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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印發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黑編〔2013〕104號)

   2013-12-27 568
核心提示:  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國務院關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
 
  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
 
  根據《國務院關于地方改革完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體制的指導意見》(國發[2013]18號)精神,設立黑龍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正廳級),為省政府直屬機構,掛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牌子。
 
  一、職能轉變
 
  (一)取消和下放的職責。
 
  1.將藥品生產行政許可與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認證兩項行政許可逐步整合為一項行政許可。
 
  2.將藥品經營行政許可與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認證兩項行政許可逐步整合為一項行政許可。
 
  3.將化妝品生產行政許可與化妝品衛生行政許可兩項行政許可整合為一項行政許可。
 
  4.取消執業藥師的繼續教育管理職責,工作由黑龍江省執業藥師協會承擔。
 
  5.將食品餐飲服務許可下放到設區的市級、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6.將食品(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除外)生產行政許可職責逐步下放到設區的市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7.根據職能轉變和機構改革要求需要取消和下放的其他職責。
 
  (二)整合的職責。
 
  1.將原省政府食品安全監督協調辦公室的相關職責、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相關職責、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的生產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整合,劃入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將原省衛生廳申報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條件和制定檢驗規范的職責,劃入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3.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化妝品生產行政許可、強制檢驗的職責,劃入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4.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醫療器械強制性認證的職責,劃入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并納入醫療器械注冊管理。
 
  5.整合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所屬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機構,形成統一的食品安全檢驗檢測技術支撐體系。
 
  (三)承接的職責。
 
  1.藥品、醫療器械質量管理規范認證職責。
 
  2.藥品再注冊以及不改變藥品內在質量的補充申請行政許可職責。
 
  3.國產第三類醫療器械不改變產品內在質量的變更申請行政許可職責。
 
  4.藥品委托生產行政許可職責。
 
  5.進口非特殊用途化妝品行政許可職責。
 
  (四)加強的職責。
 
  1.轉變管理理念,創新管理方式,充分發揮市場機制、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作用,建立讓生產經營者成為食品藥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有效機制。
 
  2.加強食品安全制度建設和綜合協調,完善藥品標準體系、質量管理規范,優化藥品注冊和有關行政許可管理流程。健全食品藥品風險預警機制和對地方的監督檢查機制,構建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的機制。
 
  3.推進食品藥品檢驗檢測機構整合,公平對待社會力量提供檢驗檢測服務,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完善技術支撐保障體系,提高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的科學化水平。
 
  4.規范食品藥品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的機制,推動加大對食品藥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的依法懲處力度。
 
  二、主要職責
 
  (一)組織貫徹落實食品(含食品添加劑、保健食品,下同)安全、藥品(含中藥、民族藥,下同)、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起草相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政策規劃,推動建立落實食品安全企業主體責任、地方人民政府負總責的機制,建立食品藥品重大信息直報制度,并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著力防范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
 
  (二)負責制定全省食品行政許可的實施辦法并組織監督實施。承擔對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監督管理責任,建立食品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制定全省食品安全檢查年度計劃、重大整頓治理方案并組織落實。負責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公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參與制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食品安全標準,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
 
  (三)負責組織實施國家藥典等藥品和醫療器械標準、分類管理制度。監督實施藥品和醫療器械研制、生產、經營、使用質量管理規范。負責藥品、醫療器械注冊并監督檢查。建立藥品不良反應、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體系,并開展監測和處置工作。指導監督執業藥師注冊工作。對國家基本藥物質量進行監管。監督實施化妝品監督管理辦法。
 
  (四)負責組織制定食品、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監督管理的稽查制度并監督實施,組織查處重大違法行為。建立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制度并監督實施。依法對野生藥材資源的保護、開發和利用實施監督管理。
 
  (五)負責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體系建設,組織和指導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責任調查處理工作,監督事故查處落實情況。
 
  (六)負責制定全省食品藥品安全科技發展規劃并組織實施。推動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
 
  (七)負責開展食品藥品安全宣傳和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審查。推進誠信體系建設。
 
  (八)指導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工作,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
 
  (九)承擔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協調,推動健全協調聯動機制。督促檢查省政府有關部門及地方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并負責考核評價。
 
  (十)承辦省政府及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1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督查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安全、保密、信訪和對外合作與交流。承擔機關行政事務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綜合協調處。
 
  承擔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以及有關部門和地方人民政府履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考核評價工作。承擔食品安全統計工作,匯總分析預測食品安全總體狀況,組織開展食品安全風險預警和風險交流。參與擬訂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并根據該計劃開展食品安全風險監測。
 
  (三)法制處。
 
  組織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組織起草地方性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有關法規草案和規章,承擔重大案件審理、規范性文件的審核及監督工作,承擔行政執法監督、行政復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研究起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政策。
 
  (四)食品生產監管處。
 
  負責食品生產監督管理。組織實施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及相關產品的質量安全監管和強制性檢驗工作。組織實施生產加工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計劃、專項整治和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食品加工企業質量安全等級評價和分類分級監管制度。
 
  (五)食品流通監管處。
 
  負責食品流通監督管理。擬訂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并組織實施。組織實施流通環節的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質量監測及相關市場準入制度。
 
  (六)餐飲消費監管處。
 
  負責餐飲服務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國家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規范。擬訂地方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規范并監督實施。承擔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狀況評價工作。
 
  (七)乳制品監管處。
 
  擬訂全省乳制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乳制品生產、流通食品安全監督檢查、質量監測、強制性檢驗及相關市場準入。組織實施乳制品質量安全等級評價和分類分級監管制度。監督實施乳制品良好生產規范。推行乳制品電子信息化管理。
 
  (八)保健食品化妝品監管處。
 
  組織實施保健食品、化妝品生產、經營管理規范和風險監測及安全性評價工作。對化妝品、保健食品實施監督管理。承擔國產非特殊用途化妝品生產備案和化妝品強制檢驗。
 
  (九)藥品化妝品注冊處(中藥民族藥監管處)。
 
  組織實施國家藥品標準,承擔藥品、藥用輔料、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醫療機構制劑及化妝品注冊工作;監督實施藥物非臨床研究、藥物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和非處方藥物目錄、中藥品種保護制度和藥品檢驗檢測機構資質管理工作。擬訂中藥飲片炮制規范、地方藥材標準并監督實施。
 
  (十)藥品生產監管處。
 
  組織實施國家藥品、地方藥材、醫療機構制劑標準和質量管理規范,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容器藥用要求及標準;負責藥品生產及委托生產、醫療機構制劑室及委托配制和蛋白同化制劑、肽類激素出口的監督管理;負責生產與科研購用特殊藥品的監管;組織開展藥品不良反應和藥品再評價。
 
  (十一)藥品流通監管處。
 
  組織實施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和藥品分類管理制度;對藥品經營、批發企業和使用單位實施監督管理;負責經營、使用特殊藥品和中藥材市場的監督管理;承擔藥品現代物流企業資質認定及監管。
 
  (十二)醫療器械監管處。
 
  組織實施醫療器械產品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醫療器械國家分類管理目錄。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及醫療器械臨床實驗質量管理規范。對醫療器械生產、經營實施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再評價和淘汰工作。
 
  (十三)應急管理處。
 
  推動食品藥品安全應急體系和能力建設。編制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并開展演練。承擔省內重大食品藥品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擬訂并組織實施食品藥品抽驗計劃及發布質量公告。組織國家和省質量公告核查。推動完善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監督問題產品召回和處置。
 
  (十四)科技標準與宣傳處。
 
  組織實施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重大科技項目,推進食品藥品檢驗檢測體系、電子監管追溯體系和信息化建設。參與擬訂食品安全標準。把握食品藥品輿情,開展食品藥品宣傳、新聞和信息發布工作。擬訂食品安全信息統一公布制度。推進誠信體系建設。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審查和監測工作。
 
  (十五)人事處。
 
  負責機關、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制定本系統干部培訓計劃并監督實施。承擔執業藥師注冊管理工作。負責機關、直屬單位出國人員政審工作。
 
  (十六)規劃財務處。
 
  擬訂食品藥品安全規劃并組織實施。組織落實國家食品藥品基礎設施建設和裝備的中長期規劃。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及內部審計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離退休干部工作處。負責機關離退休干部管理和服務,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干部工作。
 
  紀檢監察機構。為省紀檢委、監察廳雙派駐機構,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單列。
 
  四、人員編制
 
  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120名(含軍轉干部編制21名),紀檢監察單列編制5名,工勤編制6名。領導職數:局長1名(兼任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副局長3名,為建立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加強藥品與醫療衛生統籌銜接、密切配合的機制,增設1名副局長兼任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食品藥品安全總監(副廳級)1名;紀檢組長1名。正處級領導職數27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離退休干部工作處處長、監察室主任各1名,食品藥品安全稽查專員8名),副處級領導職數23名。
 
  五、其他事項
 
  (一)撤銷原獨立設置的省政府食品安全監督協調辦公室和原作為省政府部門管理機構的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成立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從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劃轉行政編制6名;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劃轉行政編制9名(其中5名從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機動編制中劃轉)。
 
  (三)與省農業委員會、省畜牧獸醫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省農業委員會負責食用農產品從種植和水產養殖環節到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前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以及職責范圍內的農藥、肥料等其他農業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督管理。省畜牧獸醫局負責畜禽飼養環節、屠宰環節和生鮮乳收購環節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以及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等其他畜牧業投入品質量及使用的監督管理。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后,按食品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監督管理。三個部門建立食品安全追溯機制,加強協調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監管合力。
 
  (四)與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1. 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負責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和標準管理。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會同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等部門制定、實施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及時向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提出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建議。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對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組織進行檢驗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并及時向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通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對于得出不安全結論的食品,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應當立即采取措施。需要制定、修訂相關食品安全標準的,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應當盡快制定、修訂。2.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會同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建立重大藥品不良反應事件相互通報機制和聯合處置機制。
 
  (五)與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的監督管理。質量監督部門發現食品相關產品可能影響食品安全的,應及時通報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立即在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采取措施加以處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食品安全問題可能是由食品相關產品造成的,應及時通報質量監督部門,質量監督部門應當立即在食品相關產品生產加工環節采取措施加以處理。
 
  (六)與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關職責分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內容審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活動的監督檢查。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對其批準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廣告進行檢查,對于違法廣告,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通報并提出處理建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法作出處理,兩部門建立健全協調配合機制。
 
  (七)與省糧食局職責分工。省糧食局負責對糧食收購、儲存、運輸活動中的糧食質量安全和原糧衛生進行監督管理。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糧食進入批發、零售市場或生產加工企業后的質量安全監督管理。
 
  (八)與省商務廳的有關職責分工。1. 省商務廳負責擬訂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藥品流通的監督管理,配合執行藥品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2. 省商務廳負責擬訂促進餐飲服務和酒類流通發展規劃和政策,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和酒類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
 
  (九)與省公安廳的有關職責分工。省公安廳負責組織指導食品藥品犯罪案件偵查工作。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省公安廳建立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工作銜接機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發現食品藥品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迅速進行審查,并依法作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決定。公安機關依法提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作出檢驗、鑒定、認定等協助的,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予以協助。
 
  (十)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六、附則
 
  本規定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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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區: 黑龍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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