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各地區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各直屬機構:
今年以來,我省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狠抓以“三項政策、一項改革”為重點的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全省糧改在去年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礎上,又有了新進展。敞開收購政策得到基本落實;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順價銷售工作力度加大,虧損減少;糧食收購資金封閉運行情況良好;糧食市場管理進一步加強;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取得一定進展。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也必須看到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工作進展還不平衡,一些新的矛盾和問題需要認真研究解決。主要是,有的地方執行按保護價敞開收購政策不到位,個別地方甚至把優質優價變成壓級壓價,拒收限收;糧食市場管理工作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國有糧食購銷企業人員多、費用高、競爭力低的局面還未得到根本扭轉。國務院最近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完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補充通知》(國發[1999]20號),對解決存在問題制定了具體的辦法和措施。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好這些精神,繼續深入推進我省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三項政策、一項改革”
我國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和糧食市場宏觀調控一年多的實踐證明,國務院關于以“三項政策、一項改革”為重點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是完全正確的,是符合我國國情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的。堅持敞開收購,加強市場管理,不僅有利于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掌握糧源,奠定順價銷售的基礎,而且更有利于保護農民種糧的積極性,穩定糧食生產,規范糧食流通秩序,穩定糧食市場。尤其在當前糧食總量供過于求、糧食庫存增加、農民余糧較多的情況下,如果放松糧食收購市場管理,勢必會使市場糧價大幅度降低,不僅直接損害農民的經濟利益,擾亂市場秩序,還會導致糧食購銷企業難以順價銷售,加大虧損,對擴大內需、維護農村社會穩定乃至對整個國民經濟發展都將產生嚴重的不利影響。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只有堅持順價銷售政策,才能防止發生新的虧損,逐步擺脫經營困境;只有實行糧食收購資金封閉運行,才能防止收購資金被擠占挪用,保證收購資金及時足額供應,不向農民打白條;只有加快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自身改革步伐,實行下崗分流、減員增效,建立健全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新機制,才能有效地解決國有糧食購銷企業人員多、費用高、效益低等問題。國務院這次明確的政策措施,是根據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和糧食生產、流通、消費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對已出臺的有關具體政策措施的完善和補充。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以及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必須要把思想認識統一到國務院的通知上來,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這些政策的精神實質,結合我省實際,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決不能有絲毫動搖。
二、調整農業和糧食生產結構,促進糧食供求總量和結構的平衡
針對當前糧食消費水平低、糧食轉化率不高和糧食總量階段性供過于求帶來的糧食流通中的諸多矛盾和困難,必須在不斷推進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同時,加快農業和糧食生產結構的調整,促進糧食供求總量的平衡和結構的優化。
(一)加大退耕還林、還草力度,改善生態環境,緩解糧食供求總量矛盾。按照《陜西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和今年第十六次省長會議的決定,糧食、財政等有關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組織落實“以糧代賑”工程的順利實施,確保退耕還林、還草地區的糧食供應,解決貧困地區口糧問題,支持農業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以糧代賑的糧源,使用地方儲備糧或周轉庫存糧,今冬明春落實田畝,明年6月底前將糧發到群眾手中。省上統一負責制票證,憑證領糧,直供到戶,最后由財政和糧食部門結帳。有關地市、縣糧食部門要盡快與山川秀美辦公室銜接,編制以糧代賑的年度糧食供應計劃,保證按實際需要的數量、品種做好供應工作。
(二)以市場為導向,調整優化糧食品種結構。農業部門要抓緊研究制定促進農業生產結構調整的配套措施,要在品種科學選優、區域種植結構調整、技術服務推廣和降低生產成本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促進糧食品種優化和結構調整。重點擴大優質、專用小麥種植,減少普通糧食品種生產,滿足適應社會需求。有條件的地方可因地制宜,適當改革耕作制度。有關部門要加強糧食種植結構的信息指導。
(三)大中城市郊區要注重發揮地區比較優勢,結合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發展市場需要的附加值高的經濟作物。對于退耕還林、還草地區、非糧經濟作物已形成規模的地區以及大中城市郊區的糧食定購任務需要調整的,由地、市上報省政府審批。
(四)適應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進一步發展糧食深加工和畜禽水產養殖業,大力促進糧食轉化。
(五)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努力增加玉米、小雜糧出口。
三、認真貫徹執行按保護價敞開收購農民余糧政策,切實保護農民利益
(一)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要牢固樹立為農民服務的思想,進一步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切實做到常年、常時掛牌敞開收購。要嚴格執行《陜西省糧食收購服務規范》和“五公開”、“十不準”的要求,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糧食,不準限收、拒收、停收。同時,也不能降低國家質量標準收購那些含水、含雜超標準的糧食。
(二)認真執行按質論價和優質優價政策,決不能以“調整結構、優質優價”為借口,壓級壓價、停收限收。今年省物價局、糧食局批準各地的秋糧收購價格,必須嚴格執行。工商、監察、物價、質量技術監督和糧食部門要切實加強監督監察工作,對違反政策規定的要嚴肅查處。
(三)認真執行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陜政發[1999]33號)中關于保護價收購品種范圍的精神。實行保護價收購的糧食品種、價格和等級差價,按省政府規定執行,各地不得自行調整,也不得將等內糧中的低等級部分退出保護價收購范圍。對于因災品質低劣的等外糧和其他糧食品種,由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按照“購得進、銷得出”的原則組織收購,或者由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實行“代購代銷”,這部分糧食所需的收購貸款,農業發展銀行要按照實際收購價格和必要的收購費用及時發放。經省政府審批的大型糧食加工、飼料、飼養、釀造、醫藥等用糧企業可以在規定區域內直接到農村收購,但僅限于自用,不得倒賣,不得沖擊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正常收購,擾亂市場秩序。
(四)各級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重點解決基層糧食購銷企業倉儲設施不足問題,要繼續通過擴建和租賃社會倉儲設施等辦法,擴大倉儲能力,確保敞開收購。
四、采取多種有效措施,促進糧食順價銷售
(一)要堅決執行糧食順價銷售原則,制止低價虧本銷售。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順價銷售的監管,對于低價虧本銷售的,要依據《糧食購銷違法行為處罰辦法》嚴肅查處。對于順價銷售工作做得好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于虧損嚴重的,要給予通報批評。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發生新的虧損,由市(地)、縣政府負責,并與同級財政掛鉤。具體辦法由省財政廳制定。各地市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在堅持省對地、市超儲費用補貼包干的前提下,制定一些鼓勵糧食購銷企業順價銷售糧食的措施,但不能將糧食超儲補貼用于企業降價銷售的價差補貼。
(二)降低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經營費用,是實現順價銷售的重要條件。各級政府要采取切實措施,進一步加大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自身改革力度,著力抓好下崗分流、減員增效工作,確保省政府提出的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三年減員分流2萬人目標任務的實現。要把糧食購銷企業下崗分流人員納入當地再就業工程,妥善解決好他們的生活保障問題。要通過加強糧食購銷企業內部管理,挖掘潛力,把過高的經營成本降下來。同時,要建立銷售激勵機制,改善服務,加快糧食順價銷售。
(三)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計委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國有糧食企業扭虧增盈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1999]74號)和省政府規定的作價辦法順價銷售。對于糧食庫存過大、銷售特別困難的購銷企業,可采取輪換庫存糧的辦法,實行庫存糧按新購進糧食的成本順價銷售,新購進糧食等量對沖入庫,以鼓勵企業擴大銷售。但不得借機低價銷售庫存陳糧,庫存糧銷量不得超過等量對沖的新糧。要認真按照省政府確定的原則和有關部門制定的辦法妥善處理陳化糧,防止處理時間過于集中,更不得擅自放寬陳化糧的認定標準,變相低價銷售。對市(地)、縣級儲備糧和企業周轉庫存糧中的陳化糧,既要及時妥善處理,又要落實削價損失補貼渠道,堅決不能發生新的掛帳,以減輕企業負擔。處理陳化糧要穩步進行,不能沖擊市場糧價。
(四)各級稅務部門要嚴格按照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下發的《關于糧食企業增值稅征免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198號)的規定,加強糧食經營者包括糧食集貿市場的個體經營者、糧食加工企業的稅收征管,對于不執行政策的,要嚴肅查處;對于該免征的增值稅卻又征收的,要限期一律如數退還給糧食企業。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和技術監督部門要加強對成品糧市場的監管和質量監督,嚴厲打擊質量低劣、短斤少兩的非法經營行為,為糧食購銷企業順價銷售創造良好環境。
(五)鑒于當前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順價銷售困難的實際情況,對于原附營業務占用貸款中仍由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承擔的部分,實行停息掛帳,以減輕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負擔。糧食部門要與有關銀行密切配合,積極進行清理、核實,盡快落實停息掛帳的政策。
五、加強糧食收購市場管理,維護正常收購秩序
(一)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繼續認真執行《糧食收購條例》和省政府第52號令,繼續加強糧食收購市場管理,嚴厲打擊私商糧販等違法收購、加工和運銷糧食的行為。重點加強糧食加工企業臺帳的監管,切實管住加工企業的糧源。同時,要加強對糧食運銷合法憑證的監管,防止一票多用和重復使用。鐵路、交通部門不得承運沒有合法憑證的糧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近期要集中力量對糧食市場進行一次清理整頓。
(二)糧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批準進農村收購自用糧的大型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飼料生產企業糧食收購活動和臺帳的監管。
(三)各級糧食、公安、交通、物價、稅務、質量技術監督等部門和鄉鎮政府,要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加強對糧食市場的監管。對一些地市已經采取的好的做法,要認真總結經驗加以推廣。各級政府對有關部門在監管糧食收購市場時所必需的經費、裝備等要給予必要的支持。
(四)要進一步放開搞活糧食銷售市場,積極培育縣以上糧食批發市場,糧食零售市場和農村糧食集貿市場常年開放。
六、財政部門和農業發展銀行要進一步采取措施,保證資金供應,支持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正常的經營活動
(一)糧食超儲補貼及時足額到位是落實糧改政策的重要保證。中央對省,省對地市已實行了糧食風險基金補貼包干,省財政已將糧食風險基金包干數足額下達地市。各地市要將本級籌措配套的糧食風險基金列入地、市財政預算,地、市財政要按規定及時、足額籌措到位。省對地市糧食風險基金補貼包干后,地市配套部分原則上由地、市財政負擔,不得實行層層遞減包干。如確需由縣上承擔,必須保證落實;縣上承擔的資金落不實的部分,仍由地、市財政籌措解決。今年是實行糧食風險基金包干的第一年,地市財政必須根據糧食購銷企業庫存的實際情況,確保糧食超儲補貼按季及時足額撥補到位。如不能按時到位,省財政將相應扣減省對地市的資金調度款,并直接劃撥到省級“地方自籌糧食風險基金”專戶;按照《陜西省糧食風險基金包干管理辦法》規定,為保證糧食購銷企業的補貼標準整體水平不減少,糧食風險基金節余部分要全額用于糧食方面的開支,不得挪作它用,不準對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實行補貼包干。
(二)農業發展銀行要在堅持“庫貸掛鉤”和有利于順價銷售的前提下,積極改善金融服務,支持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正常經營。對1998年5月底以前屬于停息范圍的掛帳,要盡快落實到企業,并全額停息;對因停息政策未落實而形成糧食企業虧損的,誰造成的,由誰負責。對糧食購銷企業的正常貸款和展期貸款,執行當期利率,不得加息罰息。對于露天儲存和租賃社會倉庫等增加的收儲費用,要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必要的費用貸款。對于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銷售糧食所必需的經營費用,要給予資金支持。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必須的簡易建倉貸款,農業發展銀行省分行要積極向人民銀行爭取簡易建倉貸款計劃,簡易建倉貸款的利息由省和地、市財政分擔,在資金管理上要根據市場情況,在保證收購資金封閉運行的前提下,維護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經營自主權,嚴禁將糧油出庫報告制度搞成銷售審批制度,及時糾正對糧食購銷企業銷售糧食逐筆審批的做法,以支持糧食購銷企業進一步擴大順價銷售。
今年以來,我省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的統一部署,狠抓以“三項政策、一項改革”為重點的各項政策措施的落實,全省糧改在去年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礎上,又有了新進展。敞開收購政策得到基本落實;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順價銷售工作力度加大,虧損減少;糧食收購資金封閉運行情況良好;糧食市場管理進一步加強;國有糧食企業改革取得一定進展。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也必須看到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工作進展還不平衡,一些新的矛盾和問題需要認真研究解決。主要是,有的地方執行按保護價敞開收購政策不到位,個別地方甚至把優質優價變成壓級壓價,拒收限收;糧食市場管理工作還存在一些薄弱環節;國有糧食購銷企業人員多、費用高、競爭力低的局面還未得到根本扭轉。國務院最近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完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政策措施的補充通知》(國發[1999]20號),對解決存在問題制定了具體的辦法和措施。為了認真貫徹落實好這些精神,繼續深入推進我省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三項政策、一項改革”
我國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和糧食市場宏觀調控一年多的實踐證明,國務院關于以“三項政策、一項改革”為重點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方針政策是完全正確的,是符合我國國情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的。堅持敞開收購,加強市場管理,不僅有利于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掌握糧源,奠定順價銷售的基礎,而且更有利于保護農民種糧的積極性,穩定糧食生產,規范糧食流通秩序,穩定糧食市場。尤其在當前糧食總量供過于求、糧食庫存增加、農民余糧較多的情況下,如果放松糧食收購市場管理,勢必會使市場糧價大幅度降低,不僅直接損害農民的經濟利益,擾亂市場秩序,還會導致糧食購銷企業難以順價銷售,加大虧損,對擴大內需、維護農村社會穩定乃至對整個國民經濟發展都將產生嚴重的不利影響。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只有堅持順價銷售政策,才能防止發生新的虧損,逐步擺脫經營困境;只有實行糧食收購資金封閉運行,才能防止收購資金被擠占挪用,保證收購資金及時足額供應,不向農民打白條;只有加快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自身改革步伐,實行下崗分流、減員增效,建立健全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新機制,才能有效地解決國有糧食購銷企業人員多、費用高、效益低等問題。國務院這次明確的政策措施,是根據糧食流通體制改革和糧食生產、流通、消費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對已出臺的有關具體政策措施的完善和補充。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以及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必須要把思想認識統一到國務院的通知上來,深刻理解和全面把握這些政策的精神實質,結合我省實際,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決不能有絲毫動搖。
二、調整農業和糧食生產結構,促進糧食供求總量和結構的平衡
針對當前糧食消費水平低、糧食轉化率不高和糧食總量階段性供過于求帶來的糧食流通中的諸多矛盾和困難,必須在不斷推進糧食流通體制改革的同時,加快農業和糧食生產結構的調整,促進糧食供求總量的平衡和結構的優化。
(一)加大退耕還林、還草力度,改善生態環境,緩解糧食供求總量矛盾。按照《陜西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和今年第十六次省長會議的決定,糧食、財政等有關部門要采取有效措施,組織落實“以糧代賑”工程的順利實施,確保退耕還林、還草地區的糧食供應,解決貧困地區口糧問題,支持農業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以糧代賑的糧源,使用地方儲備糧或周轉庫存糧,今冬明春落實田畝,明年6月底前將糧發到群眾手中。省上統一負責制票證,憑證領糧,直供到戶,最后由財政和糧食部門結帳。有關地市、縣糧食部門要盡快與山川秀美辦公室銜接,編制以糧代賑的年度糧食供應計劃,保證按實際需要的數量、品種做好供應工作。
(二)以市場為導向,調整優化糧食品種結構。農業部門要抓緊研究制定促進農業生產結構調整的配套措施,要在品種科學選優、區域種植結構調整、技術服務推廣和降低生產成本等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促進糧食品種優化和結構調整。重點擴大優質、專用小麥種植,減少普通糧食品種生產,滿足適應社會需求。有條件的地方可因地制宜,適當改革耕作制度。有關部門要加強糧食種植結構的信息指導。
(三)大中城市郊區要注重發揮地區比較優勢,結合農業產業結構調整,發展市場需要的附加值高的經濟作物。對于退耕還林、還草地區、非糧經濟作物已形成規模的地區以及大中城市郊區的糧食定購任務需要調整的,由地、市上報省政府審批。
(四)適應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進一步發展糧食深加工和畜禽水產養殖業,大力促進糧食轉化。
(五)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努力增加玉米、小雜糧出口。
三、認真貫徹執行按保護價敞開收購農民余糧政策,切實保護農民利益
(一)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要牢固樹立為農民服務的思想,進一步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切實做到常年、常時掛牌敞開收購。要嚴格執行《陜西省糧食收購服務規范》和“五公開”、“十不準”的要求,對符合國家質量標準的糧食,不準限收、拒收、停收。同時,也不能降低國家質量標準收購那些含水、含雜超標準的糧食。
(二)認真執行按質論價和優質優價政策,決不能以“調整結構、優質優價”為借口,壓級壓價、停收限收。今年省物價局、糧食局批準各地的秋糧收購價格,必須嚴格執行。工商、監察、物價、質量技術監督和糧食部門要切實加強監督監察工作,對違反政策規定的要嚴肅查處。
(三)認真執行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完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陜政發[1999]33號)中關于保護價收購品種范圍的精神。實行保護價收購的糧食品種、價格和等級差價,按省政府規定執行,各地不得自行調整,也不得將等內糧中的低等級部分退出保護價收購范圍。對于因災品質低劣的等外糧和其他糧食品種,由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按照“購得進、銷得出”的原則組織收購,或者由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實行“代購代銷”,這部分糧食所需的收購貸款,農業發展銀行要按照實際收購價格和必要的收購費用及時發放。經省政府審批的大型糧食加工、飼料、飼養、釀造、醫藥等用糧企業可以在規定區域內直接到農村收購,但僅限于自用,不得倒賣,不得沖擊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正常收購,擾亂市場秩序。
(四)各級政府要采取有效措施,重點解決基層糧食購銷企業倉儲設施不足問題,要繼續通過擴建和租賃社會倉儲設施等辦法,擴大倉儲能力,確保敞開收購。
四、采取多種有效措施,促進糧食順價銷售
(一)要堅決執行糧食順價銷售原則,制止低價虧本銷售。有關部門要加強對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順價銷售的監管,對于低價虧本銷售的,要依據《糧食購銷違法行為處罰辦法》嚴肅查處。對于順價銷售工作做得好的單位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于虧損嚴重的,要給予通報批評。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發生新的虧損,由市(地)、縣政府負責,并與同級財政掛鉤。具體辦法由省財政廳制定。各地市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在堅持省對地、市超儲費用補貼包干的前提下,制定一些鼓勵糧食購銷企業順價銷售糧食的措施,但不能將糧食超儲補貼用于企業降價銷售的價差補貼。
(二)降低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經營費用,是實現順價銷售的重要條件。各級政府要采取切實措施,進一步加大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自身改革力度,著力抓好下崗分流、減員增效工作,確保省政府提出的在今年年底前完成三年減員分流2萬人目標任務的實現。要把糧食購銷企業下崗分流人員納入當地再就業工程,妥善解決好他們的生活保障問題。要通過加強糧食購銷企業內部管理,挖掘潛力,把過高的經營成本降下來。同時,要建立銷售激勵機制,改善服務,加快糧食順價銷售。
(三)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要嚴格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計委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國有糧食企業扭虧增盈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1999]74號)和省政府規定的作價辦法順價銷售。對于糧食庫存過大、銷售特別困難的購銷企業,可采取輪換庫存糧的辦法,實行庫存糧按新購進糧食的成本順價銷售,新購進糧食等量對沖入庫,以鼓勵企業擴大銷售。但不得借機低價銷售庫存陳糧,庫存糧銷量不得超過等量對沖的新糧。要認真按照省政府確定的原則和有關部門制定的辦法妥善處理陳化糧,防止處理時間過于集中,更不得擅自放寬陳化糧的認定標準,變相低價銷售。對市(地)、縣級儲備糧和企業周轉庫存糧中的陳化糧,既要及時妥善處理,又要落實削價損失補貼渠道,堅決不能發生新的掛帳,以減輕企業負擔。處理陳化糧要穩步進行,不能沖擊市場糧價。
(四)各級稅務部門要嚴格按照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等部門下發的《關于糧食企業增值稅征免問題的通知》(財稅字[1999]198號)的規定,加強糧食經營者包括糧食集貿市場的個體經營者、糧食加工企業的稅收征管,對于不執行政策的,要嚴肅查處;對于該免征的增值稅卻又征收的,要限期一律如數退還給糧食企業。各級工商行政管理和技術監督部門要加強對成品糧市場的監管和質量監督,嚴厲打擊質量低劣、短斤少兩的非法經營行為,為糧食購銷企業順價銷售創造良好環境。
(五)鑒于當前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順價銷售困難的實際情況,對于原附營業務占用貸款中仍由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承擔的部分,實行停息掛帳,以減輕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負擔。糧食部門要與有關銀行密切配合,積極進行清理、核實,盡快落實停息掛帳的政策。
五、加強糧食收購市場管理,維護正常收購秩序
(一)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繼續認真執行《糧食收購條例》和省政府第52號令,繼續加強糧食收購市場管理,嚴厲打擊私商糧販等違法收購、加工和運銷糧食的行為。重點加強糧食加工企業臺帳的監管,切實管住加工企業的糧源。同時,要加強對糧食運銷合法憑證的監管,防止一票多用和重復使用。鐵路、交通部門不得承運沒有合法憑證的糧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近期要集中力量對糧食市場進行一次清理整頓。
(二)糧食、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加強對批準進農村收購自用糧的大型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飼料生產企業糧食收購活動和臺帳的監管。
(三)各級糧食、公安、交通、物價、稅務、質量技術監督等部門和鄉鎮政府,要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加強對糧食市場的監管。對一些地市已經采取的好的做法,要認真總結經驗加以推廣。各級政府對有關部門在監管糧食收購市場時所必需的經費、裝備等要給予必要的支持。
(四)要進一步放開搞活糧食銷售市場,積極培育縣以上糧食批發市場,糧食零售市場和農村糧食集貿市場常年開放。
六、財政部門和農業發展銀行要進一步采取措施,保證資金供應,支持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正常的經營活動
(一)糧食超儲補貼及時足額到位是落實糧改政策的重要保證。中央對省,省對地市已實行了糧食風險基金補貼包干,省財政已將糧食風險基金包干數足額下達地市。各地市要將本級籌措配套的糧食風險基金列入地、市財政預算,地、市財政要按規定及時、足額籌措到位。省對地市糧食風險基金補貼包干后,地市配套部分原則上由地、市財政負擔,不得實行層層遞減包干。如確需由縣上承擔,必須保證落實;縣上承擔的資金落不實的部分,仍由地、市財政籌措解決。今年是實行糧食風險基金包干的第一年,地市財政必須根據糧食購銷企業庫存的實際情況,確保糧食超儲補貼按季及時足額撥補到位。如不能按時到位,省財政將相應扣減省對地市的資金調度款,并直接劃撥到省級“地方自籌糧食風險基金”專戶;按照《陜西省糧食風險基金包干管理辦法》規定,為保證糧食購銷企業的補貼標準整體水平不減少,糧食風險基金節余部分要全額用于糧食方面的開支,不得挪作它用,不準對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實行補貼包干。
(二)農業發展銀行要在堅持“庫貸掛鉤”和有利于順價銷售的前提下,積極改善金融服務,支持國有糧食購銷企業正常經營。對1998年5月底以前屬于停息范圍的掛帳,要盡快落實到企業,并全額停息;對因停息政策未落實而形成糧食企業虧損的,誰造成的,由誰負責。對糧食購銷企業的正常貸款和展期貸款,執行當期利率,不得加息罰息。對于露天儲存和租賃社會倉庫等增加的收儲費用,要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必要的費用貸款。對于國有糧食購銷企業銷售糧食所必需的經營費用,要給予資金支持。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必須的簡易建倉貸款,農業發展銀行省分行要積極向人民銀行爭取簡易建倉貸款計劃,簡易建倉貸款的利息由省和地、市財政分擔,在資金管理上要根據市場情況,在保證收購資金封閉運行的前提下,維護國有糧食購銷企業的經營自主權,嚴禁將糧油出庫報告制度搞成銷售審批制度,及時糾正對糧食購銷企業銷售糧食逐筆審批的做法,以支持糧食購銷企業進一步擴大順價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