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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2019年廣西畜牧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的通知 (桂農廳發〔2019〕41號)

   2019-04-18 419
核心提示:各市、縣(市、區)農業農村局 (農業局、農委、水產畜牧獸醫局),自治區畜牧產品質量檢測中心、動物衛生監督所:  根據《食品
各市、縣(市、區)農業農村局 (農業局、農委、水產畜牧獸醫局),自治區畜牧產品質量檢測中心、動物衛生監督所: 
  根據《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規定,為貫徹落實全面實施食品安全戰略、鄉村振興戰略、“農業質量年”活動要求,加強我區畜牧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推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和執法工作,我廳決定組織實施2019年廣西畜牧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現將《2019年廣西畜牧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印發給你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高度重視,落實責任
 
  開展畜牧產品監測,是依法開展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的重要內容,是確保不發生重大畜牧產品質量安全事件的重要技術支撐和措施。各級農業農村局 (農業局、農委、水產畜牧獸醫局)及任務承擔單位要認真落實監測計劃,編制工作方案,共同按質按量完成任務。要明確監測工作的分管領導和聯絡員,落實分解抽樣任務,落實承擔抽樣、檢測任務單位和人員責任,組織相關人員認真學習抽樣、檢測的有關知識和要求。請各市農業農村局(農業局、農委、水產畜牧獸醫局)于3月8日前,將負責畜牧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工作的分管領導、承擔抽樣和檢測單位及聯系人、結果上報負責人的姓名和聯系電話(附件之附表4-1)以及轄區內縣級快速檢測任務的分解情況(附件之附表4-2),報送到我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同時抄送自治區畜牧產品質量檢測中心,并發電子文檔至gxnyjgc@163.com和gxsycl@126.com。如監測期內人員變動,請及時書面告知。同時,要積極配合有關省部級檢測單位做好全國畜牧產品例行監測、監督抽查采樣的相關工作。
 
  二、嚴格按要求進行抽樣檢測,確保監測工作質量
 
  檢測單位不得將檢測任務委托給其他機構承擔,原則上抽樣單位也不得將抽樣任務委托給其他機構承擔,對抽樣單位因交通不便等原因確需委托有關單位抽樣的需事先征得我廳同意(且需將抽樣經費轉至委托單位),并在抽樣前對承擔抽樣人員進行有關法律法規、抽樣方案、抽樣技術、抽樣品種、抽樣單填寫和工作紀律等內容的培訓,確保抽樣質量,同時不因委托而放松對抽樣工作的質量要求和檢查。
 
  各承擔單位要嚴格按照《廣西水產畜牧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樣品抽樣及接收程序》(桂漁牧發〔2016〕15號)要求,認真做好抽樣、送樣及檢測等各項工作及記錄。
 
  自治區畜牧產品質量檢測中心要做好樣品抽檢的指導工作,督促各承擔單位嚴格按規范抽樣、在規定時間內送樣;對各市的抽樣、送樣工作情況進行統計,不符合要求的樣品一律不得接收并做好登記記錄(附件之附表8-1);按規定及時檢測、分析匯總和上報監測結果,確保監測結果的科學性和真實性。
 
  同時,由于在采購縣級快速檢測試劑卡時供應商可提供免費培訓14個市快檢技術的服務,請各市根據實際情況及時做好相關培訓事宜。各單位在抽樣過程中,要積極宣傳《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等法律法規和開展畜牧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的重要意義,指導養殖生產經營者規范生產,規范用藥用料等生產記錄,保障產品質量安全。
 
  三、各受檢單位要主動配合做好抽樣工作
 
  各受檢單位要正確認識畜牧產品質量安全監測的重要性和嚴肅性,自覺依照法律法規的要求,主動配合做好抽樣工作。如果具有執法證件的抽樣人員少于兩名或抽樣人員未出示執法證件或工作證件的,被抽查人可以拒絕抽樣;被抽查人無正當理由拒絕抽樣的,抽樣人員應當告知拒絕抽樣的后果和處理措施;被抽查人仍拒絕抽樣的,抽樣人員應當現場填寫監督抽查拒檢確認書(附件之附表14),由抽樣人員和見證人共同簽字,并及時向當地農業農村局 (農業局、農委、水產畜牧獸醫局)報告情況,對被抽查畜牧產品按規定作為監測不合格查處。
 
  四、各承擔單位及時上報數據,依法規范監測結果的使用
 
  各承擔單位要嚴格按監測計劃的時間節點及時在“廣西畜牧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預警系統”上報數據,并按有關規定嚴格管理監測數據材料。未經我廳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公開引用和對外發布監測結果(公開發布的除外)。“廣西畜牧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預警系統”上報工作存在問題請與自治區畜牧產品質量檢測中心業務室刁培淵聯系(電話:0771—3130234)。
 
  五、嚴格查處陽性樣本
 
  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樹立“發現問題是業績、解決問題是政績”的理念,以查找問題、治理問題、提升短板為導向,認真嚴格規范監測工作,積極發現問題,強化監測與執法聯動機制,認真溯源和查處陽性樣本。各市、縣(市、區)農業農村局 (農業局、農委、水產畜牧獸醫局)接到陽性樣本的通知后,要盡快組織開展執法行動,依法查處,責令整改,消除質量安全隱患,建立長效機制,推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并將查處情況及時報送我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
 
  六、加強協調和溝通
 
  各承擔單位要加強工作協調和信息溝通,主動配合做好相關工作。監測過程中如有問題和建議,請及時與我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或自治區畜牧產品質量檢測中心聯系。
 
  自治區農業農村廳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處聯系人:陳玉深、盧慧林,電話:0771—2182525、0771—2182793,電子郵箱:gxnyjgc@163.com。
 
  自治區畜牧產品質量檢測中心聯系人:周振新,電話:0771—3930054,傳真:0771—3942564,電子郵箱:gxsycl@126.com。
 
  附件:2019年廣西畜牧產品質量安全監測計劃
 
  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農村廳
 
  2019年3月1日


 
地區: 廣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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