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區自然資源廳:
你廳《關于提請建立打擊野生動植物非法貿易部門間聯席會議制度的請示》(寧自然資發〔2021〕180號)收悉。經自治區人民政府研究,現函復如下:
原則同意建立由自治區林草局牽頭的打擊野生動植物非法貿易部門間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請按照國家和自治區有關文件精神組織開展工作。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12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寧夏回族自治區打擊野生動植物非法貿易部門間聯席會議制度
為進一步健全打擊野生動植物非法貿易部門間銜接工作機制,加大對野生動植物違規交易違法犯罪行為打擊力度,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建立寧夏回族自治區打擊野生動植物非法貿易部門間聯席會議制度(以下簡稱聯席會議制度)。
一、主要職責
在自治區黨委和政府的領導下,貫徹國家野生動植物保護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有關政策措施,指導、督促、檢查相關政策的貫徹落實,通報案件辦理工作情況,協調解決有關打擊野生動植物非法貿易部門工作的重點、難點和風險點問題。促進部門協作配合、信息共享,建立健全線索通報、案件移送、信息發布等工作機制。
二、工作規則
(一)各成員單位應當根據各自掌握的野生動植物非法貿易具體情況,及時協調召開聯席會議,研究解決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會議由總召集人或召集人主持。根據工作需要,可邀請自治區相關部門(單位)參加會議。聯席會議以會議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
(二)各成員單位開展野生動植物執法檢查、案件查辦時,需要相關部門協助配合的,應當及時通報情況,相關部門應積極予以協助,工作中有困難的,可提請相關上級機關予以協調。特殊時期要多次組織聯合執法行動。
(三)對于涉及地域廣、金額大、人員多或重大復雜疑難案件,各成員單位可開展聯合調查,需要聯合辦案的,應當協商確定牽頭部門,制定查辦方案,聯合查處。對于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于不構成刑事犯罪的,由牽頭部門作出行政處罰。
(四)各成員單位應當依法受理相關舉報,對確實不屬于職權范圍內的舉報,應當及時移交主管機關,并告知舉報人。接收舉報移交線索的部門,應當在調查處理結束后,將調查處理結果反饋舉報人和移交線索部門。
(五)各成員單位要充分利用新聞媒體、自媒體等媒介手段,積極開展宣傳工作,提高群眾保護野生動植物的意識,改變食用野生動物的陋習,斷絕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消費市場,曝光典型案例,震懾不法行為,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和導向。
三、工作要求
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切實履行本部門職責。要積極參加聯席會議,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加強溝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作用。
附件: 寧夏回族自治區打擊野生動植物非法貿易部門間聯席會議成員名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