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轄市、濟源示范區、省直管縣(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化妝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辦法》等法規要求,切實規范化妝品經營行為,提高我省化妝品安全保障水平,確保消費者用妝安全,省藥監局研究制定了《河南省化妝品經營者“十要十不”行為規范》,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實際,加大宣傳推廣力度,切實抓好貫徹落實。
2021年8月25日
河南省化妝品經營者“十要十不”行為規范
十 要
主體資質要合規,規章制度要健全。
設施配置要合理,經營行為要規范。
購入產品要合法,進貨來源要可溯。
經營產品要合格,廣告宣傳要真實。
信息公開要主動,責任落實要到位。
十 不
一、不經營未獲《化妝品生產許可證》的企業生產的化妝品。
二、不經營或進口未經注冊、備案的化妝品。
三、不經營最小銷售單元無中文標簽或標簽不符合規定的化妝品。
四、不經營提供不了出廠檢驗合格證明的國產化妝品。
五、不經營提供不了入境貨物合法證明的進口化妝品。
六、不經營變質、超過使用期限的化妝品。
七、不更改化妝品使用期限。
八、不發布明示或暗示化妝品具有醫療作用或者含有虛假、引人誤解內容的廣告欺騙、誤導消費者。
九、不經營通知、通告等要求召回、暫停或者停止銷售(經營)的化妝品。
十、不自行配制、填充或灌裝化妝品內容物。
《河南省化妝品經營者“十要十不”行為規范》中 “十要”具體要求
一是主體資質要合規。化妝品經營(含使用,下同)者各種證照齊全,資質完備,并符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要求。
二是規章制度要健全。應建立健全索證索票、進貨查驗、臺賬登記、不良反應報告等各項管理制度,并嚴格落實到位。實行統一配送的化妝品經營者,可以由經營者總部統一建立并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統一進行進貨查驗并保存相關憑證;所屬分店應能提供所經營化妝品的相關記錄和憑證。
三是設施配置要合理。應具有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經營場所,柜臺、貨架齊備,通風、防塵、防潮、防蟲、防鼠等設施齊全,環境整潔衛生。
四是經營行為要規范。建立健全消費投訴處理機制,消費者在經營場所可獲取化妝品放心消費安全常識及查詢化妝品合法性的基本方法,公眾對化妝品經營秩序基本滿意。
五是購入產品要合法。購入化妝品能夠提供直接供貨者的市場主體登記證明、特殊化妝品注冊證或者普通化妝品備案信息。化妝品最小銷售單元有中文標簽,標簽內容與化妝品注冊或備案資料中產品標簽樣稿一致。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實行電子化管理。
六是進貨來源要可溯。建立購進臺賬并如實記錄,所經營的化妝品能夠提供合法購進渠道憑證,實現購進來源可追溯。
七是銷售產品要合格。所經營(含以免費試用、贈予、兌換等形式向消費者提供)的化妝品能夠提供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明,每個獨立包裝分別標注使用期限,且均未超過使用期限。
八是廣告宣傳要真實。化妝品標簽、說明書不存在宣傳療效、使用醫療術語、標注有適應癥等問題。普通(非特殊用途)化妝品不宣傳具有特殊(用途)化妝品相關功效。店內宣傳材料不存在宣稱預防、治療疾病功能等虛假或夸大宣傳問題。
九是信息公開要主動。在經營場所建立公告欄(宣傳欄),公示證照信息,公開化妝品經營質量管理相關制度,公布投訴舉報電話以及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監測哨點的聯系方式等。美容美發等機構,應當在其服務場所內顯著位置展示其經營使用化妝品的銷售包裝,方便消費者查閱化妝品標簽的全部信息。
十是責任落實要到位。在公告欄(宣傳欄)或營業場所顯著位置懸掛(張貼)或設置化妝品相關消費提示、經營行為規范、科普普法信息等。發現可能與使用化妝品有關的不良反應的,主動向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報告,積極配合化妝品不良反應監測機構、負責藥品監督管理的部門開展不良反應調查,履行化妝品協助召回等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