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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辦公廳關于食品添加劑標準有關問題的復函(衛辦監督函[2012]119號)

   2012-03-03 813
核心提示:質檢總局辦公廳:  你廳《關于商請明確食品添加劑標準有關問題的函》(質檢辦食監函[2011]1243)號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質檢總局辦公廳:

  你廳《關于商請明確食品添加劑標準有關問題的函》(質檢辦食監函[2011]1243)號收悉。經研究,現答復如下:

  根據《食品安全法》規定,生產加工食品添加劑應當符合食品添加劑國家標準,可以使用國家標準規定工藝生產的食品添加劑半成品、成品,也可以使用提純、除塵、篩分等物理方法制成精度更高的食品添加劑產品。對于標準未規定生產工藝的食品添加劑,生產企業應當加強生產過程管理,不得使用可能會給人體帶來健康風險的生產工藝組織生產。

    專此函復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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