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
第五十四條 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 (主席令第七十八號)
第十二條 超市、商場等食品經營者應當對其經營的食品加強日常檢查,對臨近保質期的食品分類管理,作特別標示或者集中陳列出售。
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決定
落實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處置及經濟賠償責任。食品經營者要建立并執行臨近保質期食品的消費提示制度,嚴禁更換包裝和日期再行銷售。
商務部關于加快發展大眾化餐飲的指導意見
完善工作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建立餐飲企業反對食品浪費的獎懲制度。鼓勵企業對消費者在餐飲消費中注重節約、減少浪費的行為給予獎勵。規范餐飲企業促銷活動,鼓勵企業在確保食品安全和市場經營秩序的前提下,打折銷售臨近保質期的食品。
網絡購買商品七日無理由退貨暫行辦法
第七條第三款中規定:銷售時已明示的臨近保質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可以不適用七日無理由退貨規定。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加強網絡直播營銷活動監管的指導意見 (國市監廣〔2020〕175號)
北京:
中共北京市委辦公廳北京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北京市厲行節約反對食品浪費實施方案》的通知
規范建筑面積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地下建筑面積500平方米以上的商業零售經營單位的食品促銷活動,鼓勵食品經營企業在確保食品安全和市場經營秩序的前提下,打折銷售臨近保質期的食品,并且應當保留促銷商品銷售資料。
上海:
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
第二十九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臨近保質期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將臨近保質期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劑集中存放、陳列、出售,并作出醒目提示。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見
推行臨近保質期食品消費提示制度。鼓勵本市連鎖超市建立臨近保質期食品的消費提示制度,將臨近保質期食品在銷售場所集中陳列出售,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的提示和告知,并不得退回供應商。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過期食品和專柜食品經營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經營者要落實進貨查驗記錄義務,依法記錄所銷售食品的進貨日期、生產日期、保質期等信息;經營者要加強食品安全管理,按照法律法規規定要求儲存和銷售食品;經營者要落實過期食品登記和染色、毀型等銷毀義務,禁止將臨近保質期食品和過期食品退回供應商;超市賣場經營者要明確店內專柜食品的主體責任,落實各項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上海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對臨近保質期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情況專項執法檢查的通知(滬食藥監食流函〔2017〕75號)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本市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見(滬府發〔2011〕22號)
一、全面強化企業管理,切實落實食品生產經營者主體責任
(十)推行臨近保質期食品消費提示制度。鼓勵本市連鎖超市建立臨近保質期食品的消費提示制度,將臨近保質期食品在銷售場所集中陳列出售,或者向消費者作出醒目的提示和告知,并不得退回供應商。
第三條第二款:督促經營企業公布臨近保質期進口食品的相關信息。
第四條第二款:督促進口商(代理商)履行進口食品信息登記錄入義務,指導其公布臨近保質期進口食品的相關信息。
第八條:上海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應當告知和督促進口商(代理商)將臨近保質期進口食品的相關信息錄入全市統一的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臺。
廣東:
廣州市臨近保質期和超過保質期食品管理辦法(廣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41號)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制止餐飲浪費的決定 (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70號))
十二、餐飲經營者、食堂等應當對其經營的食品加強動態管理和檢查,對臨近保質期的食品分類管理,在確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鼓勵對臨近保質期的食品予以捐贈。民政部門應當建立捐贈需求快捷對接機制,引導餐飲經營者、食堂等向慈善組織、救助機構等捐贈尚在保質期內可正常食用的食品。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廣州市反餐飲浪費條例》的決定 (廣州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67號))
第十三條 餐飲服務經營者可以在保證食品安全和質量的前提下將臨近保質期的食品通過打折、特價、買贈等方式銷售,或者捐贈給社會福利機構、慈善機構等公益性組織。餐飲服務經營者銷售或者捐贈臨近保質期食品,應當顯著標示并明確告知,不得將超過保質期的食品作為食品原料出售或者用于食品生產加工,也不得以改換包裝等方式重新出售。
河南: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河南省食品藥品安全“十三五”規劃責任分工方案的通知
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健全實施食品安全員(師)、質量安全授權人、食品安全事故報告、臨近保質期食品消費提示、產品追溯、紅黑名單、行政約談、不符合標準食品召回和下架退市、經濟賠償、食品安全責任強制保險等制度;貫徹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質量管理規范,全面落實企業“四有兩責”,提升企業安全生產能力。
廣西:
廣西壯族自治區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辦法 (桂市監規〔2019〕4號)
浙江:
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食品藥品安全“十三五”規劃的通知
食品藥品安全管控工程。完善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管理制度,落實過期、召回、不合格等不安全食品無害化處理制度。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浙江省食品經營許可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
第四十二條 大中型商場超市和有條件的其他食品銷售經營者應設置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或專柜,并在醒目位置標明“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專區(專柜)”字樣。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實施意見
食品經營者要建立并執行臨近保質期食品的銷售管理制度和消費提示制度,設立專區專柜銷售,或明示臨保食品進行銷售,嚴禁更換包裝和日期再行銷售;發現食品已經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應當立即下架,停止銷售,及時銷毀,不得退回供貨商或者生產者,并建立銷毀記錄臺賬。食品生產經營者因食品安全問題造成他人人身、財產或者其他損害的,必須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制度(試行)的通知(浙食藥監規〔2014〕14號)
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制度(試行)(浙工商食〔2012〕4號)
甘肅:
甘肅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關于嚴格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若干規定(試行)》的通知
臨近保質期食品不得退換。食品經營者要建立并嚴格執行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制度,設立臨近保質期食品專區或專柜,并設置提示牌,提醒消費者在保質期內食用。督促食品經營者做好臨近保質期或超過保質期食品的銷毀和記錄工作,不得將其退回供貨商。凡違反規定要求的,依法從嚴處罰。
食品經營者未落實轉基因食品、臨近保質期食品、嬰幼兒配方乳粉專柜(專區)銷售規定的,未落實禁止生產銷售使用散裝食用油、散裝醬油、散裝食醋規定要求的,責令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責令停業整頓,組織食品從業人員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
甘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做好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實施意見
加大監督食品經營者落實法定責任和義務工作力度,切實提升食品經營者自律水平,要嚴格監督食品經營者加強對食品包裝、標識、生產日期、保質期和有關食品儲存條件等的自查自糾;定期檢查食品的進、銷、存情況,嚴格落實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制度,在經營場所設立專區或專柜銷售,并向消警者作出醒目提示,嚴禁更換包裝和日期再行銷售。
海南:
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印發《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瓊工商食字〔2012〕18號)
內蒙古:
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加強超過保質期食品和回收食品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
強化回收食品監管,及時自查清理。食品生產經營者要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保存食品,對貯存或銷售的食品采用手工或信息化等方式進行多頻次自查,查驗食品的貯存條件、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等;將臨近保質期的食品集中在臨期柜臺銷售;對超過保質期食品及時進行清理,并采取停止經營、單獨存放等措施,主動退出市場。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食品藥品安全內蒙古建設方案》的通知
加強食品安全監管。加強連鎖超市供應商入場管理,建立供貨商實地查驗機制,嚴格落實過期食品銷毀制度,完善臨近保質期食品處理方式,加強退(換)貨、回收食品管理,建立健全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管鏈條和追溯體系。
黑龍江:
黑龍江省食品安全條例
第三十八條
鼓勵食品經營者設置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專柜或者專區,并在顯著位置進行明示。
福建:
福建省食品安全條例
第二十二條 食品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臨近保質期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將臨近保質期的食品和食品添加劑集中存放、陳列、銷售,并在顯著位置提示。
第九十八條第五款規定:食品生產經營者未建立并執行臨近保質期食品、食品添加劑管理制度的,由縣級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相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逾期未改正的,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食品冷凍庫經營規范和監督管理工作指導意見
定期檢查所提供服務的銷售者的食品質量,對食品臨近保質期或出現過期變質、毀損、交叉污染及其他可能危及食品安全情形的,應及時通知所提供服務的銷售者進行處理。同時,檢查食品容器或外包裝上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聯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是否齊全、清晰。及時清理變質、霉爛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
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若干意見
落實不安全食品的處置措施及經濟賠償責任。工商、衛生部門要監督食品經營單位建立并執行臨近保質期食品的消費提示制度,嚴禁更換包裝和日期再行銷售。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關于加強臨過期食品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閩工商市〔2009〕317號)
貴州省食品安全條例
第十二條 鼓勵食品生產經營者建立臨近保質期食品的銷售管理制度,設立相對獨立的銷售區,并設置醒目標志告知消費者;對已經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及時銷毀,并建立銷毀記錄臺賬,銷毀記錄臺賬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七十條 違反本條例第十二條第一款、第十三條第三款、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第十六條規定的,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并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產停業,直至吊銷許可證。
青海:
青海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對超過保質期食品監管工作的通知
嚴格食品經營環節監管。加強散裝和臨近保質期食品銷售監管,落實過期和回收食品、食品添加劑的無害化處理制度。
重慶:
重慶市流通環節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監督檢查辦法(渝辦發〔2011〕169號)
第十七條 經營者應對清理出的臨近保質期食品設立專區(柜、架)明示銷售。營銷推廣活動中贈送的食品臨近保質期的,應在展示區域或者食品包裝上明示。
第二十條 經營者應當訂立并執行退貨、賠償制度:
(三)將臨近保質期的食品退回給供貨者的,應當留存供貨者出具的退貨憑據。
第二十九條 對經營者監督檢查的項目和內容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八)查看生產者召回的食品、經營者退回的臨近保質期的是否有生產者或者供貨者出具的退貨憑據,憑據記載的項目內容是否符合規定;
陜西:
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流通環節臨近保質期食品管理暫行規定
本文為食品伙伴網食品安全合規事業部編輯整理,轉載請與我們聯系。食品安全合規事業部提供國內外食品標準法規管理及咨詢、食品安全信息監控與分析預警、產品注冊申報備案服務、標簽審核及合規咨詢、會議培訓服務等,詳詢:0535-2129301,郵箱:vip@foodmate.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