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有關單位:
《貫徹實施〈海南省質量發展綱要(2013-2020年)〉工作安排》和《海南省貫徹落實質量發展綱要2014年行動計劃》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5月13日
貫徹實施《 海南省質量發展綱要
( 2013-2020年)》工作安排
為了更好地貫徹實施省政府印發的《海南省質量發展綱要(2013-2020年)》(瓊府〔2013〕82號,以下簡稱《綱要》),現就有關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每年制定貫徹實施《綱要》年度行動計劃,分步抓好《綱要》落實
加強全省質量工作的統籌協調,把貫徹實施《綱要》作為大力實施“質量興省”戰略的主要推手,將《綱要》的中長期目標細化分解為年度目標,制定年度行動計劃,明確各部門、各單位的主要任務、工作重點和具體措施,切實推動《綱要》加快貫徹實施。(責任單位: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配合單位: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二、省政府有關部門將質量發展目標納入本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加強組織實施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綱要》的部署和要求,將《綱要》中的質量發展目標進一步細化為年度目標,納入本部門、本單位的工作計劃,明確推進質量工作的具體措施,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本部門、本單位所承擔的質量發展目標任務順利實現。(責任單位: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三、各市縣政府、洋浦管委會制定貫徹落實《綱要》的實施意見
要把貫徹實施《綱要》作為“質量興市縣、區”工作的首要任務,加強市縣、洋浦經濟開發區質量工作規劃,將貫徹《綱要》部署的目標和措施分解轉換成為本地區的目標和措施,認真組織實施。(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洋浦管委會)
四、精心謀劃海南省政府質量獎工作
出臺《海南省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成立海南省政府質量獎評審機構和工作機構,組織開展企業培育和評審員培訓工作,建立評審員隊伍;組織開展海南省政府質量獎評選表彰活動。(責任單位:省質監局)
五、做好政府質量考核工作
(一)做好迎接國務院對省政府質量工作考核的各項準備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質量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3〕47號)要求,加強學習和研究,按照每項考核內容都要有責任主體的工作原則,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將考核任務逐條分解落實到各相關責任單位,明確工作責任、工作要求和工作時限,推動各項工作有效開展,確保迎考工作落到實處。(責任單位: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配合單位: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水務廳、省統計局、省政府金融辦、省海防口岸辦、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
(二)開展對各市縣政府、洋浦管委會質量工作考核。每年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海南省質量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瓊府辦〔2013〕162號)要求,結合實際,制定質量工作考核工作方案和考核評分細則,開展對市縣政府、洋浦管委會質量工作考核。(責任單位: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配合單位: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市縣政府)
六、加強宣傳教育,營造良好的質量工作氛圍
(一)根據《綱要》實施需要,各市縣、各部門要結合工作職能和區域經濟特點,在經費、人員等方面給予保障,積極組織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質量宣傳教育活動。(責任單位: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市縣政府)
(二)做好宣傳《綱要》工作。通過組織質量宣講團巡回演講、質量發展專題講座、質量高層論壇等形式,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企業負責人、質量工作者的培訓教育,提高其對質量發展工作的認識,增強貫徹落實《綱要》責任感和緊迫感。(責任單位:省質量興省領導工作小組辦公室,省質量興工作省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市縣政府)
(三)開展QC小組等群眾性質量活動和質量工程師培養、質量認證、名牌評選等工作。在企業廣泛深入進行質量宣傳教育,樹立企業質量主體意識,強化企業質量主體責任。鼓勵企業在自身商業廣告中大力樹立企業良好的質量形象,提高企業的美譽度。(責任單位: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質量興省領導工作小組各成員單位,各市縣政府)
(四)每年在質量月、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世界標準日、旅游日等與質量發展相關的時間節點,通過組織媒體進行專題新聞報道,舉辦知識競賽、專題晚會以及懸掛橫幅、開設墻報等形式,加強質量發展的宣傳,提高全社會質量意識,營造良好質量發展環境。(責任單位: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市縣政府)
七、完善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工作機制
完善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修改完善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職責、工作機制,充分發揮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省質量工作的作用,形成齊抓共管質量工作的“大質量”工作格局。(責任單位: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海南省貫徹落實質量發展綱要2014年行動計劃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實施質量發展綱要2014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國辦發〔2014〕18)要求,為推動實施《海南省質量發展綱要(2013-2020年)》,落實2014年海南省質量興省工作目標任務,明確2014年質量工作重點,推動質量興省工作再上新臺階,特制定本行動計劃(2014年海南省質量興省工作目標任務分解)。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服務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為宗旨,深入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積極發揮創新驅動作用,大力實施“質量興省”戰略,不斷完善質量法治,落實質量安全責任,增強全民質量意識,夯實質量發展基礎,提升質量管理水平,以重點行業質量水平提升帶動整體質量發展,努力發揮質量工作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為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奠定堅實的質量基礎。
二、目標
到2014年年底,質量發展基礎進一步夯實,質量總體水平有所提升,質量服務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的能力得到增強。
(一)產品質量目標。農業標準化生產普及率達到35%以上,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覆蓋全省,主要農產品質量安全抽檢合格率達到98%以上,主要水產品質量安全抽檢合格率穩定在97%以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100%具有合法資質(不含小作坊),餐飲食品抽檢合格率達到88%以上。制造業主要產品質量抽檢合格率達到89%以上,出口商品檢驗合格率90%以上。
(二)工程質量目標。建設工程質量全部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和國家規范要求。省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和大中型工程項目一次驗收合格率100%,其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97%以上。省重點公路工程項目交工驗收合格率穩定在100%。一批工程項目獲魯班獎等國家級工程質量獎。
(三)服務質量目標。金融服務、現代物流、郵政快遞、高技術服務、商務會展、交通運輸和信息服務等重點生產性服務領域實施服務質量國家標準率達到95%以上。建設國家級服務標準化試點5個。主要旅游城市平均游客滿意度達到75%以上。
(四)環境質量目標。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在國家下達的指標以內,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和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分別達到78%和100%,工業廢水95%達標排放。主要城鎮噪聲功能區達標率達到85%。城市(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95%。85%的河流和大中型湖庫水質達到或優于國家地表水Ⅲ類標準。91%以上近岸海域水質達到或優于二類海水水質標準。城市(鎮)空氣質量優良率達到98%以上。
三、主要措施和責任分工
(一)強化質量安全監管。
1.開展重點產品質量安全綜合整治。以食品、食用農產品、酒類、畜禽產品、水產品、藥品、電線電纜、建材等產品為重點,對制假售假和產品質量問題嚴重的產品生產聚集區、城鄉結合部、建筑工地等重點區域開展綜合治理。組織開展“質檢利劍行動”,嚴查嚴懲兒童用品、農資、建材、汽配等制假售假行為。以蔬菜高毒農藥問題為重點,嚴查、嚴打在蔬菜用藥中非法添加高毒農藥行為。組織開展產地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加強對法定檢驗進出口商品的通關單聯網核查工作,有效防范和打擊逃避監管行為,防止不合格商品出入境,嚴厲打擊葡萄酒、橄欖油等產品制售和進口環節中的違法行為。加強認證工作和認證產品監管,全面規范認證市場秩序。嚴厲打擊質量違法行為,加大對質量違法行為的刑事司法打擊力度。(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質監局、省工商局、省農業廳、省海洋漁業廳、海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2.加強服務“三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開展農機、化肥、農藥、獸藥、飼料等重點農業生產資料的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實施養殖環節“瘦肉精”監測計劃,開展獸藥殘留監控和獸用抗菌藥專項整治。以化肥、農藥等農業投入品為重點,開展“打假護農”專項行動。加強抗生素和飼料安全問題隱患排查整治,強化獸藥安全性和耐藥性評價,加大獸藥和飼料生產使用環節監管力度。組織開展苗種和投入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和監測,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責任單位:省農業廳、省海洋漁業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
3.加強重點工程和重大設備質量安全監管。組織開展工程質量通病治理專項行動,開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公路工程、水務工程質量督查。針對風景名勝區棧道、護欄、碼頭等基礎設施和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商業和公共場所電梯等特種設備開展監督檢查。加強對裝備制造基礎設備、能源生產設備、石油化工設備、交通運輸設備和道路交通車輛改裝、拼裝、維修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水務廳、省質監局、省國資委、省安全監管局)
4.加強服務質量監管。完善質量監管執法機構的職能,大力推進行業聯合、部門聯合、地區聯合的旅游服務質量監管和執法機制。完善旅游服務質量監管網絡體系,推動建立旅游產業鏈之間、部門之間的規范協調機制和協商制度,實現全行業協調互動。啟動和落實“診療服務先鋒行動”,強化醫療服務監管,提高醫療衛生服務質量。開展計量惠民專項行動和能效標識產品專項執法打假行動,嚴厲打擊餐飲服務業和加油機、汽車衡計量作弊違法行為。開展凈含量監督檢查。(責任單位:省旅游委、省衛生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
5.加大質量安全風險管理力度。加快推進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網絡建設,開展重點監管產品風險監測。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預警體系建設。完善進出境質量安全風險信息收集網絡,增強口岸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和進出口商品檢驗監管能力。以解決公眾反映強烈的食品中有毒有害化學物質、農畜禽產品濫用抗生素、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安全、機動車安全隱患等質量安全問題為重點,開展風險排查整治。(責任單位:省海洋漁業廳、海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農業廳、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公安廳、省國資委)
(二)推動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1.建立企業質量安全控制關鍵崗位責任制。推動企業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范與質量考核制度,嚴格執行質量關鍵崗位培訓、考核,嚴格按照質量規范操作。選擇部分大型企業率先試行“首席質量官”制度,推進小型企業建立健全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指導企業排查質量安全隱患。(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質監局、省農業廳、省海洋漁業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務廳、省旅游委、省商務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國資委、省農墾總局、洋浦管委會、海南銀監局)
2.落實企業質量安全社會責任。建立健全質量投訴、舉報、協調、處理機制,督促企業、經營者嚴格履行質量責任。推動生產企業健全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嚴格履行質量召回、質量三包、質量損害賠償等法定義務(責任單位: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國資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農業廳、省海洋漁業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旅游委、省農墾總局、洋浦管委會)
3.促進企業提高質量管理水平。樹立一批質量管理先進標桿,推廣先進質量管理方法,嚴格關鍵環節質量控制,嚴格質量檢驗檢查,積極開展企業質量改進、質量攻關、質量比對、質量創新成果分享活動,大力發展低碳、清潔、環保的生產經營模式,切實提高質量管理水平。(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廳、省海洋漁業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旅游委、省商務廳、省水務廳、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國資委、省農墾總局、洋浦管委會)
(三)大力實施質量提升工程。
1.大力提升產品質量。建立完善農(水)產品及食品良好生產規范、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體系及產品可追溯制度,指導企業建立健全質量管理、標準化、計量檢測體系。推廣卓越績效管理模式,推行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職業健康安全、能源管理體系認證以及強制性產品、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責任單位:省農業廳、省海洋漁業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質監局)
2.大力提升服務質量。借鑒國外服務業先進管理模式,促進金融、會展、物流、郵政快遞、旅游等現代服務業管理規范化、服務精品化、運營國際化。以服務質量提升推進發展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郵政快遞和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提升商貿、餐飲、住宿等傳統服務業的經營管理水平。支持著名服務企業以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為紐帶,進行跨地區、跨行業兼并重組,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和國際影響力的龍頭服務企業和企業集團,輸出品牌服務,發揮示范效應,提升區域和行業整體服務水平。完善旅游基礎設施,加強旅游公共服務,提升旅游形象,優化旅游環境。實施旅游標準化建設、旅游服務質量評價、導游服務質量提升三大工程。繼續做好電信服務質量用戶滿意度指數測評工作,促進海南省通信行業服務質量不斷提高。以醫院、眼鏡店為重點,開展“推進誠信計量,建設和諧城鄉”主題活動。建立服務行業誠信體系,繼續開展“誠信旅游示范單位”承諾活動、“窗口行業文明服務網上行”活動和文明規范服務示范單位創建活動,不斷促進服務水平的提高。(責任單位:省旅游委、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廳、省科技廳、省工商局、省郵政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海南銀監局、海南保監局、省質監局)
3.大力提升工程質量。貫徹實施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范,加強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各環節的監管,嚴格落實工程建設主體的質量責任。大力推進建設工程開發和應用,推廣應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制度,切實抓好交通、水務、能源等重大基礎設施和重大產業項目建設管理。(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務廳)
4.大力提升環境質量。堅持產業結構與區域環境保護相適應的原則,加強環境監測和環境質量評價體系建設,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按計劃完成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任務,加大對已建成的污水處理設施的運營管理監督,確保正常運行;加強工業大氣和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逐步淘汰黃標車,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推進清潔生產,深入開展循環經濟試點,堅決淘汰落后產能,促進結構減排。(責任單位:省國土環境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水務廳)
(四)強化質量激勵機制。
1.大力實施品牌發展戰略。開展爭創“全國知名品牌示范區”、“海南省名牌產品”、“海南省著名商標”、“農產品品牌”、“旅游服務品牌”、“魯班獎”等品牌活動,探索培育一批能與國內頂尖品牌相媲美的“海南制造”和“海南服務”高端品牌。(責任單位:省質監局、省工商局、省旅游委、省農業廳、省海洋漁業廳、省商務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2.建立和完善海南政府質量獎勵制度。加快制定實施《海南省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組織做好第一屆政府質量獎的評選和表彰獎勵工作,發揮標桿引領作用,激勵各企業加強質量管理,促進產業升級。(責任單位:省質監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五)落實質量工作考核制度。
1.組織做好迎接國務院對我省質量工作的檢查考核工作。根據國務院關于質量工作考核安排,制定迎接檢查考核方案,分解細化任務到各相關職能部門,合力推動各項工作有效落實。(責任單位: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2.組織開展海南省質量工作績效考核。根據《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海南省質量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瓊府辦〔2013〕162號),研究制定我省質量工作考核評價細則,明確考核評價指標、考核評價方法,組織實施考核,推動各市縣政府將質量安全和質量發展納入政府績效考核評價體系。(責任單位: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3.開展質量統計調查與分析。開展產品質量合格率統計調查,為質量考核工作提供數據基礎。建立健全我省產品、工程、服務、環境質量狀況分析制度,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推進工業產品質量指標統計試點。(責任單位:省統計局、省質監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海洋漁業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務廳、省商務廳、省旅游委、省國土環境資源廳、省財政廳)
(六)加強質量基礎工作。
1.深入實施標準化戰略。全面落實標準化戰略,建立健全先進標準化體系。支持汽車、石化、造紙、醫藥、新能源、電氣機械等大中型制造業企業制訂實施具有市場競爭力、高于國家標準的企業內控標準。推動企業將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和專利及時轉化為標準。在優勢傳統產業和產業園區等產業集聚地推廣實施國內、國際先進標準。完善金融、物流、郵政快遞、會展等生產性服務業以及餐飲、旅游、家政服務等民生服務業標準體系。建立健全從田頭到餐桌的農產品標準體系。大力實施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建設,以農業標準化帶動農業產業化,促進農產品質量升級。(責任單位:省質監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廳、省海洋漁業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廳、省科技廳、省國資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海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郵政管理局)
2.加強檢驗檢測能力建設。加快檢驗檢測能力建設步伐,加大檢驗檢測建設經費投入,切實解決檢不了、檢不全、檢不快的我省質量檢驗檢測現狀,提高檢驗檢測水平,增強服務國際旅游島建設能力。(責任單位: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衛生廳、省農業廳、省海洋漁業廳、省國土環境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海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3.加強認證認可管理。加強認證認可工作監督檢查。組織對電線電纜、有機產品等認證產品的專項整治活動。嚴厲打擊非法認證、虛假認證、買證賣證等違法行為,進一步規范我省認證認可工作。推進進口食品境外企業注冊,完善出口食品備案管理。(責任單位:省質監局、省農業廳、省海洋漁業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海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4.加強質量宣傳教育工作。開展質量理論和政策研究,在高等院校、職業技術學校、中小學校開展質量專題教育和實踐活動,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廣泛宣傳質量興省活動,普及質量知識。深入開展“質量月”、“3.15 國際消費者權益日”、“食品安全宣傳周”等活動,增強全社會的質量意識。(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質監局、省工商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衛生廳、省農業廳、省海洋漁業廳、省國土環境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海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科技廳、省國資委)
四、工作要求
(一)為確保2014年質量興省各項工作目標順利完成,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及省政府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要將本計劃明確的目標責任納入本單位的年度工作計劃,制定貫徹落實的具體工作方案,分解、細化工作任務,明確具體事項、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完成時限、工作保障機制等,切實抓好落實。工作方案請于2014年5月底前報送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各市縣政府、洋浦管委會要加強對質量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結合本地實際,參照以上工作安排和部門分工,制定本市縣、本單位的具體實施工作方案,細化任務,明確落實責任單位和人員、時限要求、保障機制等,逐級落實責任,按時完成各項任務。工作方案請于2014年5月底前報送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加強檢查考核,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進一步完善質量興省工作機制,嚴格實施質量興省工作目標責任檢查考核,對各市縣政府、省政府各有關部門的質量工作落實情況及效果進行考核評價,評價結果報省政府通報全省,對工作不落實、效果不明顯的部門和市縣政府給予通報批評。
(四)各市縣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對質量工作進行總結,于2014年6月30日和11月30日前分別將本市縣、本部門質量興省工作半年總結、質量興省工作全年總結和下年度質量興省工作計劃報送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貫徹實施〈海南省質量發展綱要(2013-2020年)〉工作安排》和《海南省貫徹落實質量發展綱要2014年行動計劃》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5月13日
貫徹實施《 海南省質量發展綱要
( 2013-2020年)》工作安排
為了更好地貫徹實施省政府印發的《海南省質量發展綱要(2013-2020年)》(瓊府〔2013〕82號,以下簡稱《綱要》),現就有關工作作如下安排。
一、每年制定貫徹實施《綱要》年度行動計劃,分步抓好《綱要》落實
加強全省質量工作的統籌協調,把貫徹實施《綱要》作為大力實施“質量興省”戰略的主要推手,將《綱要》的中長期目標細化分解為年度目標,制定年度行動計劃,明確各部門、各單位的主要任務、工作重點和具體措施,切實推動《綱要》加快貫徹實施。(責任單位: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配合單位: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二、省政府有關部門將質量發展目標納入本部門的年度工作計劃,加強組織實施
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綱要》的部署和要求,將《綱要》中的質量發展目標進一步細化為年度目標,納入本部門、本單位的工作計劃,明確推進質量工作的具體措施,加強組織領導,確保本部門、本單位所承擔的質量發展目標任務順利實現。(責任單位: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三、各市縣政府、洋浦管委會制定貫徹落實《綱要》的實施意見
要把貫徹實施《綱要》作為“質量興市縣、區”工作的首要任務,加強市縣、洋浦經濟開發區質量工作規劃,將貫徹《綱要》部署的目標和措施分解轉換成為本地區的目標和措施,認真組織實施。(責任單位:各市縣政府,洋浦管委會)
四、精心謀劃海南省政府質量獎工作
出臺《海南省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及實施細則;成立海南省政府質量獎評審機構和工作機構,組織開展企業培育和評審員培訓工作,建立評審員隊伍;組織開展海南省政府質量獎評選表彰活動。(責任單位:省質監局)
五、做好政府質量考核工作
(一)做好迎接國務院對省政府質量工作考核的各項準備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質量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3〕47號)要求,加強學習和研究,按照每項考核內容都要有責任主體的工作原則,制定考核工作方案,將考核任務逐條分解落實到各相關責任單位,明確工作責任、工作要求和工作時限,推動各項工作有效開展,確保迎考工作落到實處。(責任單位: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配合單位: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省公安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水務廳、省統計局、省政府金融辦、省海防口岸辦、人民銀行海口中心支行)。
(二)開展對各市縣政府、洋浦管委會質量工作考核。每年按照《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海南省質量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瓊府辦〔2013〕162號)要求,結合實際,制定質量工作考核工作方案和考核評分細則,開展對市縣政府、洋浦管委會質量工作考核。(責任單位: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配合單位: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市縣政府)
六、加強宣傳教育,營造良好的質量工作氛圍
(一)根據《綱要》實施需要,各市縣、各部門要結合工作職能和區域經濟特點,在經費、人員等方面給予保障,積極組織開展內容豐富、形式多樣的質量宣傳教育活動。(責任單位: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市縣政府)
(二)做好宣傳《綱要》工作。通過組織質量宣講團巡回演講、質量發展專題講座、質量高層論壇等形式,加強對各級領導干部、企業負責人、質量工作者的培訓教育,提高其對質量發展工作的認識,增強貫徹落實《綱要》責任感和緊迫感。(責任單位:省質量興省領導工作小組辦公室,省質量興工作省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市縣政府)
(三)開展QC小組等群眾性質量活動和質量工程師培養、質量認證、名牌評選等工作。在企業廣泛深入進行質量宣傳教育,樹立企業質量主體意識,強化企業質量主體責任。鼓勵企業在自身商業廣告中大力樹立企業良好的質量形象,提高企業的美譽度。(責任單位: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質量興省領導工作小組各成員單位,各市縣政府)
(四)每年在質量月、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世界標準日、旅游日等與質量發展相關的時間節點,通過組織媒體進行專題新聞報道,舉辦知識競賽、專題晚會以及懸掛橫幅、開設墻報等形式,加強質量發展的宣傳,提高全社會質量意識,營造良好質量發展環境。(責任單位: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各市縣政府)
七、完善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工作機制
完善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修改完善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職責、工作機制,充分發揮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省質量工作的作用,形成齊抓共管質量工作的“大質量”工作格局。(責任單位: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海南省貫徹落實質量發展綱要2014年行動計劃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實施質量發展綱要2014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國辦發〔2014〕18)要求,為推動實施《海南省質量發展綱要(2013-2020年)》,落實2014年海南省質量興省工作目標任務,明確2014年質量工作重點,推動質量興省工作再上新臺階,特制定本行動計劃(2014年海南省質量興省工作目標任務分解)。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服務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為宗旨,深入推進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積極發揮創新驅動作用,大力實施“質量興省”戰略,不斷完善質量法治,落實質量安全責任,增強全民質量意識,夯實質量發展基礎,提升質量管理水平,以重點行業質量水平提升帶動整體質量發展,努力發揮質量工作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為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奠定堅實的質量基礎。
二、目標
到2014年年底,質量發展基礎進一步夯實,質量總體水平有所提升,質量服務海南國際旅游島建設的能力得到增強。
(一)產品質量目標。農業標準化生產普及率達到35%以上,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覆蓋全省,主要農產品質量安全抽檢合格率達到98%以上,主要水產品質量安全抽檢合格率穩定在97%以上。食品生產加工企業100%具有合法資質(不含小作坊),餐飲食品抽檢合格率達到88%以上。制造業主要產品質量抽檢合格率達到89%以上,出口商品檢驗合格率90%以上。
(二)工程質量目標。建設工程質量全部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和國家規范要求。省重點工程建設項目和大中型工程項目一次驗收合格率100%,其他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達到97%以上。省重點公路工程項目交工驗收合格率穩定在100%。一批工程項目獲魯班獎等國家級工程質量獎。
(三)服務質量目標。金融服務、現代物流、郵政快遞、高技術服務、商務會展、交通運輸和信息服務等重點生產性服務領域實施服務質量國家標準率達到95%以上。建設國家級服務標準化試點5個。主要旅游城市平均游客滿意度達到75%以上。
(四)環境質量目標。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在國家下達的指標以內,城鎮生活污水處理率和生活垃圾無害化處理率分別達到78%和100%,工業廢水95%達標排放。主要城鎮噪聲功能區達標率達到85%。城市(鎮)集中式飲用水源地水質達標率達到95%。85%的河流和大中型湖庫水質達到或優于國家地表水Ⅲ類標準。91%以上近岸海域水質達到或優于二類海水水質標準。城市(鎮)空氣質量優良率達到98%以上。
三、主要措施和責任分工
(一)強化質量安全監管。
1.開展重點產品質量安全綜合整治。以食品、食用農產品、酒類、畜禽產品、水產品、藥品、電線電纜、建材等產品為重點,對制假售假和產品質量問題嚴重的產品生產聚集區、城鄉結合部、建筑工地等重點區域開展綜合治理。組織開展“質檢利劍行動”,嚴查嚴懲兒童用品、農資、建材、汽配等制假售假行為。以蔬菜高毒農藥問題為重點,嚴查、嚴打在蔬菜用藥中非法添加高毒農藥行為。組織開展產地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加強對法定檢驗進出口商品的通關單聯網核查工作,有效防范和打擊逃避監管行為,防止不合格商品出入境,嚴厲打擊葡萄酒、橄欖油等產品制售和進口環節中的違法行為。加強認證工作和認證產品監管,全面規范認證市場秩序。嚴厲打擊質量違法行為,加大對質量違法行為的刑事司法打擊力度。(責任單位: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質監局、省工商局、省農業廳、省海洋漁業廳、海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2.加強服務“三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開展農機、化肥、農藥、獸藥、飼料等重點農業生產資料的產品質量監督檢查。實施養殖環節“瘦肉精”監測計劃,開展獸藥殘留監控和獸用抗菌藥專項整治。以化肥、農藥等農業投入品為重點,開展“打假護農”專項行動。加強抗生素和飼料安全問題隱患排查整治,強化獸藥安全性和耐藥性評價,加大獸藥和飼料生產使用環節監管力度。組織開展苗種和投入品質量安全監督抽查和監測,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工作。(責任單位:省農業廳、省海洋漁業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
3.加強重點工程和重大設備質量安全監管。組織開展工程質量通病治理專項行動,開展保障性安居工程、公路工程、水務工程質量督查。針對風景名勝區棧道、護欄、碼頭等基礎設施和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商業和公共場所電梯等特種設備開展監督檢查。加強對裝備制造基礎設備、能源生產設備、石油化工設備、交通運輸設備和道路交通車輛改裝、拼裝、維修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公安廳、省水務廳、省質監局、省國資委、省安全監管局)
4.加強服務質量監管。完善質量監管執法機構的職能,大力推進行業聯合、部門聯合、地區聯合的旅游服務質量監管和執法機制。完善旅游服務質量監管網絡體系,推動建立旅游產業鏈之間、部門之間的規范協調機制和協商制度,實現全行業協調互動。啟動和落實“診療服務先鋒行動”,強化醫療服務監管,提高醫療衛生服務質量。開展計量惠民專項行動和能效標識產品專項執法打假行動,嚴厲打擊餐飲服務業和加油機、汽車衡計量作弊違法行為。開展凈含量監督檢查。(責任單位:省旅游委、省衛生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
5.加大質量安全風險管理力度。加快推進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網絡建設,開展重點監管產品風險監測。加強水產品質量安全預警體系建設。完善進出境質量安全風險信息收集網絡,增強口岸衛生檢疫、動植物檢疫和進出口商品檢驗監管能力。以解決公眾反映強烈的食品中有毒有害化學物質、農畜禽產品濫用抗生素、學校食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安全、機動車安全隱患等質量安全問題為重點,開展風險排查整治。(責任單位:省海洋漁業廳、海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農業廳、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公安廳、省國資委)
(二)推動企業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
1.建立企業質量安全控制關鍵崗位責任制。推動企業嚴格實施崗位質量規范與質量考核制度,嚴格執行質量關鍵崗位培訓、考核,嚴格按照質量規范操作。選擇部分大型企業率先試行“首席質量官”制度,推進小型企業建立健全質量安全管理體系,指導企業排查質量安全隱患。(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質監局、省農業廳、省海洋漁業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務廳、省旅游委、省商務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國資委、省農墾總局、洋浦管委會、海南銀監局)
2.落實企業質量安全社會責任。建立健全質量投訴、舉報、協調、處理機制,督促企業、經營者嚴格履行質量責任。推動生產企業健全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嚴格履行質量召回、質量三包、質量損害賠償等法定義務(責任單位: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國資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農業廳、省海洋漁業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旅游委、省農墾總局、洋浦管委會)
3.促進企業提高質量管理水平。樹立一批質量管理先進標桿,推廣先進質量管理方法,嚴格關鍵環節質量控制,嚴格質量檢驗檢查,積極開展企業質量改進、質量攻關、質量比對、質量創新成果分享活動,大力發展低碳、清潔、環保的生產經營模式,切實提高質量管理水平。(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廳、省海洋漁業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旅游委、省商務廳、省水務廳、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通信管理局、省國資委、省農墾總局、洋浦管委會)
(三)大力實施質量提升工程。
1.大力提升產品質量。建立完善農(水)產品及食品良好生產規范、質量安全監督管理體系及產品可追溯制度,指導企業建立健全質量管理、標準化、計量檢測體系。推廣卓越績效管理模式,推行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職業健康安全、能源管理體系認證以及強制性產品、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認證。(責任單位:省農業廳、省海洋漁業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質監局)
2.大力提升服務質量。借鑒國外服務業先進管理模式,促進金融、會展、物流、郵政快遞、旅游等現代服務業管理規范化、服務精品化、運營國際化。以服務質量提升推進發展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郵政快遞和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提升商貿、餐飲、住宿等傳統服務業的經營管理水平。支持著名服務企業以商標專利等知識產權為紐帶,進行跨地區、跨行業兼并重組,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和國際影響力的龍頭服務企業和企業集團,輸出品牌服務,發揮示范效應,提升區域和行業整體服務水平。完善旅游基礎設施,加強旅游公共服務,提升旅游形象,優化旅游環境。實施旅游標準化建設、旅游服務質量評價、導游服務質量提升三大工程。繼續做好電信服務質量用戶滿意度指數測評工作,促進海南省通信行業服務質量不斷提高。以醫院、眼鏡店為重點,開展“推進誠信計量,建設和諧城鄉”主題活動。建立服務行業誠信體系,繼續開展“誠信旅游示范單位”承諾活動、“窗口行業文明服務網上行”活動和文明規范服務示范單位創建活動,不斷促進服務水平的提高。(責任單位:省旅游委、省商務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廳、省科技廳、省工商局、省郵政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海南銀監局、海南保監局、省質監局)
3.大力提升工程質量。貫徹實施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范,加強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各環節的監管,嚴格落實工程建設主體的質量責任。大力推進建設工程開發和應用,推廣應用新材料、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全面推行住宅工程質量分戶驗收制度,切實抓好交通、水務、能源等重大基礎設施和重大產業項目建設管理。(責任單位: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務廳)
4.大力提升環境質量。堅持產業結構與區域環境保護相適應的原則,加強環境監測和環境質量評價體系建設,嚴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按計劃完成污水處理設施建設任務,加大對已建成的污水處理設施的運營管理監督,確保正常運行;加強工業大氣和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逐步淘汰黃標車,推廣使用新能源汽車。推進清潔生產,深入開展循環經濟試點,堅決淘汰落后產能,促進結構減排。(責任單位:省國土環境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科技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水務廳)
(四)強化質量激勵機制。
1.大力實施品牌發展戰略。開展爭創“全國知名品牌示范區”、“海南省名牌產品”、“海南省著名商標”、“農產品品牌”、“旅游服務品牌”、“魯班獎”等品牌活動,探索培育一批能與國內頂尖品牌相媲美的“海南制造”和“海南服務”高端品牌。(責任單位:省質監局、省工商局、省旅游委、省農業廳、省海洋漁業廳、省商務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2.建立和完善海南政府質量獎勵制度。加快制定實施《海南省政府質量獎管理辦法》,組織做好第一屆政府質量獎的評選和表彰獎勵工作,發揮標桿引領作用,激勵各企業加強質量管理,促進產業升級。(責任單位:省質監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
(五)落實質量工作考核制度。
1.組織做好迎接國務院對我省質量工作的檢查考核工作。根據國務院關于質量工作考核安排,制定迎接檢查考核方案,分解細化任務到各相關職能部門,合力推動各項工作有效落實。(責任單位: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2.組織開展海南省質量工作績效考核。根據《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海南省質量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瓊府辦〔2013〕162號),研究制定我省質量工作考核評價細則,明確考核評價指標、考核評價方法,組織實施考核,推動各市縣政府將質量安全和質量發展納入政府績效考核評價體系。(責任單位: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3.開展質量統計調查與分析。開展產品質量合格率統計調查,為質量考核工作提供數據基礎。建立健全我省產品、工程、服務、環境質量狀況分析制度,為政府決策提供依據。推進工業產品質量指標統計試點。(責任單位:省統計局、省質監局、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農業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海洋漁業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務廳、省商務廳、省旅游委、省國土環境資源廳、省財政廳)
(六)加強質量基礎工作。
1.深入實施標準化戰略。全面落實標準化戰略,建立健全先進標準化體系。支持汽車、石化、造紙、醫藥、新能源、電氣機械等大中型制造業企業制訂實施具有市場競爭力、高于國家標準的企業內控標準。推動企業將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技術和專利及時轉化為標準。在優勢傳統產業和產業園區等產業集聚地推廣實施國內、國際先進標準。完善金融、物流、郵政快遞、會展等生產性服務業以及餐飲、旅游、家政服務等民生服務業標準體系。建立健全從田頭到餐桌的農產品標準體系。大力實施農業標準化示范區建設,以農業標準化帶動農業產業化,促進農產品質量升級。(責任單位:省質監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農業廳、省海洋漁業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廳、省科技廳、省國資委、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海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郵政管理局)
2.加強檢驗檢測能力建設。加快檢驗檢測能力建設步伐,加大檢驗檢測建設經費投入,切實解決檢不了、檢不全、檢不快的我省質量檢驗檢測現狀,提高檢驗檢測水平,增強服務國際旅游島建設能力。(責任單位: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衛生廳、省農業廳、省海洋漁業廳、省國土環境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海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3.加強認證認可管理。加強認證認可工作監督檢查。組織對電線電纜、有機產品等認證產品的專項整治活動。嚴厲打擊非法認證、虛假認證、買證賣證等違法行為,進一步規范我省認證認可工作。推進進口食品境外企業注冊,完善出口食品備案管理。(責任單位:省質監局、省農業廳、省海洋漁業廳、省食品藥品監管局、海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4.加強質量宣傳教育工作。開展質量理論和政策研究,在高等院校、職業技術學校、中小學校開展質量專題教育和實踐活動,充分利用報刊、廣播電視、互聯網等媒體,廣泛宣傳質量興省活動,普及質量知識。深入開展“質量月”、“3.15 國際消費者權益日”、“食品安全宣傳周”等活動,增強全社會的質量意識。(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質監局、省工商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衛生廳、省農業廳、省海洋漁業廳、省國土環境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海南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科技廳、省國資委)
四、工作要求
(一)為確保2014年質量興省各項工作目標順利完成,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及省政府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要將本計劃明確的目標責任納入本單位的年度工作計劃,制定貫徹落實的具體工作方案,分解、細化工作任務,明確具體事項、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完成時限、工作保障機制等,切實抓好落實。工作方案請于2014年5月底前報送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各市縣政府、洋浦管委會要加強對質量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結合本地實際,參照以上工作安排和部門分工,制定本市縣、本單位的具體實施工作方案,細化任務,明確落實責任單位和人員、時限要求、保障機制等,逐級落實責任,按時完成各項任務。工作方案請于2014年5月底前報送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三)加強檢查考核,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進一步完善質量興省工作機制,嚴格實施質量興省工作目標責任檢查考核,對各市縣政府、省政府各有關部門的質量工作落實情況及效果進行考核評價,評價結果報省政府通報全省,對工作不落實、效果不明顯的部門和市縣政府給予通報批評。
(四)各市縣政府、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對質量工作進行總結,于2014年6月30日和11月30日前分別將本市縣、本部門質量興省工作半年總結、質量興省工作全年總結和下年度質量興省工作計劃報送省質量興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