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2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河北省《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實施意見》,強調要堅定不移貫徹新發展理念,全方位全過程推行綠色規劃、綠色設計、綠色投資、綠色建設、綠色生產、綠色流通、綠色生活、綠色消費,使發展建立在高效利用資源、嚴格保護生態環境、有效控制溫室氣體排放的基礎上,統籌推進高質量發展和高水平保護。2021年4月28日,省政府印發了《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實施意見》(冀政字〔2021〕22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建立健全工作,安排市發改委會同市直有關部門研究起草了《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落實意見》,并廣泛征求了市直有關部門意見。
《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落實意見》共分七部分。
第一部分,總體要求。主要包括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思想和2025年、2035年主要目標。
第二部分,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生產體系。從推進工業綠色升級、加快農業綠色發展、提高服務業綠色發展水平、壯大綠色環保產業、提升產業園區和產業集群循環化水平、構建綠色供應鏈等6個方面作出安排。
第三部分,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流通體系。明確了打造綠色物流、加強再生資源回收利用、建立綠色貿易體系等3個方面推進措施。
第四部分,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消費體系。圍繞促進綠色產品消費、倡導綠色低碳生活方式等2個方面提出了具體要求。
第五部分,加快基礎設施綠色升級。從推動能源體系綠色低碳轉型、推進城鎮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升級、提升交通基礎設施綠色發展水平、改善城鄉人居環境等4個方面明確了工作舉措。
第六部分,構建市場導向的綠色技術創新體系。主要包括鼓勵綠色低碳技術研發、加速科技成果轉化等2個方面的重點任務。
第七部分,完善法規政策體系。圍繞強化法規支撐、健全綠色收費價格機制、加大財稅扶持力度、大力發展綠色金融、完善綠色標準和統計監測制度、培育綠色交易市場機制等6個方面,提出了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