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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黔府辦發〔2014〕18號)

   2014-04-29 256
核心提示: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各縣(市、區、特/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貴州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4月21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
 
  2014年,全省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總體要求是:緊緊圍繞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及公眾期盼,堅持把公開透明作為政府工作的基本制度和推進改革發展的基礎,深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文件精神,統籌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擴大公開范圍,細化公開內容,增強公開實效,提升政府執行力和公信力,更好地發揮信息公開對建設法治政府、透明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的促進作用。
 
  一、切實加強政府信息主動公開
 
  (一)強化主動發布機制。凡屬于《貴州省政府信息公開暫行規定》中明確各級行政機關主動公開范圍的政府信息,要在相關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在本級政府網站固定欄目予以公開。清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施行前形成但未移交檔案管理部門的政府信息,分時段、分步驟在本地本部門政府網站公開。(責任單位:省直各部門、單位)
 
  (二)加強政策解讀。對各級政府及部門出臺的重大決策部署、涉及民生的政策措施、重點領域改革、重大項目規劃及實施等情況,由涉及具體內容的行業主管部門組織全面、深入解讀,解讀內容要通過政府網站發布、報紙刊發或其他媒體播報。對一些涉及面廣、社會關注度高或專業性比較強的政策性信息及相關重要信息,要加強事前輿情風險評估,制定信息發布、解讀和回應的整體方案。(責任單位:省直各部門、單位)
 
  二、推進行政權力運行信息公開
 
  (三)推進行政審批信息公開。一是各級行政機關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和非行政許可事項要編制權力運行流程,省直各部門公開行政審批事項清單,各級政府及部門加快建立權力清單制度,依法公開權力運行流程。二是要制定詳細的行政審批標準,做到審批內容、申報材料、審批條件、審批流程、審批時間、審批收費六個標準化,細化、明確、規范法律法規授權的其他審批條件,同時制定行政服務事項服務規范,切實減少自由裁量權。審批標準和服務規范要以行政規范性文件形式公開發布,接受社會監督。(牽頭單位:省政府法制辦)
 
  (四)推進行政處罰信息公開。除依法需要保護的涉及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案件外,對適用一般程序查辦的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侵犯知識產權行政處罰案件,應主動公開案件名稱、被處罰者姓名或名稱,以及主要違法事實和處罰種類、依據、結果等,并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牽頭單位:省商務廳)
 
  三、繼續推進財政資金信息公開
 
  (五)加強財政預決算和“三公”經費信息公開。一是擴大公開主體。除涉密部門外,所有使用財政撥款的部門和單位均應公開本部門預決算和“三公”經費信息。二是明確公開時間。在本級財政部門批準(批復)本部門預決算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分別公開本部門財政預決算、“三公”經費預決算信息,省直部門財政預算和決算有關信息原則上分別在5月和10月前公開,并保持長期公開狀態。省直部門公開的預決算信息同步提交省政府督查室在省政府網站集中公開。三是細化公開內容。政府預決算要全部公開到支出功能分類的項級科目,專項轉移支付預算和決算公開到具體項目;部門預決算要公開到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所有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都要詳細公開,細化說明因公出國(境)團組數及人數,公務用車購置數及保有量,國內公務接待的有關情況,以及“三公”經費增減變化原因等信息。(牽頭單位:省財政廳、省機關事務管理局)
 
  (六)開展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信息公開。要加強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信息公開,發布審計結果公告的同時,相關單位要及時、全面、準確公開整改情況,進一步提升財政預算執行和收支審計工作情況的透明度。(牽頭單位:省財政廳、省審計廳)
 
  四、加強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公開
 
  (七)扎實抓好征地拆遷、土地使用權出讓、礦業權方面的信息公開。建立征地信息查詢制度,方便公眾查詢征地批復、范圍、補償、安置等相關信息。加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信息公開,重點公開流轉面積、流向、用途、流轉價格等信息,引導土地承包經營權有序流轉。加大土地供應計劃、出讓公告、成交信息和供應結果信息公開力度。推進礦業權出讓信息公開,細化礦業權審批信息公開范圍和內容,擴大公眾參與。(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委、省國土資源廳)
 
  (八)深化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信息公開。扎實做好房屋征收補償方案、補償標準、補償結果信息公開,在征收范圍內公開房屋征收決定、補助獎勵政策和標準,向被征收人公開征收房屋調查結果、初步評估結果、補償情況,實行陽光征收。(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九)繼續推進保障性住房信息公開。推進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和退出信息公開。全面公開年度建設計劃任務量、項目清單等計劃信息,以及已開工、竣工項目等完成情況信息,同時,及時做好分配政策、分配對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過程、分配結果和退出情況的信息公開。加大公租房配租政策及實施情況公開力度。(牽頭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十)加強政府采購信息公開。公開政府采購項目預算、采購過程、采購結果,細化公開中標成交結果,逐步建立政府采購預算、執行、結果全過程信息公開制度。(牽頭單位:省財政廳)
 
  (十一)推進工程建設項目信息公開。對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核準、監管、招標、投標等環節實行全過程信息公開,接受社會監督。(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五、加強公共服務信息公開
 
  (十二)深化高校招生信息和財務信息公開。進一步加大對自主招生、藝術特長生、高水平運動員等特殊類型招生政策及有關考生信息的公開力度,全面公開全省高校預算決算信息。(牽頭單位:省教育廳)
 
  (十三)推動科技管理和項目經費信息公開。建立健全科研項目和資金管理信息公開制度,推進科技計劃、科技專項等項目立項、驗收、資金安排信息公開。(牽頭單位:省科技廳、省教育廳)
 
  (十四)做好醫療衛生領域信息公開。加大對住院、護理、處置治療、檢驗、手術等醫療服務的收費標準等信息公開力度。(牽頭單位: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十五)推進就業信息公開。及時公開促進就業方面的規劃、政策、措施和實施情況,以及就業創業優惠政策實施范圍,各項補貼申領條件、申領程序、管理和審批信息等,做好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招錄信息和人力資源市場供求信息、分析信息發布工作。(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十六)推進社會保障信息公開。重點推進城鄉低保信息,包括低保對象、低保標準、申請審批程序、資金使用情況等信息公開。(牽頭單位:省民政廳)
 
  六、推動公共監管信息公開
 
  (十七)加強環境信息公開。一是繼續推進空氣和水環境信息公開,實時發布9個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國控監測點監測數據和空氣質量指數(AQI)值,按時發布水資源公報,每周公布全省13個市(含縣級市)空氣質量排名,發布全省88個縣(市、區、特區)飲用水源地水質月報、重點流域水質月報。二是推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信息公開,全文公開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環境影響評價批復文件等信息,做到環評受理、審批和驗收全過程公開。三是及時主動公開污染源環境監管信息、環境違法案件及查處情況、大氣污染防治專項檢查情況。四是推進國家重點監控企業污染源監督性監測信息和污染減排信息公開。五是推進核與輻射安全信息公開。(牽頭單位:省環境保護廳、省水利廳)
 
  (十八)繼續做好安全生產事故信息公開。加強事故調查處理信息公開,除依法應當保密的內容外,主動全面公開特別重大、重大事故調查報告全文,逐步提高較大事故調查報告和調查處理信息的公開比例。建立預警預防信息發布和事故應急處置救援信息公開機制,擴大預警預報受眾范圍。加大對嚴重忽視安全生產的企業、性質嚴重的非法違法行為和可能釀成重特大事故的安全隱患曝光力度。(牽頭單位:省安全監管局)
 
  (十九)推進國有企業財務相關信息公開。逐步推進省屬國有大中型企業主要財務指標、整體運行情況、業績考核結果等信息公開。(牽頭單位:省國資委、省直有關企業主管部門)
 
  (二十)深入推進食品藥品安全信息公開。重點做好食品藥品監管法制建設信息,以及網上非法售藥整治、醫療器械整治等專項行動信息公開工作,提高監管透明度。(牽頭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
 
  (二十一)推動信用信息公開。依法公開各級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以政務誠信示范引領全社會誠信建設。將企業登記備案、年度報告、資質資格信息等通過相關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對外公布。在貴州省人民政府網站信息公開專欄做好信用信息鏈接,方便公眾獲取。(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商局、人行貴陽中心支行、省民營經濟發展局)
 
  七、認真做好依申請公開工作
 
  (二十二)規范依申請公開辦理工作。一是暢通依申請公開受理渠道,要依托本地本部門政府網站開通網上依申請公開系統,確保公民能夠在線申請、在線查閱申請回復內容。二是對經審核認定可以讓社會廣泛知曉的政府信息,在答復申請人的同時,應通過主動公開渠道予以公開,減少對同一政府信息的重復申請。三是要不斷完善工作機制,對涉及多個地方或部門的申請事項,要加強會商協調,依法依規妥善辦理,減少因政府信息公開引發的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責任單位:省直各部門、單位)
 
  八、加強制度建設和基礎建設
 
  (二十三)建立經常性教育培訓機制。要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常態化培訓工作機制,使培訓范圍覆蓋各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公務員行政主管部門、行政院校要將政府信息公開列為重要培訓內容,原則上今年省級層面舉辦包含政府信息公開內容的培訓班2期以上。(牽頭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二十四)嚴格落實信息公開屬性源頭認定機制。行政機關對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職責中獲取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規明確公開屬性,原則上應確定為主動公開,對確定為依申請公開或不予公開的,應當說明依據。(責任單位:省直各部門、單位)
 
  (二十五)加強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建設。對公開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規做好保密審查,涉及其他行政機關的,應與有關行政機關溝通確認,確保公開的政府信息準確一致,避免出現不實信息甚至“官謠”現象。(牽頭單位:省直各部門、單位)
 
  (二十六)建立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公開目錄更新完善機制,進一步優化公開指南,細化公開范圍和目錄,方便公眾查詢和獲取。(責任單位:省直各部門、單位)
 
  (二十七)強化機構和隊伍建設,明確負責機構,加強力量配備,保障工作經費。加強工作考核、社會評議、責任追究、舉報調查處理等制度建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監督保障機制。(責任單位:省直各部門、單位)
 
  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要根據本工作要點制定本地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點;省直各部門、單位要根據本工作要點制定分解細化方案,包括工作進度安排;各牽頭單位要在做好本部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同時,切實負責指導本系統、本行業做好相關工作。2014年12月31日前,各市(州)人民政府、貴安新區管委會,省直各部門、單位要向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報送工作要點落實情況報告,省政府督查室將適時對落實情況開展督查,通報結果。


 
地區: 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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