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反不正當競爭工作聯席會議工作規則》《河北省反不正當競爭工作聯席會議2021年工作要點》已經2021年6月11日省反不正當競爭工作聯席會議第一次全體會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附件:1.河北省反不正當競爭工作聯席會議工作規則
2.河北省反不正當競爭工作聯席會議2021年工作要點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省委網信辦 省教育廳
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省公安廳 省民政廳
省司法廳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省農業農村廳
省文化旅游廳 省衛生健康委 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
省廣播電視局 河北銀保監局 河北證監局
省通信管理局 省中醫藥管理局 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1年7月6日
附件1
河北省反不正當競爭工作聯席會議工作規則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反不正當競爭工作的重大工作部署,根據《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同意建立河北省反不正當競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的函》(冀政辦字〔2021〕6號)和《反不正當競爭部際聯席會議工作規則》,制定本規則。
一、主要職能
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和反不正當競爭部際聯席會議關于反不正當競爭工作的部署安排,加強對全省反不正當競爭工作的組織指導;認真落實《反不正當競爭法》及配套法規規章,研究擬定統籌推進實施反不正當競爭工作的政策措施;在省政府領導下,統籌協調推進全省反不正當競爭工作,指導、督促有關部門落實反不正當競爭工作職責,協調解決全省反不正當競爭重大事項;組織協調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聯合開展對不正當競爭熱點問題和典型違法活動的治理,加強成員單位在反不正當競爭工作方面的協作配合及信息溝通,及時總結先進經驗和做法并進行推廣;加大反不正當競爭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宣傳普及力度;完成省委、省政府及反不正當競爭部際聯席會議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委網信辦、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省廣播電視局、河北銀保監局、河北證監局、省通信管理局、省中醫藥管理局、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18個部門組成,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為牽頭單位。
聯席會議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召集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分管負責同志擔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員單位分管負責同志為聯席會議成員。聯席會議成員因工作變動需要調整的,由所在單位提出,報聯席會議確定。聯席會議可根據工作需要調整成員單位。
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承擔聯席會議日常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主任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有關處室主要負責同志擔任。聯席會議設聯絡員,由各成員單位有關處室負責同志擔任。
三、工作機制
(一)會議制度
聯席會議包括全體會議和專題會議。全體會議原則每年召開一次,根據工作需要,可由成員單位或聯席會議辦公室提議臨時召開。全體會議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聯席會議成員全體出席。
專題會議由成員單位或聯席會議辦公室提議,不定期召開,專題會議討論專項議題,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與會議議題相關的聯席會議成員單位負責同志出席。可視情況召集部分成員單位參加會議,也可邀請其他相關部門、地方和專家參加會議。
全體會議、專題會議以紀要形式明確會議議定事項,印發有關方面。重大事項按程序報批。
(二)聯絡員制度
聯席會議辦公室可根據工作需要召開全體或部分聯絡員會議。會議由聯席會議辦公室主持,通報有關工作進展情況、研究具體問題、研究討論擬提交聯席會議全體會議或專題會議討論的事項等。聯絡員會議形成會議紀要,經成員單位確認后,由聯席會議印發,抄報聯席會議召集人和副召集人。
(三)信息通報制度
聯席會議成員單位應高度重視反不正當競爭工作,密切跟蹤各領域、國(省)內外反不正當競爭政策趨勢、競爭趨勢等,及時向聯席會議辦公室報送有關信息。各市聯席會議應及時向省聯席會議辦公室報送工作開展情況。聯席會議辦公室應視情況向其他單位印發有關信息或報送省政府。
四、工作要求
省市場監管局要牽頭做好聯席會議各項工作。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深入研究反不正當競爭工作有關問題,制定相關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議。積極參加聯席會議,認真落實聯席會議確定的工作任務和議定事項。加強溝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發揮聯席會議作用,共同推進反不正當競爭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要加強聯席會議議定事項的跟蹤督促落實,及時向各成員單位通報有關情況。
五、職責分工
(一)省市場監管局
承擔聯席會議牽頭職責及辦公室工作;牽頭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解決反不正當競爭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協調組織有關部門對公平競爭市場秩序影響大、涉及多部門監管職責的重大事項開展聯合處置,適時組織開展聯合調研、檢查督導等工作;指導各市市場監管部門加大反不正當競爭案件查辦力度,曝光典型案例;組織開展反不正當競爭的宣傳、培訓和推薦表彰等工作,及時向成員單位通報反不正當競爭工作典型經驗。
(二)省委網信辦
配合做好互聯網領域反不正當競爭相關重要政策措施的研究制定工作,推動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協同推進互聯網領域不正當競爭行為治理,按照有關部門意見依法依規查處相關違法違規網站平臺,督促網站平臺落實主體責任;配合做好反不正當競爭工作過程中網上輿論引導工作,及時推送聯席會議及權威機構、媒體相關宣傳文章,營造良好網絡氛圍。
(三)省教育廳
協同推進教育系統不正當競爭行為治理,督促指導學前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等文化教育類培訓機構合法參與市場競爭, 加強對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宣傳普及,研究制定相關政策措施,負責對文化教育類培訓機構貫徹落實公平競爭政策情況進行檢查、督促。
(四)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指導行業內企業合法公平參與市場競爭。
(五)省公安廳
依法打擊防范不正當競爭犯罪。協同推進行政機關與公安機關的銜接工作;公安機關配合行政機關做好案件移送,符合條件的要依法立案查處。
(六)省民政廳
協同推進養老服務、殯葬服務等行業不正當競爭行為治理,督促指導行業領域企業合法公平參與市場競爭,負責對行業領域內企業貫徹落實公平競爭政策情況進行檢查、督促。
(七)省司法廳
協同推進反不正當競爭立法相關工作。協同組織實施公平競爭法律法規普法宣傳工作。
(八)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配合做好房地產開發經營、房屋租賃、房地產估價與經紀服務、物業服務及建筑市場等領域不正當競爭行為治理;配合督促指導房地產及建筑市場企業合法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和加強自律。
(九)省農業農村廳
協同推進農業農村領域不正當競爭行為治理;發揮農資打假牽頭作用,嚴厲打擊制售假劣農資違法行為,切實維護農民群眾合法權益;督促指導行業領域企業合法公平參與市場競爭。
(十)省文化旅游廳
協同推進文化事業、文化產業和旅游業領域不正當競爭行為治理;督促指導行業領域市場主體合法公平參與市場競爭, 負責對行業領域內市場主體貫徹落實公平競爭政策情況進行檢查、督促。
(十一)省衛生健康委
協同推進醫療服務領域不正當競爭行為治理;督促指導醫療機構合法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對衛生健康領域內市場主體貫徹落實公平競爭政策情況進行檢查、督促。
(十二)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
協同推進金融市場競爭秩序維護工作,加強綜合協調并推進金融業改革和發展,研究、協調解決金融運行中重大問題,做好支付、征信等金融領域反不正當競爭相關的工作,保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十三)省廣播電視局
協同推進廣播電視、網絡視聽節目服務等領域不正當競爭行為治理;會同有關部門清理整治各類節(欄)目的虛假宣傳行為;負責對行業領域內企業貫徹落實公平競爭政策情況進行檢查、督促。
(十四)河北銀保監局
協同推進對銀行保險機構不正當競爭行為治理。督促指導銀行保險機構合法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和加強自律,負責對貫徹落實公平競爭政策情況進行檢查、督促,保護銀行業、保險業消費者權益。
(十五)河北證監局
協同推進對證券期貨領域不正當競爭行為治理。督促指導證券期貨機構合法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和加強自律。
(十六)省通信管理局
協同推進電信和互聯網行業不正當競爭行為治理;依法監督管理電信與互聯網市場,督促指導行業內企業合法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和加強自律。
(十七)省中醫藥管理局
協同推進中醫醫療服務領域不正當競爭行為治理。督促指導中醫醫療機構合法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和加強自律。
(十八)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協同推進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領域不正當競爭行為治理。配合督促指導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領域內企業合法公平參與市場競爭和加強自律。
附件2
河北省反不正當競爭工作聯席會議2021年工作要點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和省委九屆十二次全會精神,按照反不正當競爭部際聯席會議安排部署,以省委、省政府“三重四創五優化”活動為依托,加強全省反不正當競爭工作,強化部門之間協作配合,規范市場競爭秩序,大力服務優化營商環境,推動全省反不正當競爭工作開創新局面,特制定本要點。
一、圍繞經濟發展趨勢,突出重點領域,加大監管執法力度,促進高質量發展
1.突出民生領域監管。以食品、服裝、日用品等民生領域為重點,加大對仿冒和虛假宣傳的整治,嚴厲打擊利用電商平臺、朋友圈、短視頻等新型渠道銷售仿冒商品。嚴厲打擊假借專家義診、免費旅游、健康講座等推銷“保健”產品、偽高科技產品。加強農資產品行業管理,加大違法處罰力度。加強養老、殯葬行業管理,加大違法處罰力度。嚴查房地產市場虛假房源、對房源信息作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2.加強新消費領域監管。順應居民消費升級趨勢,加大對醫療機構擅自使用“協和”等知名醫院標識,醫療美容機構虛假夸大宣傳、誘導消費等問題的整治力度。嚴厲打擊假借中醫旗號虛假違法宣傳行為。加大對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特別是在線教育機構虛假宣傳等問題的整治力度。嚴厲打擊旅游市場強制或者變相強制消費、不合理低價游、商業賄賂等問題。
3.加強新經濟領域監管。適應新產業新經濟新模式發展趨勢,加大對平臺經濟、數字經濟、高科技領域不正當競爭行為監管。加大對社交電商、微商、網紅直播等新型電商監管,嚴厲打擊商家刷單炒信、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加強個人信息保護,著力整治網絡軟件、APP應用軟件個人信息過度收集問題。加強金融領域不正當競爭監管力度,加大對企業虛構財務數據、虛構交易的打擊力度。
(省市場監管局、省委網信辦、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人行石家莊中心支行、河北銀保監局、河北證監局、省通信管理局、省中醫藥管理局負責)
二、適應科技產業變革和商業模式創新,針對不正當競爭行為新形式、新趨勢、新特點,加大監管執法力度
4.加強仿冒混淆行為監管。在加大對傳統仿冒混淆打擊力度的同時,嚴厲打擊以“高度相似”的域名、APP名稱、網站名稱、網頁設計等形式,向大企業、名優商品借“勢”,“傍名牌”“搭便車”等惡意攀附他人商業標識的違法行為。
5.加強虛假宣傳行為監管。在加大對利用傳統媒體虛假宣傳打擊力度的同時,重點打擊利用新技術手段、新媒體、新型銷售模式開展網絡虛假宣傳的行為。重點查處組織專業團隊、利用專門軟件工具“刷單炒信”,嚴厲打擊利用網絡軟文、網絡紅人、知名博主等進行虛假宣傳的違法行為。
6.加強商業詆毀行為監管。針對互聯網企業惡性競爭加劇,加大監管執法,構建良好商業生態。嚴厲打擊同行業競爭者通過雇傭專業“水軍”“黑公關”等編造、傳播虛假或者誤導性信息,損害競爭對手商業信譽、商品聲譽行為。
7.加強商業賄賂行為監管。加大對商業活動中行賄、受賄行為的打擊,營造風清氣正的市場競爭環境。緊盯醫藥購銷、招標投標、工程建設、設備采購等重點交易環節,嚴厲打擊通過給付“回扣”、捆綁推銷藥品耗材、假借贊助費、講課費、娛樂性消費等名義進行利益輸送的商業賄賂行為。
8.加強商業促銷行為監管。加大對線上促銷活動中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嚴厲打擊促銷信息不明確、采用欺騙性的手段開展有獎銷售活動、最高獎金額超過五萬元的抽獎式有獎銷售、價格欺詐等違法行為。
9.加強網絡不正當競爭行為監管。嚴厲打擊利用技術手段實施的限流、屏蔽、流量劫持、非法插入鏈接、強行跳轉、強迫修改卸載、惡意不兼容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省市場監管局、省委網信辦、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通信管理局負責)
三、圍繞促進創新發展、服務建設高標準市場體系,加大對科技密集型行業、企業商業秘密的保護力度
10.加強商業秘密保護示范點建設進度。各市要建立商業秘密保護示范站點、示范企業,拓展商業秘密保護模式。加強對行業領軍企業、老字號企業、中小企業等市場主體商業標識、商業秘密的保護力度,維護企業核心競爭優勢。加大對侵犯商業秘密行為監管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通過頻繁跳槽、設立同類型公司、售賣數據等不正當手段侵犯他人商業秘密行為。(省市場監管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負責)
四、完善協調機制,強化協同聯動,營造公平競爭社會氛圍
11.加強行政執法部門與行業主管部門間信息共享,促進政策制定與監管執法有效銜接,加強重大案件、重點問題研商力度。(省市場監管局牽頭,各部門負責)
12.強化公平競爭審查機制作用。強化公平競爭審查的剛性約束,按照國家要求落實公平競爭審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建立健全第三方審查和評估機制,加大清理廢除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存量政策的工作力度。建立違反公平競爭問題反映和舉報綠色通道,依法建立完善公平開放透明的市場規則。(各部門負責)
13.發揮聯席會議制度協調優勢。進一步發揮反不正當競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作用,建立健全信息通報、定期會議、重大問題集體研究、聯合執法辦案等工作機制,推動部門間優勢互補、分工協作,有效發揮監管合力。推動各市盡快建立反不正當競爭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省市場監管局牽頭,各部門負責)
14.強化企業主體責任。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強化平臺企業,特別是頭部企業的主體責任,做到規則公開透明,強化依法合規經營意識,加強內部治理,切實保障用戶權利。積極促進建立規范有效的行業組織,構筑穩定、統一、完善、普遍認可的自律規范和行為約束機制,構建公平、自律、健康的競爭秩序環境。(各部門負責)
15.加強組織狠抓落實。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按照職責分工,圍繞重點工作任務,明確落實舉措、落實成果、完成時限等。省市場監管局將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各地集中力量,針對重點領域開展專項執法行動。各部門要堅定信心、齊心協力,規范競爭、守護公平,共同推動反不正當競爭工作實現新發展。(各部門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