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哈薩克自治州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各地、州、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自治區食品安全委員會成員單位:
為深入推進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和自治區食品安全城市創建試點工作,切實加強肉菜等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自治區食品安全辦組織制定了《自治區開展創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動工作方案》,現予印發,請烏魯木齊市、哈密市在2017年底前,各創建2—3個“放心肉菜示范超市”,鼓勵其他地、州、市參照本方案要求,積極開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創建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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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區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
2017年8月3日
新食安辦〔2017〕17號自治區開展創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動工作方案
自治區開展創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動工作方案
為深入推進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和自治區食品安全城市創建試點工作,嚴格落實超市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加強肉菜等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為消費者提供質量安全的食用農產品,按照《國務院食品安全辦關于印發〈關于開展創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動的工作方案〉和〈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創建標準〉的通知》(食安辦〔2017〕18號)要求,結合實際,就我區開展創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以下簡稱示范超市)活動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總書記“四個最嚴”要求為指導,貫徹《食品安全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嚴格落實超市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對肉品、蔬菜、蛋品、水產品、水果等食用農產品(以下統稱“肉菜”)實行源頭嚴防、過程嚴管、風險嚴控;指導超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實施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關鍵點過程控制,完善食用農產品追溯機制,實行食用農產品安全信息公示;依法加強監督檢查和監督抽檢,強化社會監督,切實提高超市“肉菜”質量安全水平,構建來源可溯、質量可靠、群眾放心的食用農產品消費環境。
二、創建目標
各地結合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和自治區食品安全城市創建試點工作,著力培育一批示范超市,以點帶面,發揮超市食品供應主渠道輻射帶動作用,推動食用農產品種養殖、加工、貯存、運輸、銷售等各環節強化質量安全管理,提升我區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讓消費者放心消費、安心消費。
三、創建原則
(一)企業主責,行業自律。超市是創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動的主體,要主動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強化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水平,保障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行業協會充分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協助細化完善示范創建工作標準和要求,引導超市積極參與示范創建活動,促進行業自律規范。
(二)政府推動,多方參與。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宣傳和發動超市參與示范創建活動,加強對創建超市的指導和監督,引入協會、媒體、第三方機構、專家學者、普通群眾等多方力量參與,確保示范超市創建活動取得實效。
(三)分步推進,動態管理。按照“企業自愿申請”以及“成熟一個、審定一個”的原則,穩步推進創建活動。示范超市名單實行動態管理,對不符合示范標準要求的取消示范超市資格。
四、創建對象
有經營肉類、蔬菜、蛋類、水產品、水果等食用農產品的連鎖超市門店、單體超市、綜合性百貨公司(商場)內設超市。各地根據本地區超市的實際經營規模和管理水平,研究確定參加創建活動的超市名單。
五、創建活動主要內容和要求
(一)示范城市創建示范超市。將開展示范超市創建活動納入示范城市創建驗收標準,并作為第一批示范城市后續跟蹤評價標準。
(二)示范超市設立優質精品肉菜專柜。示范超市銷售的所有肉菜應當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按照“優質優價”的市場機制,設立有機食品、綠色食品等優質精品肉菜專柜。
(三)示范超市嚴把進貨關。示范超市要設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并配備專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要嚴把源頭采購關,推進“訂單農業”“農超對接”“廠超掛鉤”“基地+加工企業+超市”等采購模式,對供應商進行審核、對種養殖基地進行審查。公示肉菜農獸藥殘留等質量安全標準,按照公示的標準進行檢驗,公布檢驗結果。
(四)加大檢查抽檢力度。示范超市所在地農業、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按照示范超市公示的標準強化對超市的監督檢查和監督抽檢,每月開展不少于一次的監督檢查和監督抽檢,全年監督抽檢實現抽檢品種、項目全覆蓋,公開監督檢查和抽檢結果。
(五)強化組織保障。示范城市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將示范超市創建工作納入示范城市創建工作,加大政策支持、經費投入力度,積極支持食品檢測機構和相關檢驗能力建設,研究采取對創建對象的激勵措施。
六、實施步驟
示范超市創建活動采取食品經營者自愿申報,區(市)縣食品安全辦初審推薦,地州市食品安全辦審核上報,自治區食品安全辦評定、發放牌匾的形式進行。創建活動分為動員部署、創建實施、創建驗收、公示授牌四個步驟。
(一)動員部署
各地根據本工作方案,研究制定本地區的示范超市創建工作實施方案,細化創建標準,召開專項工作會議,對創建工作進行動員和部署,大力宣傳開展創建示范超市活動的重大意義。按照自愿的原則,引導和鼓勵具備條件的經營單位參加示范創建活動。
(二)創建實施(2017年8月-2017年9月)
參與創建活動的超市要成立專門的管理機構并指定專門團隊具體負責,嚴格對照創建標準和要求,逐項對照檢查、抓好落實,對發現的問題和薄弱環節進行整改,建立健全各項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強化質量安全管理,努力達到創建標準和要求。各示范城市食品安全辦、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指導超市開展示范創建工作,加強日常檢查和監督抽檢,依法公布監督檢查和監督抽檢信息,針對創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加強指導,搞好協調,加大對各創建示范單位的培育、指導,督促其嚴格按照創建標準開展創建活動。烏魯木齊市、哈密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于8月10日前確定參加示范創建活動的超市,向社會公示,并將名單報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自治區級食品安全示范創建城市可參考此方案及創建標準,自行開展創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動。
(三)創建驗收(2017年10月)
超市對照創建標準進行自查自評。自評達標的超市填報《自治區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審查申報表》(附件2),向市(區)食品安全辦、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申請,市(區)食品安全辦、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現場初審后,認為符合標準的,簽署意見后于9月25日前,將初評結果上報自治區食品安全辦、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并附推薦超市的《自治區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審查申報表》。自治區食品安全辦、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按照創建標準對申報的示范超市進行審核驗收,本著“成熟一個、審定一個”的原則,提出第一批擬授牌示范超市名單。
(四)公示授牌(2017年11月)
自治區食品安全辦、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擬授牌示范超市名單和創建活動情況向社會公示,公開征求群眾意見(公示期15天)。征求意見后,自治區食品安全辦、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征求意見情況組織示范超市評定,公布示范超市名單,向示范超市發放由國務院食品安全辦、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統一規定規格式樣的“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牌匾,并把示范超市名單報國務院食品安全辦、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七、動態管理
示范城市食安辦、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組織屬地監管部門加強對已授牌示范超市的日常監督檢查,督促示范超市持續符合示范標準要求。自治區食安辦、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授牌的示范超市實施動態管理,自2018年開始每年開展復核,對不再符合授牌標準以及發生重大食品安全問題的示范超市應予摘牌并向社會公開摘牌原因。被摘牌超市整改到位兩年后可重新申請參與創建活動。
八、工作要求
(一)統一部署,地方為主。示范超市創建活動由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統一部署,已納入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工作。各示范城市政府將創建活動作為專項工作進行部署,出臺相關政策措施,明確支持示范超市創建工作的相關政策措施,建立經費、投入保障機制。示范城市食品安全辦、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按照創建活動工作標準和要求,結合當地實際,細化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具體工作標準、措施、指標。研究采取針對創建對象的激勵措施,確保示范創建活動出成效,凝聚示范帶動的正能量,全面推進示范超市創建活動。
(二)注重宣傳,正面引導。在創建工作中,要加強指導,及時解決超市在創建活動中遇到的問題,引導超市自覺履行法定義務,強化企業的主體責任,落實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要切實加大宣傳力度,倡導規范管理、合法經營、誠信興商,引導健康、理性消費,樹立誠信意識,進一步提升廣大群眾的自我保護意識和安全消費意識。
(三)公開透明,接受監督。創建工作要以人民群眾是否滿意為最高目標。各地要采取多種方式開展創建“放心肉菜超市”宣傳報道,及時公布創建工作信息,將創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動的工作指標、考核評價標準,以及參與創建的超市名單、監督檢查和監督抽檢結果、投訴舉報情況、考核評價過程和結論等信息向社會公開,使社會公眾了解和監督創建工作,增強創建工作的社會影響面。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強化輿情監測,主動征求和認真聽取消費者、行業組織、新聞媒體的意見建議。積極引導群眾參與,通過有獎舉報等方式引導消費者反映或舉報示范超市肉菜質量安全方面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和薄弱環節。指導超市做好食用農產品安全信息公示,及時解決群眾消費投訴,積極回應群眾訴求,使創建活動符合群眾切身需求,解決群眾關注問題,提升群眾消費信心。
(四)總結經驗,推廣提升。各地要認真總結創建活動的經驗和做法,查找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提出改進完善的工作措施;可通過召開現場會等方式交流和推廣授牌示范超市的經營管理經驗,指導食品零售行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各地要加大正面宣傳引導,組織新聞媒體對授牌示范超市進行宣傳報道,在行政審批、評先評優、政策扶持等方面予以優先推薦,增強示范超市的榮譽感,引導更多的食用農產品經營單位主動申請開展示范創建活動,不斷鞏固和擴大活動成果。自治區食安辦、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適時召開創建活動經驗交流會議,梳理和交流各地在創建活動中取得的成效和經驗,不斷鞏固和擴大活動成果。
為深入推進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和自治區食品安全城市創建試點工作,切實加強肉菜等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自治區食品安全辦組織制定了《自治區開展創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動工作方案》,現予印發,請烏魯木齊市、哈密市在2017年底前,各創建2—3個“放心肉菜示范超市”,鼓勵其他地、州、市參照本方案要求,積極開展“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創建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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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3日

自治區開展創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動工作方案
為深入推進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和自治區食品安全城市創建試點工作,嚴格落實超市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加強肉菜等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為消費者提供質量安全的食用農產品,按照《國務院食品安全辦關于印發〈關于開展創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動的工作方案〉和〈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創建標準〉的通知》(食安辦〔2017〕18號)要求,結合實際,就我區開展創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以下簡稱示范超市)活動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總書記“四個最嚴”要求為指導,貫徹《食品安全法》《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嚴格落實超市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對肉品、蔬菜、蛋品、水產品、水果等食用農產品(以下統稱“肉菜”)實行源頭嚴防、過程嚴管、風險嚴控;指導超市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實施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關鍵點過程控制,完善食用農產品追溯機制,實行食用農產品安全信息公示;依法加強監督檢查和監督抽檢,強化社會監督,切實提高超市“肉菜”質量安全水平,構建來源可溯、質量可靠、群眾放心的食用農產品消費環境。
二、創建目標
各地結合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和自治區食品安全城市創建試點工作,著力培育一批示范超市,以點帶面,發揮超市食品供應主渠道輻射帶動作用,推動食用農產品種養殖、加工、貯存、運輸、銷售等各環節強化質量安全管理,提升我區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讓消費者放心消費、安心消費。
三、創建原則
(一)企業主責,行業自律。超市是創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動的主體,要主動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強化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水平,保障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行業協會充分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協助細化完善示范創建工作標準和要求,引導超市積極參與示范創建活動,促進行業自律規范。
(二)政府推動,多方參與。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宣傳和發動超市參與示范創建活動,加強對創建超市的指導和監督,引入協會、媒體、第三方機構、專家學者、普通群眾等多方力量參與,確保示范超市創建活動取得實效。
(三)分步推進,動態管理。按照“企業自愿申請”以及“成熟一個、審定一個”的原則,穩步推進創建活動。示范超市名單實行動態管理,對不符合示范標準要求的取消示范超市資格。
四、創建對象
有經營肉類、蔬菜、蛋類、水產品、水果等食用農產品的連鎖超市門店、單體超市、綜合性百貨公司(商場)內設超市。各地根據本地區超市的實際經營規模和管理水平,研究確定參加創建活動的超市名單。
五、創建活動主要內容和要求
(一)示范城市創建示范超市。將開展示范超市創建活動納入示范城市創建驗收標準,并作為第一批示范城市后續跟蹤評價標準。
(二)示范超市設立優質精品肉菜專柜。示范超市銷售的所有肉菜應當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按照“優質優價”的市場機制,設立有機食品、綠色食品等優質精品肉菜專柜。
(三)示范超市嚴把進貨關。示范超市要設立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并配備專職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員;要嚴把源頭采購關,推進“訂單農業”“農超對接”“廠超掛鉤”“基地+加工企業+超市”等采購模式,對供應商進行審核、對種養殖基地進行審查。公示肉菜農獸藥殘留等質量安全標準,按照公示的標準進行檢驗,公布檢驗結果。
(四)加大檢查抽檢力度。示范超市所在地農業、食品藥品監管等部門要按照示范超市公示的標準強化對超市的監督檢查和監督抽檢,每月開展不少于一次的監督檢查和監督抽檢,全年監督抽檢實現抽檢品種、項目全覆蓋,公開監督檢查和抽檢結果。
(五)強化組織保障。示范城市政府要加強組織領導,將示范超市創建工作納入示范城市創建工作,加大政策支持、經費投入力度,積極支持食品檢測機構和相關檢驗能力建設,研究采取對創建對象的激勵措施。
六、實施步驟
示范超市創建活動采取食品經營者自愿申報,區(市)縣食品安全辦初審推薦,地州市食品安全辦審核上報,自治區食品安全辦評定、發放牌匾的形式進行。創建活動分為動員部署、創建實施、創建驗收、公示授牌四個步驟。
(一)動員部署
各地根據本工作方案,研究制定本地區的示范超市創建工作實施方案,細化創建標準,召開專項工作會議,對創建工作進行動員和部署,大力宣傳開展創建示范超市活動的重大意義。按照自愿的原則,引導和鼓勵具備條件的經營單位參加示范創建活動。
(二)創建實施(2017年8月-2017年9月)
參與創建活動的超市要成立專門的管理機構并指定專門團隊具體負責,嚴格對照創建標準和要求,逐項對照檢查、抓好落實,對發現的問題和薄弱環節進行整改,建立健全各項食品安全管理措施,強化質量安全管理,努力達到創建標準和要求。各示范城市食品安全辦、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指導超市開展示范創建工作,加強日常檢查和監督抽檢,依法公布監督檢查和監督抽檢信息,針對創建工作中出現的問題,加強指導,搞好協調,加大對各創建示范單位的培育、指導,督促其嚴格按照創建標準開展創建活動。烏魯木齊市、哈密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于8月10日前確定參加示范創建活動的超市,向社會公示,并將名單報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自治區級食品安全示范創建城市可參考此方案及創建標準,自行開展創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動。
(三)創建驗收(2017年10月)
超市對照創建標準進行自查自評。自評達標的超市填報《自治區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審查申報表》(附件2),向市(區)食品安全辦、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提出申請,市(區)食品安全辦、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現場初審后,認為符合標準的,簽署意見后于9月25日前,將初評結果上報自治區食品安全辦、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并附推薦超市的《自治區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審查申報表》。自治區食品安全辦、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按照創建標準對申報的示范超市進行審核驗收,本著“成熟一個、審定一個”的原則,提出第一批擬授牌示范超市名單。
(四)公示授牌(2017年11月)
自治區食品安全辦、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將擬授牌示范超市名單和創建活動情況向社會公示,公開征求群眾意見(公示期15天)。征求意見后,自治區食品安全辦、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根據征求意見情況組織示范超市評定,公布示范超市名單,向示范超市發放由國務院食品安全辦、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統一規定規格式樣的“放心肉菜示范超市”牌匾,并把示范超市名單報國務院食品安全辦、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
七、動態管理
示范城市食安辦、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組織屬地監管部門加強對已授牌示范超市的日常監督檢查,督促示范超市持續符合示范標準要求。自治區食安辦、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對授牌的示范超市實施動態管理,自2018年開始每年開展復核,對不再符合授牌標準以及發生重大食品安全問題的示范超市應予摘牌并向社會公開摘牌原因。被摘牌超市整改到位兩年后可重新申請參與創建活動。
八、工作要求
(一)統一部署,地方為主。示范超市創建活動由國務院食品安全辦、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統一部署,已納入國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工作。各示范城市政府將創建活動作為專項工作進行部署,出臺相關政策措施,明確支持示范超市創建工作的相關政策措施,建立經費、投入保障機制。示范城市食品安全辦、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按照創建活動工作標準和要求,結合當地實際,細化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具體工作標準、措施、指標。研究采取針對創建對象的激勵措施,確保示范創建活動出成效,凝聚示范帶動的正能量,全面推進示范超市創建活動。
(二)注重宣傳,正面引導。在創建工作中,要加強指導,及時解決超市在創建活動中遇到的問題,引導超市自覺履行法定義務,強化企業的主體責任,落實各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要切實加大宣傳力度,倡導規范管理、合法經營、誠信興商,引導健康、理性消費,樹立誠信意識,進一步提升廣大群眾的自我保護意識和安全消費意識。
(三)公開透明,接受監督。創建工作要以人民群眾是否滿意為最高目標。各地要采取多種方式開展創建“放心肉菜超市”宣傳報道,及時公布創建工作信息,將創建“放心肉菜示范超市”活動的工作指標、考核評價標準,以及參與創建的超市名單、監督檢查和監督抽檢結果、投訴舉報情況、考核評價過程和結論等信息向社會公開,使社會公眾了解和監督創建工作,增強創建工作的社會影響面。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強化輿情監測,主動征求和認真聽取消費者、行業組織、新聞媒體的意見建議。積極引導群眾參與,通過有獎舉報等方式引導消費者反映或舉報示范超市肉菜質量安全方面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和薄弱環節。指導超市做好食用農產品安全信息公示,及時解決群眾消費投訴,積極回應群眾訴求,使創建活動符合群眾切身需求,解決群眾關注問題,提升群眾消費信心。
(四)總結經驗,推廣提升。各地要認真總結創建活動的經驗和做法,查找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提出改進完善的工作措施;可通過召開現場會等方式交流和推廣授牌示范超市的經營管理經驗,指導食品零售行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各地要加大正面宣傳引導,組織新聞媒體對授牌示范超市進行宣傳報道,在行政審批、評先評優、政策扶持等方面予以優先推薦,增強示范超市的榮譽感,引導更多的食用農產品經營單位主動申請開展示范創建活動,不斷鞏固和擴大活動成果。自治區食安辦、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適時召開創建活動經驗交流會議,梳理和交流各地在創建活動中取得的成效和經驗,不斷鞏固和擴大活動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