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政務公開重點工作任務分工》已經市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要結合工作實際,加強統籌,研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或工作安排,明確責任,抓好任務分解和督促落實,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7年5月8日
(此件公開發布)
2017年政務公開重點工作任務分工
目標 | 序號 | 任 務 | 具 體 要 求 | 責任單位 |
以政務公開助力穩增長 | 1 | 加強預期引導。 | 圍繞積極的財政政策、穩健的貨幣政策和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市政府有關部門負責同志要通過召開新聞發布會、參加政府網站訪談等方式,深入解讀政策的背景、依據、目標任務、涉及范圍,以及經濟轉型發展中的亮點等,及時準確地傳遞政策意圖,提高政策透明度。加強全市內外輿情的收集研判,針對涉及我市經濟發展的誤導和不實信息,客觀及時、有說服力地發聲,解疑釋惑,澄清事實。按月公開全市財政收支情況,解讀財政收支增減變化情況及原因、預判財政收入走勢,主動解釋說明收支運行中可能引發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 | 市發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人行重慶營管部 |
2 | 組織召開季度國民經濟運行情況新聞發布會,及時發布解讀社會關注的重要指標數據,增加反映質量、效益、結構以及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推進情況等方面的內容,引導社會各界正確認識經濟形勢。每月按時在“重慶統計信息網”“重慶數據”“數據重慶”等平臺發布統計信息。 | 市統計局 | ||
3 | 做好市委、市政府重大政策措施落實情況跟蹤審計結果公開,加大典型問題反饋和整改公開力度,促進政策落地生根。 | 市審計局 | ||
以政務公開助力穩增長 | 4 | 推進減稅、降費、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開。 | 積極做好減稅降費政策措施及促進創業創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稅收優惠政策在政府門戶網站的集中發布和通過新媒體主動推送工作,加強政策宣傳,幫助市場主體將政策用好用足。在市財政局網站面向社會及時公布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目錄清單,讓政府收費項目一目了然。及時公開清理規范涉企收費、降低物流成本、降低企業用電用地用礦等要素成本各項政策措施以及執行落實情況,擴大傳播范圍,讓更多市場主體知曉政策并享受政策紅利。適時公布階段性降低社會保險費率的執行情況和實際效果,每年披露社會保險運行發展情況。 | 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人力社保局、市財政局、市國土房管局、市地稅局、市國稅局 |
5 | 推進重大建設項目和公共資源配置信息公開。 | 按照國家統一要求,穩步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公共資源配置領域信息公開,進一步明確公開的主體、范圍、程序等。圍繞易地扶貧搬遷、重大水利工程、現代農業、生態環保等重大建設項目,做好審批、核準、備案等結果公開,落實責任,著力推進實施過程信息公開。 | 市發展改革委、市政府有關部門 | |
6 | 推進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信息公開。 | 全面公開PPP相關法律法規、政策文件、項目進展、專家庫等信息,做好項目準備、實施等階段信息公開工作,加大對社會資本參與方式、項目合同和回報機制等內容的公開力度,著力提高公開的及時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激發社會資本的參與熱情。 | 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 | |
以政務公開助力促改革 | 7 | 推進“放管服”改革信息公開。 | 以清單管理推動減權放權,各類清單都要及時向社會公開。深化全市各級政府及部門權責清單公開工作,根據權責事項取消、下放、承接情況進行動態調整,并通過在各級政府門戶網站集中發布、開設反饋意見信箱、增加在線提交意見建議功能等方式,讓公眾了解放權情況、監督放權進程、評價放權效果。市政府各部門要加強與國家部委的對接,對國務院試點部門的權責清單,除涉密事項外,要按照統一部署及時向社會公開。 |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
8 | 對于投資核準事項清單、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政府定價或指導價經營服務性收費清單、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工商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和企業設立后的經營許可清單等,均要在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門戶網站集中發布,接受群眾監督,推動政府更好依法規范履職。 | 市編辦、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工商局、市物價局 | ||
9 | 及時公開政策性文件的修改、廢止、失效等情況,并在各級政府門戶網站已發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確標注。 | 市政府信息公開辦、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法制辦 | ||
10 | 圍繞年內實現“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全覆蓋目標,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匯總形成并統一公布本級隨機抽查事項清單,明確抽查依據、主體、內容、方式等,及時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及其他平臺公開抽查結果和查處情況。 |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 | ||
以政務公開助力促改革 | 11 | 推進“放管服”改革信息公開。 | 大力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按照國家統一部署,積極做好政務服務事項目錄編制工作,及時通過市政府門戶網站集中全面公開。加快建成全市一體化網上政務服務平臺,優先推動企業注冊登記、項目投資、創業創新以及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服務事項上網,加快實體政務大廳與網上服務平臺融合發展,讓企業和群眾辦事更加便捷。 | 市政府信息公開辦、市政府法制辦、市編辦 |
12 | 圍繞群眾辦事需求,規范各類辦事大廳的指引標識和辦事指南,特別是辦事群眾較為集中的出入境證件簽注,戶籍遷移,機動車年檢、落籍,社會保險辦理,辦稅,房地產交易等各類辦事場所,要優化指引標識和辦事流程,做好對辦事群眾咨詢的回復和解答及引導服務工作。 |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 ||
13 | 建成全市社會公共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編制出臺社會公共信息資源管理辦法,制定政務信息資源目錄、社會公共信息資源分類與編碼標準及共享交換平臺技術標準規范,實現跨部門、跨層級、跨區域的信息數據互聯互通和共享共用。 | 市發展改革委、市規劃局 | ||
14 | 努力實現部門、層級和地區間辦事服務信息三方共享,先期通過網審平臺實現信息數據的“共享、共用、互認”,推進各區縣(自治縣)、各部門的證照信息歸集,實現前臺服務事項的“能查、能用、能辦”,支撐“一張網”跨部門協同辦理、跨層級聯動辦理、跨地區遠程辦理。加強網審平臺利企便民的特點宣傳和輿論引導,不斷創新傳播方式和渠道,擴大宣傳范圍,提升網審平臺使用率。 | 市政府信息公開辦、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 | ||
以政務公開助力促改革 | 15 | 推進國資國企信息公開。 | 做好國有產權交易、增資擴股項目的信息披露和結果公示工作,推動產權交易機構與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實現信息共享。加強與國家有關部委銜接,按照有關要求,及時公開全市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主要經濟效益指標、主要行業盈利、重大變化事項等情況。 | 市財政局、市國資委 |
16 | 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信息公開。 | 做好農產品價格信息公開工作,繼續做好《農產品價格周報》《重慶市大宗農產品產銷形勢分析月報》等信息公開,反映市場供求關系。加大強農惠農政策公開力度,深入解讀承包土地“三權分置”、農村產權制度改革、農村集體資產清產核資、農業補貼、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農民工返鄉創業等政策措施,通過編印操作手冊、組織專題培訓、駐村干部講解等方式,真正讓農民群眾看得到、聽得懂。推動全市各級人民政府及時公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等工作進展情況,方便農民群眾知情、參與和監督。 | 市農委、市商務委、市人力社保局 | |
17 | 推進財稅體制改革信息公開。 | 加大營改增相關政策措施、操作辦法、改革進展及成效公開力度,密切跟蹤企業對全面推開營改增政策的輿情反映,及時回應社會各界關心的問題。完善我市債務領域信息公開相關規定,指導督促各區縣(自治縣)財政部門公開本地區政府債務種類、規模、結構和使用、償還等情況,強化對政府債務的監督。 | 市財政局、市國稅局、市地稅局 | |
18 | 做好預決算公開,全市各級人民政府,特別是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各部門要按照規定做好部門預決算公開工作,細化公開部門收支總體情況、財政撥款收支情況、機關運行經費安排和政府采購情況等,在本級政府或財政部門網站設立預決算公開統一專欄,集中公開政府預決算、部門預決算,對公開內容進行分級分類,方便公眾查閱和監督。 |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財政局 | ||
以政務公開助力調結構 | 19 | 推進發展新產業、培育新動能工作信息公開。 | 圍繞推進制造強國建設、支持創業創新、推動新產業健康發展、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等,加大政策及其執行情況公開力度,及時發布推廣典型經驗做法,調動企業和科研人員參與新舊發展動能接續轉換的積極性。在制定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方面監管政策時,要通過征求意見、聽證座談、咨詢協商等方式,擴大相關市場主體的參與度。注重收集公眾對發展新產業、培育新動能政策的反映,主動及時做好解疑釋惑和輿論引導工作。 |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 |
20 | 推進化解過剩產能工作信息公開。 | 健全去產能公示公告制度,實行“事前公示、事后公告”。根據年度目標任務要求,分批次向社會公示承擔化解過剩產能任務的企業名單、已完成化解過剩產能任務的企業名單。化解過剩產能驗收合格后,及時向社會公開上一年度化解過剩產能情況。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要利用門戶網站,集中發布化解過剩產能涉及的企業名單、企業產能、獎補資金分配、違法違規建設生產和不達標情況。督促指導市屬企業做好去產能公示公告工作。 |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發展改革委、市經濟信息委、市財政局、市國資委 | |
21 | 推進消費升級和產品質量提升工作信息公開。 | 定期發布消費市場運行情況分析報告,重點公開與群眾密切相關的消費品和區域旅游、體育健身、醫養結合、健康管理、文化創意等新興服務業的消費情況,引導消費升級。推進產品質量監管政策法規、標準、程序和結果公開。推動推薦性地方標準全文公開。做好質量提升行動、執法專項行動信息公開,發布重慶市知名商標品牌信息,公開質量違法行為記錄、缺陷產品名單及后續處理情況,促進中高端產品供給。及時公布流通領域商品質量抽檢結果。做好消費者訴求數據分析結果公開工作。加大對查處假冒偽劣、虛假廣告、價格欺詐等行為的公開力度。 | 市商務委、市工商局、市質監局 | |
以政務公開助力惠民生 | 22 | 推進扶貧脫貧和社會救助信息公開。 | 圍繞實施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加大扶貧政策、扶貧對象、幫扶措施、扶貧成效、貧困退出、扶貧資金項目安排等信息公開力度。貧困區縣(自治縣)要公開統籌整合使用的涉農資金來源、用途和項目建設等情況;鄉鎮和行政村要公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和脫貧人口名單、扶貧項目實施情況。高度重視困難群眾救助信息公開,進一步做好城鄉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醫療救助、臨時救助等信息公開工作,切實增強公開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讓困難群眾知曉政策。 |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扶貧辦、市民政局 |
23 | 推進環境保護信息公開。 | 實行環境保護例行新聞發布會制度,及時公開環境政策措施、環境治理工作進展等信息,特別是要加大重污染天氣等治理措施、進展、成效方面的信息公開力度,主動回應社會關注的熱點問題。持續推進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水質監測信息公開。加強與環境保護部銜接,公開發布城市生活飲用水龍頭水水質衛生監測安全信息,積極推動企業環境信息公開統一發布,集中發布重點排污單位環境信息。依法公開重特大或敏感突發環境事件調查結論、環境影響和損失的評估結果等信息。 | 市環保局、市水利局、市衛生計生委 | |
24 | 及時公開全面推行“河長制”工作實施方案、管理保護目標以及河湖保護情況。 | 市環保局、市水利局 | ||
以政務公開助力惠民生 | 25 | 推進教育衛生領域信息公開。 | 進一步做好教育監管信息公開,推進高校本科教學質量報告、畢業生就業質量年度報告和高校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公開,加大教育督導評估監測報告發布力度。有序公開全面改善貧困地區義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縣域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區縣督導評估認定等重點工作進展情況。推進義務教育招生入學政策公開,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穩步有序公開義務教育招生范圍、招生條件、學校情況、招生結果等信息。針對部分適齡兒童或少年延緩入學、休學或自行實施義務教育等特殊需求,做好政策解讀工作。 | 市教委 |
26 | 推行衛生計生重大民生決策事項民意調查制度。做好醫療機構院務公開和改善醫療服務行動計劃落實情況公開工作,以區縣(自治縣)為單位指導本地區醫療機構公開常規醫療服務價格、常用藥品和主要醫用耗材價格信息。推進醫德醫風建設,建立違規違紀問題處理結果公開機制,改善群眾就醫感受。 | 市衛生計生委 | ||
27 | 推進食品藥品安全領域信息公開。 | 加大食品藥品監管信息公開力度,公開食品藥品安全違法行為處罰信息。定期公布全市食品抽檢情況、發現的主要問題和核查處置情況。建設新媒體發布平臺,強化食品安全定期常態性抽檢信息公開機制,增強公眾獲取抽檢結果、了解食品知識的便利度。進一步做好藥品上市審批和監督檢查信息公開,及時公布批準上市藥品的受理、審評、審批等相關信息,以及召回產品、停產整頓、收回或撤銷證書等情況。及時發布處罰、消費警示信息和產生重大影響的典型案件信息。重點公開學校食堂、校園周邊和旅游景區等就餐重點區域督查整治結果。做好醫藥代表登記備案信息公開工作。 |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 | |
以政務公開助力防風險 | 28 | 圍繞防范金融風險推進公開。 | 制定金融領域特別是金融市場相關政策時,在征求意見、對外發布等環節要高度重視政策解讀和輿論引導,做到同步聯動,防止脫節。密切關注政府債務、銀行信貸、企業投資負債、金融市場運行、互聯網金融、人民幣匯率等方面的輿情,針對誤讀、曲解、不實等情況,注重發揮主要新聞媒體的作用,多用事實和數據說話,及時開展有理有據的回應,防止風險預期自我實現。及時發布資本市場違法違規案件查處情況和稽查執法工作動態,做好行政處罰決定、市場禁入決定和行政許可決定公開工作,不斷提高執法公信力和透明度。 | 人行重慶營管部、市財政局、市國資委、市金融辦、重慶銀監局、重慶證監局、重慶保監局 |
29 | 圍繞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推進公開。 | 加快建立統一規范、準確及時的房地產市場信息定期發布機制,做好對差別化信貸、因地制宜調控等房地產政策的解讀工作,正確引導輿論,穩定市場預期和信心。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信息公開,防止虛假宣傳、惡意炒作等加劇市場波動。做好棚戶區改造、公租房租賃及配套基礎設施建設、農村危房改造相關政策措施執行情況的公開工作,進一步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相關任務完成情況等方面的公開。指導、督促各區縣(自治縣)及時規范發布土地供應計劃、出讓公告、成交和供應結果信息,按季度公布房地產用地供應數據、城市地價動態監測數據等。加快建設全市征地信息公開平臺,統一發布征地信息。 | 市國土房管局、市城鄉建委、市統計局、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監局 | |
30 | 圍繞防范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推進公開。 | 及時準確發布重特大事故預警信息和安全提示等信息,做好重大風險隱患排查信息公開工作。完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信息公開機制,及時發布突發事故應急處置情況,重點做好社會影響較大、關注度較高的事故信息發布工作。加大安全生產監管監察信息公開力度,公開常規檢查執法、暗查暗訪、突擊檢查、隨機抽查等執法信息。落實好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制度,并向社會公布。 | 市安監局 | |
增強政務公開實效 | 31 | 全面落實“五公開”工作機制。 | 認真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及其實施細則(以下簡稱《意見》及實施細則)的相關要求,將“五公開”納入辦文辦會程序,建立公開內容動態擴展機制,加快制定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穩步有序拓展公開范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要按照統一部署,組織開展好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試點,選好試點單位,做細試點方案,確保取得實效。對涉及公眾利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電視電話會議,除涉及國家秘密的外,要積極通過網絡、新媒體直播等向社會公開。進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對涉及公共利益、社會廣泛關注的建議提案,原則上都要公開答復全文,及時回應關切,接受群眾監督。公開政府信息前,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要對擬公開的政府信息進行保密性審查,不得公開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等信息。 |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
32 | 進一步健全解讀回應機制。 | 切實落實《意見》及實施細則關于做好政策解讀回應的相關規定。市政府各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讀人和責任人”的職責,充分利用新聞發布會、政策吹風會等方式,主動回應重大輿論關切,釋放信號,引導預期。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要按照“誰起草、誰解讀”的原則,做到政策性文件與解讀方案、解讀材料同步組織、同步審簽、同步部署。嚴格執行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信息發布有關時限要求,落實通報批評和約談制度,確保回應不超時、內容不敷衍。 |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 |
增強政務公開實效 | 33 | 加強政務公開平臺建設。 |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市政府各部門辦公室要切實履行對政府網站的監管責任,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政府網站內容建設,做好日常監測和季度抽查,及時公開抽查情況;推進政府網站集約化,對保障不力的要關停上移,切實提高管理水平。按照全國政務服務體系普查要求,全面梳理進駐政務大廳服務事項、服務信息公開情況、系統建設情況等,認真組織填報,確保數據信息真實、準確、完整。要用好管好政務新媒體,明確開辦主體責任,健全內容發布審核機制,強化互動和服務功能,切實解決更新慢、“雷人雷語”、無序發聲、敷衍了事等問題。適應互聯網發展要求,積極推進政府公報同步上網,加快歷史公報數字化工作。 |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
34 | 依法規范依申請公開工作。 | 建立健全政務公開制度規范,暢通依申請公開受理渠道,提升回復效率。進一步規范依申請公開答復工作,嚴格按照法定時限答復,做到有申請必回復,可以公開的及時公開,不能公開的在回復意見中說明理由,增強答復內容針對性并明示救濟渠道,答復形式要嚴謹規范。對依申請公開工作中發現的依法行政方面問題,及時向相關單位提出工作建議。對公眾申請較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轉為主動公開的,應當主動公開。 |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