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農委、畜牧獸醫(水產)局,貴安新區農水局,仁懷市、威寧縣農牧局:
根據《農業部關于加快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的意見》(農質發〔2016〕8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貴州省加快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黔府辦函〔2016〕263號)要求,現就加快推進我省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標
根據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方案,修改完善我省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納入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平臺,實現全國統一的追溯管理信息平臺。優先選擇蔬菜、水果、雞蛋、生豬等農產品繼續實施貴州省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建設,力爭“三品一標”農產品生產主體率先實現可追溯,納入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平臺,品牌影響力逐步擴大,生產經營主體的質量安全意識明顯增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穩步提升。2018年,全省建設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企業200家以上,具體任務安排見附件1。
二、工作分工
(一)省農委負責貴州省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和貴州省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信息網的維護和升級,按照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建設方案,修改完善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納入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平臺。
(二)市、縣農業部門已建有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平臺,應根據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方案要求,修改完善本級追溯平臺,納入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平臺。各地農業部門未建有本級追溯平臺的,不得另行建設,逐步加入省或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平臺。
(三)各地農業部門應組織動員轄區內蔬菜、水果、雞蛋、生豬(養殖、銷售為一體)的農業企業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系統建設,對申請企業進行核查,滿足建設條件的,逐級上報。申請企業獲批后,組織企業參加相關檢測、追溯系統操作等培訓,督促企業開展追溯數據上傳、使用追溯標簽等。加大對追溯企業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力度和監管頻次,提高產品公信力。
(四)農業企業
1.建立農產品生產檔案,完整記錄農業投入品使用、病蟲害防治、產品采收與檢測、產品銷售流向等情況。實行農產品包裝和產地標識管理。
2.安排專職人員負責產品檢測、生產檔案記錄數據錄入、張貼標簽等相關工作。
3.制定可追溯管理制度和相關生產管理制度,嚴格按照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生產技術要求和操作規程進行標準化生產。
4.積極參加農業部門舉辦的檢測技術培訓和追溯系統操作培訓,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政策扶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快追溯體系設施建設。建立追溯與項目扶持掛鉤機制,各類農業投資項目應將追溯系統建設納入建設內容,提高生產經營主體實施追溯的積極性。引導企業投入資金參與追溯體系建設,形成多元化的資金投入機制。鼓勵政府采購、學校食堂采購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可追溯產品。
(二)加大資金投入。各級農業部門應加大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建設投入,配置追溯設備設施。
(三)強化社會共治。深入開展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宣傳貫徹活動,普及追溯知識,傳播追溯理念,提升企業自律意識和責任意識,提高公眾對可追溯產品的認知度。加強政府與公眾的溝通交流,建立違法行為信息披露制度和有獎舉報機制,發揮輿論監督作用,推動形成全社會關心追溯、使用追溯、支持追溯的良好氛圍。
四、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視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建設工作,安排專人負責系統建設工作,確保工作順利開展。縣級農業部門組織動員企業填寫申請表和承諾書(附件2),符合條件的,推薦上報到市(州)農業部門,由市(州)級審核合格后于2018年5月25日前上報省農委,省農委將根據情況組織建設。以前上報的企業申請,還未安排實施的,仍需重新申報。
該項工作納入2018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考核和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內容。
聯 系 人:唐會周
聯系電話:0851-85282712
電子郵箱:gzncpjg@163.com
附件:
1.貴州省2018年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建設任務安排表.docx
2.貴州省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建設申請表.doc
2018年4月23日
根據《農業部關于加快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的意見》(農質發〔2016〕8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貴州省加快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黔府辦函〔2016〕263號)要求,現就加快推進我省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要目標
根據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方案,修改完善我省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納入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平臺,實現全國統一的追溯管理信息平臺。優先選擇蔬菜、水果、雞蛋、生豬等農產品繼續實施貴州省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建設,力爭“三品一標”農產品生產主體率先實現可追溯,納入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平臺,品牌影響力逐步擴大,生產經營主體的質量安全意識明顯增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穩步提升。2018年,全省建設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企業200家以上,具體任務安排見附件1。
二、工作分工
(一)省農委負責貴州省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和貴州省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信息網的維護和升級,按照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建設方案,修改完善省級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納入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平臺。
(二)市、縣農業部門已建有的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平臺,應根據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體系建設方案要求,修改完善本級追溯平臺,納入全國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平臺。各地農業部門未建有本級追溯平臺的,不得另行建設,逐步加入省或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平臺。
(三)各地農業部門應組織動員轄區內蔬菜、水果、雞蛋、生豬(養殖、銷售為一體)的農業企業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可追溯系統建設,對申請企業進行核查,滿足建設條件的,逐級上報。申請企業獲批后,組織企業參加相關檢測、追溯系統操作等培訓,督促企業開展追溯數據上傳、使用追溯標簽等。加大對追溯企業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力度和監管頻次,提高產品公信力。
(四)農業企業
1.建立農產品生產檔案,完整記錄農業投入品使用、病蟲害防治、產品采收與檢測、產品銷售流向等情況。實行農產品包裝和產地標識管理。
2.安排專職人員負責產品檢測、生產檔案記錄數據錄入、張貼標簽等相關工作。
3.制定可追溯管理制度和相關生產管理制度,嚴格按照保障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生產技術要求和操作規程進行標準化生產。
4.積極參加農業部門舉辦的檢測技術培訓和追溯系統操作培訓,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政策扶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加快追溯體系設施建設。建立追溯與項目扶持掛鉤機制,各類農業投資項目應將追溯系統建設納入建設內容,提高生產經營主體實施追溯的積極性。引導企業投入資金參與追溯體系建設,形成多元化的資金投入機制。鼓勵政府采購、學校食堂采購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可追溯產品。
(二)加大資金投入。各級農業部門應加大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建設投入,配置追溯設備設施。
(三)強化社會共治。深入開展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宣傳貫徹活動,普及追溯知識,傳播追溯理念,提升企業自律意識和責任意識,提高公眾對可追溯產品的認知度。加強政府與公眾的溝通交流,建立違法行為信息披露制度和有獎舉報機制,發揮輿論監督作用,推動形成全社會關心追溯、使用追溯、支持追溯的良好氛圍。
四、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視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系統建設工作,安排專人負責系統建設工作,確保工作順利開展。縣級農業部門組織動員企業填寫申請表和承諾書(附件2),符合條件的,推薦上報到市(州)農業部門,由市(州)級審核合格后于2018年5月25日前上報省農委,省農委將根據情況組織建設。以前上報的企業申請,還未安排實施的,仍需重新申報。
該項工作納入2018年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考核和省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考核內容。
聯 系 人:唐會周
聯系電話:0851-85282712
電子郵箱:gzncpjg@163.com
附件: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