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分減聯辦有關成員單位、各區分減聯辦、各有關單位:
根據《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為進一步完善本市可回收物體系,切實發揮可回收物體系對生活類再生資源的回收利用作用,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工作目標
2020年全市可回收物工作按照“回收體系主體企業托底、各區負責”、“利用體系市場為主、低值可回收物市級托底”的原則,主要完成三大目標:一是完善“點站場”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可回收物服務點、中轉站、集散場體系建設,實現可回收物日均回收量達6000噸。二是提高資源利用水平,扶持和培育一批可回收物精細化分選及資源化利用企業,落實1-2個具有一定規模可回收物(如雜塑料、織物類等)利用項目或企業,保障可回收物出路。三是加快政策實施。細化并落實生活垃圾分類專項補貼政策,各區落實屬地責任,出臺政策細則,實施政策內容,扶持回收主體企業發揮主力軍作用。
二、主要任務
1、完善回收體系。按照屬地分級負責原則,由市綠化市容部門進一步明確可回收物服務點、中轉站和集散場建設與管理標準,在2019年可回收物體系建設基礎上,完成1.5萬個可回收物服務點、170座中轉站和10座集散場的標準化建設和提升工作。由各區政府和市城投集團分別加快屬地化和托底型集散場建設,街鎮級派出機構或政府完成中轉站和服務點提升,實現集散場和中轉站管理規范、運營正常。各級政府部門嚴格把握標準,做好“點站場”建設后的審核、驗收、登記入網。
2、規范收運服務。由各區政府統籌考慮各居住區物業保潔自主分揀售賣可回收物實際情況,在確定本區兩網融合主體企業過程中,逐步完善“點站場”體系,落實“五公開”制度(回收人員信息、回收價格、回收種類、便民服務熱線及監督電話公開),并加強對回收主體企業的服務質量、運行情況的日常監管,實現各街鎮內可回收物交投便捷、中轉順暢,實現對市民的可回收物回收服務及時高效、對物業保潔員主動分揀可回收物的規范收購。
3、強化數據統計。由市城投集團加快完善全程分類信息平臺中可回收物子系統,明確各區回收主體企業可回收物接入的數據類型和具體要求,實現各區回收主體企業數據的便捷接入,保障可回收物數據的可靠性管理和統計;由市綠化市容部門協調將可回收物子系統納入全市一網統管平臺,推進全市各區回收主體企業相關數據加快對接,實現數據自動化、定量化和可溯性統計,為全市生活垃圾全程分類監管信息平臺提供有效的數據采集和數據分析支撐。
4、支持培育項目或企業。以行政區或街鎮為單位,由區綠化市容部門、商務部門或街鎮屬地負責部門對招標比選產生的主體企業,通過規范監管,逐步優勝劣汰,培育服務質量高效、經濟運行合理、技術水平優良的回收型龍頭企業。由市發展改革部門牽頭,根據可回收物利用需求,結合本市現有產業基礎,在本市扶持和培育一批可回收物精細化分選及資源化利用的規模化項目或企業(如泡沫塑料、玻璃回收利用等)。
5、提升利用能級。由市城投集團牽頭,對部分經濟價值相對較低且生產利用具有波動性的可回收物,統籌考慮本地現有規范性企業的產能、技術、回收體系,通過技術、經濟合作等方式,按照年內完成選址、注冊的進度加快在市域內外各落實廢塑料等1-2個品類的再生資源利用項目或企業,提高本市垃圾分類后可回收物利用渠道的穩定度。由市商務部門會同市經信委發揮市場資源整合優勢,對本市生活垃圾分類的可回收物按品類,對接相對穩定的資源化利用渠道,發布一批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的資源化利用企業,全面提升本市可回收物資源利用能力和水平。
6、開展制度創新。由市發展改革部門牽頭,會同市綠化市容、市經濟信息、市規劃資源、市生態環境等部門和各區政府,結合全市已經形成的老港基地、浦東新區、寶山區、松江區、崇明區、嘉定區等生態環保型產業園區,著眼于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在構建城市現代環境治理體系中的公共屬性,支持各區規劃保留一定土地空間,保障未來相關項目落地需求。在具體項目落地時,不對土地產出率進行考核,并由市級部門統籌考慮建設用地、占補平衡、能耗環保排放總量等指標。鼓勵各區回收主體企業創新模式,通過上門回收、“互聯網”等模式,提高服務能力。
7、推進政策落地。在落實全程可溯、可控、可查和防止因補貼政策差異造成物流跨區統計的基礎上,由各區政府加快落實對相關回收主體企業的低價值可回收物補貼發放。鼓勵各區政府加強精細化管理,在制定區域性可回收物補貼政策細則過程中,創新制定和實施面向廢玻璃、廢泡沫、雜塑料、雜紙等特定品種的補貼政策。由市綠化市容、市發展改革、市財政、市商務等部門加快細化生活垃圾分類專項補貼政策中關于可回收物服務點和中轉站建設的補貼細則,明確申請標準、程序和審核流程,進一步加強對各區、各街鎮的指導。
8、加強科技標準支撐。由市科技部門推動本市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深入開展紙張、塑料、金屬、紡織品等各類可回收物高水平和高效率利用技術研究,提升再生資源利用技術水平。由市綠化市容部門明確可回收物“點站場”建設和管理標準,由市規劃資源、市住建、市房管部門將相關標準納入住宅新建、地塊開發和社區改造項目中,推進可回收物服務點、中轉站建設的標準化。
附件:任務分解表
上海市分類減量推進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2020年3月24日
任務分解表
根據《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為進一步完善本市可回收物體系,切實發揮可回收物體系對生活類再生資源的回收利用作用,特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工作目標
2020年全市可回收物工作按照“回收體系主體企業托底、各區負責”、“利用體系市場為主、低值可回收物市級托底”的原則,主要完成三大目標:一是完善“點站場”體系建設,進一步完善可回收物服務點、中轉站、集散場體系建設,實現可回收物日均回收量達6000噸。二是提高資源利用水平,扶持和培育一批可回收物精細化分選及資源化利用企業,落實1-2個具有一定規模可回收物(如雜塑料、織物類等)利用項目或企業,保障可回收物出路。三是加快政策實施。細化并落實生活垃圾分類專項補貼政策,各區落實屬地責任,出臺政策細則,實施政策內容,扶持回收主體企業發揮主力軍作用。
二、主要任務
1、完善回收體系。按照屬地分級負責原則,由市綠化市容部門進一步明確可回收物服務點、中轉站和集散場建設與管理標準,在2019年可回收物體系建設基礎上,完成1.5萬個可回收物服務點、170座中轉站和10座集散場的標準化建設和提升工作。由各區政府和市城投集團分別加快屬地化和托底型集散場建設,街鎮級派出機構或政府完成中轉站和服務點提升,實現集散場和中轉站管理規范、運營正常。各級政府部門嚴格把握標準,做好“點站場”建設后的審核、驗收、登記入網。
2、規范收運服務。由各區政府統籌考慮各居住區物業保潔自主分揀售賣可回收物實際情況,在確定本區兩網融合主體企業過程中,逐步完善“點站場”體系,落實“五公開”制度(回收人員信息、回收價格、回收種類、便民服務熱線及監督電話公開),并加強對回收主體企業的服務質量、運行情況的日常監管,實現各街鎮內可回收物交投便捷、中轉順暢,實現對市民的可回收物回收服務及時高效、對物業保潔員主動分揀可回收物的規范收購。
3、強化數據統計。由市城投集團加快完善全程分類信息平臺中可回收物子系統,明確各區回收主體企業可回收物接入的數據類型和具體要求,實現各區回收主體企業數據的便捷接入,保障可回收物數據的可靠性管理和統計;由市綠化市容部門協調將可回收物子系統納入全市一網統管平臺,推進全市各區回收主體企業相關數據加快對接,實現數據自動化、定量化和可溯性統計,為全市生活垃圾全程分類監管信息平臺提供有效的數據采集和數據分析支撐。
4、支持培育項目或企業。以行政區或街鎮為單位,由區綠化市容部門、商務部門或街鎮屬地負責部門對招標比選產生的主體企業,通過規范監管,逐步優勝劣汰,培育服務質量高效、經濟運行合理、技術水平優良的回收型龍頭企業。由市發展改革部門牽頭,根據可回收物利用需求,結合本市現有產業基礎,在本市扶持和培育一批可回收物精細化分選及資源化利用的規模化項目或企業(如泡沫塑料、玻璃回收利用等)。
5、提升利用能級。由市城投集團牽頭,對部分經濟價值相對較低且生產利用具有波動性的可回收物,統籌考慮本地現有規范性企業的產能、技術、回收體系,通過技術、經濟合作等方式,按照年內完成選址、注冊的進度加快在市域內外各落實廢塑料等1-2個品類的再生資源利用項目或企業,提高本市垃圾分類后可回收物利用渠道的穩定度。由市商務部門會同市經信委發揮市場資源整合優勢,對本市生活垃圾分類的可回收物按品類,對接相對穩定的資源化利用渠道,發布一批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的資源化利用企業,全面提升本市可回收物資源利用能力和水平。
6、開展制度創新。由市發展改革部門牽頭,會同市綠化市容、市經濟信息、市規劃資源、市生態環境等部門和各區政府,結合全市已經形成的老港基地、浦東新區、寶山區、松江區、崇明區、嘉定區等生態環保型產業園區,著眼于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在構建城市現代環境治理體系中的公共屬性,支持各區規劃保留一定土地空間,保障未來相關項目落地需求。在具體項目落地時,不對土地產出率進行考核,并由市級部門統籌考慮建設用地、占補平衡、能耗環保排放總量等指標。鼓勵各區回收主體企業創新模式,通過上門回收、“互聯網”等模式,提高服務能力。
7、推進政策落地。在落實全程可溯、可控、可查和防止因補貼政策差異造成物流跨區統計的基礎上,由各區政府加快落實對相關回收主體企業的低價值可回收物補貼發放。鼓勵各區政府加強精細化管理,在制定區域性可回收物補貼政策細則過程中,創新制定和實施面向廢玻璃、廢泡沫、雜塑料、雜紙等特定品種的補貼政策。由市綠化市容、市發展改革、市財政、市商務等部門加快細化生活垃圾分類專項補貼政策中關于可回收物服務點和中轉站建設的補貼細則,明確申請標準、程序和審核流程,進一步加強對各區、各街鎮的指導。
8、加強科技標準支撐。由市科技部門推動本市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深入開展紙張、塑料、金屬、紡織品等各類可回收物高水平和高效率利用技術研究,提升再生資源利用技術水平。由市綠化市容部門明確可回收物“點站場”建設和管理標準,由市規劃資源、市住建、市房管部門將相關標準納入住宅新建、地塊開發和社區改造項目中,推進可回收物服務點、中轉站建設的標準化。
附件:任務分解表
上海市分類減量推進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2020年3月24日
任務分解表
序號 | 任務名稱 | 主要內容 | 完成時限 | 責任部門 | 配合部門 |
1 | 推進可回收物體系規范化提升 | 按照標準完成1.5萬個服務點、170座中轉站的規范化提升建設工作,并實現規范運行和管理。 | 一季度10%二季度40%;三季度70%;11月底完成。 | 各街鎮 | 市房管局、市規資局、市住建委、市綠化市容局 |
2 | 加快集散場標準化建設和提升 | 加快屬地化和托底型集散場標準化建設和提升工作。 | 11月底 | 各區政府和市城投集團 | 市綠化市容局、市商務委 |
3 | 落實屬地審核、驗收、登記入網工作 | 嚴格對照可回收物“點站場”建設和管理標準,落實屬地審核、驗收、登記入網工作。 | 10月底 | 各區政府 | 市綠化市容局 |
4 | 加強主體企業日常監管 | 落實“五公開”制度,加強對主體企業的服務質量、運行情況的日常監管。 | 6月底 | 各區政府、各街鎮 | 市商務委、市綠化市容局 |
5 | 加快完善可回收物信息平臺建設 | 加快完善全程分類信息平臺中可回收物子系統,明確接入數據類型和具體要求,實現各區主體企業數據的便捷接入。 | 9月底 | 市城投集團 | 市綠化市容局、各區政府 |
6 | 推進可回收物數據接入 | 協調推進各區可回收物收運企業回收數據對接進入全市生活垃圾全程分類監管信息平臺。 | 11月底 | 市綠化市容局 | 市城投集團、各區政府 |
7 | 培育可回收物回收型龍頭企業 | 對招標比選產生的回收主體企業,通過規范監管,逐步優勝劣汰,培育服務質量高效、經濟運行合理、技術水平優良的回收型規模化企業。 | 11月底 | 區綠化市容局、商務委或屬地街鎮 | 市綠化市容局、市商務委 |
8 | 培育可回收物稅收規模化企業 | 扶持和培育一批可回收物精細化分選及資源化利用項目和企業(如泡沫塑料、玻璃回收利用等) | 11月底 | 市發改委 | 市商務委、市綠化市容局 |
9 | 加快建設可回收物再生利用項目 | 對部分經濟價值相對較低且生產利用具有波動性的可回收物,統籌考慮本地現有規范性企業的產能、技術、回收體系,通過技術、經濟合作等方式,按照年內完成選址、注冊的進度加快在市域內(外)落實廢塑料等1-2個品類的再生資源利用項目或企業。 | 11月底(完成項目可行性分析和選址) | 市城投集團 | 市商務委、市綠化市容局、市發展改革委、市經信委 |
10 | 明確可回收物資源化利用渠道 | 按可回收物品類,對接相對穩定的資源化利用渠道,對接相對穩定的資源化利用渠道,發布一批技術先進、經濟合理的資源化利用企業。 | 6月底 | 市商務委 | 市綠化市容局、市城投集團、市經信委 |
11 | 引入再生資源利用產業 | 結合全市已經形成的老港基地、浦東新區、寶山區、松江區、崇明區、嘉定區等生態環保型產業園區,著眼于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在構建城市現代環境治理體系中的公共屬性,支持各區規劃保留一定土地空間,保障未來相關項目落地需求。在具體項目落地時,不對土地產出率進行考核,并有市級統籌考慮建設用地指標、占補平衡指標、能耗環保排放總量等指標。 | 11月底 | 市發改委 | 市綠化市容局、市規劃資源局、市生態環境局、各區政府 |
12 | 探索制定和實施特定品種的可回收物補貼政策 | 加強精細化管理,在制定區域性低價值可回收物補貼政策細則過程中,創新制定和實施面向廢玻璃、廢泡沫、雜塑料、雜紙等特定品種的補貼政策。 | 11月底 | 各區政府 | 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綠化市容局 |
13 | 落實低價值可回收物補貼政策 | 加快落實對相關回收主體企業的低價值可回收物補貼發放。 | 11月底 | 各區政府 | 市城投集團 |
14 | 細化可回收物服務點、中轉站建設的補貼細則 | 細化本市生活垃圾分類專項補貼政策中關于可回收物服務點、中轉站建設的補貼細則。 | 7月底 | 市綠化市容局 | 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商務委 |
15 | 強化可回收物體系科技支撐 | 推動本市企業、高校和科研院所深入開展再生資源技術攻關和應用,促進本市紙張、塑料、金屬、紡織品等各類可回收物的高水平和高效率利用。 | 11月底 | 市科委 | 市綠化市容局、市經信委、市發展改革委、市商務委 |
16 | 明確可回收物“點站場”建設和管理標準 | 制定本市可回收物服務點、中轉站和集散場建設和管理標準。 | 11月底 | 市綠化市容局 | 市市場監管局、市規劃資源局、市房管局、市住建委 |
17 | 推進可回收物“點站場”建設標準落地 | 將可回收物“點站場”建設和管理標準相納入住宅新建、地塊開發和社區改造過程中,推進可回收物服務點、中轉站建設的標準化。 | 11月底 | 市規資局、市住建委、市房管局 | 各區政府、市規劃資源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