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綏中、昌圖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轉變職能簡政放權工作會議精神,提高許可工作效率,為食品經營者提供方便快捷的許可服務,省局決定進一步下放審批權限,簡化許可程序,規范許可行為。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鼓勵下放審批權限
按照層級管轄的原則,鼓勵各地進一步下放食品流通許可行政審批權限。各市食藥監局可根據工作實際,進一步減少市本級許可審批事權,將原市屬食品流通許可審批發放工作下放到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管機構。各縣、區可按照高效便民、屬地就近原則,將部分食品經營者委托基層市場監督管理所開展受理、審查和現場核查等業務。
二、縮短許可辦理時限
以提高許可審批效率為目標,進一步縮短辦理時間,將許可審批時限由現行的20日縮短至15日,鼓勵有條件的市局將許可審批時限縮短至10日。在受理環節中,申請材料審查合格的,應及時予以受理;申請材料審查不合格的,直接退回給申請人;材料不齊備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現場核查環節中,3日內完成現場核查工作,現場核查人員應當場做出結論意見。現場核查合格的,當天錄入現場核查結果,并發送至審查人;現場核查不合格的,核查人員當場提出整改的具體建議,7日內完成復核。在核準環節中,審查和核準工作應在3日內完成。
三、簡化許可辦理程序
(一)簡化書式材料流轉程序。負責現場核查的人員不再接收申請人提供的紙質材料,現場核查人員根據食品流通許可平臺的待辦事項和審查人員的具體通知,確定經營者的規模和經營方式,進行相應的現場評定。
(二)規范開展現場核查的范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現場核查:(1)經營散裝食品或者經營項目增加散裝食品的、經營散裝食品變更經營場所的;(2)經營冷藏冷凍食品或者經營項目增加冷藏冷凍食品的、經營冷藏冷凍食品變更經營場所的;(3)經營嬰幼兒配方乳粉或者經營項目增加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經營嬰幼兒配方乳粉變更經營場所的;(4)許可機關認為應當進行現場核查的其他情形。
(三)提高審核和核準效率。現場核查人員錄入現場核查結果并確認現場核查記錄后,即時通知審核人網上審批,縮短審核人和分管領導的網上簽批時間。針對申請延續食品流通許可,同時申請變更名稱、負責人、主體類型、許可范圍(減項)的情形,發證機關可一并受理和審核。
(四)加強食品流通許可窗口建設。各級許可受理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增設受理窗口,推行當日告知制度,提高辦理效率。要加強窗口服務人員業務能力和思想作風建設,樹立主動服務意識,嚴格落實勤政廉政的各項紀律規定,不斷提高許可服務水平。
(五)開通食品流通許可“綠色通道”。為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加大招商引資力度,鼓勵各地許可機構針對當地政府招商引資企業和大型食品經營企業開辟“綠色通道”,實行“跟蹤督辦、限時快辦、主動協辦、預約辦理”等服務措施,積極幫助企業解決許可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縮短食品流通許可的審批辦理時間。
(六)開展食品流通許可現場辦公。針對新設立需要集中辦證的食品批發零售市場,鼓勵基層所在市場設立臨時食品流通許可服務站點,開展現場辦公,現場收集申請材料,集中開展現場核查。
四、規范許可制式文書
為方便群眾辦事和接受社會監督,省局進一步創新服務方式,在全省范圍內提供統一的《食品流通許可一次性告知書》和《遼寧省食品流通許可證辦理流程圖》,辦證業戶可以登錄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了解所需材料和辦理流程。受理人員告知辦證所需材料的同時,應將網絡下載方式一并通知給辦證業戶。各市要根據一次性告知書中所需材料內容,提供本市的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填寫樣表,制作與食品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經營場所使用證明、經營設備工具清單、經營設施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文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諾書、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以及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樣本。
五、全面推行電子許可
全面實行食品流通許可業務全流程電子化辦理,從受理、審核到打證,均在食品流通許可平臺中進行運轉,提升許可信息化水平。
(一)鼓勵企業自主上網下載相關材料。申請人可登錄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的行政審批欄目,下載食品流通許可申請的有關表格、一次性告知書和許可辦理流程圖。
(二)鼓勵企業自主錄入基本信息。在受理人員審核材料齊全后,申請人根據受理人員提供的用戶名、密碼,登錄遼寧省食品流通許可平臺自行錄入企業基本信息,上傳電子格式證明文件。
(三)推行食品流通許可電子證書。全面建立以電子證書為主、紙質證書為輔的許可證書體系。食品經營者獲取電子證書采取“電子系統即時通知、企業隨時隨地下載”的方式,即在經營者收到許可通知后,登陸遼寧省食品流通許可平臺自行下載電子證書。經營者不具備上網條件的,可就地就近至任何一級食藥監部門(包括鄉鎮監管機構)下載或打印證書,也可向審批部門申請郵遞證書。電子證書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強化證后監管工作
在簡政放權的同時,監管部門要采取跟蹤性監管措施,強化發證過程與證后監管的有效銜接。轄區日常監管機構要在經營者獲證3個月內進行復查,并定期對經營單位許可條件保持情況進行檢查。對于許可證即將到期的經營單位,要督促其辦理許可證延續或注銷;對于無法取得聯系的經營者,要依法吊銷其食品流通許可證。
七、開展許可業務培訓
各市局要加強對食品流通許可相關法律法規的培訓,使許可機關的工作人員準確把握食品流通許可范圍、條件、申報材料、現場核查標準等方面的工作要求,提高窗口工作人員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各地要根據實際需要,配置電腦、掃描儀、彩色打印機、復印機等設施設備,落實許可證電子印章和相關許可文書印制工作。
八、加強基層業務指導
各地要根據《通知》要求,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地區食品流通許可的發放情況,深入基層加強業務指導,研究和解決基層在許可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及時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要結合本地實際開展業務創新,努力提高食品流通許可的服務水平。同時,各地要加強對基層許可工作的督查檢查,確保《通知》中各項內容的有效落實。
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5月15日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轉變職能簡政放權工作會議精神,提高許可工作效率,為食品經營者提供方便快捷的許可服務,省局決定進一步下放審批權限,簡化許可程序,規范許可行為。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鼓勵下放審批權限
按照層級管轄的原則,鼓勵各地進一步下放食品流通許可行政審批權限。各市食藥監局可根據工作實際,進一步減少市本級許可審批事權,將原市屬食品流通許可審批發放工作下放到各縣、區食品藥品監管機構。各縣、區可按照高效便民、屬地就近原則,將部分食品經營者委托基層市場監督管理所開展受理、審查和現場核查等業務。
二、縮短許可辦理時限
以提高許可審批效率為目標,進一步縮短辦理時間,將許可審批時限由現行的20日縮短至15日,鼓勵有條件的市局將許可審批時限縮短至10日。在受理環節中,申請材料審查合格的,應及時予以受理;申請材料審查不合格的,直接退回給申請人;材料不齊備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當場一次性告知需要補齊的材料。現場核查環節中,3日內完成現場核查工作,現場核查人員應當場做出結論意見。現場核查合格的,當天錄入現場核查結果,并發送至審查人;現場核查不合格的,核查人員當場提出整改的具體建議,7日內完成復核。在核準環節中,審查和核準工作應在3日內完成。
三、簡化許可辦理程序
(一)簡化書式材料流轉程序。負責現場核查的人員不再接收申請人提供的紙質材料,現場核查人員根據食品流通許可平臺的待辦事項和審查人員的具體通知,確定經營者的規模和經營方式,進行相應的現場評定。
(二)規范開展現場核查的范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現場核查:(1)經營散裝食品或者經營項目增加散裝食品的、經營散裝食品變更經營場所的;(2)經營冷藏冷凍食品或者經營項目增加冷藏冷凍食品的、經營冷藏冷凍食品變更經營場所的;(3)經營嬰幼兒配方乳粉或者經營項目增加嬰幼兒配方乳粉的、經營嬰幼兒配方乳粉變更經營場所的;(4)許可機關認為應當進行現場核查的其他情形。
(三)提高審核和核準效率。現場核查人員錄入現場核查結果并確認現場核查記錄后,即時通知審核人網上審批,縮短審核人和分管領導的網上簽批時間。針對申請延續食品流通許可,同時申請變更名稱、負責人、主體類型、許可范圍(減項)的情形,發證機關可一并受理和審核。
(四)加強食品流通許可窗口建設。各級許可受理機構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增設受理窗口,推行當日告知制度,提高辦理效率。要加強窗口服務人員業務能力和思想作風建設,樹立主動服務意識,嚴格落實勤政廉政的各項紀律規定,不斷提高許可服務水平。
(五)開通食品流通許可“綠色通道”。為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加大招商引資力度,鼓勵各地許可機構針對當地政府招商引資企業和大型食品經營企業開辟“綠色通道”,實行“跟蹤督辦、限時快辦、主動協辦、預約辦理”等服務措施,積極幫助企業解決許可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縮短食品流通許可的審批辦理時間。
(六)開展食品流通許可現場辦公。針對新設立需要集中辦證的食品批發零售市場,鼓勵基層所在市場設立臨時食品流通許可服務站點,開展現場辦公,現場收集申請材料,集中開展現場核查。
四、規范許可制式文書
為方便群眾辦事和接受社會監督,省局進一步創新服務方式,在全省范圍內提供統一的《食品流通許可一次性告知書》和《遼寧省食品流通許可證辦理流程圖》,辦證業戶可以登錄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了解所需材料和辦理流程。受理人員告知辦證所需材料的同時,應將網絡下載方式一并通知給辦證業戶。各市要根據一次性告知書中所需材料內容,提供本市的食品流通許可申請書填寫樣表,制作與食品經營規模相適應的經營場所使用證明、經營設備工具清單、經營設施空間布局和操作流程文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承諾書、食品安全事故處置方案以及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樣本。
五、全面推行電子許可
全面實行食品流通許可業務全流程電子化辦理,從受理、審核到打證,均在食品流通許可平臺中進行運轉,提升許可信息化水平。
(一)鼓勵企業自主上網下載相關材料。申請人可登錄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的行政審批欄目,下載食品流通許可申請的有關表格、一次性告知書和許可辦理流程圖。
(二)鼓勵企業自主錄入基本信息。在受理人員審核材料齊全后,申請人根據受理人員提供的用戶名、密碼,登錄遼寧省食品流通許可平臺自行錄入企業基本信息,上傳電子格式證明文件。
(三)推行食品流通許可電子證書。全面建立以電子證書為主、紙質證書為輔的許可證書體系。食品經營者獲取電子證書采取“電子系統即時通知、企業隨時隨地下載”的方式,即在經營者收到許可通知后,登陸遼寧省食品流通許可平臺自行下載電子證書。經營者不具備上網條件的,可就地就近至任何一級食藥監部門(包括鄉鎮監管機構)下載或打印證書,也可向審批部門申請郵遞證書。電子證書與紙質證書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強化證后監管工作
在簡政放權的同時,監管部門要采取跟蹤性監管措施,強化發證過程與證后監管的有效銜接。轄區日常監管機構要在經營者獲證3個月內進行復查,并定期對經營單位許可條件保持情況進行檢查。對于許可證即將到期的經營單位,要督促其辦理許可證延續或注銷;對于無法取得聯系的經營者,要依法吊銷其食品流通許可證。
七、開展許可業務培訓
各市局要加強對食品流通許可相關法律法規的培訓,使許可機關的工作人員準確把握食品流通許可范圍、條件、申報材料、現場核查標準等方面的工作要求,提高窗口工作人員服務質量和辦事效率。各地要根據實際需要,配置電腦、掃描儀、彩色打印機、復印機等設施設備,落實許可證電子印章和相關許可文書印制工作。
八、加強基層業務指導
各地要根據《通知》要求,全面了解和掌握本地區食品流通許可的發放情況,深入基層加強業務指導,研究和解決基層在許可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及時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要結合本地實際開展業務創新,努力提高食品流通許可的服務水平。同時,各地要加強對基層許可工作的督查檢查,確保《通知》中各項內容的有效落實。
遼寧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5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