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瓊海市生豬肉品市場供應應急預案(海府 [2007] 73 號)

   2011-04-14 832
核心提示:為有效地應對我市生豬肉品市場可能發生的突發情況,確保生豬肉品及時供應,以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國務院《關于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穩
為有效地應對我市生豬肉品市場可能發生的突發情況,確保生豬肉品及時供應,以維護社會穩定,根據國務院《關于促進生豬生產發展穩定市場供應的意見》和《全國“菜籃子”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的有關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應急預案的適用范圍
 
  本應急預案適用以下情況:受生豬生產、動物疫情和其它突發性事件的影響,造成生豬肉品供求嚴重失衡,在較大范圍內引起價格不斷上漲或出現生豬肉品斷檔脫銷等不良狀態。
 
  本應急預案的日常管理和應急啟動工作由市商務局具體負責。
 
  二、應急預案的監測報告和預警制度
 
  (一)在正常的情況下,我市的生豬肉品監測工作由市生豬屠宰辦具體負責。市生豬屠宰辦要建立和完善的監測報告制度,隨時掌握生豬肉品市場動態,對全市生豬肉品的購進、屠宰量、銷售、庫存和價格變動情況實施監控,并科學進行預測,每月底要將預測情況報告市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負責監督屠宰企業做好應急時肉品的儲備工作。
 
  1、市食品公司負責生豬豬源的調控和調查工作,特別是要做好活豬與肉品的儲備工作,確保生豬肉品應急時期的市場供應。要對具有100頭以上規模的飼養戶建立檔案,及時掌握生豬飼養戶生豬存欄情況,制訂生豬采購計劃,并與飼養戶簽訂生豬購銷協議,確保預案啟動時保障生豬豬源的穩定。
 
  2、各定點屠宰廠(站)要切實做好活豬的存欄儲備工作,每個廠、站要確保在應急時有活豬存欄(廠要有150頭,站要有100頭)。同時,要逐步建設生豬肉品冷庫,確保應急時有肉品上市。
 
  (二)在發生異常情況時,市商務局要按照下列機制向市政府遞交預警報告和采取如下措施。
 
  1、當監測到我市生豬肉品市場供應出現異常情況,價格發生波動,一周內肉價上漲達到50%以上,則達到警戒線。要及時向市政府報送預警報告,預警報告分為黃色和紅色兩種,黃色為Ⅱ級,紅色為Ⅰ級。
 
  Ⅱ級預警警報(即黃色警報)
 
  當監測生豬肉品供應超出警戒線,出現搶購,導致價格一周內上漲50%以上,即為Ⅱ級警報。
 
  Ⅰ級預警警報(即紅色警報)
 
  當監測生豬肉品供應超出警戒線,出現搶購,導致價格15天內上漲100%以上或全市大部分地區出現斷檔或脫銷時,即為Ⅰ級警報。
 
  2、應對Ⅱ級預警警報的措施。
 
  (1)加強生豬肉品市場的監測,密切注意造成生豬肉品市場供應緊張的因素,跟蹤分析與掌握全市生豬肉品市場的變化,對造成生豬肉品市場供應緊張的因素做出正確的判斷,隨時提供生豬肉品市場的分析報告,為決策提供依據。
 
  (2)做好宣傳工作,通過報紙、電視臺等途徑發布正確信息,廣泛宣傳生豬肉品供求形勢,消除社會不實傳聞,讓消費者了解生豬肉品市場的真實情況,對消費者進行正確引導,同時依法打擊造謠惑眾者。
 
  (3)加強生豬肉品市場的監管,依法嚴厲打擊私屠濫宰和銷售不符合生豬肉品品質質量的生豬肉品等違法經營行為,維護正常的生豬肉品流通秩序。
 
  (4)確定生豬定點屠宰廠(場)和生豬批發商作為供應生豬肉品市場的主要載體。定點屠宰廠(場)要加強與生豬批發商銜接,做好生豬收購,組織肉品及時投放市場,切實做到不斷檔、不脫銷。
 
  3、應對Ⅰ級預警警報的措施。
 
  出現Ⅰ級警報,在采取Ⅱ級警報1、2、3、4項應對措施的同時,繼續強化如下措施:
 
  (1)組織協調市食品公司、各定點屠宰廠(場)與生豬肉品批發供應商,從周邊未發生生豬肉品市場波動的市縣緊急調運生豬肉品,進行異地生豬肉品余缺調劑。
 
  (2)督促市食品公司、各定點屠宰廠(場)與肉品批發供應商積極組織貨源,保障市場供應。并由市人民政府按每/頭豬100元至200元進行補貼,穩定生豬肉品市場供應。
 
  (3)牽頭協調公安、工商、質監、物價、畜牧、衛生等部門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破壞市場經濟秩序以及銷售病害肉品、損害消費者利益等違法犯罪活動。
 
  (三)在發生緊急情況時,由市商務局向市政府遞交啟動應急預案報告,經市政府批準一旦啟動應急預案后,各有關責任單位須按如下步驟采取應急措施,在啟動應急預案時,按照統一領導,分級負責,部門配合的原則,組織落實應對生豬肉品市場應急工作的各項措施。
 
  1、商務部門要緊急啟用存欄的生豬應急上市,對發生情況的地區做好肉品和其他副食品的供應,并及時向指揮中心提出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和問題。
 
  2、財政部門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審核實施應急所需的有關費用和差價補貼,并及時撥付到位。
 
  3、工商部門負責加強市場監管,打擊違法經營行為,把握好市場的準入制度,維護市場正常秩序。
 
  4、審計部門負責實施應急預案所產生的有關費用和差價補貼的審計。
 
  5、物價部門負責制定限價政策和加強生豬肉品價格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哄抬物價等違法行為。
 
  6、畜牧部門負責全市生豬的檢疫工作,當出現生豬病疫時應采取有力措施對疫情的控制和撲滅。
 
  7、公安部門負責協助預案啟動時各部門的行政執法工作。
 
  8、新聞單位負責做好宣傳報道工作。
 
  三、應急預案的組織領導
 
  (一)啟動應急預案后,市政府即時成立生豬肉品市場應急指揮中心開展工作,總指揮長由市政府市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商貿工作的副市長擔任,成員由市商務局、財政、工商、審計、物價、畜牧、公安、新聞、食品公司等部門負責人組成。應急指揮中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市商務局局長兼任,人員從相關部門抽調。
 
  (二)市生豬肉品市場應急指揮中心的工作職責
 
  1、應急指揮中心負責協調各有關職能部門,切實開展生豬肉品市場的應急工作。
 
  2、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有關部門報告事態變化情況,以及向社會公布。
 
  3、根據需要,向省外和周邊市縣請求支援或幫助。
 
  4、根據情況向市政府提出停止執行應急預案的報告。
 
  (三)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的工作職責
 
  1、掌握全市生豬肉品市場動態并向指揮中心總指揮長提出應急行動意見。
 
  2、按照預案要求或指揮中心的指示,召集聯絡指揮中心成員單位開展應急工作。
 
  3、綜合有關情況,草擬有關文件。
 
  4、協同有關部門核定實施預案的各項費用開支。
 
  5、完成市政府和指揮中心交辦的其他工作。
 
  6、做好應急預案停業后的善后工作。
 
  四、應急預案停止后的事后處理
 
  (一)商務部門和有關部門要及時進行總結,對實施應急預案中發現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進一步完善生豬肉品市場應急機制。
 
  (二)審計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實施預案的各項開支及時組織審計。
 
  (三)財政部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經審計核定的支出及時兌現和結算。
 
  (四)對下列突出表現的單位或個人,由市政府給予表彰獎勵。
 
  1、出色完成應急任務的;
 
  2、對應急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行效果顯著的;
 
  3、及時提供應急生豬肉品或節約經費開支,成績顯著的;
 
  4、有其它突出貢獻的。
 
  五、執行應急預案的紀律要求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根據情節輕重,對直接責任人及主要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對有關單位予以通報批評,違反國家行政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不按照本預案規定和生豬肉品應急指揮中心要求實施生豬肉品應急措施的。
 
  (二)違抗生豬肉品應急指揮中心命令,拒不承擔應急任務的。
 
  (三)貪污、挪用、盜竊應急工作經費或物資的。
 
  (四)有特定責任的國家工作人員在應急時期內不堅守崗位玩忽職守的。
 
  (五)對生豬肉品應急預案啟動工作造成危害的其他行為。


 
地區: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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