信息查詢系統,完善和落實從業禁止制度。

8.預防和制止針對婦女的性騷擾。推動完善防治性騷擾相關法規條例。多形式多渠道傳播防治性騷擾知識,提升婦女防范和制止性騷擾的意識和能力。建立健全預防和制止性騷擾工作機制,加強聯防聯控,發揮典型案例的示范作用。預防和減少公共場所和工作、學習等場所的性騷擾,在機關、企業、學校建立預防和制止性騷擾工作機制,預防和制止利用職權、從屬關系等實施性騷擾。

9.保障婦女免遭利用網絡實施違法犯罪行為的侵害。加強網絡信息內容生態治理,加強對網絡淫穢色情信息的監管和查處,依法打擊網絡信息服務平臺、生產者和使用者對婦女實施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網絡平臺的規范管理,保護婦女個人信息安全。依法懲治利用網絡非法處理婦女個人信息的違法犯罪行為。提高婦女防范電信網絡詐騙的意識和能力,嚴厲打擊采取非法手段騙取婦女錢財的犯罪行為。

10.在婚姻家庭和繼承案件處理中依法保障婦女的財產權益。保障婦女平等享有家庭財產的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保障婦女依法享有夫妻相互繼承遺產、子女平等繼承遺產的權利。保障夫妻對共同財產享有平等的知情權、處理權,認定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認定和清償夫妻共同債務時,有效保障婦女合法權益。離婚時,保障婦女依法獲得土地、房屋、股份等財產權益,保障負擔較多家庭義務的婦女獲得補償、生活困難婦女獲得經濟幫助、無過錯婦女依法獲得賠償。

11.切實為婦女提供優質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務。推進公共法律服務實體、網絡、熱線三大平臺融合發展,為婦女提供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務。落實法律法規對婦女申請法律援助的相關規定,保障婦女在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中享有訴訟代理和維權指導服務。加強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法律援助類社會組織和法律服務工作者隊伍建設。保障特定案件中生活困難婦女能夠獲得司法救助。

12.發揮婦聯組織代表和維護婦女合法權益的職能作用。加強“12338”婦女維權公益服務熱線建設,暢通婦女有序表達訴求的渠道。及時發現報告侵權問題,依法建議查處性別歧視事件或協助辦理侵害婦女權益案件,配合打擊侵害婦女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為受侵害婦女提供幫助。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黨對規劃實施的全面領導。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把黨的領導貫穿于規劃組織實施的全過程,在推動我省高質量發展過程中推進規劃的實施。

(二)落實規劃實施責任。完善落實黨委領導、政府主責、婦兒工委協調、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規劃實施工作機制。各市(州)、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負責實施規劃,各級婦兒工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各級婦兒工委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各成員單位結合職責,承擔規劃目標任務落實工作。

(三)加強規劃之間的銜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要貫徹落實男女平等原則,將婦女發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結合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部署要求推進婦女規劃實施工作,實現婦女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步規劃、同步部署、同步推進、同步落實。

(四)制定地方婦女發展規劃和部門實施方案。各市(州)、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依據本規劃,結合實際制定本級婦女發展規劃。市(州)、縣(市、區、特區)規劃頒布后1個月內報送上一級婦兒工委辦公室。各成員單位按照任務分工,制定實施方案并報送同級婦兒工委辦公室。

(五)完善實施規劃的工作制度機制。健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將規劃實施納入政府議事日程和考核內容,將規劃目標分解到責任單位并納入目標管理和考核內容。健全督導檢查制度,定期對規劃落實情況開展督查。健全報告制度,成員單位每年向同級婦兒工委報告規劃落實情況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市(州)婦兒工委每年向省婦兒工委報告本地區規劃實施情況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健全議事協調制度,定期召開婦女兒童工作會議、婦兒工委全體會議、聯絡員會議等。依照有關表彰制度和規定,對實施規劃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

(六)強化婦女發展經費的投入保障。各級人民政府要將實施規劃所需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實現婦女事業和經濟社會同步發展。重點支持農村地區、民族地區、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婦女發展,支持特殊困難婦女群體發展。動員社會力量,多渠道籌集發展婦女事業的資源。

(七)堅持和創新實施規劃的有效做法。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果導向相統一,構建促進婦女發展的法規政策體系,完善婦女合法權益保障機制,實施促進婦女發展的民生實事項目。通過分類指導、示范先行,總結推廣好做法好經驗。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發揮社會力量推進規劃實施的作用。開展國際交流合作,講好貴州婦女發展故事,宣傳貴州婦女事業發展成就。

(八)加強規劃實施的能力建設。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婦女和婦女工作的重要論述以及男女平等基本國策有關內容、保護婦女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實施婦女規劃所需相關知識納入干部學習內容,舉辦多層次、多形式培訓,增強政府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人員實施規劃的責任意識和能力。加強各級婦兒工委及其辦公室能力建設,保障有人承擔婦兒工委辦公室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為更好履職盡責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支持,促進機構職能優化高效,為規劃實施提供組織保障。

(九)加大規劃宣傳力度。大力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婦女和婦女工作的重要論述,宣傳黨中央對婦女事業發展的重大決策部署,宣傳在黨的堅強領導下婦女事業發展的成就,宣傳男女平等基本國策和保障婦女權益、促進婦女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宣傳規劃內容及實施的經驗、成效,努力營造關愛婦女、有利于婦女發展的社會氛圍。

(十)加強婦女發展調查研究。充分發揮各級婦兒工委及其辦公室作用,依托高校、研究機構、社會組織等開展婦女發展研究,培育專業研究力量,加強婦女發展專家隊伍建設。廣泛深入開展實地調研、理論與實踐研究,為制定、完善相關法規政策提供參考。

(十一)推進數據互聯互通共享。深入實施大數據戰略,發揮數據云平臺的支撐功能,實現成員單位之間數據信息互聯互通共享、婦女發展狀況和法規政策實施效果的智能監測。優化建設有關婦女兒童云平臺,做好信息查詢與運用。拓展婦女重要發展領域信息查詢和利用、網上辦公、業務網上辦理功能。

(十二)鼓勵社會各界廣泛參與規劃實施。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慈善機構和公益人士參與保障婦女權益、促進婦女發展工作。鼓勵婦女參與規劃實施,提高婦女在參與規劃實施過程中實現自身全面發展的意識和能力。

四、監測評估

(一)強化監測評估制度建設。對規劃實施實行年度監測、終期評估。落實、完善婦女發展監測統計方案,組織開展年度監測統計,婦兒工委成員單位向同級統計部門報送年度監測數據,及時收集、分析反映婦女發展狀況的相關數據和信息。組織開展終期評估,婦兒工委成員單位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終期評估報告。監測評估工作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二)強化監測評估工作組織領導。各級婦兒工委設立監測評估領導小組,由同級婦兒工委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組織領導監測評估工作,審批監測評估方案,審核監測評估報告等。領導小組下設監測組和評估組。

監測組由各級統計部門牽頭,負責規劃監測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培訓,制定監測方案、監測指標體系,收集、分析數據和信息,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年度和終期監測報告。監測組成員負責統籌協調本部門規劃實施監測、分析、數據上報、分性別分年齡指標完善等工作。

評估組由各級婦兒工委辦公室牽頭,負責規劃評估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培訓,制定評估方案,組織開展評估工作,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終期評估報告。評估組成員負責統籌協調本部門規劃實施自我評估工作,參加婦兒工委組織的評估工作。

(三)加強婦女發展統計監測工作。規范完善婦女發展統計監測指標體系,根據需要擴充調整婦女發展統計指標,納入常規統計以及統計調查制度,加強分性別統計工作,推進婦女發展統計監測制度化建設。建立完善省市縣婦女發展統計監測數據庫。鼓勵支持相關部門對婦女發展缺項數據、未量化指標開展年度專項統計調查。

(四)提升監測評估工作能力。加強監測評估工作培訓和部門協作,規范監測數據收集渠道、報送方式,提高數據質量。運用互聯網和大數據等技術,豐富婦女發展和分性別統計信息。科學設計評估方案和評估方法,探索第三方評估。提升監測評估工作科學化、標準化、專業化水平。

(五)強化監測評估成果利用。發揮監測評估結果服務決策的作用,定期向同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報送監測評估情況,為決策提供依據。建立監測評估報告交流、反饋和發布機制。加強監測評估結果的研判和運用。運用評估結果指導下一階段規劃實施工作,實現規劃實施的常態化監測、動態化預警、精準化干預、高質量推進。

貴州省兒童發展規劃(2021-2025年)

前言

兒童是家庭的希望,是國家和民族的未來,是社會主義事業的接班人。保障兒童充分享有生存權、發展權、受保護權、參與權等權利,是促進兒童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的必然要求。

《貴州省兒童發展規劃(2016-2020年)》頒布實施以來,省委、省政府堅持兒童優先原則,將兒童發展納入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大局,同規劃、同部署、同推進、同落實。兒童健康服務體系不斷完善,嬰幼兒及5歲以下兒童健康水平顯著提升;在西部率先實現縣域義務教育基本均衡發展,學前教育普及率超過全國平均水平;完善適度普惠兒童福利體系,明顯提升兒童福利水平,為國家完善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救助幫扶機制貢獻了貴州樣板;農村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安全保護更加全面有力;兒童成長環境更加優化,兒童保護法律和法規保護機制更加完善。尤其是專設“兒童與安全保護”領域,做到安全保護的領導體系、政策體系、責任體系、立法保護“四個到位”,為國家層面制度設計提供了參考。

受經濟總量小、發展基礎較薄弱等因素制約,我省兒童事業發展還不能適應貴州高質量發展的新要求和兒童及其家庭的新期盼。保障兒童權利的法治建設需持續推進,兒童公共服務資源需進一步擴容,兒童發展的城鄉、區域差距需進一步縮小,兒童保護專業人才隊伍、兒童友好型社會的建設需進一步加強。

未來五年,是我省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征程、推動高質量發展的第一個五年。“一帶一路”建設、新時代西部大開發、長江經濟帶發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大國家戰略的實施,不僅為貴州圍繞“四新”主攻“四化”,開創百姓富、生態美的多彩貴州新未來注入強大動力,也為貴州兒童事業高質量發展帶來了重大戰略機遇。同時,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三孩生育政策的實施等對兒童事業提出了更高要求。我省應搶抓機遇,乘勢而上,大力提高兒童綜合素質,培養擔當民族復興大任的時代新人,推進兒童事業高質量發展。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貴州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貴州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政策,按照《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21-2030年)》《貴州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明確的目標和要求,結合我省兒童發展的實際,編制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視察貴州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省委十二屆歷次全會精神,按照省委“一二三四”工作思路,圍繞“四新”主攻“四化”的要求,牢記囑托、感恩奮進,堅持以高質量發展統攬兒童事業發展,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兒童發展道路,堅持和完善最有利于兒童、促進兒童全面發展的制度機制,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優化兒童發展環境,保障兒童生存、發展、受保護和參與的權利,促進兒童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為奮力開創百姓富、生態美的多彩貴州新未來奠定堅實的人才基礎。

(二)基本原則

1.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牢牢把握兒童事業發展的政治方向,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兒童事業發展的重要決策部署,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兒童事業發展的全過程和各方面。

2.堅持優先保障兒童發展。制定法規和公共政策、編制發展規劃、建設公共設施、配置公共資源和供給公共服務、作出決策和部署工作時優先考慮、照顧兒童的權益和發展需求。

3.堅持促進兒童全面發展。尊重兒童身心發展特點和規律,保障兒童身心健康,促進兒童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4.堅持保障兒童平等發展。創造公平社會環境,消除對兒童一切形式的歧視,保障所有兒童平等享有各項權利和發展機會。

5.堅持鼓勵兒童參與。尊重兒童主體地位,創造有利于兒童參與的社會環境,暢通兒童表達意見的渠道,鼓勵、支持兒童參與家庭、社會、校園、公共體育文化生活。

(三)總體目標

保障兒童權利的法規政策體系更加健全,促進兒童發展的工作機制更加完善,兒童優先的社會風尚基本形成。兒童享有更加優質、均等、可及的公共資源和基本公共服務,享有更加普惠、優越的福利保障,享有更加和諧文明友好的家庭環境和社會環境。兒童在健康、安全、教育、福利、家庭、環境、法律保護等領域的權利進一步實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顯增強。到2025年,兒童優先原則得到更為全面的貫徹,城鄉、區域、群體之間兒童發展差距進一步縮小。兒童全面發展取得更為明顯進展,總體達到全國平均水平。

二、發展領域、主要目標和策略措施

(一)兒童與健康

主要目標:

1.覆蓋城鄉的兒童健康服務體系更加完善,兒童醫療保健服務能力顯著增強。

2.新生兒、嬰兒和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分別降至3.0‰、4.0‰和6.0‰以下,區域和城鄉差距逐步縮小。

3.改善兒童營養狀況,5歲兒童貧血率和生長遲緩率分別控制在10%和5%以下,有效控制兒童超重、肥胖現象。

4.健全覆蓋城鄉、涵蓋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兒和兒童各階段的出生缺陷防治體系,預防和控制出生缺陷。

5.有效防治兒童常見疾病和惡性腫瘤等嚴重危害兒童健康的疾病。

6.適齡兒童國家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以鄉(鎮、街道)為單位達到90%以上。

7.兒童新發近視率明顯下降,總體近視率每年降低0.5個百分點以上。小學生近視率控制在38%以下,初中生近視率降至65%以下,高中階段學生近視率降至76%以下。0-6歲兒童眼保健和視力檢查覆蓋率達到90%以上。

8.促進城鄉兒童早期發展服務供給,普及兒童早期發展的知識、方法和技能。

9.增強兒童體質,中小學生國家學生體質健康標準達標率穩定在90%以上、達標優良率達到30%以上。

10.普及兒童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兒童及其照護人健康素養水平。

11.增強兒童心理健康服務能力,提升兒童心理健康素養水平和心理健康水平,心理健康素養水平達到25%以上。

12.適齡兒童普遍接受性健康教育,性健康服務可及性明顯提高。

策略措施:

1.優先保障兒童健康。將兒童健康主要指標納入政府目標和責任考核。完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加強兒童醫療保障政策與公共衛生政策銜接。加大對兒童醫療衛生健康事業的投入,支持民族地區和農村地區兒童健康事業發展,逐步實現基本婦幼健康服務均等化。建設統一的婦幼健康信息平臺,推動婦幼健康信息平臺與電子健康檔案互聯共享,推行“互聯網+婦幼健康”服務模式,實現兒童健康全周期全過程管理和服務的信息化、智能化。

2.健全完善兒童醫療保健服務網絡。以國家兒童區域醫療中心為龍頭,以婦幼保健機構、兒童醫院和綜合醫院兒科為重點,統籌規劃和配置區域內兒童健康服務資源。每千名兒童擁有兒科執業(助理)醫生達到1.12名、床位增至3.17張。實現全省縣級婦幼保健院全覆蓋,縣級婦幼保健院達到二級以上水平。建立完善以區縣婦幼保健機構為龍頭,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樞紐,村衛生室為基礎的基層兒童保健服務網絡,完善兒童急救體系。加快兒童醫學人才培養,提高全科醫生的兒科和兒童保健專業技能,提高兒科醫務人員薪酬待遇。

3.加大兒童健康知識宣傳普及力度。加大科學育兒、出生缺陷防治、預防疾病、及時就醫、合理用藥、合理膳食、應急避險、心理健康、性及生殖健康知識和技能宣傳普及力度。構建全媒體健康知識傳播機制。強化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作為兒童健康第一責任人的理念,強化家庭、社區、學校、幼兒園、托幼機構的兒童健康知識宣傳。發揮健康科普專家庫和資料庫作用。推進醫療機構規范設置孕婦學校和家長課堂,鼓勵醫療機構、醫務人員、社會組織開展健康科普活動。

4.保障新生兒安全與健康。深入實施危重新生兒篩查與評估、高危新生兒專案管理、危急重癥救治、新生兒死亡評審等制度。加強新生兒規范化訪視,新生兒訪視率保持在95%以上。完善醫療機構產科、新生兒科質量規范化管理體系,加強新生兒保健專科建設。完善各級危重癥孕產婦和新生兒救治網絡,完善危重新生兒救治體系基礎設施設備和院外急救設施。在發展相對滯后的地區開展新生兒安全等項目,提高服務的可及性和公平性。

5.加強出生缺陷綜合防治。建立多部門聯動防治出生缺陷的工作機制,落實出生缺陷三級防治措施,加強出生缺陷防控知識普及和咨詢,推廣婚姻登記、婚前醫學檢查和生育指導“一站式”服務。強化婚前孕前保健,提升產前篩查和診斷能力,推動圍孕期、產前產后一體化和多學科診療協作。擴大新生兒疾病篩查病種范圍,建立篩查、陽性病例召回、診斷、治療和隨訪一體化服務模式。開展高危人群唐氏綜合征和地中海貧血基因檢測,逐步擴大新生兒疾病篩查范圍,推動提升先天性心臟病篩查能力。健全出生缺陷防治網絡,強化出生缺陷監測。

6.加強兒童保健服務和管理。開展婦幼保健特色專科建設。加強兒童保健門診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充分發揮中醫藥在兒童預防保健和疾病診療中的獨特作用。推廣新生兒早期基本保健、新生兒復蘇等適宜技術。提高學校、幼兒園、托幼機構常見病預防保健能力,按標準配備校醫、幼兒園及托幼機構衛生保健人員和必要保健設備。開展6歲以下兒童健康管理工作,3歲以下和7歲以下兒童系統管理率均保持在93%以上。推進以視力、聽力、肢體、智力、孤獨癥等殘疾為重點的0-6歲兒童殘疾篩查,完善篩查、診療、康復、救助相銜接的工作機制。加強對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流動兒童、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等重點群體的健康管理。

7.強化兒童常見疾病、重病、傳染病防治。以早產、低出生體重、貧血、肥胖、心理行為發育異常、視力不良、齲齒等兒童健康問題為重點,建立早期篩查、診斷和干預服務機制。加強兒童口腔保健,12歲兒童齲患率控制在30%以內。加強兒童重大傳染性疾病、新發傳染病管理以及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嬰阻斷工作。完善兒童血液病、惡性腫瘤等重病診療體系、藥品供應制度、綜合保障制度。加強疫苗預防接種監督管理工作,提高適齡兒童免疫規劃疫苗接種率。

8.加強兒童早期發展服務。建立健全多部門協作的兒童早期發展工作機制和省市縣三級兒童早期發展指導服務體系。加強對家庭和托育機構的嬰幼兒早期發展指導服務。開展涵蓋照護、安全保障、健康、營養、早期學習的兒童早期發展綜合服務。促進兒童早期發展服務進農村、進社區、進家庭,探索推廣入戶家訪指導等適合農村邊遠地區兒童、困境兒童的早期發展服務模式。

9.持續改善兒童營養狀況。關注兒童生命早期1000天營養,開展孕前、孕產期營養與膳食評價指導。提倡母乳喂養,強化愛嬰醫院管理。加強母嬰設施建設,應配置母嬰設施的公共場所和用人單位基本建成標準化的母嬰設施。加強學校、幼兒園、托幼機構的營養健康教育和膳食指導。繼續實施6-36月齡兒童營養改善項目、農村義務教育學生和農村學前教育兒童營養改善計劃。加強食育教育,引導科學均衡飲食、吃動平衡,防控兒童超重和肥胖。

10.實施兒童健康促進行動。動員家庭、學校和社會共同維護兒童身心健康,引導兒童養成健康生活習慣,鍛煉健康體魄。加強0-6歲兒童眼保健和視力檢查工作,建立兒童視力健康電子檔案,監督學生做好眼保健操。指導兒童科學規范使用電子產品。保障幼兒園幼兒每天的戶外活動時間。中小學校按規定開齊開足體育與健康課程。確保小學生每天睡眠10個小時、初中生9個小時、高中生8個小時。把學生體質健康狀況納入對學校的績效考核。鼓勵公共體育場館設施免費或低收費向中小學生和兒童開放,落實學校體育場館設施在課余和節假日向學生開放政策。

11.加強兒童心理健康服務。構建學校、社區、家庭、媒體、醫療衛生機構等聯動的心理健康服務模式。中小學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教育教師。開展生命教育和挫折教育,培養兒童珍愛生命的意識和自我情緒調適能力。加強重大公共衛生事件期間兒童心理的干預。關注和滿足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留守兒童、困境兒童心理發展需要。提高教師、家長預防和識別兒童心理行為問題的能力。完善省市級精神病救治體系,探索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設置精神心理科室。加強兒童醫院、精神專科醫院、婦幼保健機構兒童心理咨詢及專科門診建設。

12.為兒童提供性教育和性健康服務。將性教育納入基礎教育體系和質量監測體系,提升教育效果。家長學校普遍開設性教育課程,提高家長開展性教育的能力。引導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根據兒童年齡階段和發展特點開展性教育,加強防范性侵教育。有條件的婦幼保健機構開設青春期門診。促進學校與醫療機構密切協作,提供適宜兒童的性健康服務。

(二)兒童與安全

主要目標:

1.健全完善兒童遭受意外及暴力傷害的監測報告干預機制。

2.減少兒童傷害所致死亡和殘疾。兒童傷害死亡率以2020年數據為基數下降18%。

3.有效保障兒童出行安全,普遍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安全頭盔。

4.排查消除溺水隱患,兒童溺水死亡率持續下降。

5.減少兒童跌倒、跌落、燒燙傷和中毒等傷害的發生、致殘和死亡。

6.兒童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7.提升兒童用品質量安全水平。

8.預防和制止針對兒童一切形式的暴力。

9.提高對學生欺凌的綜合治理能力,預防和有效處置校園欺凌。

10.預防和干預未成年人沉迷網絡,有效治理不良信息、泄露隱私等問題。

策略措施:

1.創建兒童安全環境。樹立兒童傷害可防可控意識,通過宣傳教育、改善環境、加強執法、使用安全產品、開展評估等措施,創建有利于兒童成長的安全環境。落實學校、幼兒園、托幼機構安全管理主體責任。開展防傷害、防暴力、避災險、會自救等安全知識、技能教育活動,幫助兒童及看護人提高安全意識、掌握安全知識技能。

2.建立健全兒童傷害防控工作體系。構建完善多部門聯合的兒童傷害防控工作機制,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兒童傷害防控。加大兒童傷害防控立法、執法力度。制定實施兒童傷害防控行動計劃,探索創新推廣兒童傷害防控適宜技術。優先制定實施針對流動兒童、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的傷害防控措施。

3.建立兒童安全一體化監測預警工作機制。建立涵蓋省、市(州)、縣(市、區、特區)、鄉(鎮、街道)、村(居)、網格六級聯動的監測報告機制,建設涵蓋遭受意外和暴力傷害在內的兒童保護信息系統。建立“多元融合”監測工作機制,及時發現、報告和處置未成年人敏感信息、傷害信息。建立“多點觸發”預警工作機制,在學校、家庭、社區、社會組織、政法單位建立監測哨點,設置兒童信息監測管理員。加強兒童傷害信息監測、分析,綜合研判兒童基本情況。

4.預防和控制兒童道路交通傷害。深入推進交通安全知識進校園,培養兒童良好交通行為習慣。道路規劃建設充分考慮兒童年齡特點,完善校園周邊交通安全設施、安全警示標志,嚴查嚴處交通違法行為。普遍推廣使用兒童安全座椅、安全頭盔、兒童步行及騎乘非機動車反光標識。加強兒童道路安全防護用品生產和銷售的監管。落實校車安全管理條例。

5.預防和控制兒童溺水。家庭、學校切實落實防溺工作“六不準”要求。隔離、消除家庭及校園環境的溺水隱患,加強農村地區相關水體的防護隔離和安全巡查,保證兒童遠離危險水體。加強開放性水域、水上游樂場所、船只等安全管理并配置適于兒童的應急救援裝備。加強預防溺水和應急救援知識技能教育,普及兒童游泳及水上安全技能,引導兒童使用安全游泳場所。

6.預防和控制兒童跌倒、跌落、燒燙傷、中毒等傷害。加強兒童看護、安全巡查,確保兒童遠離傷害源。推廣使用窗戶護欄、限位器等防跌倒、跌落用品。引導家庭分隔熱源,推廣使用具有防兒童燒燙傷保護功能的家用電器。農藥、藥品、日用化學用品等應使用兒童安全包裝。規范犬類管理及寵物飼養。提高兒童看護人照護嬰幼兒的意識、能力,提高其識別和保管農藥、藥品、日用化學用品的能力。加強防災減災教育,提高兒童及看護人針對地震、火災、踩踏等災害性、突發性事件的防災避險技能。

7.強化兒童食品、藥品、用品安全質量監管。嚴格執行嬰幼兒食品、藥品、用品、大型游樂設施強制性國家標準。加強嬰幼兒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強化對學校食品安全和涉校餐飲企業監督管理,強化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嚴肅查處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嚴厲打擊制售假劣食品違法犯罪行為,深入開展對假劣食品等領域犯罪的專項打擊和對食品制假售假集中地區的專項整治。強化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加大兒童工業產品監督抽查力度,增加抽查批次。扎實開展大型游樂設施安全監管工作。加強對產品造成兒童傷害的信息監測、分析、監督檢查和缺陷產品召回工作。

8.預防和控制針對兒童的暴力傷害。加強宣傳教育,增強公眾法治意識、兒童保護意識,提高兒童安全意識、自我保護能力。強化國家、社會、學校、家庭保護責任,健全各級兒童保護工作平臺,健全和落實針對兒童暴力傷害的發現、報告、干預機制。嚴格執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強制報告制度。鼓勵公眾依法勸阻、制止、檢舉、控告針對兒童的暴力行為。依法嚴懲對兒童實施暴力的違法犯罪行為。

9.提高對兒童遭受意外、暴力傷害的緊急救援、醫療救治和康復服務水平。加強兒童緊急救援知識宣傳和技能培訓,完善公共場所急救設施配備。加強省緊急醫學救援調度中心建設,探索省、市、縣三級急救指揮調度信息系統與省級緊急醫學救援指揮調度信息平臺互聯互融。加強兒童傷害院前急救設施設備配備,實現院前急救與院內急診有效銜接。加強康復機構能力建設。

10.加強學生欺凌綜合治理。完善落實學生欺凌綜合治理的部門合作機制。營造文明安全校園環境,加強思想道德、法治、心理健康教育,培養學生健全人格和社會交往能力。嚴格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健全學生欺凌早期預警、事中處理、事后干預機制。提高教職員工、家長、學生對欺凌的預防和處置能力。依法依規調查和處置欺凌事件,發揮教育懲戒作用。強化校園周邊綜合治理,將學生欺凌專項治理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11.加強未成年人網絡保護。落實政府、企業、學校、家庭、社會保護責任,為兒童提供安全、健康的網絡環境。完善兒童網絡保護監管體制,加強網絡監管和治理。完善和落實網絡信息監測、識別、舉報、處置制度,依法懲處利用網絡散布價值導向不良信息、危害兒童身心健康的行為。依法保護兒童個人信息。公共場所互聯網服務設施安裝兒童網絡保護軟件或者采取其他安全保護技術措施。開展預防兒童沉迷網絡的宣傳教育,監督網絡產品和服務提供者履行預防兒童沉迷網絡的義務。網絡游戲、網絡直播等網絡服務提供者應針對兒童設置相應時間管理、權限管理、消費管理等功能。嚴禁為未滿十六周歲的兒童提供網絡直播發布者賬號注冊服務。嚴格落實網絡游戲用戶賬號實名注冊和登錄要求。家庭、學校、社會組織共同對沉迷網絡的兒童進行教育引導、科學干預,幫助其恢復正常的學習生活。

(三)兒童與教育

主要目標:

1.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2.基本公共教育服務實現均等化,城鄉、區域、學校之間公共教育資源配置差距不斷縮小。

3.適齡兒童普遍接受有質量的學前教育,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94%,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達到85%,實現少數民族地區行政村公辦幼兒園應建盡建。

4.鞏固提高九年義務教育普及水平,九年義務教育鞏固率達到95%以上。

5.鞏固提高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水平,高中階段毛入學率達到93%。

6.加快中職教育發展,努力實現初中畢業生接受職業教育“愿讀盡讀”,全省中職與普通高中在校生保持合理比例。

7.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殘疾兒童、農村轉移人口隨遷子女、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等特殊群體受教育權利得到根本保障。殘疾兒童義務教育鞏固水平進一步提高。

8.兒童科學素質全面提升,科學興趣、創新意識、實踐能力不斷提高。

9.加強校園文化建設,營造友善、平等、相互尊重的師生關系和同學關系。

10.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機制進一步完善。

策略措施:

1.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健全完善德智體美勞全面培養的教育體系,強化思想道德教育,提升智育水平,深化體教融合,改進美育教學,加強勞動教育,大力促進兒童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2.全面落實教育優先發展戰略。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優先安排教育,財政資金投入、公共資源配置優先保障教育。優化教育經費支出結構,把義務教育作為教育投入重中之重。依法落實各級政府教育支出責任,完善各教育階段財政補助政策。支持和規范社會力量辦學。

3.培養兒童健康人格、心理和良好行為習慣。強化德育教育,促進兒童形成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健全完善德育工作體系,深化課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動育人、實踐育人、管理育人、協同育人,促進兒童形成積極向上的人格、健康的心理品質和良好的行為習慣。創新形式,豐富內容,增強德育工作吸引力、感染力和實效性。深入推進中小學、幼兒園性別平等教育。

4.推進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新建、改擴建2000所左右公辦幼兒園。加快發展農村公辦幼兒園,優先推進有實際需求、具備條件的少數民族地區行政村公辦幼兒園建設。鼓勵支持國有企事業單位、街道、村集體舉辦公辦幼兒園。嚴格居民住宅區配套幼兒園建設管理,強化小區配套幼兒園公益普惠性質。引導社會力量舉辦普惠性幼兒園,提升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在民辦幼兒園中的占比。克服和糾正幼兒園“小學化”傾向。建立和完善鄉(鎮)村幼兒園一體化管理機制。開展“學前學會普通話”行動,實施“童語同音”計劃,提升學齡前兒童國家通用語言交流能力,實現兒童聽懂敢說會說普通話。

5.推進鄉村教育振興。建立健全鞏固拓展教育脫貧攻堅成果長效機制,加強教育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的有效銜接,落實過渡期內“四不摘”要求,保持政策總體穩定。健全常態化控輟保學工作機制。開展鄉村學校教學改革支持行動,提升鄉村教育質量。加大鄉村教師公費培養力度,提高偏遠和條件艱苦地區的鄉村教師待遇。

6.優化小學初中布局。積極推行鄉鎮標準化初中寄宿制和小學高年級寄宿制。提升確需長期保留的鄉村小規模學校辦學水平。加大與人口變化相匹配的義務教育學校的建設力度。落實新建城鎮小區配套公辦中小學建設,合理有序增加城鎮學位供給,加快消除城鎮大班額問題。

7.推進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實施公辦強校計劃,擴大優質教育供給,不斷縮小城鄉教育差距。加快推進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發展,重視鄉村小規模學校、鄉鎮寄宿制學校和城市薄弱學校建設管理。推進鄉村(薄弱)學校課程與學習資源建設、鄉村學校小班教學質量提升。縮短義務教育在資源配置、政府保障程度、教育質量、社會認可度四方面與優質均衡發展國家標準的差距。全面規范管理校外培訓機構。提升課堂教學質量,鼓勵支持學校開展各種課后育人活動,滿足學生的多樣化需求。

8.推動普通高中優質特色發展。優化普通高中布局,重點在市(州)、縣(市、區、特區)政府所在地布點普通高中。實施“強縣中”工程,做強做優縣中。健全示范性高中“能進能出、能上能下、政策同享、動態調整、公平發展”的升類、降類和退出機制。實施普通高中特色建設支持計劃,打造一批滿足多樣化學習需求的特色普通高中。

9.提高中等職業教育發展水平。完善“一體兩翼多節點”職業院校空間布局。按照專業設置與產業需求對接,課程內容與職業標準對接、教學課程與生產過程對接的要求,優化專業布局。全面改善中職學校辦學條件、穩定辦學規模、提升辦學質量。健全中職—高職—本科的融通培養體系,打通從中職到高職、本科的上升通道。推行現代學徒制和企業新型學徒制。穩步擴大“1+X”證書制度規模,出臺“1+X”證書制度相關配套文件,提高技能等級證書社會認可度和含金量。

10.保障特殊兒童群體受教育權利。完善孤兒、殘疾兒童、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家庭經濟困難兒童等特殊群體教育資助救助政策。優先滿足留守兒童寄宿需求。落實進城落戶農民工隨遷子女以公辦學校(幼兒園)為主的入學(園)政策,完善隨遷子女在流入地參加升學考試和接受中等職業教育免學費政策。進一步完善以“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干,以普通學校附設特殊教育班和隨班就讀為主體、以送教上門和遠程教育為補充”的特殊教育發展格局。提高殘疾兒童接受義務教育普及水平,支持建立適合殘疾兒童康復和身心發展的學前教育模式。提高殘疾兒童高中階段教育普及水平,加快發展殘疾人職業教育。

11.全面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大力弘揚高尚師德,健全師德師風建設長效機制。完善教師全員培訓制度,繼續實施“名師名校長培育計劃”,改革實施中小學教師校長“國培計劃”和職業院校教師素質提高計劃,加大邊遠農村和民族地區教師、班主任、音體美等緊缺薄弱環節以及職業學校“雙師型”教師培訓力度。依法保障教師待遇。培養造就一支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實學識、有仁愛之心的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教師隊伍。促進城鄉教師交流制度化,實現城鄉師資均衡發展。

12.實施兒童科學素質提升行動。將弘揚科學精神貫穿教育全過程,積極開展學前科學啟蒙教育,提高學校科學教育質量,完善科創標準和課程體系,豐富課程資源。加強社會協同,注重利用科技館、青少年宮、博物館、高新企業、高校實驗室(基地)等場所開展科學學習和實踐。深入開展科技創新、青少年科技活動,廣泛開展科普活動。

13.大力推進校園文化建設。加強校風、教風、學風建設,開展文明校園創建,構建尊師愛生的師生關系和團結友愛的同學關系。構建良好的制度環境,激發教師立德樹人的事業心、責任感。保障師生參與學校事務的權利。美化校園環境,優化師生工作、學習和生活條件。利用校訓、校規、校史、重要事件、優良傳統、重要節慶等,豐富和培育積極向上、格調高雅、健康文明的觀念文化。

14.推進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加強家長學校、家長委員會建設,普及、推廣家庭教育知識和經驗。加強家園、家校協作,推動教師家訪制度化、常態化。加強對社會培訓機構的監管,規范社會組織提供的培訓。支持兒童參與日常生活勞動、生產勞動、專題調研、研學旅行等各類實踐活動,倡導兒童參與與其年齡、智力、身心健康狀況相適應的志愿服務、社會公益活動。發揮群團組織的育人作用,形成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合力。

(四)兒童與福利

主要目標:

1.提高兒童福利水平,建成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適度普惠型兒童福利制度體系。

2.進一步提高面向兒童的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更加公平地滿足城鄉、區域和群體之間兒童公共服務需求。

3.完善和落實兒童監護制度,保障兒童獲得有效監護。

4.加快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設,實現新增托位數8.1萬張,每千人口擁有3歲以下嬰幼兒托位數提高到3張。

5.鞏固提高基本醫療保障水平,保障兒童基本醫療權益。

6.有效保障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殘疾兒童、流浪兒童生存發展和安全權益。殘疾兒童基本康復覆蓋率提高至85%以上。

7.留守兒童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不斷完善,流動兒童服務機制更加健全。

8.村(社區)兒童之家覆蓋率進一步鞏固提高,基本服務能力持續提升。

9.市(州)、縣(市、區、特區)根據工作需要設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鄉(鎮、街道)設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或者指定專門人員負責兒童保護。

10.每個縣(市、區、特區)至少有1家兒童保護服務類社會組織,與每個未成年人保護機構建立穩定合作關系的兒童保護服務類社會組織不少于1家。

策略措施:

1.完善兒童福利保障和救助制度體系。研究制定四類特殊未成年人關愛救助保護實施方案、勞動密集型企業進一步加強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工作的實施意見、收養評估實施辦法等政策措施,強化關愛保護制度支撐。探索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標準與居民人均消費支出或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物價上漲水平、財力狀況聯動的動態調整機制。完善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建立精準識別、精準施策、精準落實、分類保障機制。

2.提高面向兒童的公共服務供給水平。將兒童教育、醫療衛生、福利保障事項優先納入基本公共服務清單。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和可及性,推動基本公共服務向薄弱環節、特殊兒童群體傾斜。提高服務智慧化水平。擴大公共服務覆蓋面,全面落實各項兒童票價優惠政策。完善居住證制度,健全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農業轉移人口子女、進城落戶農民工隨遷子女公共服務同等待遇政策。

3.完善和落實兒童監護制度。加強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提高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監護意識,指導其履行監護職責。推動在一定期限內不能完全履行監護職責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依法確定被委托照護人。健全完善定期巡訪和監護評估機制,強化對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履行監護情況的監督。落實國家監護制度,符合法定情形的未成年人由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承擔臨時或者長期監護職責。探索對依法收養孤兒和殘疾兒童、非生父母履行監護權的家庭在水電氣等方面給予優惠。

4.發展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立健全嬰幼兒照護支持政策體系。綜合運用土地、住房、財政、金融、人才等支持政策,擴大托育服務供給。建立健全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設一批綜合性普惠托育機構和托育服務設施,推動社區嬰幼兒照護服務發展。鼓勵婦幼保健機構、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提供嬰幼兒照護服務。鼓勵國有企業等主體積極參與政府推動的普惠托育服務體系建設,支持用人單位為職工提供托育服務,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依托社區提供普惠托育服務。支持有條件的幼兒園招收2-3歲幼兒,鼓勵公立幼兒園增設托幼班。加大專業人才培養培訓力度。

5.做好兒童醫療保障工作。加強城鄉基本醫療保險宣傳,提高兒童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率。對符合條件的困難家庭兒童實行大病保險傾斜保障,降低起付線,提高報銷比例。對符合條件的困難家庭兒童給予醫療救助保障。鼓勵引導慈善力量開展針對困境兒童的慈善項目,提供醫療救助、康復援助等服務。

6.加強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落實孤兒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保障政策。完善孤兒家庭收養、家庭寄養、委托寄養、社會助養相關政策及事前、事中、事后工作規程。分類健全評估機制,強化養育人背景調查、家庭環境和心理評估。探索建立家庭寄養、收養兒童成長跟蹤服務機制。定期對本轄區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監護照料狀況進行全面排查和動態評估。

7.落實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制度。加強0-6歲殘疾兒童早期篩查、手術治療、輔助器具適配和康復訓練等搶救性康復工作,提升殘疾兒童康復救助覆蓋率。適時調整視力、聽力、言語、智力、肢體殘疾和孤獨癥兒童康復救助標準。組織實施“孤兒醫療康復明天計劃”項目。提升兒童福利機構康復服務能力,發揮各級殘疾人康復機構作用,為殘疾兒童提供康復服務。

8.加強流浪兒童救助保護工作。落實流浪兒童街面巡查和轉介處置職責,依法依規為流浪兒童提供生活照料、身份查詢、接送返回等服務。流出地縣級政府建立源頭治理和回歸穩固機制,落實流浪兒童相關社會保障和義務教育等政策,教育督促流浪兒童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履行撫養義務。依法嚴厲打擊遺棄、虐待兒童的違法犯罪行為。

9.加強對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的關愛保護。進一步健全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機制。督促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切實履行監護責任,落實委托照護等有關規定。強化縣(市、區、特區)、鄉(鎮、街道)人民政府屬地責任,落實關愛幫扶政策措施。健全完善兒童突發事件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置工作機制,對侵害兒童行為及時發現、快速處置。發揮群團組織、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作用,加強對留守兒童心理、情感、行為和安全自護的指導服務。推動用工企業做好留守兒童、困境兒童關愛服務工作。

10.加快完善流動兒童服務機制。健全以居住證為載體、與居住年限等條件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制,推進城鎮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保障兒童平等享有教育、醫療衛生等基本公共服務。健全以社區為依托、面向流動兒童家庭的管理和服務網絡,提升專業服務能力,促進流動兒童及其家庭的社區融入。

11.提高兒童之家覆蓋率和服務能力。按照有固定場所、有設施設備、有工作隊伍、有常態管理、有基礎服務、有檔案材料的“六有”標準,統籌利用現有資源,加強兒童之家建設。優先保障留守兒童、困境兒童相對集中、兒童服務需求相對迫切的村(社區)、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社區“兒童之家”的建設,逐步提高村(社區)“兒童之家”覆蓋率。

12.健全基層兒童保護機制。完善縣(市、區、特區)、鄉(鎮、街道)、村(社區)三級兒童保護機制。強化學校、幼兒園、托育機構、醫療機構、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村(居)民委員會等主動報告意識,履行困境兒童和受暴力傷害兒童強制報告義務。開通全國統一的兒童保護熱線,完善工作流程,明確工作職責和協作程序,形成“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的工作機制。

13.加強兒童福利工作陣地、隊伍建設。市(州)兒童福利機構提質增效,打造成集“養、治、康、教、社”為一體的區域性兒童集中養育機構。有效整合所設立的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相關機構的人員、場所、職責等,將其轉型設置為相對獨立的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推動鄉(鎮、街道)設立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或者指定專門人員,及時辦理未成年人相關事務。強化基層兒童工作隊伍的配備和培訓。

14.支持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兒童關愛保護。建立健全政府主導、部門協調、全社會參與的未成年人保護社會工作體系。支持社會組織健康發展,多渠道培育專業社會力量。將更多符合條件的兒童保護和服務事項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引導為兒童服務的社會組織面向城鄉社區、家庭和學校提供服務。強化社會工作組織專業化隊伍建設。推動兒童福利服務機構配備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將社會工作培訓納入兒童福利從業人員培訓范圍。

(五)兒童與家庭

主要目標:

1.支持家庭生育養育的法規政策體系基本形成。

2.建成覆蓋城鄉的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體系,城市社區和行政村家長學校或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點覆蓋率分別達90%和80%。

3.培養家庭教育指導專業隊伍,提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專業化水平。

4.家長學校、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每年至少組織2次家庭教育指導和2次家庭教育實踐活動。

5.發揮家庭立德樹人第一所學校作用,培養兒童的好思想、好品行、好習慣。

6.尊重兒童主體地位,保障兒童平等參與自身和家庭事務的權利。

7.教育引導父母或其他監護人落實撫養、教育、保護責任,樹立科學育兒理念,掌握運用科學育兒方法。

8.培養兒童成為好家風的踐行者和傳承者。

9.增強親子互動,建立平等和諧的親子關系。

10.提升家庭理論和實踐研究水平,促進成果轉化應用。

策略措施:

1.完善支持家庭生育養育的法規政策體系。推進家庭教育法律法規的實施。健全積極生育支持政策體系,優先支持和保障困境兒童及其家庭。提高優生優育服務水平,增加優質普惠托育服務供給,推進教育公平與優質教育資源供給,落實生育休假制度,保障女性就業合法權益。提高家庭服務智慧化和數字化水平。鼓勵用人單位實施彈性工時、居家辦公等靈活的家庭友好措施。

2.加強覆蓋城鄉的家庭教育陣地和隊伍建設。依托家長學校、村(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婦女之家、兒童之家等設立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統籌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工作。建設家庭教育信息化共享平臺,開設網上家長學校和家庭教育指導課程。中小學幼兒園健全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工作制度,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學校工作計劃和教師業務培訓,大幅提升家長學校規范化建設水平。發展壯大家庭教育專職工作者、專家、志愿者、“五老”、優秀家長等隊伍力量。依托高等學校或互聯網平臺,建立家庭教育指導者培訓基地,系統培訓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隊伍。

3.強化對家庭教育服務的支持。推動將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培育家庭教育服務機構,推動實現普惠享有。加強對家庭教育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的管理,研究制定服務質量標準,加強家庭教育服務行業自律,規范家庭教育服務市場。支持社會工作機構、志愿服務組織和專業工作者依法依規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

4.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依據《全國家庭教育指導大綱》開展多種形式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村(社區)支持協助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鼓勵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支持公共文化服務場所開展家庭教育指導活動。利用多種媒體大力開展家庭教育知識宣傳。

5.落實家庭教育立德樹人的功能。引導家長將立德樹人作為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務。引導兒童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厚植愛黨愛國愛社會主義情懷。引導兒童學習中華民族優秀傳統文化,增強法治意識和社會責任感,培養兒童的好思想、好品德、好習慣。幫助兒童開拓視野、認識社會,從小學會做人、學會做事、學會學習。

6.尊重兒童的主體地位和權利。引導家長貫徹以兒童為本的理念,根據兒童身心發展規律合理安排兒童的學習和生活,增加體育鍛煉、同伴交往、親子活動等時間,尊重兒童的知情權、參與權,重視聽取并采納兒童的合理建議、意見,鼓勵自主選擇、自我管理和服務,支持兒童參與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勞動實踐、社會實踐。

7.增強監護責任意識和能力。加強宣傳教育培訓和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幫助父母或監護人樹立科學育兒觀念和正確成長觀,掌握家庭教育知識和科學育兒方法,熟悉有關監護的法律法規。加強對家庭落實監護責任的支持、監督和干預,根據不同需求為家庭提供分類指導和福利保障。

8.用優良家風培養熏陶兒童。廣泛開展好家風宣傳弘揚活動,推出系列家風文化服務產品。教育兒童傳承尊老愛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儉持家、親子平等、鄰里團結的中華民族傳統美德,踐行愛國愛家、向上向善、終生學習、綠色生態、共建共享的家庭文明新風尚,養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費模式。

9.構建和諧、平等的親子關系。倡導親子平等觀念,教育引導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尊重兒童權利。引導家庭開展各類親子活動,加強親子交流,增加陪伴時間,提高陪伴質量。指導幫助家庭調適親子關系,緩解育兒焦慮,化解親子矛盾。動員各類公益性設施和場所、城鄉兒童之家等為開展家庭親子活動提供條件。

10.加強家庭領域理論和實踐研究。以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項目、省教育規劃課題等為載體,積極組織專家學者開展家庭領域課題研究,完善家庭建設理論體系,加強理論成果轉化運用。推動建設省級新型特色智庫,加強與高等學校、研究機構合作,開展家庭領域的社會調查和政策研究。支持有條件的高校、職業院校設置相關專業課程,培養專門人才。

(六)兒童與環境

主要目標:

1.將兒童優先、兒童友好理念落實到公共政策制定、公共設施建設、公共服務供給各方面。

2.提供更多有益于兒童全面發展的高質量精神文化產品。

3.保護兒童免受各類不良信息影響,提升兒童媒介素養。

4.充分保障兒童參與家庭、學校和社會事務的權利。

5.建設兒童友好城市和兒童友好社區。

6.增加公益性兒童教育、科技、文化、體育、娛樂等校外活動場所,提高利用率和服務質量。

7.減少環境污染對兒童的傷害。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92%以上,基本普及農村衛生廁所。

8.提高兒童生態環境保護意識,養成綠色低碳生活習慣。

9.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優先滿足兒童的特殊需求,提升兒童預防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10.廣泛開展兒童事務國際交流與合作。

策略措施:

1.全面貫徹兒童優先原則。大力宣傳兒童優先理念,提高政府部門、社會公眾對兒童權利的認識,增強保障兒童權利自覺性。推動制定法律和政策、編制規劃時優先考慮兒童利益和需求,城鄉建設規劃和城市改造要為兒童提供更多的公共設施和活動場所。鼓勵企事業單位、群團組織、公共服務機構、社會組織參與兒童發展和權利保護服務。

2.提升面向兒童的公共文化服務水平。實施文化精品工程,制作和傳播體現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適合兒童的圖書、影視、歌曲、廣播電視節目等精神文化產品。支持兒童參與優秀民族傳統文化的保護、傳承和創新。完善公共文化設施,公共圖書館單獨設立兒童閱覽區,社區圖書館設立兒童圖書專區,增加兒童圖書采購力度。探索在網絡空間開展兒童思想道德教育的新途徑、新方法。提升文化服務水平,通過講座、展覽、培訓、閱讀推廣和建立流動網點等服務形式,滿足兒童不斷增長的文化需求。

3.加強新聞出版、文化等市場監管和執法。加強對兒童出版物的審讀、鑒定和處置,開展“掃黃打非·護苗”“綠書簽行動”進校園等活動,清除淫穢色情低俗、暴力恐怖迷信等有害出版物及信息。清理校園周邊非法銷售出版物和涉及低俗內容的兒童文化用品、玩具。嚴格網絡文化市場管理與執法,及時整治網絡游戲、視頻、直播、學習類移動應用軟件傳播影響兒童身心健康的有害信息。加強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和娛樂場所執法,查處違規接納兒童、提供含有禁止內容的曲目和游戲游藝設備等違規行為。落實互聯網企業主體責任,在產品研發、內容審核、用戶管理、保護措施、舉報處置等環節完善治理手段。

4.規范與兒童相關的廣告和商業性活動。規范與兒童有關的產品、服務廣告傳播。禁止在針對兒童的大眾傳播媒介上發布不利于兒童身心健康的廣告。禁止在大眾傳播媒介、公共場所發布聲稱全部或部分替代母乳的嬰兒乳制品、飲料和其他食品廣告。禁止以兒童為服務對象的在線教育網絡產品和服務插入網絡游戲鏈接、推送廣告等與教學無關的信息。加大相關虛假違法廣告案件的查處力度。規范和限制安排兒童參加商業性演展活動。

5.加強兒童的媒介素養教育。保障兒童利用和參與媒介的權利和安全;為農村兒童、邊遠山區兒童、殘疾兒童、困境兒童安全參與網絡提供條件。探索將媒介素養教育引入幼兒園、中小學課程及課外活動,針對不同年齡階段兒童使用網絡提供分類教育指導,有針對性地開展網絡安全教育。將媒介素質納入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提高父母或監護人培養兒童媒介素養的能力。動員公共傳媒為兒童提供多樣化的媒介素養教育節目。

6.保障兒童參與和表達的權利。尊重兒童參與權,培養兒童參與意識和能力。涉及兒童的法規政策制定、實施、評估和重大事項決策應聽取兒童意見。將兒童參與納入學校、社區工作計劃。支持共青團、少先隊、婦聯等組織開展社會實踐及體驗活動。加強班委會和學生會建設,暢通學生參與學校事務的渠道。

7.開展兒童友好城市和兒童友好社區創建工作。大力宣傳兒童友好理念。結合我省兒童權利狀況和制度環境,建立適合地方實際的兒童友好城市和兒童友好社區建設指南。參與全國兒童友好城市創設試點工作,推進社會政策、公共服務、權利保障、成長空間、發展環境五方面友好。推動兒童友好社區創建工作。

8.加大兒童活動場所建設和管理力度。公益性教育、科技、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對兒童免費或優惠開放,根據自身條件開辟兒童活動專區。建設多彩貴州藝術中心、省文化館、省檔案館(新館)、省文學館,新建、改擴建一批市級和縣級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非遺館、生態博物館)、美術館,完善鄉(鎮、街道)綜合文化站、村(社區)級綜合文化服務中心設施功能。實施全民健身設施建設工程,推進省全民健身中心建設。

9.優化兒童健康成長的自然環境和人居環境。持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實施生態環境提升行動,提升生態環境質量優良穩定性。從嚴排查整治突出生態環境問題,深入開展大氣、水、土壤、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生態環境風險防控等六大攻堅行動,從源頭減少污染物排放。加快構建互聯互通、合理高效、綠色智能、安全可靠的貴州大水網。實施農村供水保障工程,推進區域規模化集中供水和人口分散區域重點小型標準化供水設施建設。實施農村人居環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動,推進農村廁所革命、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農村生活垃圾治理專項行動、村莊清潔和綠化行動。

10.開展兒童生態文明宣傳教育活動。深入學習宣傳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宣傳“碳達峰”“碳中和”“守好發展和生態兩條底線”等生態文明建設政策。推進生態環境科普基地、中小學環境教育社會實踐基地、兒童自然教育保護基地建設,開展生態環境科普活動。利用國際生物多樣性日、全國低碳日、貴州生態日等時間節點,開展兒童環保主題活動。

11.在突發事件預防和應對中加強兒童保護。制定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時統籌考慮兒童的特殊需求。應急處理期間,應優先保證兒童食品、藥品、用品供給。公共場所發生突發事件時應優先救護兒童。災后恢復和重建階段,應對兒童采取優先救助和康復措施,最大限度降低災害對兒童的傷害。中小學、幼兒園、托幼機構、校外教育機構、社區廣泛開展安全教育和應急演練,提高教職工、兒童及監護人識別災害事故風險和應對災害事故的能力。

12.開展促進兒童發展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履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等國際公約和文件,落實與兒童發展相關的可持續發展目標。擴大多邊、雙邊交流與合作,吸收借鑒國際社會兒童發展的有益經驗。積極宣介促進兒童發展的貴州故事、貴州經驗,為促進全球兒童事業發展貢獻貴州智慧。

(七)兒童與法律保護

主要目標:

1.完善保障兒童權益的法規體系。

2.建立法規政策兒童友好評估機制。

3.加強保障兒童權益的執法工作。

4.完善司法保護制度,司法工作體系滿足兒童身心發展特殊需要。

5.提升兒童法治素養和自我保護意識,提高社會公眾保護兒童的意識和能力。

6.依法保障兒童的民事權益。

7.禁止使用童工,禁止對兒童的經濟剝削,嚴格監管安排兒童參與商業活動的行為。

8.依法嚴懲性侵害、家庭暴力、拐賣、遺棄等侵犯兒童人身權利的違法犯罪行為。

9.依法嚴懲利用網絡侵犯兒童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10.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實行分級干預。降低未成年人犯罪人數占未成年人人口數量的比重。

策略措施:

1.完善落實保障兒童權益的法規體系。聚焦兒童權益保護的實踐問題和立法需求,適時制定修訂相關法規。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探索建立向兒童及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征求意見的渠道,聽取兒童及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意見,增強法規的科學性和可操作性。深入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貴州省未成年人保護條例》《貴州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的學習宣傳,加強法律實施,落實法律監督。

2.加強法規政策兒童友好的評估和審查。探索建立法規政策兒童友好評估機制,從源頭上貫徹落實兒童優先原則,踐行兒童友好理念。建立兒童友好評估專家隊伍。推動市(州)、縣(市、區、特區)開展兒童友好評估審查工作。

3.嚴格保障兒童權益的執法。全面落實保障兒童權益主體責任。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及時發現和處置監護侵害、家庭暴力、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食品藥品用品安全隱患等問題。探索建立保障兒童權益多部門綜合執法制度、兒童救助協作制度,強化部門間信息溝通和工作銜接,形成執法、保護、服務合力。

4.健全未成年人司法工作體系。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門確定專門機構或者指定專門人員負責辦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完善未成年人司法保護工作評價考核標準。加強專業化辦案與社會化保護配合銜接,加強司法機關與政府部門、人民團體、社會組織和社會工作者等的合作,共同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干預、社會觀護、教育矯治、社區矯正等工作。

5.加強對未成年人的特殊司法保護。依法保障涉案未成年人的訴訟權利。落實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特別程序關于嚴格限制適用逮捕措施、強制辯護、社會調查、心理評估、法定代理人或合適成年人到場、附條件不起訴、不公開審理、法律援助、犯罪記錄封存等規定。落實未成年人犯罪人員與成年人分別關押、分別管理、分別教育制度。提高未成年人社區矯正效果。

6.依法為兒童提供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依托公共法律服務平臺,為兒童提供法律咨詢等法律援助服務。推進專業化兒童法律援助隊伍建設。保障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的兒童獲得有針對性的經濟救助、身心康復、生活安置、復學就業等多元綜合救助。

7.加強兒童保護的法治宣傳教育。將未成年學生作為“八五”普法重點對象,深入落實《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綱》,落實“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普法,誰服務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發動政法單位、政府部門和社會力量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主題普法活動,推動兒童保護普法進機關、進學校、進鄉村、進社區,提高全社會保護兒童健康成長的法治意識。

8.全面保障兒童的民事權益。依法保障兒童的人格權、身份權、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依法保障胎兒的繼承權和受遺贈權。探索父母婚內分居期間未成年子女權益保障措施,依法保障父母離婚后未成年子女獲得探望、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完善支持起訴制度。對食品藥品安全、產品質量、煙酒銷售、文化宣傳、網絡傳播等領域侵害兒童合法權益的行為,開展公益訴訟工作。

9.嚴厲查處使用童工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使用童工行為的日常巡視監察和專項執法檢查。嚴格執行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嚴格落實兒童參加演出、節目制作等國家有關規定。加強對企業、其他經營組織或個人、網絡平臺等吸納兒童參與廣告拍攝、商業代言、演出、網絡直播等的監督管理。

10.預防和依法嚴懲性侵兒童違法犯罪行為。嚴格落實強制報告制度。提高兒童、家庭、學校、社區等識別防范性侵害及發現報告的意識和能力。學校、幼兒園建立預防性侵害、性騷擾兒童工作制度,對遭受性侵害、性騷擾的兒童及時采取相關的保護措施。健全性侵害、虐待、拐賣、暴力傷害、組織賣淫等違法犯罪人員信息查詢系統,落實入職查詢、從業禁止制度。探索建立性侵害兒童犯罪人員信息公開制度,嚴格落實外籍教師無犯罪證明備案制度。依法嚴懲對兒童負有特殊職責人員實施的性侵害行為,依法嚴懲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兒童賣淫犯罪。推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證機制,使其免遭“二次傷害”。

11.預防和嚴懲對兒童實施家暴的違法犯罪行為。加強法治宣傳教育,普及反家庭暴力知識。落實強制報告制度,及時受理、調查、立案和轉處兒童遭受家庭暴力的案件。采取告誡書、人身安全保護令、撤銷監護人資格等措施對施暴人予以教育和懲處,對構成犯罪的施暴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保護未成年被害人的隱私和安全,及時為未成年被害人及目睹家庭暴力的兒童提供心理疏導、醫療救治和臨時庇護。

12.嚴厲打擊拐賣兒童、引誘脅迫兒童涉毒涉黑涉惡等違法犯罪行為。堅持和完善預防、打擊、救助、安置、康復一體化的反拐工作長效機制,繼續實施反對拐賣人口行動計劃。嚴厲打擊借收養名義買賣兒童、出賣親生子女、利用網絡平臺實施拐賣人口等違法犯罪行為。妥善安置查不到親生父母和自生自賣類案件的被解救兒童。嚴禁除公安機關以外的任何組織或個人收集被拐賣兒童、父母和疑似被拐賣人員DNA數據等信息。實施青少年毒品預防教育工程,開展對引誘、教唆、欺騙、強迫、留容兒童吸毒販毒犯罪專項打擊行動。依法嚴懲脅迫、引誘、教唆兒童參與黑社會性質組織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的行為。

13.嚴厲打擊侵犯兒童合法權益的網絡違法犯罪行為。加強對網絡空間涉及兒童的違法犯罪的分析研究,以案釋法,提高公眾對兒童網絡保護的意識和能力。禁止制作、復制、發布、傳播或持有有關兒童的淫穢色情物品和網絡信息。依法嚴懲利用網絡性引誘、性侵害兒童違法犯罪行為。禁止侮辱、誹謗、威脅兒童或惡意損害形象等網絡欺凌行為。嚴厲打擊利用網絡誘騙兒童參與賭博以及敲詐勒索、實施金融詐騙等違法犯罪行為。

14.有效預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加強對兒童的法治和預防犯罪教育。落實未成年人違法犯罪分級干預制度。及時制止、處理未成年人嚴重不良行為和未達刑事責任年齡未成年人嚴重危害他人及社會的行為。對涉罪未成年人堅持依法懲戒與精準幫教相結合,增強教育矯治效果,預防重新犯罪。保障涉罪未成年人免受歧視,依法實現在復學、升學、就業等方面的同等權利。推進“青少年維權崗”“青少年零犯罪零受害社區(村)”創建,強化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基層基礎。

三、組織實施

(一)加強黨對規劃實施的全面領導。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把黨的領導貫穿于規劃組織實施的全過程,在推動我省高質量發展過程中推進規劃的實施。

(二)落實規劃實施責任。完善落實黨委領導、政府主責、婦兒工委協調、多部門合作、全社會參與的規劃實施工作機制。各市(州)、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負責實施規劃,各級婦兒工委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各級婦兒工委辦公室負責具體工作。各成員單位結合職責,承擔規劃目標任務落實工作。

(三)加強規劃之間的銜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要貫徹落實兒童優先原則,將兒童發展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及相關專項規劃,結合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部署要求推進兒童規劃實施工作,實現兒童發展與經濟社會發展同步規劃、同步部署、同步推進、同步落實。

(四)制定地方兒童發展規劃和部門實施方案。各市(州)、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依據本規劃,結合實際制定本級兒童發展規劃。市(州)、縣(市、區、特區)規劃頒布后1個月內報送上一級婦兒工委辦公室。各成員單位按照任務分工,制定實施方案并報送同級婦兒工委辦公室。

(五)完善實施規劃的工作制度機制。健全目標管理責任制,將規劃實施納入政府議事日程和考核內容,將規劃目標分解到責任單位并納入目標管理和考核內容。健全督導檢查制度,定期對規劃落實情況開展督查。健全報告制度,成員單位每年向同級婦兒工委報告規劃落實情況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市(州)婦兒工委每年向省婦兒工委報告本地區規劃實施情況和下一年工作安排。健全議事協調制度,定期召開婦女兒童工作會議、婦兒工委全體會議、聯絡員會議等。依照有關表彰制度和規定,對實施規劃先進集體和個人進行表彰。

(六)強化兒童發展經費的投入保障。各級人民政府要將實施規劃所需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實現兒童事業和經濟社會同步發展。重點支持農村地區、民族地區、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兒童發展,支持特殊困難兒童群體發展。動員社會力量,多渠道籌集發展兒童事業的資源。

(七)堅持和創新實施規劃的有效做法。貫徹新發展理念,堅持目標導向、問題導向、結果導向相統一,構建促進兒童發展的法規政策體系,完善兒童合法權益保障機制,實施促進兒童發展的民生實事項目。通過分類指導、示范先行,總結推廣好做法好經驗。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發揮社會力量推進規劃實施的作用。開展國際交流合作,講好貴州兒童發展故事,宣傳貴州兒童事業發展成就。

(八)加強規劃實施的能力建設。將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兒童和兒童工作的重要論述、兒童優先原則有關內容、保護兒童相關法律法規政策、實施兒童規劃所需相關知識納入干部學習內容,舉辦多層次、多形式培訓,增強政府有關部門、相關機構和人員實施規劃的責任意識和能力。加強各級婦兒工委及其辦公室能力建設,保障有人承擔婦兒工委辦公室工作,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為更好履職盡責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財力支持,促進機構職能優化高效,為規劃實施提供組織保障。

(九)加大規劃宣傳力度。大力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兒童和兒童工作的重要論述,宣傳黨中央對兒童事業發展的重大決策部署,宣傳在黨的堅強領導下兒童事業發展的成就,宣傳兒童優先原則和保障兒童權益、促進兒童發展的法律法規政策,宣傳綱要和規劃內容及實施的經驗、成效,努力營造關愛兒童、有利于兒童發展的社會氛圍。

(十)加強兒童發展調查研究。充分發揮各級婦兒工委及其辦公室作用,依托高校、研究機構、社會組織等開展兒童發展研究,培育專業研究力量,加強兒童發展專家隊伍建設。廣泛深入開展實地調研、理論與實踐研究,為制定、完善相關法規政策提供參考。

(十一)推進數據互聯互通共享。發揮數據云平臺的支撐功能,實現成員單位之間數據信息互聯互通共享、兒童發展狀況和法規政策實施效果的智能監測。優化建設有關婦女兒童云平臺,做好信息查詢與運用。拓展兒童重要發展領域信息查詢和利用、網上辦公、業務網上辦理功能。

(十二)鼓勵社會各界廣泛參與規劃實施。鼓勵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慈善機構和公益人士參與保障兒童權益、促進兒童發展工作。鼓勵兒童參與規劃實施,提高兒童在參與規劃實施過程中實現自身全面發展的意識和能力。

四、監測評估

(一)強化監測評估制度建設。對規劃實施實行年度監測、終期評估。落實、完善兒童發展監測統計方案,組織開展年度監測統計,婦兒工委成員單位向同級統計部門報送年度監測數據,及時收集、分析反映兒童發展狀況的相關數據和信息。組織開展終期評估,婦兒工委成員單位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終期評估報告。監測評估工作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預算。

(二)強化監測評估工作組織領導。各級婦兒工委設立監測評估領導小組,由同級婦兒工委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組織領導監測評估工作,審批監測評估方案,審核監測評估報告等。領導小組下設監測組和評估組。

監測組由各級統計部門牽頭,負責規劃監測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培訓,制定監測方案、監測指標體系,收集、分析數據和信息,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年度和終期監測報告。監測組成員負責統籌協調本部門規劃實施監測、分析、數據上報、分性別分年齡指標完善等工作。

評估組由各級婦兒工委辦公室牽頭,負責評估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培訓,制定評估方案,組織開展評估工作,向同級婦兒工委提交終期評估報告。評估組成員負責統籌協調本部門規劃實施自我評估工作,參加婦兒工委組織的評估工作。

(三)加強兒童發展統計監測工作。規范完善兒童發展統計監測指標體系,根據需要擴充調整兒童發展統計指標,納入常規統計以及統計調查制度,加強分年齡統計工作,推進兒童發展統計監測制度化建設。建立完善省、市、縣兒童發展統計監測數據庫。鼓勵支持相關部門對兒童發展缺項數據、未量化指標開展年度專項統計調查。

(四)強化監測評估工作能力。加強監測評估工作培訓和部門協作,規范監測數據收集渠道、報送方式,提高數據質量。運用互聯網和大數據等技術,豐富兒童發展和分性別統計信息。科學設計評估方案和評估方法,探索第三方評估。提升監測評估工作科學化、標準化、專業化水平。

(五)強化監測評估成果充分利用。發揮監測評估結果服務決策的作用,定期向同級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報送監測評估情況,為決策提供依據。建立監測評估報告交流、反饋和發布機制。加強監測評估結果的研判和運用。運用評估結果指導下一階段規劃實施工作,實現規劃實施的常態化監測、動態化預警、精準化干預、高質量推進。



 
地區: 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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