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
現將《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審批環境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非輻射類)》印發給你們,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自治區環境保護廳〈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非輻射類)分級審批及驗收意見〉的通知》(內政辦字〔2015〕61號)同時廢止。烏海及周邊地區建設項目環評管理同時執行《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調整烏海及周邊地區相關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非輻射類)分級審批權限有關事宜的通知》(內政字〔2021〕29號)有關規定。請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認真貫徹執行。
2021年10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審批環境
影響評價文件的建設項目目錄(非輻射類)
一、能源
列入自治區相關火電建設規劃的新建燃煤(含煤矸石)火電站(不含背壓機組)
列入自治區相關火電建設規劃的新建燃煤(含煤矸石)熱電站(不含背壓機組)
二、交通運輸
新建國家高速公路
國家鐵路網中的新建(含增建)干線項目
新建運輸機場項目
三、原材料
列入國務院批準的國家能源發展規劃、石化產業規劃布局方案的擴建煉油項目
生態環境部審批權限以外的新建煤制液體燃料生產項目(2523)
新建煉焦項目(2521,不含廢氣綜合利用項目)
新建稀土礦山開發項目
新建以礦石為原料的煉鐵、煉鋼項目
新建以礦石為原料的有色冶煉項目;新建電解鋁項目
新建以礦石為原料的硅冶煉項目(3218)
四、非金屬建材
新建平板玻璃制造項目(3041)
新建水泥熟料生產項目
五、機械制造
新建汽車整車制造項目(3611,3612)
六、社會事業
新建特大型主題公園
新建大型主題公園
單獨立項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的人工湖或人工濕地項目;所包含的人工湖、人工濕地容積在500萬立方米及以上、或容積在5萬至500萬立方米之間且涉及環境敏感區、或年補水量占引水河道引水斷面天然年徑流量25%及以上的相關項目(不包括單純利用城市雨洪水、再生水、礦井水等非常規水源的人工湖或人工濕地項目,以及不引用黃河干流及各級支流水量且主要用于污水深度處理的相關項目)
七、環境治理業
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廢物集中焚燒項目(不含水泥窯協同處置危險廢物項目)
新建、改建、擴建危險廢物填埋處置項目
八、其他
跨盟市行政區域的建設項目
九、有關說明
項目類別后的數字為《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 4754-2017)及第1號修改單行業代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