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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變更登記

   2013-11-26 867
核心提示:項目名稱:進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變更登記項目類型:前審后批審批內容:1.變更事項是否屬于變更登記允許的范圍2.產品是否符合國家
項目名稱: 進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變更登記
項目類型: 前審后批
審批內容:

1.變更事項是否屬于變更登記允許的范圍

2.產品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3.登記證是否在有效期內 

法律依據:

1.《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

2.《進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登記管理辦法》(2000年農業部令第38號頒布,2004年農業部令第38號修訂)

3. 農業部公布的飼料添加劑品種目錄

辦事條件:

需提交以下申請材料(中英文對照,其中英文原件須提供由生產廠家出具的正本):

1.《進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變更登記申請表》

2.原登記證(正本)

3.生產廠家出具的企業名稱等變更說明

4.生產國(地區)飼料和飼料添加劑主管機構允許進行變更的證明文件(復印件,須經公證)

5.生產廠家出具給代理人的委托登記授權書

辦理程序:

1.材料受理。農業部行政審批綜合辦公室受理申請人遞交的《進口飼料和飼料添加劑變更登記申請表》及其相關材料,并進行初審。

2.項目審查。農業部全國飼料工作辦公室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

3.辦理批件。農業部全國飼料工作辦公室根據審查意見提出審批方案,報經部長審批后辦理批件。

承諾時限: 20個工作日。
收費標準:

不收費

聯系方式:

郵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農展南里11號 農業部行政審批綜合辦公大廳  
郵編:100125
收件人:畜牧業窗口
咨詢電話:010-59191809



 標簽:有效期 變更 登記 飼料添加劑 飼料 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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