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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省農業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無公害農產品工作的通知(陜農業發〔2013〕64號)

   2014-03-20 622
核心提示:各設區市農業、果業、畜牧局(委),楊凌示范區農業局,韓城市農業局,廳屬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全國無公害農產品暨農產品地
各設區市農業、果業、畜牧局(委),楊凌示范區農業局,韓城市農業局,廳屬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全國無公害農產品暨農產品地理標志工作座談會精神,推動我省無公害農產品持續健康發展,現就進一步做好我省無公害農產品工作通知如下:
 
  一、夯實工作任務
 
  要圍繞提高無公害農產品質量的目標,以規范審查和加強證后監管為重點,做好新申報認證、復查換證、標志推廣和獲證產品監管工作,進一步提高我省無公害品牌知名度和市場占有率。今年全省將新認證無公害農產品300個,推廣無公害標志1500萬枚以上,培訓檢查員175名,內檢員300名以上,無公害農產品合格率達到98%以上(任務分解詳見附件)。
 
  二、建立健全工作機制
 
  各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將推動無公害農產品發展作為一項重點工作,明確分管領導,健全工作機構,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計劃,落實保障措施。各級無公害工作機構要充實人員、完善制度,落實崗位責任制,在申報材料的接收、審核、現場檢查(核查)、報送等工作環節嚴格執行認證工作規定,確保程序規范,結果客觀公正。
 
  省優質農產品開發服務中心(無公害種植業產品認證分中心)和省畜牧獸醫總站(無公害畜牧業產品認證分中心)要在認真做好申報材料審查、現場核查和證后監管的同時,進一步完善相關工作制度和規范,指導各地開展工作。
 
  三、規范審查程序和時效要求
 
  各級無公害工作機構要嚴格按照審核規定和工作時限要求,將工作任務和完成時間落實到人,按時完成各項審核工作??h級無公害工作機構要指導申請人編制申報材料,進行環境檢測和產品檢測,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請材料真實性和完整性的形式審查,對符合要求的按時上報,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申請人進行整改;市級無公害工作機構自收到縣級無公害工作機構推薦申報材料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申報材料的符合性審查,并實施現場檢查,環境和產品核查;省級無公害認證工作機構自收到市級推薦的申請材料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完成材料的審核工作,組織有資質的檢查員進行現場核查,核查比例一般不少于30%,必要時應擴大核查比例。申請材料審核合格的,由省級無公害認證工作機構提出召開產地評審委員會意見,并將審核匯總表和評審專家名單報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經分管廳領導同意后,10個工作日內組織召開產地認定評審委員會審定。審查合格的申請材料數量少于5個時,由有關專家和領導文審,報分管廳領導批準。省級無公害認證工作機構在10個工作日內,將通過評審的申報材料補充完善后,報對口上級專業分中心。
 
  四、強化檢查員和內檢員培訓和管理
 
  無公害檢查員和內檢員實行屬地管理制度,檢查員由省級無公害認證工作機構組織集中培訓,內檢員由各市(區)無公害工作機構組織集中培訓,省級無公害認證工作機構選派授課老師,組織考試并上報信息。全省要建立健全無公害檢查員責任考核制度,新注冊及在冊無公害檢查員要與所在地縣級以上農業行政主管部門100%簽訂責任書。各市(區)無公害內檢員的培訓要及早上報計劃,以便統籌安排,組織培訓。
 
  五、實行產地年檢制度
 
  為了落實無公害農產品管理的各項制度,確保無公害農產品質量,我省實行無公害農產品年檢制度,對有效期內所有無公害產地和產品實行年檢??h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有資質的檢查員組成檢查組,對無公害產地的產地環境、生產技術規范、質量控制措施、標志使用情況等進行檢查,作出是否通過的意見,出具年檢報告,并將年檢報告上報市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市級審查后,作出是否通過年檢結論,分專業上報相應省級無公害認證工作機構進行審核,審核結論確定后,及時反饋市級無公害工作機構,年檢不合格的,由省農業廳予以通報撤銷。年檢具體要求,另文下發。
 
  六、切實做好復查換證工作
 
  今年,省農業廳將在全省實行無公害產地、產品復查換證與無公害產地年檢相結合的工作制度。各市(區)要對轄區內的獲證產地產品全面統計,以市(區)為單位匯總。需復查換證的,縣級無公害工作機構應積極組織動員按規定程序提交申請,力爭復查換證率達到80%以上。未進行年檢的,由市級無公害工作機構組織進行現場檢查。對不愿復查換證或不符合條件的,由縣級農業部門審核整理,經各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核,省農業廳研究后予以公告。各市(區)復查換證的審查、統計工作應于今年9月10日前完成。
 
  七、加強標志推廣和使用管理
 
  加強標志管理是強化監管,落實企業第一責任人和提高無公害品牌公信力的重要手段,是證后監管的重要內容。各級無公害工作機構要切實抓好標志推廣與管理,引導獲證主體積極主動使用標志,督促獲證單位加貼標志且規范用標,指導獲證單位健全完善標識申領,內部使用記錄和標志管理制度,嚴厲打擊偽造無公害標志使用違法行為。
 
  八、加大扶持力度
 
  各市(區)要在充分發揮省農業廳安排的無公害認證、監管、標志推廣和人員培訓補助資金的同時,積極爭取當地財政對無公害工作扶持,保障工作開展。地方財政要加大對無公害農產品工作的補貼、獎勵力度和范圍,爭取將發展無公害農產品作為農業現代園區及“三園兩場”創建等項目建設的重要內容。
 
  請各市(區)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將本市(區)及所轄縣無公害工作機構名稱、分管領導、聯系人、聯系方式等信息以市(區)為單位于6月20日前報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將復查換證審查、統計情況于9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報省級無公害認證工作機構。省級無公害認證工作機構將每月無公害農產品產地申報材料受理及審查情況于當月28日前報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
 
  聯系人:
 
  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局  陳瑤  張毅
 
  聯系電話:029-87349060  029-87314034(傳真)
 
  省優質農產品開發服務中心(無公害種植業產品認證分中心)  蔡黎明
 
  聯系電話:029-86262751(傳真)
 
  省畜牧獸醫技術推廣總站(無公害畜牧業產品認證分中心)  李思峰
 
  聯系電話:029-86269956(傳真)
 
  附件:   2013年三品一標任務分解表
 
  陜西省農業廳
 
  2013年6月7日


 
地區: 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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