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進一步推進我省食用農產品市場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保障G20峰會食用農產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15〕95號)及《浙江省餐桌安全治理行動三年計劃(2015-2017)》(浙政辦發〔2015〕36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進一步推進我省食用農產品市場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切實保障G20峰會食用農產品安全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推進食用農產品市場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對保障G20峰會食品安全的重要意義
保障G20食品安全是今年全省系統的中心工作,是對體制改革后全省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全面檢閱。2015年7月以來,各地按照《浙江省食用農產品市場質量安全溯體系建設指導意見(試行)》要求,以農批市場、農貿市場、商超為重點對象,嚴格市場準入,嚴把質量關口,穩步推進了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但目前依然處于初步建立階段,與保障G20峰會食用農產品安全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各地要充分認識G20峰會食用農產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艱巨性和緊迫性,以強烈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按照“源頭可溯、全程可控、風險可防、責任可究、公眾可查”的要求,狠抓票據管理和信息數據流建設,落實索證索票、進貨查驗記錄及抽樣檢測制度,加快推進食用農產品市場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不斷提升我省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二、以保障G20峰會食品安全為契機,進一步推進食用農產品市場質量追溯體系建設
(一)嚴格進貨查驗,進一步建立健全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各級市場監管(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以保障G20峰會食品安全為契機,積極穩妥地推行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工作。
一要規范查驗食用農產品相關憑證。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含農貿市場)等集中交易市場,能夠提供產地證明或者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的準予進入市場銷售;無法提供的,應當進行抽樣檢驗或者快速檢測,檢驗合格的,方可進入市場銷售。按照有關規定需要檢疫、檢驗的肉類,應當提供檢疫合格證明、檢驗合格證明等證明文件。銷售進口食用農產品,應當提供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等證明文件。
二要規范簽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協議。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市場銷售,批發市場開辦者應當與入場銷售者簽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協議,未簽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協議的,不準進入批發市場進行銷售。鼓勵農貿市場開辦者與入場固定銷售者簽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協議,明確雙方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權利義務。
三要嚴格準入規范,建立本省食用農產品管理檔案。結合G20峰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關要求,進一步推進食用農產品市場主體準入準出對接,建立健全本省食用農產品管理檔案;針對食用農產品的易腐爛、易變質等特性,供會食用農產品原則上以本地食用農產品為主。各地要主動對接農業部門,規范經營主體準入行為,食品經營企業要索取供會食用農產品基地的生產日志,土壤、水質檢驗報告,農產品投入品臺賬,產品質檢合格報告等,確保供會食品生產條件符合要求,經過檢測并且合格。
(二)強化檢測作用,進一步提升市場快速檢測發現問題的能力。快速檢測是篩查、發現食用農產品質量隱患的有效手段,各地要以保障G20峰會食品安全為契機,以強化檢測為手段大力推進追溯體系建設。要整合優化已有的檢測資源,不斷提升檢測發現問題的能力。
一要指導完善市場快速檢測機制。指導農產品批發零售市場認真開展快速檢測工作,完善快速檢測計劃制定、抽樣、檢測、記錄、公示、后處理等程序;加強日常管理,完善工作機制,有效發揮快速檢測手段作用。
二要扶持市場快速檢測隊伍建設。加強對市場快速檢測專業隊伍的培訓和建設,積極爭取財政和政策支持,加強市場專業快檢隊伍的建設。
三要加強快速檢測復核比對工作。探索完善復核比對工作機制,維護復核比對工作的科學性和權威性,充分發揮復核比對對市場自我檢測的監督制約作用。
四要加強不合格食用農產品的后處理。對快速檢測篩查發現的問題食用農產品要停止銷售,并及時向當地市場監管(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對檢測確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用農產品追溯到上游供應商;建立后處理臺賬,并把信息錄入食用農產品追溯平臺。
(三)實現有效溯源,進一步加強票據管理和信息數據流建設。
一要書式臺賬溯源,推進一票通制度。食用農產品經營者應當建立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并保存相關憑證。批發市場應逐步推行一票通制度。食用農產品批發企業和批發市場入場經營者應當建立食用農產品銷售臺賬制度,如實記錄銷售食用農產品的名稱、數量、銷售日期、購貨方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向購買者主動提供銷售憑證。實行供貨商“一戶一檔”的全登記,做到票、貨同行。批發市場出具的銷售憑證可以作為下游經營者的進貨憑證。
二要建立電子臺賬,推進食用農產品電子追溯體系建設。食用農產品電子追溯體系,是指以二維碼等為產品標識,運用信息化手段,以經營者履行法定進貨查驗記錄制度信息項目為主要內容形成數據庫,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食用農產品經營主體、食用農產品質量、食用農產品流向等實現網上監管的信息系統。根據我省實際,批發市場及城區規模較大(200個攤位以上)的市場建立電子追溯體系,鼓勵其他有條件的市場建立電子追溯體系。相關市場可根據自身實際選擇市場上較為成熟的技術方案,采取單獨建設、區域聯建、入住第三方平臺等方式建設,但應遵循國家相關技術標準,實現與監管部門的數據交互。今年,省局將部署市場食用農產品追溯系統。該系統融入了電子追溯、快檢錄入、快檢日報、你點我撿、市場分布、數據分析及通訊錄等功能,可以形成統一的主體信息、商品信息以及臺賬信息數據庫,利用追溯精準定位問題源頭,從而形成完整的監管鏈條。
(四)信息公示共享,社會監督并舉,進一步推進食用農產品預警機制建設。食用農產品市場監管信息化是實現市場食用農產品全程追溯可控、應急處置高效、服務社會大眾的基礎,各級市場監管(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做好農產品監管信息化工作。
一要發揮系統平臺作用。充分利用農貿市場監管系統及市場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平臺作用,實行問題農產品全程追溯和應急處置。一方面,要向上游回溯,確定某種食用農產品的源頭;另一方面,要向下游追蹤,發現某種食用農產品在零售終端的分布情況,做到“食品安全可檢測,來龍去脈可追溯”。
二要開展信息公開公示。積極開通包括網絡、短信、電子觸摸屏等多途徑,方便消費者隨時獲取相關食用農產品市場質量安全信息,及時公示食用農產品檢測信息及不合格食用農產品信息,采取有效手段實現信息共享,并對問題食用農產品進行預警,進一步推進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預警機制建設。
三要發動并鼓勵社會力量進行監督,引導消費者關注食用農產品溯源,努力形成行政監管、市場自律、公眾參與的食用農產品追溯體系建設新格局。
三、加強組織領導,密切配合協作,狠抓檢查落實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省政府將食用農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建設工作列入2016年為民辦實事項目,是今年重點考核任務。G20峰會食品安全保障列入“平安浙江”考評體系。各地要切實履行《食品安全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賦予的監管職責,高度重視,將此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和農業、林業、海洋漁業、商務等部門溝通協調,精心統籌規劃,細化目標任務,把握時間節點,緊扣考核指標,責任到崗、落實到人,確保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分級分類,統籌結合。各地要根據法律法規規定,采取有針對性的方式方法,分類指導,分步實施。一是對經營主體分類。制定分類標準,對全省食用農產品批發零售市場實行名錄制管理,對農貿市場,按照餐桌安全治理行動三年計劃指標穩步推進;對農批市場,以一級批發市場為主要單位率先開展追溯體系建設。二是對監管品種分類。對肉類、蔬菜等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基礎較好的產品,在進一步鞏固書式臺賬的基礎上,提升信息化水平;對家禽類產品,要結合“殺白”上市監管工作,監督做好索證索票工作;對水產品等問題高發但監管難度較大的產品,要力爭有所突破。同時,在體系建設工作中要注意與市場準入、快速檢測、日常監管、食品安全監督義工隊伍建設等工作有機結合,全面提升監管效能。
(三)部門聯動,形成合力。食用農產品市場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涉及產地源頭、批發、零售等環節,各地市場監管局既要加強內部協作,又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對接,實現農產品準出、準入機制的有效銜接,形成全面推進食用農產品市場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的合力。對市場監管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通報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促進源頭治理。
(四)強化督查,狠抓推進。各地要把G20峰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和推進食用農產品市場追溯體系建設緊密結合,在狠抓推進落實上下功夫,按照進度要求針對性地加強督促指導和暗訪檢查,確保建設工作取得實效。同時,積極向當地政府匯報,爭取財政補助和政策支持。
(五)加強宣傳,營造氛圍。以G20峰會食品安全保障、省政府為民辦實事工程為載體,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自媒體等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對經營者,加大宣傳食品經營各項法定要求,特別是溯源免責制度,促使其學法懂法,自覺履行義務,降低經營風險;對消費者,提高其對溯源體系的認知度和認可度。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4月12日
為進一步推進我省食用農產品市場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保障G20峰會食用農產品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的意見》(國辦發〔2015〕95號)及《浙江省餐桌安全治理行動三年計劃(2015-2017)》(浙政辦發〔2015〕36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就進一步推進我省食用農產品市場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切實保障G20峰會食用農產品安全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推進食用農產品市場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對保障G20峰會食品安全的重要意義
保障G20食品安全是今年全省系統的中心工作,是對體制改革后全省食品藥品監管工作的全面檢閱。2015年7月以來,各地按照《浙江省食用農產品市場質量安全溯體系建設指導意見(試行)》要求,以農批市場、農貿市場、商超為重點對象,嚴格市場準入,嚴把質量關口,穩步推進了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但目前依然處于初步建立階段,與保障G20峰會食用農產品安全的要求還有較大差距。各地要充分認識G20峰會食用農產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艱巨性和緊迫性,以強烈的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按照“源頭可溯、全程可控、風險可防、責任可究、公眾可查”的要求,狠抓票據管理和信息數據流建設,落實索證索票、進貨查驗記錄及抽樣檢測制度,加快推進食用農產品市場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不斷提升我省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
二、以保障G20峰會食品安全為契機,進一步推進食用農產品市場質量追溯體系建設
(一)嚴格進貨查驗,進一步建立健全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各級市場監管(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以保障G20峰會食品安全為契機,積極穩妥地推行食用農產品市場準入工作。
一要規范查驗食用農產品相關憑證。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零售市場(含農貿市場)等集中交易市場,能夠提供產地證明或者購貨憑證、合格證明文件的準予進入市場銷售;無法提供的,應當進行抽樣檢驗或者快速檢測,檢驗合格的,方可進入市場銷售。按照有關規定需要檢疫、檢驗的肉類,應當提供檢疫合格證明、檢驗合格證明等證明文件。銷售進口食用農產品,應當提供出入境檢驗檢疫部門出具的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等證明文件。
二要規范簽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協議。食用農產品進入批發市場銷售,批發市場開辦者應當與入場銷售者簽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協議,未簽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協議的,不準進入批發市場進行銷售。鼓勵農貿市場開辦者與入場固定銷售者簽訂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協議,明確雙方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權利義務。
三要嚴格準入規范,建立本省食用農產品管理檔案。結合G20峰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有關要求,進一步推進食用農產品市場主體準入準出對接,建立健全本省食用農產品管理檔案;針對食用農產品的易腐爛、易變質等特性,供會食用農產品原則上以本地食用農產品為主。各地要主動對接農業部門,規范經營主體準入行為,食品經營企業要索取供會食用農產品基地的生產日志,土壤、水質檢驗報告,農產品投入品臺賬,產品質檢合格報告等,確保供會食品生產條件符合要求,經過檢測并且合格。
(二)強化檢測作用,進一步提升市場快速檢測發現問題的能力。快速檢測是篩查、發現食用農產品質量隱患的有效手段,各地要以保障G20峰會食品安全為契機,以強化檢測為手段大力推進追溯體系建設。要整合優化已有的檢測資源,不斷提升檢測發現問題的能力。
一要指導完善市場快速檢測機制。指導農產品批發零售市場認真開展快速檢測工作,完善快速檢測計劃制定、抽樣、檢測、記錄、公示、后處理等程序;加強日常管理,完善工作機制,有效發揮快速檢測手段作用。
二要扶持市場快速檢測隊伍建設。加強對市場快速檢測專業隊伍的培訓和建設,積極爭取財政和政策支持,加強市場專業快檢隊伍的建設。
三要加強快速檢測復核比對工作。探索完善復核比對工作機制,維護復核比對工作的科學性和權威性,充分發揮復核比對對市場自我檢測的監督制約作用。
四要加強不合格食用農產品的后處理。對快速檢測篩查發現的問題食用農產品要停止銷售,并及時向當地市場監管(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報告,對檢測確定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用農產品追溯到上游供應商;建立后處理臺賬,并把信息錄入食用農產品追溯平臺。
(三)實現有效溯源,進一步加強票據管理和信息數據流建設。
一要書式臺賬溯源,推進一票通制度。食用農產品經營者應當建立食用農產品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并保存相關憑證。批發市場應逐步推行一票通制度。食用農產品批發企業和批發市場入場經營者應當建立食用農產品銷售臺賬制度,如實記錄銷售食用農產品的名稱、數量、銷售日期、購貨方名稱、地址、聯系方式等內容,并向購買者主動提供銷售憑證。實行供貨商“一戶一檔”的全登記,做到票、貨同行。批發市場出具的銷售憑證可以作為下游經營者的進貨憑證。
二要建立電子臺賬,推進食用農產品電子追溯體系建設。食用農產品電子追溯體系,是指以二維碼等為產品標識,運用信息化手段,以經營者履行法定進貨查驗記錄制度信息項目為主要內容形成數據庫,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食用農產品經營主體、食用農產品質量、食用農產品流向等實現網上監管的信息系統。根據我省實際,批發市場及城區規模較大(200個攤位以上)的市場建立電子追溯體系,鼓勵其他有條件的市場建立電子追溯體系。相關市場可根據自身實際選擇市場上較為成熟的技術方案,采取單獨建設、區域聯建、入住第三方平臺等方式建設,但應遵循國家相關技術標準,實現與監管部門的數據交互。今年,省局將部署市場食用農產品追溯系統。該系統融入了電子追溯、快檢錄入、快檢日報、你點我撿、市場分布、數據分析及通訊錄等功能,可以形成統一的主體信息、商品信息以及臺賬信息數據庫,利用追溯精準定位問題源頭,從而形成完整的監管鏈條。
(四)信息公示共享,社會監督并舉,進一步推進食用農產品預警機制建設。食用農產品市場監管信息化是實現市場食用農產品全程追溯可控、應急處置高效、服務社會大眾的基礎,各級市場監管(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做好農產品監管信息化工作。
一要發揮系統平臺作用。充分利用農貿市場監管系統及市場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平臺作用,實行問題農產品全程追溯和應急處置。一方面,要向上游回溯,確定某種食用農產品的源頭;另一方面,要向下游追蹤,發現某種食用農產品在零售終端的分布情況,做到“食品安全可檢測,來龍去脈可追溯”。
二要開展信息公開公示。積極開通包括網絡、短信、電子觸摸屏等多途徑,方便消費者隨時獲取相關食用農產品市場質量安全信息,及時公示食用農產品檢測信息及不合格食用農產品信息,采取有效手段實現信息共享,并對問題食用農產品進行預警,進一步推進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預警機制建設。
三要發動并鼓勵社會力量進行監督,引導消費者關注食用農產品溯源,努力形成行政監管、市場自律、公眾參與的食用農產品追溯體系建設新格局。
三、加強組織領導,密切配合協作,狠抓檢查落實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省政府將食用農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建設工作列入2016年為民辦實事項目,是今年重點考核任務。G20峰會食品安全保障列入“平安浙江”考評體系。各地要切實履行《食品安全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賦予的監管職責,高度重視,將此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加強和農業、林業、海洋漁業、商務等部門溝通協調,精心統籌規劃,細化目標任務,把握時間節點,緊扣考核指標,責任到崗、落實到人,確保圓滿完成工作任務。
(二)分級分類,統籌結合。各地要根據法律法規規定,采取有針對性的方式方法,分類指導,分步實施。一是對經營主體分類。制定分類標準,對全省食用農產品批發零售市場實行名錄制管理,對農貿市場,按照餐桌安全治理行動三年計劃指標穩步推進;對農批市場,以一級批發市場為主要單位率先開展追溯體系建設。二是對監管品種分類。對肉類、蔬菜等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基礎較好的產品,在進一步鞏固書式臺賬的基礎上,提升信息化水平;對家禽類產品,要結合“殺白”上市監管工作,監督做好索證索票工作;對水產品等問題高發但監管難度較大的產品,要力爭有所突破。同時,在體系建設工作中要注意與市場準入、快速檢測、日常監管、食品安全監督義工隊伍建設等工作有機結合,全面提升監管效能。
(三)部門聯動,形成合力。食用農產品市場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涉及產地源頭、批發、零售等環節,各地市場監管局既要加強內部協作,又要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對接,實現農產品準出、準入機制的有效銜接,形成全面推進食用農產品市場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的合力。對市場監管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通報當地政府和相關部門,促進源頭治理。
(四)強化督查,狠抓推進。各地要把G20峰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和推進食用農產品市場追溯體系建設緊密結合,在狠抓推進落實上下功夫,按照進度要求針對性地加強督促指導和暗訪檢查,確保建設工作取得實效。同時,積極向當地政府匯報,爭取財政補助和政策支持。
(五)加強宣傳,營造氛圍。以G20峰會食品安全保障、省政府為民辦實事工程為載體,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自媒體等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教育活動。對經營者,加大宣傳食品經營各項法定要求,特別是溯源免責制度,促使其學法懂法,自覺履行義務,降低經營風險;對消費者,提高其對溯源體系的認知度和認可度。
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