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重大行政決策,促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根據國務院《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和《太原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細則》(并政辦發〔2020〕24號),經市委同意,現將《太原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公布如下,請各有關單位按照相關規定認真組織實施。
附件: 太原市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xls
為進一步規范重大行政決策,促進依法、科學、民主決策,提高決策質量和效率,根據國務院《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和《太原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細則》(并政辦發〔2020〕24號),經市委同意,現將《太原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公布如下,請各有關單位按照相關規定認真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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