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自治區市場監管局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自治區政府有關塑料污染治理要求,圍繞禁限塑料制品生產和銷售重點領域及環節,與自治區發改委、生態環境廳、農牧廳、商務廳等部門對塑料污染治理開展聯合督查,將提升禁限塑料產品質量和塑料污染治理有序結合,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督促各級市場監管局加強生產領域塑料制品生產企業排查摸底和調研,掌握企業基本情況、質量狀況、生產情況及銷售情況等信息,建立企業檔案實施動態監管。
加強生產和流通領域禁限塑料制品監督管理,加強監督抽查力度,重點檢查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購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農用地膜、一次性發泡塑料餐具、不可降解塑料袋等銷售情況。督促生產銷售企業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建立健全購銷臺賬,做到不生產、不購進、不銷售禁限塑料制品。
將日常監管有關信息及時向各相關部門通報,加強信息共享,強化共治聯防。
自治區市場監管局制定年度監督抽查重點產品目錄和計劃,加強重大案件的督辦,針對不合格產品及時督促屬地市場監管局嚴厲查處。截至目前,全區市場監管部門累計出動執法人500余人次,檢查塑料制品生產企業和銷售單位120余家,對280批次產品進行抽檢。對生產和銷售不合格產品企業下達整改通知書,立案查處案件5起,罰沒款4.33萬元。通過質量約談、公示、行政處罰等手段加強監管,防范因禁限塑料制品質量引發環境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