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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山西省貫徹實施質量發展綱要2016年行動計劃的通知(晉政辦發〔2016〕90號)

   2016-10-17 826
核心提示: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  《山西省貫徹實施質量發展綱要2016年行動計劃》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辦、廳、局:
 
  《山西省貫徹實施質量發展綱要2016年行動計劃》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6年6月21日
 
  山西省貫徹實施質量發展綱要2016年行動計劃
 
  為認真貫徹落實《質量發展綱要(2011—2020年)》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貫徹實施質量發展綱要2016年行動計劃的通知》(國辦發〔2016〕18號),加強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全面推進我省質量強省工作進程,結合我省實際,現制定2016年行動計劃。
 
  一、增強質量和品牌提升的動力
 
  (一)深入開展質量提升行動。按照國務院常務會議關于促進消費品工業增品種提品質創品牌的部署,圍繞提高供給側質量水平,大力實施消費品質量提升工程。結合我省實際,選定一批重要消費品重點開展監督抽查。嚴格抽查后處理工作,嚴格查處質量違法行為,倒逼企業技術進步,增加高質量消費品供給。突出抓好輸非商品、輸中東商品、跨境電商產品質量提升。實施出口食品競爭力提升工程。積極促進服務業質量提升,在旅游、物流等領域開展“安全、誠信、優質”服務創建活動。開展提升醫療質量專項工作,引導和支持企業參與“重大新藥創制”專項,推進新藥研發質量與品牌提升。貫徹落實《山西省物流業發展中長期規劃(2015-2020年)》,深入實施物流業“降本增效”專項行動,全面提升物流服務水平。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強化服務質量,加大對金融消費者的保護力度。開展車用汽柴油產品質量提
 
  升行動,對成品油質量進行專項監督檢查。開展含揮發性有機物涂料質量標準提升行動。(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經信委、省環保廳、省衛生計生委、省質監局、山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山西銀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大力提高勞動者職業技能和質量素養。深入實施國家高技能人才振興計劃和山西省高技能人才開發工程,推進國家及省級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技能大師工作室建設項目。組織實施企業管理人才素質提升工程,推進經營者素質提升“3個1”工程,為中小企業培養專門人才。大力實施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春潮行動”,開展返鄉農民工創業培訓活動。鼓勵引導企業開展崗位練兵、技術比武活動。組織開展全省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在重點行業開展質量素養提升行動,推動企業開展質量教育、產業工人質量技能培訓,探索建立“山西工匠”評選機制,塑造精益求精、追求質量的“工匠精神”,培育有質量精神、有專業素養、責任心強的職業隊伍。推進旅游人才隊伍建設,提高旅游從業人員服務質量。(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經信委、省質監局、省旅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積極推動質量技術創新。圍繞重型機械、軌道交通裝備、煤機裝備、新能源汽車等重點裝備制造領域,開展質量攻關,攻克一批影響質量提升的關鍵共性質量技術。圍繞我省工業技術改造重點項目,加大對制造業質量技術改造的支持、引導力度。在重點工業領域推廣可靠性設計、試驗與驗證以及可制造性設計等先進質量工程技術。廣泛開展質量改進、質量攻關等多種形式的群眾性創新活動,推動質量技術萬眾創新。(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科技廳、省財政廳、省國資委、省質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鼓勵采用先進的管理制度和先進標準。支持開展QC小組(質量管理小組)、“五小”(小建議、小革新、小攻關、小發明、小創造)、質量信得過班組等活動,提升企業質量管理水平。研究制定《山西省企業產品和服務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管理辦法》,加快推進陽泉、臨汾兩市開展全國企業產品標準自我聲明公開和監督制度試點。推動團體標準試點工作,激發社會團體組織和企業參與先進標準制定的積極性。(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質監局、山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健全政府質量獎勵制度。引導制造業、建筑業、服務業企業以及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行業組織積極推行卓越績效管理模式,提升質量管理水平。加大對我省“中國質量獎提名獎”獲獎企業宣傳力度,引導企業爭創中國質量獎。按照《山西省質量獎管理辦法》要求,完善評審程序和規章制度,組織開展山西省質量獎評選。指導各市做好政府質量獎勵工作,構建國家、省、市三級質量獎勵機制,推動質量獎勵工作有序實施,充分發揮政府質量獎勵制度的激勵導向作用。(省委宣傳部、省質監局、省經信委、省國資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工商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旅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大力推動品牌建設。加快實施名牌戰略,繼續開展山西名牌產品推選工作,完善推選模式,構建消費者、行業專家、媒體等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名牌產品推選機制,大力扶持企業生產擁有核心技術和知識產權、具有市場競爭力的名牌產品。推薦一批特色明顯、效益突出、品牌帶動力強的區域和行業,爭創“全國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區”,推動“山西制造”邁向“山西創造”。積極組織“山西品牌中華行”“山西品牌絲路行”“山西品牌網上行”系列活動,擴大山西品牌的影響力。統籌推進地理標志產品保護評定和制度建設。繼續做好工業企業品牌培育、產業集群品牌培育試點示范工作。推進農業、制造業、服務業企業品牌培育能力建設。支持發展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農產品,打造一批安全優質農產品品牌和食品品牌,推動山西特色農產品進入國際高端市場。做大做強中國環境標志。組織開展企業品牌建設工作研討交流。實施出口食品競爭力提升工程。加大商標戰略實施力度,引導企業注冊商標、創建商標品牌。(省質監局、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農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國資委、省環保廳、山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優化質量和品牌提升的環境
 
  (七)加強質量整治淘汰落后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在煤炭、鋼鐵、焦化、水泥、電解鋁等高耗能、高污染行業嚴格執行生產許可和行業準入制度,按標準淘汰落后產能和化解過剩產能。加強環保等行業準入和規范管理。推廣高效鍋爐,強制實施在用鍋爐節能環保改造,整治落后燃煤小鍋爐。圍繞節能減排,實施化解產能過剩標準支撐工程和百項能效標準推進工程。依法嚴厲打擊質量違法和侵權盜版行為,推進知識產權執法維權“護航”專項行動、“質監利劍”和“雙打”專項打假行動、“2016紅盾網劍專項行動”、農資打假“綠劍護農”行動、“紅盾護農”行動、“紅盾質量維權”行動。堅持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與日常執法監管相結合,將農產品質量安全作為農業綜合執法重點,嚴厲打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質、屠宰病死豬、制售假劣農資等違法犯罪行為。開展醫療器械專項整治活動。深化食品藥品重點領域專項整治,嚴打行業潛規則。開展涉假重點區域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強化警務交流合作,嚴厲打擊跨國、跨境、跨省制假售假犯罪。(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公安廳、省環保廳、省農業廳、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山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知識產權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八)加強重點領域質量安全監管。突出重點行業、重點領域,加強對省屬大型企業的質量安全監督,堅決防范和遏制質量安全事故。推進消費品安全標準“筑籬”專項行動。嚴查日用品領域產品質量違法行為。建立商品質量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快推進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設,強化全過程質量安全管理與風險控制。推進學校食堂及飲用水設施建設,加大學校食品安全督查力度。深入開展工程質量治理兩年行動。組織開展節水產品及農村飲用水安全產品抽查。組織開展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重點項目安全綜合督查和隧道工程安全專項督查。開展交通運輸重點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加強對嬰幼兒配方食品、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醋、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劑等重點食品監管,加強學校及其周邊、旅游景區、農村地區等重點區域監管,深入開展農村食品安全“掃雷”行動,切實做好食品安全日常監管、專項整治和綜合治理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督促風景名勝區管理機構加強游覽安全管理,防范事故發生。組織開展林產品質量監測工作。加快實施“糧安工程”,建立健全糧食質量安全檢驗監測體系,不斷加強糧食質量安全檢驗監測能力建設。開展口岸傳染病風險評估,提升口岸公共衛生風險管理水平。繼續加強禽流感傳染病防控工作。加大進口食品源頭整治力度,開展“清源”行動。開展電梯安全攻堅,對“三無”電梯和15年以上老舊電梯主要零部件進行報廢綜合治理,進一步提升電梯安全水平。(省質監局、省經信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省工商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林業廳、省旅游局、省糧食局、山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太原鐵路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加快質量誠信體系建設。建設完善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優化“信用山西”網站,加快收集、整合包括產品質量、知識產權、水利工程、公路水運、涉旅企業、進出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等在內的信用信息,實現部門間信息信用共享交換并向社會提供信用信息查詢服務。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共享交換系統”,形成全省統一的“經濟戶籍數據庫”,實現部門間信息互聯互通、檔案互認。建設知識產權系統社會信用體系。建立水利質量管理信息系統,開展2016年度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評價。依托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信息平臺,加快升級完善省級追溯系統平臺,開展種子、水產行業信用評價。開展全省公路水運建設市場主體信用評價,治理工程設計變更違規行為和圍標串標問題。建立涉旅企業不誠信行為記錄機制,公布旅游經營服務不良信息記錄。建設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質量信用體系試點,完善追溯信息共享。支持電子商務企業組建企業信用自律組織,加強信用信息征集、使用、評價和管理,構建電子商務可信交易環境。(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工商局、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廳、省商務廳、人行太原中心支行、省質監局、山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知識產權局、省旅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加快構建質量和品牌社會共治機制。組織開展2016年全國“質量月”活動,推動全社會著力提升質量、培育品牌。強化知識產權維權援助舉報投訴信息平臺建設,完善維權援助舉報投訴案件網上受理、案件移送、信息反饋等制度。對農村市場、學校食堂和食品安全開展聯合督查。在與社會公眾安全密切相關的領域,探索產品質量安全強制責任保險試點。(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經信委、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商務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省食品藥品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省旅游局、山西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加強質量工作考核。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質量工作考核辦法的通知》(國辦發〔2013〕47號)要求,做好國務院質量工作考核的準備工作。進一步加強質量工作考核制度建設,完善考核指標體系,科學制定考核方案,用好考核結果,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全省年度目標責任考核的依據之一。指導地方政府將質量工作納入市縣績效考核范圍。開展消費者保護考核評價工作,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組織做好我省2015-2016年度水利建設質量工作考核。(省考核辦、省質量強省領導組成員單位、山西銀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發揮新聞媒體的宣傳監督作用。加大對山西名牌、著名商標、老字號等產品可靠的典型企業和優秀品牌的宣傳力度,增進公眾對“山西制造”的信心,增強山西品牌的影響力。結合質量整治專項行動,組織新聞媒體曝光重大質量違法行為和質量安全問題,發揮負面典型警示教育作用。加強網絡銷售產品、金融消費品、電子信息產品等質量安全監管報道。組織開展“金融知識進萬家”銀行業金融知識宣傳服務月活動。開展國門生物安全宣傳活動。(省委宣傳部、省經信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山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新聞出版廣電局、山西銀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培育質量和品牌競爭新優勢
 
  (十三)推動外貿優進優出。加快推進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實現“信息互換、監管互認、執法互助”,降低企業進出口成本,加快通關速度。創新服務外包檢驗監管模式,對承接國際服務外包業務所需的進出口工業產品提供通關便利。加快培育新型貿易方式,做好對跨境電商出口貿易的扶持。積極融入“一帶一路”戰略,學習上海自貿區經驗,加強區域經濟合作。推進自主品牌出口增長計劃。(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太原海關、山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四)促進電子商務產業提質升級。指導我省電子商務生產企業改進生產工藝,提高標準執行力。完善電子商務產品質量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實現信息融合共享。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互聯網領域侵權假冒行為治理的意見》(國辦發〔2015〕77號)。加強對跨境網絡交易中郵遞、快件渠道的監管,嚴厲打擊利用電子商務平臺以及跨境電子商務中郵遞、快遞渠道實施的走私違法活動和通過“螞蟻搬家”等方式進出口侵權假冒商品的違法行為。探索開展電子商務產品質量監管。按照“風險監測、網上抽查、源頭追溯、屬地查處、信用管理”工作機制,引導企業建立健全產品質量管控制度,提高進貨把關能力。加大電子商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力度。發揮電商產品執法打假維權協作網作用,嚴查電商產品質量違法案件。在電商平臺試點推廣互聯網“過濾”技術,構建網絡銷售產品質量的“防火墻”。打擊售假、虛假宣傳和侵權盜版的網站。(省經信委、省商務廳、太原海關、省質監局、山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通信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夯實質量和品牌提升的基礎
 
  (十五)完善法規規章體系。推進質量立法工作,根據標準化法、計量法、農產品質量安全法、藥品管理法及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修訂后的要求,做好地方相應法規制度的制(修)訂工作,逐步建立健全與質量安全、質量發展相配套的省級法規規章體系。(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充分發揮質量技術基礎的支撐作用。加快我省質量基礎建設,發揮計量在質量控制中的基礎作用,深入貫徹落實《山西省人民政府關于計量發展規劃(2013-2020年)的實施意見》(晉政發〔2013〕33號)。發揮標準對質量提升的引領作用,加快省級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建設。制定《山西省標準化體系建設發展規劃(2016-2020年)》。強化地方標準制(修)訂工作,制定《山西省地方標準管理辦法》。推動工程質量管理標準化工作,編制《山西省工程建設標準化“十三五”規劃》。積極參與農藥殘留標準制(修)訂。完善交通運輸地方標準規范。大力推進標準化試點示范建設,研究制定《山西省標準化試點示范項目管理辦法》。開展旅游標準化試點示范工作。發揮合格評定對建立質量信任的重要作用,深入貫徹落實《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實施《誠信計量體系建設行動計劃(2016-2020年)》。(省質監局、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農業廳、山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旅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加強質量和品牌教育及文化建設。圍繞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開展企業誠信宣傳教育,推動各類經營者提升質量誠信和品牌保護意識。推進質量和品牌相關學科建設,加快與質量品牌相關的人才培養。積極參與2016年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開展消費品質量安全“進社區、進學校、進鄉鎮”消費者教育活動,推動電梯等特種設備知識進學校、進課堂,開展“守護兒童安全,遠離產品傷害”主題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全社會消費品質量安全意識。(省委宣傳部、省教育廳、省質監局、山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新聞出版廣電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實施質量和品牌提升工程
 
  (十八)實施質量和品牌重點工程。把質量提升、培育品牌作為重要內容,參與知名品牌創建示范、品牌價值評價,引導和鼓勵我省企業參與制造業創新中心建設工程、智能制造工程、工業強基工程、綠色制造工程和高端裝備創新工程。(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商局、省質監局、山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實施質量和品牌標桿對比提升工程。深入開展全國創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示范城市、質量強市示范城市、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縣、質量安全示范區創建活動。推進林業標準化示范企業、示范基地建設。開展企業品牌培育、產業集群區域品牌建設試點示范等活動,提升企業品牌培育能力和產業集群區域品牌建設水平。開展旅游服務質量標桿單位遴選活動。(省發展改革委、省經信委、省農業廳、省質監局、山西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省林業廳、省旅游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各地要加強對質量、品牌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結合本地實際,參照以上工作安排和部門分工,制訂本地區的具體工作方案,細化任務,明確時限和要求,逐級落實責任,確保完成各項任務。


 
地區: 山西
標簽: 綱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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