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有關政策要求,2013年12月26日,省上召開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視頻調度會議,明確提出在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中,要全面推行食堂供餐模式。根據會議精神,現就我市全面推行食堂供餐模式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對全面推行食堂供餐模式重要性的認識
自2013年春季學期啟動實施營養改善計劃以來,我市232所學校6.7萬名農村中小學生在營養改善計劃中受益。供餐模式有學校食堂(小伙房)供餐、學校食堂托餐和企業供餐三種模式。其中,食堂(小伙房)供餐涉及218所學校65464名學生,分別占學校和學生總數的94%、97%,是提供營養餐的主體運行模式,有力保障了營養改善計劃的順利實施。但從目前情況看,全市食堂供餐還存在不少問題,主要是對營養餐供餐模式選擇缺乏統一認識,辦食堂供餐怕麻煩;相當一部分學校特別是村小學沒有食堂或食堂設施條件不足,硬件設施達不到食堂開辦標準;食堂人工、設備、管理等方面經費保障機制不健全,增加了食堂運行難度;許多學校食堂實行承包經營,并提取管理、租賃費用,違反了學校食堂非營利性原則;還有些學校的食堂監督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食品安全存在隱患。對這些問題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實施營養改善計劃是一項長期的惠民政策,推行營養餐學校食堂供餐模式是確保營養改善計劃有效實施的根本選擇,也最受學生歡迎。與其他供餐模式相比,學校食堂供餐是保證食品安全、提高供餐質量的最佳途徑,是有效實施監管、降低管理風險的重要基礎,是控制成本價格、保障投資效益的關鍵所在。各縣(市、區)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各相關學校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認真總結實施營養改善計劃的成功經驗,把全面推行食堂供餐模式作為今后一個時期實施營養改善計劃的關鍵措施來抓,加大《甘肅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食堂管理辦法》(甘教廳〔2012〕90號)落實力度,促進全面提高營養改善計劃運行質量和管理水平。
二、全面推行食堂供餐模式的目標和要求
推行食堂供餐模式是一項系統工程,要以食堂建設為基礎,以完善機制為關鍵,以配餐營養為根本,以加強領導為保障,聚合管理要素,真正達到“一全五化”的目標,即通過今明兩年的努力,使食堂供餐全覆蓋,并實現食堂硬件條件標準化、食材供應基地化、飯菜質量營養化、管理體制校本化,衛生監管制度化。
1、硬件條件標準化。各縣(市、區)要從實施營養改善計劃和改善寄宿制學校辦學條件的實際需要出發,把食堂建設納入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及標準化學校建設,制定學校食堂建設改造規劃。縣(市、區)政府及教育、發改、食品藥品監督、建設、消防等部門,要認真履行學校食堂建設項目規劃、選址、設計、施工、驗收等方面的管理職能。鄉鎮中心小學以上層次的學校必須按照《寄宿制學校辦學條件標準》規定的食堂硬件標準(A級)新建或改建。因距離較遠無法依托中心小學供餐的學校、規模較小的學校或教學點,可利用閑置校舍改建簡易食堂或新建小伙房,其房舍、加工、貯存、消洗等條件必須基本達到食堂硬件B級標準。同時所有學校食堂(小伙房)必須配備《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所規定的成套設施設備,配套架設可覆蓋食堂各功能間及食品加工全過程的視頻監控設備,并與學校設定的監控室聯網。學校食堂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建設,不能盲目提高,堅決防止超標準、豪華建設。
2、食材供應基地化。根據省上大宗原材料政府統一招標、統一采購、統一分配、統一運送“四統一”制度,各縣(市、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和鄉鎮政府,要統籌營養餐加工與寄宿學生供餐所需食材供應總量,建立集約式大宗食材供應基地,形成區域內統一規范的為學校提供食材的農副產品產地和市場準入機制。在堅持就地取材、合理搭配、保證供應、營養新鮮的前提下,有學田地的可自建種植、養殖基地,以成本價為學校食堂提供食材,補充食品原料供應。沒有學田地的,由學校按照本縣(市、區)制定的辦法,由學校會同當地食藥監督、農牧技術服務等部門,以競爭機制就近在農場、農戶中遴選確定供應單位,實行“訂單式”生產,簽訂合同或協議書,明確食材種類、價格核定、施肥用藥、貯存管理、資金結算、營運配送等事項,并定期不定期對其生產過程進行監督檢查,最大限度地使大宗食材價格合理、足額供應和綠色新鮮。無法屬地化供應的大宗食材(含調味品)必須實行政府采購,以縣(市、區)統一招標確定供應單位,保證所供應食品原料質優價廉、安全放心。同時對食材供應商要定期評議,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在嚴肅處理的同時,應列入“黑名單”,終止供貨合同,兩年內取消其給學校供貨資格。在新建、改建學校食堂中,均應開辟地下空間,配套建設菜窖,用于冬季貯存一定數量的蔬菜、水果,也可委托由當地簽訂食材供應協議的農場、農戶,利用其便利條件貯存,降低營養餐成本價格和食材損耗。
3、飯菜質量營養化。各縣(市、區)、各學校要參考《西北地區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食譜》,充分考慮本校學生體質健康監測結果,根據少年兒童生長發育的營養需要,結合當地食品原輔材料、市場價格和飲食習慣,因地制宜制定供餐食譜。同時根據當季菜品靈活替換同類食物,每周更新輪換食譜,切實做到合理搭配、營養均衡,真正形成“周調劑、月平衡”的供餐機制。所有學校制定的營養餐食譜,要全部以食堂進行原料加工制作,不得列入保健品、方便面、含乳飲料、工業化生產的袋裝肉菜果類食品,確保所提供的營養餐食堂加工率達到100%。各縣(市、區)政府要建立健全學生營養配餐專家委員會,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支持委員會加強對學校實施營養改善計劃配餐和寄宿學生在校用餐食譜制定及落實情況的指導、檢查、監督和評估。各學校必須成立由學校、家長、學生三方組成的膳食管理委員會,且要充分發揮其在確定供餐食譜、學校食堂日常管理、原材料采購、飯菜質量評議等方面的職責,使之成為溝通學生、家長與學校管理的橋梁,使營養餐質量公開透明。要結合創建節約型校園活動,倡導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
4、管理體制校本化。學校食堂堅持“公益性、零利潤”原則,實行學校自主經營,直接管理,不得對外承包。今年春季開學前,已經承包的義務教育學校食堂,合同到期的要堅決收回,未到期的要做工作收回。社會投資建設管理的食堂,由政府收回,交學校管理。現承包期未滿的食堂、學校直接經營的食堂均不得提取管理費等費用,不得產生利潤。本通知下發后,仍將食堂發包或合同到期又續簽的,或由食堂繳納管理費(租賃費)的,或將應由學校開支的經費從食堂列支的,或依托食堂設立“小金庫”的,或轉移食堂收入的,一律按違紀行為處理。學校營養改善計劃經費和食堂所有供餐收支,要單獨設賬、單獨核算,并以當地原材料價格水平、人工成本來源和必須的水電費為基本內容,核算食堂支出,合理確定飯菜價格,并報縣(市、區)教育部門會同物價部門批準。學校食堂收支每學期決算一次,出現的結余資金要滾動用于改善學生營養膳食補助,不得挪作他用。要實行學校食堂財務公開,每學期將學校食堂收支情況向師生和家長公開,主動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5、衛生監管制度化。要建立營養餐衛生監管長效機制,嚴守食品安全這根紅線。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要求,各縣(市、區)和學校要建立健全學生實名制學籍管理制度、營養餐公示制度、食品原料公開招標采購制度、留樣制度、營養餐陪餐制度等覆蓋各個環節的制度并有效落實。校長要認真履行營養餐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建立從業人員崗位責任制,配備食品安全管理員,加強對營養餐及學校食堂食品生產全過程、各環節的監督管理。實行市上不定期檢查,縣(市、區)經常性檢查,學校全過程檢查,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監管制度。重點加強原料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原料存放、加工操作、教師陪餐、食品留樣等環節監督管理。特別是市、縣(市、區)兩級食藥監管部門所屬食品檢測機構,要加強對學校食堂食材和食品檢測,每年縣(市、區)隨機檢測應達到有食堂學校的100%,市一級抽樣檢測應達到有食堂學校的20%以上,對通過檢測發現問題要依法依規處理。各學校要健全食品衛生應急預案,并加強對學生以鑒別和不吃過期、霉變、腐爛等食物為主要內容的食品衛生教育,確保不發生群體性食品衛生問題。對學校食堂管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要實行專柜管理妥善保管,保證在發生食品衛生事件時可追溯調查。市、縣教育、食藥監等部門要對學校食堂實行等級評價,不斷提高學校食堂建設管理水平,確保學生吃得安全、吃得營養。
三、切實加強全面推進食堂供餐模式的保障措施
全面推進食堂供餐模式,是確保營養改善計劃有效實施的一項重要舉措,各縣(市、區)政府要進一步加強領導,完善措施,確保如期實現營養餐全部由學校食堂供應。
1、強化組織領導。縣(市、區)政府是營養改善計劃工作的責任主體,要把全面推進食堂供餐模式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定期不定期聽取營養改善計劃實施情況匯報,及時協調解決推進食堂供餐模式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并進一步明確教育、發改、財政、食品藥品監督、建設、衛生、工商、農牧、審計、監察、物價等部門以及鄉鎮政府和學校的職責分工,增強工作合力,推進工作落實。
2、加大經費投入。各縣(市、區)安排資金和項目時,要結合校舍安全工程、薄弱學校改造工程、標準化學校建設工程,統籌本級財政資金、上級項目建設資金,集中財力優先安排學校食堂建設資金,加大學校食堂建設資金投入,重點加快改善薄弱學校的供餐條件。要妥善解決學校食堂從業人員配備和勞務報酬等問題,按與就餐學生人數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足額配齊食堂從業人員,食堂從業人員勞務報酬以及食品配送等費用要納入縣(市、區)財政預算,不得擠占學校公用經費和營養餐補助資金。
3、加強督促檢查。各縣(市、區)政府要對推進食堂供餐模式進行全方位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和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每半年組織一次由相關政府部門參加的綜合性檢查,每學期召開一次實施營養改善計劃調度會,總結典型經驗,推動食堂供餐模式及營養改善計劃不斷取得新的成效。市教育、食品藥品監督、衛生、財政、審計、物價等部門,要定期不定期對營養餐實施及推行食堂供餐模式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要反饋給縣(市、區)政府,工作不到位的責令有關部門和學校整改,違反政策規定的交由相關部門從嚴查處。
酒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2月25日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省政府關于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的有關政策要求,2013年12月26日,省上召開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視頻調度會議,明確提出在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中,要全面推行食堂供餐模式。根據會議精神,現就我市全面推行食堂供餐模式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提高對全面推行食堂供餐模式重要性的認識
自2013年春季學期啟動實施營養改善計劃以來,我市232所學校6.7萬名農村中小學生在營養改善計劃中受益。供餐模式有學校食堂(小伙房)供餐、學校食堂托餐和企業供餐三種模式。其中,食堂(小伙房)供餐涉及218所學校65464名學生,分別占學校和學生總數的94%、97%,是提供營養餐的主體運行模式,有力保障了營養改善計劃的順利實施。但從目前情況看,全市食堂供餐還存在不少問題,主要是對營養餐供餐模式選擇缺乏統一認識,辦食堂供餐怕麻煩;相當一部分學校特別是村小學沒有食堂或食堂設施條件不足,硬件設施達不到食堂開辦標準;食堂人工、設備、管理等方面經費保障機制不健全,增加了食堂運行難度;許多學校食堂實行承包經營,并提取管理、租賃費用,違反了學校食堂非營利性原則;還有些學校的食堂監督管理制度落實不到位,食品安全存在隱患。對這些問題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實施營養改善計劃是一項長期的惠民政策,推行營養餐學校食堂供餐模式是確保營養改善計劃有效實施的根本選擇,也最受學生歡迎。與其他供餐模式相比,學校食堂供餐是保證食品安全、提高供餐質量的最佳途徑,是有效實施監管、降低管理風險的重要基礎,是控制成本價格、保障投資效益的關鍵所在。各縣(市、區)政府、各有關部門和各相關學校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認真總結實施營養改善計劃的成功經驗,把全面推行食堂供餐模式作為今后一個時期實施營養改善計劃的關鍵措施來抓,加大《甘肅省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食堂管理辦法》(甘教廳〔2012〕90號)落實力度,促進全面提高營養改善計劃運行質量和管理水平。
二、全面推行食堂供餐模式的目標和要求
推行食堂供餐模式是一項系統工程,要以食堂建設為基礎,以完善機制為關鍵,以配餐營養為根本,以加強領導為保障,聚合管理要素,真正達到“一全五化”的目標,即通過今明兩年的努力,使食堂供餐全覆蓋,并實現食堂硬件條件標準化、食材供應基地化、飯菜質量營養化、管理體制校本化,衛生監管制度化。
1、硬件條件標準化。各縣(市、區)要從實施營養改善計劃和改善寄宿制學校辦學條件的實際需要出發,把食堂建設納入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及標準化學校建設,制定學校食堂建設改造規劃。縣(市、區)政府及教育、發改、食品藥品監督、建設、消防等部門,要認真履行學校食堂建設項目規劃、選址、設計、施工、驗收等方面的管理職能。鄉鎮中心小學以上層次的學校必須按照《寄宿制學校辦學條件標準》規定的食堂硬件標準(A級)新建或改建。因距離較遠無法依托中心小學供餐的學校、規模較小的學校或教學點,可利用閑置校舍改建簡易食堂或新建小伙房,其房舍、加工、貯存、消洗等條件必須基本達到食堂硬件B級標準。同時所有學校食堂(小伙房)必須配備《餐飲服務許可管理辦法》所規定的成套設施設備,配套架設可覆蓋食堂各功能間及食品加工全過程的視頻監控設備,并與學校設定的監控室聯網。學校食堂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建設,不能盲目提高,堅決防止超標準、豪華建設。
2、食材供應基地化。根據省上大宗原材料政府統一招標、統一采購、統一分配、統一運送“四統一”制度,各縣(市、區)政府及有關部門和鄉鎮政府,要統籌營養餐加工與寄宿學生供餐所需食材供應總量,建立集約式大宗食材供應基地,形成區域內統一規范的為學校提供食材的農副產品產地和市場準入機制。在堅持就地取材、合理搭配、保證供應、營養新鮮的前提下,有學田地的可自建種植、養殖基地,以成本價為學校食堂提供食材,補充食品原料供應。沒有學田地的,由學校按照本縣(市、區)制定的辦法,由學校會同當地食藥監督、農牧技術服務等部門,以競爭機制就近在農場、農戶中遴選確定供應單位,實行“訂單式”生產,簽訂合同或協議書,明確食材種類、價格核定、施肥用藥、貯存管理、資金結算、營運配送等事項,并定期不定期對其生產過程進行監督檢查,最大限度地使大宗食材價格合理、足額供應和綠色新鮮。無法屬地化供應的大宗食材(含調味品)必須實行政府采購,以縣(市、區)統一招標確定供應單位,保證所供應食品原料質優價廉、安全放心。同時對食材供應商要定期評議,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發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在嚴肅處理的同時,應列入“黑名單”,終止供貨合同,兩年內取消其給學校供貨資格。在新建、改建學校食堂中,均應開辟地下空間,配套建設菜窖,用于冬季貯存一定數量的蔬菜、水果,也可委托由當地簽訂食材供應協議的農場、農戶,利用其便利條件貯存,降低營養餐成本價格和食材損耗。
3、飯菜質量營養化。各縣(市、區)、各學校要參考《西北地區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食譜》,充分考慮本校學生體質健康監測結果,根據少年兒童生長發育的營養需要,結合當地食品原輔材料、市場價格和飲食習慣,因地制宜制定供餐食譜。同時根據當季菜品靈活替換同類食物,每周更新輪換食譜,切實做到合理搭配、營養均衡,真正形成“周調劑、月平衡”的供餐機制。所有學校制定的營養餐食譜,要全部以食堂進行原料加工制作,不得列入保健品、方便面、含乳飲料、工業化生產的袋裝肉菜果類食品,確保所提供的營養餐食堂加工率達到100%。各縣(市、區)政府要建立健全學生營養配餐專家委員會,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支持委員會加強對學校實施營養改善計劃配餐和寄宿學生在校用餐食譜制定及落實情況的指導、檢查、監督和評估。各學校必須成立由學校、家長、學生三方組成的膳食管理委員會,且要充分發揮其在確定供餐食譜、學校食堂日常管理、原材料采購、飯菜質量評議等方面的職責,使之成為溝通學生、家長與學校管理的橋梁,使營養餐質量公開透明。要結合創建節約型校園活動,倡導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
4、管理體制校本化。學校食堂堅持“公益性、零利潤”原則,實行學校自主經營,直接管理,不得對外承包。今年春季開學前,已經承包的義務教育學校食堂,合同到期的要堅決收回,未到期的要做工作收回。社會投資建設管理的食堂,由政府收回,交學校管理。現承包期未滿的食堂、學校直接經營的食堂均不得提取管理費等費用,不得產生利潤。本通知下發后,仍將食堂發包或合同到期又續簽的,或由食堂繳納管理費(租賃費)的,或將應由學校開支的經費從食堂列支的,或依托食堂設立“小金庫”的,或轉移食堂收入的,一律按違紀行為處理。學校營養改善計劃經費和食堂所有供餐收支,要單獨設賬、單獨核算,并以當地原材料價格水平、人工成本來源和必須的水電費為基本內容,核算食堂支出,合理確定飯菜價格,并報縣(市、區)教育部門會同物價部門批準。學校食堂收支每學期決算一次,出現的結余資金要滾動用于改善學生營養膳食補助,不得挪作他用。要實行學校食堂財務公開,每學期將學校食堂收支情況向師生和家長公開,主動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
5、衛生監管制度化。要建立營養餐衛生監管長效機制,嚴守食品安全這根紅線。按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要求,各縣(市、區)和學校要建立健全學生實名制學籍管理制度、營養餐公示制度、食品原料公開招標采購制度、留樣制度、營養餐陪餐制度等覆蓋各個環節的制度并有效落實。校長要認真履行營養餐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的職責,建立從業人員崗位責任制,配備食品安全管理員,加強對營養餐及學校食堂食品生產全過程、各環節的監督管理。實行市上不定期檢查,縣(市、區)經常性檢查,學校全過程檢查,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監管制度。重點加強原料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原料存放、加工操作、教師陪餐、食品留樣等環節監督管理。特別是市、縣(市、區)兩級食藥監管部門所屬食品檢測機構,要加強對學校食堂食材和食品檢測,每年縣(市、區)隨機檢測應達到有食堂學校的100%,市一級抽樣檢測應達到有食堂學校的20%以上,對通過檢測發現問題要依法依規處理。各學校要健全食品衛生應急預案,并加強對學生以鑒別和不吃過期、霉變、腐爛等食物為主要內容的食品衛生教育,確保不發生群體性食品衛生問題。對學校食堂管理過程中形成的資料,要實行專柜管理妥善保管,保證在發生食品衛生事件時可追溯調查。市、縣教育、食藥監等部門要對學校食堂實行等級評價,不斷提高學校食堂建設管理水平,確保學生吃得安全、吃得營養。
三、切實加強全面推進食堂供餐模式的保障措施
全面推進食堂供餐模式,是確保營養改善計劃有效實施的一項重要舉措,各縣(市、區)政府要進一步加強領導,完善措施,確保如期實現營養餐全部由學校食堂供應。
1、強化組織領導。縣(市、區)政府是營養改善計劃工作的責任主體,要把全面推進食堂供餐模式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議事日程,定期不定期聽取營養改善計劃實施情況匯報,及時協調解決推進食堂供餐模式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并進一步明確教育、發改、財政、食品藥品監督、建設、衛生、工商、農牧、審計、監察、物價等部門以及鄉鎮政府和學校的職責分工,增強工作合力,推進工作落實。
2、加大經費投入。各縣(市、區)安排資金和項目時,要結合校舍安全工程、薄弱學校改造工程、標準化學校建設工程,統籌本級財政資金、上級項目建設資金,集中財力優先安排學校食堂建設資金,加大學校食堂建設資金投入,重點加快改善薄弱學校的供餐條件。要妥善解決學校食堂從業人員配備和勞務報酬等問題,按與就餐學生人數之比不低于1:100的比例足額配齊食堂從業人員,食堂從業人員勞務報酬以及食品配送等費用要納入縣(市、區)財政預算,不得擠占學校公用經費和營養餐補助資金。
3、加強督促檢查。各縣(市、區)政府要對推進食堂供餐模式進行全方位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和協調解決有關問題,每半年組織一次由相關政府部門參加的綜合性檢查,每學期召開一次實施營養改善計劃調度會,總結典型經驗,推動食堂供餐模式及營養改善計劃不斷取得新的成效。市教育、食品藥品監督、衛生、財政、審計、物價等部門,要定期不定期對營養餐實施及推行食堂供餐模式進行檢查,發現問題要反饋給縣(市、區)政府,工作不到位的責令有關部門和學校整改,違反政策規定的交由相關部門從嚴查處。
酒泉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