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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17年全省食品藥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的通知(吉政辦發〔2017〕42號)

   2017-06-13 220
核心提示: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長春新區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  《2017年全省食品藥
各市(州)人民政府,長白山管委會,長春新區管委會,各縣(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辦、各直屬機構:
 
  《2017年全省食品藥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5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17年全省食品藥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
 
  2017年全省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的總體思路是: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關于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的一系列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深化各項工作的落實;突出強化 “四個最嚴”(最嚴謹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最嚴肅的問責)和 “四有兩責”(食品藥品監管有責、有崗、有人、有手段,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和檢驗職責)要求,從人民群眾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著手,全面實施食品藥品安全放心工程、食品藥品質量管理提升工程,大力加強源頭嚴防、過程嚴管、風險嚴控、違法嚴懲,堅決守住不發生區域性、系統性食品藥品安全風險的底線,切實維護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全力打造食品藥品安全放心品牌,推動食品醫藥健康產業健康發展。
 
  一、完善食品藥品安全工作機制
 
  (一)落實黨政同責。進一步強化基層黨委、政府食品藥品安全主責意識,建立健全 “黨政同責 ”的責任落實體系;完善市(州)、縣(市、區)、鄉鎮(街道)、村(社區)食品藥品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體系,強化政策引導、示范創建、品牌創新、產業幫扶、市場準入、安全監管等工作,形成組織科學、責任明確、運轉協調的管理機制;加強基層食品藥品信息員、監督員、協管員隊伍建設,并保持人員的相對穩定,夯實基層監管基礎。
 
  (二)強化綜合協調。發揮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統一領導、省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綜合協調作用,落實各方面、各環節的責任;制定《食品安全源頭治理合作備忘錄》,發揮相關部門職能作用和部門優勢,在執法監督、檢驗監測、統計分析、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方面促進部門間深入合作,實施產品全生命周期監管;出臺食品藥品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實施細則,進一步健全工作機制;健全完善督查考評系統功能模塊,實現省、市、縣三級督查考評信息互通和網上評價。
 
  (三)督促落實主體責任。督促食品藥品生產經營者建立健全以法定代表人負首要責任、主管人員負直接責任、從業人員負崗位責任為主要內容的責任制度,推動落實食品藥品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強化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建立質量管理保障制度,落實質量安全授權(責任人)制度;鼓勵企業參加食品安全責任保險;推行食品藥品召回制度,及時召回問題產品。
 
  (四)完善隨機抽查制度。全面推行 “雙隨機一公開 ”監管模式,完善隨機抽查工作機制,強化食品藥品安全事中事后監管;制定隨機抽查工作細則,提高隨機抽查事項比例,及時公布抽查結果;健全信息公開發布制度,將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企業納入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開GMP(藥品生產質量管理規范)、GSP(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認證檢查信息和案件處罰信息,引導社會監督。
 
  二、打造食品藥品安全放心品牌
 
  (一)深入實施食品藥品安全放心工程。
 
  1.繼續推進食品藥品安全放心工程示范創建活動。創建12個食品藥品安全示范縣(市、區)、4個食品藥品安全示范園區;強化對示范縣(市、區)、園區的動態管理和考核力度,提高創建的質量;總結示范縣(市、區)創建工作經驗,探索開展示范市(州)創建活動;出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創建和農產品質量安全縣創建意見,全面推開 “雙安雙創 ”活動。
 
  2.持續推進電子可追溯體系建設,打通肉及肉制品追溯鏈條。將肉及肉制品全鏈條監管平臺融入吉林省食品藥品電子追溯系統,實現監管部門之間互聯互通、監管部門與大型肉及肉制品企業對接,提高生產、流通、餐飲全程可追溯管理水平;免費為全省1.2萬戶肉及肉制品生產經營企業更換電子追溯專用終端設備,免費為全省8000戶新增食品生產經營企業(者)配發電子追溯專用終端設備。
 
  3.深入推進餐飲服務單位量化分級管理。進一步加大餐飲服務單位量化分級管理工作力度,繼續開展 “尋找笑臉就餐 ”活動,培樹300戶量化分級管理A級店,擴大全省餐飲服務A、B級店公示板和標示牌 “雙公示 ”工作覆蓋面,切實提高量化分級管理工作水平。
 
  4.推進餐廚廢棄油脂綜合利用。免費為全省餐飲服務企業安裝3000臺油水分離器;加強對餐廚廢棄油脂綜合利用企業的監督指導,督促完善相關設施設備,全面提升餐廚廢棄物治理企業的收、儲、運和資源化利用能力。
 
  5.完善智慧監管平臺建設。強化食品安全智慧監管服務平臺綜合利用,擴展服務功能和領域,實現 “機器換人 ”,提高監管效能;進一步完善基礎數據,實現對 “四品一械”(食品、藥品、保健食品、化妝品、醫療器械)的全覆蓋,確保全省數據統一權威;以數據中心建設為依托,力爭許可與智慧監管一體化,深入推進智慧監管。
 
  6.改造升級便民服務站。在食品藥品監管基層分局(所)改造升級200個具有信息化功能的便民服務站,通過信息化手段延伸基層分局(所)監管服務觸角,高效發揮快速檢測、咨詢服務、舉報受理、科普宣傳、預警交流五大功能作用,實現基層分局(所)與便民服務站工作有機融合,打造面對公眾開放、便捷高效的食品藥品便民服務平臺。
 
  (二)推進實施食品藥品質量管理升級工程。
 
  1.完善食品生產許可制度體系。進一步完善許可制度,規范、優化工作流程,提升許可服務效能;建立食品生產許可審核評價機制,加快推進許可管理系統和數據庫建設,提高食品領域技術支撐和安全保障水平;建立完善食品生產許可審查工作機制,分級分類管理核查人員,提升現場核查水平。
 
  2.健全食品流通質量管控機制。督促食品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加強食品采購、儲存、運輸、銷售等環節全過程控制;強化落實流通環節食品送貨車管理制度,指導企業建立電子追溯平臺,遏制不合格食品上市流通;推動開展 “放心肉菜示范超市 ”活動,督促大型商貿企業建立健全市場食品安全監管制度、市場信用制度、市場巡查制度,保障市場銷售食品質量安全。
 
  3.開展餐飲業質量安全提升工程。推動各級政府將餐飲業質量安全工作納入年度工作目標,支持餐飲業改造升級,促進餐飲業提升發展;制定小餐飲、網絡訂餐的監督管理辦法,強化小餐飲許可或備案管理;督促大型餐飲服務企業設立專門的食品安全管理機構,明確食品安全員,推動行業自律和企業誠信建設。
 
  4.深化藥品審評審批制度改革。鼓勵引導藥品生產企業和研發機構根據藥品審批標準和要求,加強臨床急需自主創新藥物的研發和申報;建立新藥注冊跟蹤服務機制,積極推進新藥注冊審批進度;深入做好藥品一致性評價和工藝核對工作;嚴格執行國家新藥注冊收費政策,落實省級收費項目標準;促進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升級,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和產業集中度。
 
  5.推進仿制藥一致性評價。制定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工作實施細則,督促藥品生產企業開展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研究;有序完善化學仿制藥質量和療效管理體系,構建藥品質量持續提高的工作機制;加大對率先通過化學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企業扶持力度;發揮食品藥品安全專家委員會的作用,積極提供咨詢服務;搭建生產企業、研發機構、臨床試驗機構三方合作平臺,構建合作機制。
 
  6.健全藥品生產企業質量管理制度。督促企業不斷完善質量管理體系建設,提升藥品質量管理水平;嚴格依法監管,確保藥品質量安全,創造公平的市場競爭環境,不斷規范藥品生產秩序;開展技術約談,從藥品生產質量管理技術層面分析問題,督促企業依法依規組織生產經營;不定期召開藥品質量風險通報會,讓企業及時了解藥品生產質量管理存在的潛在風險,切實解決影響藥品質量的隱患,提高藥品生產企業質量管控能力。
 
  7.加大醫藥產業扶持力度。堅持政策惠企、服務助企、培訓強企的工作思路,進一步強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加大藥品檢驗、認證等技術支撐環節服務力度,為企業解決實際問題,提高企業生產經營質量管理水平;建立新藥注冊跟蹤服務、審評提前介入和咨詢服務機制,開辟審批 “綠色通道 ”和 “直通車 ”,鼓勵支持企業發展;建立完善食品藥品生產經營信息服務平臺,推進信息互聯互通;積極組織幫扶結對子工作,開展技術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三、筑牢食品藥品監管工作基礎
 
  (一)加強基層規范化建設。全面加強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及其派出機構執法規范化建設,進一步規范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監管職責、班子管理、隊伍建設、運行機制、基礎保障、作風建設,建立健全科學完善的工作制度體系和運行保障機制,強化基層執法規范化檢查工作,提升監管效能,促進依法行政。
 
  (二)加強執法能力建設。開展千人輪訓和標準培訓工作,強化培訓基層一線監管隊伍,全面提升監管隊伍的整體素質,打造執法專業化、監管技能化、檢查職業化隊伍;進一步健全完善應急管理體系,強化縣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急機構建設,推進應急工作信息化;強化輿情監測預警和信息報告,及時應對處置突發事件;加大案件查處力度,提高案件查辦質量,提升案件查辦率。
 
  (三)加強技術支撐體系建設。推進藥物安全評價中心(GLP實驗室)建設,打造國內一流的醫藥研發、藥械生產、醫藥物流中心園區;加大檢驗項目建設支持力度,推進完善省、市、縣三級檢驗檢測體系;規范藥品、醫療器械等質量抽查檢驗工作,加大對監督抽檢不合格產品和風險監測問題產品的處置力度;增加食用農產品抽檢批次和抽檢品種,加強信息分析、研判、互通互報和風險預警工作。
 
  (四)加強標準體系建設。加快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和生產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健全農產品質量安全標準體系;依托長白山中藥材資源,加快吉林省中藥材標準體系建設,制修訂中藥材質量地方標準和中藥飲片炮制規范,推進中藥材產業化、規模化和標準化生產,切實解決我省特色產品發展技術瓶頸問題。
 
  (五)加強誠信體系建設。全面建立食品藥品生產經營單位信用檔案;嚴格落實誠信扶持和失信懲戒政策措施,建立失信企業 “黑名單”,對嚴重失信的生產經營單位實行依法強制退出;推行 “先培訓、后上崗”制度,繼續加強對各類生產經營主體單位從業人員的培訓和業務指導,增強其誠信守法生產經營意識。
 
  四、嚴厲打擊食品藥品違法違規行為
 
  (一)強化食用農產品源頭整治。著力推進出口食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區建設,保障優秀品牌出口活力;加強產地監督抽檢,在源頭遏制不合格食用農產品流出;加強生產使用環節漁用獸藥和飼料的管理,嚴厲打擊違法使用禁用藥物、超標使用限用漁藥、非法使用有毒化學物質及不執行休藥期等行為;健全食用農產品源頭監管體系,完善部門協同監管機制,形成有效監管合力。
 
  (二)持續開展乳制品等重點食品專項整治。監督大型食品生產企業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突出乳制品、肉制品、白酒、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劑等重點品種執法檢查,加強企業自律和誠信意識教育,規范企業生產行為,加大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懲治力度。
 
  (三)開展中藥生產經營專項整治。結合藥品生產質量風險提示函信息、藥品抽驗等情況,嚴厲打擊中藥生產經營中不按處方投料、擅自改變工藝、以非藥用部位投料等違法違規行為,在流通領域開展中藥材和中藥飲片的專項檢查,規范中藥生產經營秩序。
 
  (四)開展農村地區和城鄉結合部小藥店、小診所藥品經營專項整治。加大對農村地區和城鄉結合部小藥店、小診所藥品經營等重點區域的檢查力度,嚴厲打擊無證或超范圍經營藥品、非法渠道購銷藥品、經營回收藥品、不按規定存儲藥品、經營假劣藥品等違法行為。
 
  (五)集中開展醫療器械專項整治。繼續集中開展美瞳、定制式義齒,冷鏈貯運、敷貼類醫療器械及植入無菌類醫療器械等專項整治,切實提高醫療器械質量安全保障能力;強力推進實施質量管理規范,加大對醫療器械生產、經營企業質量管理體系監督檢查力度;嚴格落實分類分級管理責任,綜合運用全項目檢查、飛行檢查、跟蹤檢查、專項檢查等手段,依法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確保醫療器械質量穩定可靠。
 
  五、保障措施
 
  (一)推進法制建設。大力推進我省食品安全立法進程;開展食品藥品監管系統行政執法檢查和案卷評查工作,進一步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與水平;組織開展典型案例評選工作,征集 “四品一械”行政處罰典型案例,切實發揮典型案例在行政執法工作中的指導和示范作用;組織開展全員學法等法制培訓工作,推進重大行政處罰案件案卷核審工作。
 
  (二)加大投入力度。把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經費列入財政預算,進一步完善經費投入保障機制;繼續整合食品藥品監管職責和監管資源,加快鄉鎮食品藥品監管機構建設,實現人員、場所、設備、經費 “四有”目標;借助 “十三五”開局,積極爭取項目和資金支持,確保各項重點任務目標順利完成。
 
  (三)完善社會共治體系。按照《食品藥品監管總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國務院食品安全辦關于印發食品藥品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辦法的通知》(食藥監稽〔2015〕271號)要求,進一步強化聯合執法;繼續深入開展 “食品安全宣傳月”“安全用藥月”等系列活動,強化法律法規發布政策解讀,回應社會關切;依托便民服務站、“兩微一端”(微博、微信和移動客戶端)等輻射面廣、群眾參與度高的新媒體,提高公眾飲食用藥安全意識;健全完善食品藥品投訴舉報信息管理,充分發揮“12331”投訴舉報平臺作用,暢通監督投訴舉報渠道;加大舉報獎勵和查辦大要案件補助力度,激勵和引導公眾參與。
 
  (四)強化目標考核。建立督查與抽查相結合的食品藥品安全工作考核機制,落實重大決策部署和重點工作任務落實情況跟蹤、督查和定期通報制度;修訂完善食品藥品安全評議考核辦法,細化量化目標設置;推進重點工作目標管理,進一步提升行政管理、執法監督規范化和法制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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