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高度重視市人大代表議案辦理工作,于2021年3月10日派員會同市人大教科文衛委的同志,與第7號議案《關于制定本市網購生鮮餐飲和電商直播帶貨食品安全監管規定的議案》牽頭人吳堅代表、第38號議案《關于提請市人大深入開展〈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執法檢查促進政府完善落實相關規章實施辦法的議案》牽頭人劉新宇代表進行了深入溝通,代表表示滿意。根據市政府辦公廳建議提案處公文辦理便函(滬府辦提〔2021〕005751)要求,現將該議案辦理情況報告如下:
一、第7號議案辦理情況
(一)關于強化各方責任意識
《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和《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都規定了網購平臺的入網經營者資質審查、相關信息公示、加強送餐人員培訓等食品安全管理責任。監管部門以督促平臺落實主體責任為抓手,規范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管理。一是督促平臺依法備案。目前上海市內已備案的網絡餐飲服務平臺(含第三方平臺、自建網站)33家,努力做到應備盡備。二是督促平臺落實管理責任。我局多次約談餓了么、美團點評等兩家主要平臺,督促其落實平臺責任。三是指導幫助平臺強化管理。將本市持證餐飲單位許可和監管(臉譜)數據庫、無證食品經營戶數據庫開放給主要的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鼓勵其采集應用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嚴格審查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經營資格,落實信息登記,建立主體信息檔案,及時核實更新。
(二)關于明確網購源頭監管
《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規定,網絡食品經營者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生產經營許可,并按照規定在自建交易網站或者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的首頁顯著位置或者經營活動主頁面醒目位置,公示其營業執照、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件、從業人員健康證明、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等信息。相關信息應當完整、真實、清晰,發生變化的,應當在十日內更新。《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從源頭上防范了無資質網購食品的經營。市市場監管部門以整治違法經營為重點,持續強化網絡餐飲服務日常監管。堅持問題導向,以無證照經營、超范圍經營、信息公示不規范等問題為監管重點,加大監管和處罰力度,強化網絡餐飲服務線上監測和線下處置。一是鞏固多年來線下無證照餐飲綜合治理的成果。堅持嚴打嚴管,露頭就打,繼續保持“基本消除無證無照”狀況,消除網上無證餐飲單位的源頭。二是運用技術手段開展線上網絡餐飲服務提供者靶向性監測。每年至少監測1.2萬家入網餐飲單位,將監測結果及時通報平臺,由平臺下線不符合要求的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并由監管部門向社會公布不符合要求的下線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及被處罰的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包括平臺處罰)。三是加大對網絡餐飲服務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以“雙隨機、一公開”為基礎,部署開展入網餐飲單位“雙隨機”抽查工作,要求負責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監管的區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從嚴查處平臺的違法行為。以持有效食品經營許可證、按照許可證載明事項從事經營活動、落實食品加工操作食品安全要求、網絡銷售食品與實體店銷售餐飲食品質量安全一致、食品配送容器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為重點,加強日常檢查。對于監管中發現的違法行為,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在一家平臺發現的問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對其他平臺實施同清同查,夯實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安全基礎。四是進一步推進信用管理工作。督促指導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完善網絡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黑名單”,對于有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人員,平臺依法不得聘用。
(三)關于加強網絡訂餐的監管標準
《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和《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記錄許可和備案、日常監督檢查結果、違法行為查處等情況,依法向社會公布并實時更新。根據食品生產經營者、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食品安全信用檔案記錄情況以及食品生產企業良好生產規范、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實施情況,進行食品安全信用等級評定,并作為實施分類監督管理的依據。對有不良信用記錄或者信用等級評定較低的食品生產經營者、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應當增加監督檢查頻次。
(四)關于構建激勵式契約監管
《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和《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規定,對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食品生產經營者、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將其有關信息納入本市相關信用信息平臺,并由相關部門按照規定在日常監管、行政許可、享受政策扶持、政府采購等方面實施相應的懲戒措施。對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提供者、通過自建網站交易的食品生產經營者未按照規定辦理備案手續的;網絡食品經營者未按照規定在自建交易網站或者網絡食品交易第三方平臺的首頁顯著位置或者經營活動主頁面醒目位置,公示其營業執照、食品生產經營許可證件、從業人員健康證明食品安全量化分級管理等信息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
(五)關于落實配送環節“無接觸配送”和“外賣封簽”
《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規定,從事網絡訂餐配送的應當遵守下列要求:送餐人員應當依法取得健康證明;配送膳食的箱(包)應當專用,定期清潔、消毒;符合保證食品安全所需的溫度等特殊要求;使用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餐具、飲具、容器和包裝材料;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要求。市場監管部門加強網絡經營食品過程管控,嚴格送餐運輸管理和配送人員健康管理。一是加強消毒和溫控管控。要求外賣配送單位和餐飲服務單位每天對配送箱進行清洗消毒,確保送餐過程中食品不受污染;有保鮮、冷藏或者冷凍等特殊貯存條件要求的食品,應采取能夠保證食品安全的貯存、運輸措施。二是加強業務培訓。要求外賣配送單位和餐飲單位全面排查配送人員,開展疫情防控知識能力培訓,提高全體人員食品安全意識和疫情防控能力。三是加強人員健康管理。要求外賣配送單位和餐飲單位每日對送餐人員在配送前進行體溫測試和檢查,嚴禁有發熱、咳嗽、咽部炎癥等癥狀的人員上崗;送餐人員佩戴口罩,按要求定期更換;送餐人員定期洗手消毒,保持個人衛生。四是推廣使用食品安全封簽。2019年,聚焦外賣食品配送過程中存在外賣人員服務不規范(如手碰到食品、吃拿食物、食物掉落后重新拾回等)導致食品存在污染等侵害群眾利益、影響百姓身體健康的重大風險,以“食安封簽”的完整性避免食品在配送過程中可能受到的污染為抓手,通過機制完善、技術創新和多方共治,規范網絡餐飲配送服務,用“小封簽”來撬動食品“大安全”,讓消費者“點的放心,吃的安心”。目前,我局已正式發布了地方標準《DB31/T 1223—2020 一次性食品安全封簽管理技術規范》和規范性文件《上海市餐飲外賣食品封簽使用管理辦法(試行)》。同時,還指導上海市食品安全工作聯合會和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聯合發布《關于倡導本市餐飲外賣規范使用食品安全封簽的指南》。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已經累計投放各類“食安封簽”4700萬枚(不含企業自行投放的),外賣上加貼“食安封簽”的可見率明顯提升。
(六)關于社會共治
《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規定,本市食品安全工作實行社會共治的原則。一是加強宣傳和指導,強化相關市場主體法律責任。監督指導轄區網絡平臺、商品經營者、網絡直播者等相關網絡直播營銷活動市場主體,切實履行各市場主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義務。二是加強監測和監管,依法查處網絡直播營銷違法行為。建立對轄區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的常態監管機制,加強對轄區網絡平臺、網絡直播者開展直播營銷活動的抽查監測,依法查處網絡直播營銷涉及的各類違法行為。三是升級“互聯網+明廚亮灶”工作。指導網絡訂餐平臺和入網餐飲單位在平臺發布“明廚亮灶”視頻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共同推進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互聯網+明廚亮灶”建設,鼓勵平臺通過對實施“互聯網+明廚亮灶”的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增加流量或排名靠前等政策,增加實施“互聯網+明廚亮灶”的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數量,提高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安全透明度,引導消費者參與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社會共治。四是建設了“網絡訂餐大家評”平臺。充分發揮網絡在歸集消費者信息方面的優勢,從政府監管、平臺自律、消費監督、社會共治多維度入手,收集匯總消費者在本市主要網絡訂餐平臺上的消費體驗數據,以及投訴舉報系統、日常搜索監測中涉及網絡餐飲服務的相關數據,注重從中發現網絡餐飲服務中無證照經營、非法一證多店等問題,為網絡餐飲服務精準監管提供依據,提升區域性網絡餐飲服務治理水平。發揮行業自律作用,促進直播營銷業態健康發展。指導行業組織充分發揮橋梁紐帶作用,支持相關行業協會提供行業自律公共服務,鼓勵及時反映行業合理訴求,提出相關工作建議,共同促進網絡直播營銷活動有序健康發展。五是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積極應對新業態、新挑戰。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的通知》,建立綜合協調工作機制,針對網絡直播營銷業態的特點,建立網絡直播營銷監管綜合協調工作組,形成對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的綜合監管機制,以問題為導向,定期召開專題工作討論會,負責對基層監管部門在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疑難問題進行研判和指導,并加強與市網信、商務、文旅、公安等部門的溝通協作。
下一步,我局將繼續加強對直播帶貨、社區團購、社交電商等在線新經濟、新業態的研判,配合相關部門加強網絡監測,督促網絡餐飲服務平臺嚴格履行平臺主體責任,依法合規經營,保障網售食品安全。
二、第38號議案辦理情況
(一)關于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執法力量的問題
《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規定,市、區人民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統一領導、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監督管理工作機制和信息共享機制。區人民政府應當依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明確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的食品安全管理職責,督促、指導鄉、鎮人民政府和街道辦事處做好食品安全日常工作,形成基層食品安全工作合力。
一是推進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為加強食品安全監管等領域職業化、專業化監管隊伍建設,實施“職業化專業化人才隊伍建設工程”,按照《關于擴大本市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分類管理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和《上海市行政執法類公務員能力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各區市場監管部門均完成行政執法類公務員分類改革。二是加強基層食品安全工作和隊伍建設。每年舉辦基層食藥安辦負責人培訓班以及各級各類食品安全監管干部培訓班,重點強化基層食品安全執法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履職能力,加快干部知識更新、能力培訓、實踐鍛煉。對招錄的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公務員開展初任培訓,加強線上線下等系列專業化培訓,提高食品安全綜合執法能力。食品安全監管部門處級及以上干部人均年脫產培訓學時數不少于110學時,科級及以下干部不少于90學時,專業技術人員不少于90學時。2019年舉辦街鎮食安辦負責人培訓班3期,培訓496人次。實施“職業化專業化人才隊伍建設工程”全面推進分類分級教育培訓。同時,強化“專家型”監管隊伍建設,組建特殊食品生產體系檢查員隊伍,培養9名有資質參與總局進口嬰幼兒配方乳粉產品配方注冊審批境外核查的國際化專業人才。三是加強科技支撐和智慧監管,實現科技賦能。推動監管手段從“倚重人力”向“注重科技”轉變,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效能。建設移動監管信息系統,實現食品許可、監管、抽檢、處罰、應急處置和投訴舉報等多維度信息綜合展現,為食品業務的開展提供統一數據支撐。積極推進“一網通辦”和“一網統管”的“兩張網”建設。一方面,整合優化我局食品安全行政審批信息系統,按照本市政務服務“一網通辦”要求,完成“高效辦成一件事”“全程網辦”“跨省通辦”等相關工作。另一方面,按照市委“一屏觀天下、一網管全城”的要求,聯合多部門開展食品無證無照生產經營、食品攤販違法經營、餐飲油煙污染、餐廚廢棄油脂非法處置、保健食品非法“會銷”等五項食品安全網格化事件融入城市運行“一網統管”平臺場景應用工作。目前已完成市級場景開發和數據對接,正有序推進區、街鎮兩級場景應用開發。
(二)關于落實街鎮屬地食品安全責任的問題
本市街鎮屬地職責在《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和《上海市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的實施方案》等文件中均有界定。本市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基層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以及“兩級政府、三級管理、四級網絡”“條塊結合、以塊為主、重心下移”等要求,市、區、街鎮均已建立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4000多個村、居委會建立了食品安全工作站以及食品安全宣傳員、信息員、協管員的“一站三員”隊伍,形成了“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食品安全工作網絡。本市著力健全基層監管網絡,推動食品安全工作重心與力量配置下移,落實基層食品安全工作責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問題發現報告制度,不斷提高食品安全監管效能,一是加強對基層食品安全工作的組織領導。市食藥安辦加強對基層食品安全工作的指導監督,區政府對本地區食品安全負總責,推動執法力量下沉,完善綜合治理機制,加強社會監督和輿情收集,加大對違法行為的公布力度。二是明確基層食品安全工作職責和任務。明確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食品安全工作職責,建立街鎮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明確居(村)民委員會食品安全工作任務。落實基層食品安全責任機制,健全食品安全隱患排查、處理機制,加強對食品小作坊和攤販的管理,完善群防群控機制,建立健全發現報告機制,及時報告食品安全違法活動線索。三是加強基層市場監管所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制定本市地方標準《市場監督管理所通用管理規范》,統一基層市場監管所建設的基本要求、業務規范,在5個區44個市場監管所標準化建設試點工作基礎上,目前已在全市推廣。制定食品生產、流通、餐飲各環節監督檢查及監督抽檢標準操作規程(SOP),指導基層開展食品安全監管工作。四是落實基層食品安全工作保障措施。加強工作人員和場所設施的配備,明確具體承擔街鎮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日常工作的科室和相應的食品安全專職工作人員,為鎮(鄉)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和具體承擔街道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日常工作的科室提供必需的辦公場所和辦公設施設備。建立工作經費的投入保障機制,將鎮(鄉)食品安全委員會及其辦公室以及具體承擔街道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構日常工作的科室所需經費納入財政預算予以保障(經費可以按照區域實有人口不低于2元/人的標準測算)。五是完善食品安全工作獎懲和責任追究機制。落實舉報獎勵,開展考核獎懲,對存在食品無證無照生產、銷售、倉儲、餐飲等突出食品安全問題的,在文明和衛生鎮(鄉)、街道以及食品安全示范街鎮等創建活動中實行“一票否決”,對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予以及時表彰獎勵。實行責任追究,對在食品安全工作中工作不力、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甚至參與食品安全違法行為的,要依法從嚴追究相應責任;需要追究黨紀責任的,移送紀檢部門嚴肅處理。
(三)關于完善對食品生產經營者輕微違法行為處罰機制的問題
按照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食品安全“四個最嚴”要求,市監管部門對輕微違法行為不輕易放過。針對食品安全輕微違法行為出臺了《上海市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違法行為記分管理暫行辦法》,餐飲服務提供者在年度內違法行為累計記分每次達到12分的,其負責人、廚師長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在15個工作日內參加《上海市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培訓和評估考核管理辦法》規定的相應類別的食品安全培訓,并在30個工作日內通過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組織的評估考核。將違法行為記分情況納入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安全信用檔案,并記入食品安全監管信息化系統。
(四)關于加強食品生產經營者培訓考核的問題
《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自行組織或者委托社會培訓機構、行業協會,對本單位的從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和在崗期間的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并建立培訓檔案。參加培訓的人員可以按照規定,享受本市企業職工培訓補貼。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關鍵環節操作人員及其他相關從業人員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崗。
在食品生產環節,強化企業培訓,夯實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基礎。一方面,積極利用市場監管總局食品安全考核平臺組織開展從業人員抽查考核,2020年共抽查考核215次,考核企業1274家,考核人員2023名,在產企業覆蓋率100%,考試合格率100%;另一方面,結合疫情防控,積極拓寬線上培訓渠道,2020年本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自行或委托第三方開展企業培訓66次(其中線上培訓43次),共培訓企業從業人員6000余人次。如:徐匯區優化完善從業人員在線培訓平臺“食安課堂”,注冊使用達8500余人;奉賢區聯合公安部門建設外賣騎手培訓基地,對各平臺騎手開展交通安全與食品安全聯合培訓。
(五)關于加強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的問題
《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規定,本市建立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制度。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狀況,對重點監督管理的食品和食用農產品實施信息追溯管理。具體辦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制定。市場監管部門加快完善本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臺建設,試點追溯數據預警及案件線索智能應用。完善上海市地方標準《食品和食用農產品信息追溯》。目前,本市已有8萬余家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納入追溯平臺,累計可查詢追溯數據約16億條,實現信息追溯覆蓋率和上傳率2個“100%”。在原9大類20個重點品種的基礎上,推進實施保健食品生產經營企業信息追溯工作,全市37家保健食品生產企業、應當開展追溯的10338家相關保健食品經營企業已全部完成保健食品信息追溯及二維碼賦碼。
(六)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宣貫及相關常識普及的問題
《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規定,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相關部門加強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利用各類媒體向市民普及食品安全知識;在食品生產場所、食用農產品批發交易市場、標準化菜市場、超市賣場、餐飲場所、食品經營網站等開展有針對性的食品安全宣傳教育。市場監管部門每年編制并公開發布《上海市食品安全狀況報告》白皮書,通過解放日報、新華社等媒體渠道開展公眾宣傳和解讀。定期發布食品安全抽檢監測情況、風險交流信息,加強信息公開。結合食品安全普法宣傳、食品安全宣傳周、食品安全“六進”宣傳、保健食品“五進”科普宣傳等活動,通過線上線下聯動,在全市范圍開展食品安全網絡知識競賽、食品安全宣傳進企業等主題系列活動。其中,2020年食品安全網絡知識競賽參與答題人數50余萬,累積答題600余萬人次。聯合市科技館舉辦為期三個月的“餐桌的真心話大冒險——食品安全科普展”。在微信公眾號、1500余個小區《人與健康》宣傳欄、食品安全網等開設食品安全科普宣傳專欄。依托各類食品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廣泛宣傳制止餐飲浪費行為,培養市民節約習慣。推進食品藥品科普站進社區建設,目前已建成250個食品藥品科普站,實現全市街鎮全覆蓋,推動科普宣教活動覆蓋每一個居(村),打通服務市民的“最后一公里”。2020年市民食品安全知識知曉度得分達到85.4分,2016年以來得分明顯上升,近三年均在85分以上。
下一步,我局將結合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加強食品安全督查考評,加強《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實施情況自查,對條例實施存在的主要問題開展調查研究,不斷改進和完善本市食品安全工作。
特此報告。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