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28日吉林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通過)
2018年5月28日,吉林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對《吉林市人民政府關于提請審議廢止〈吉林市知名商標認定和保護條例〉等兩部地方性法規的議案》進行了審議。
會議決定:廢止《吉林市知名商標認定和保護條例》《吉林市松花湖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
2018年5月28日,吉林市第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對《吉林市人民政府關于提請審議廢止〈吉林市知名商標認定和保護條例〉等兩部地方性法規的議案》進行了審議。
會議決定:廢止《吉林市知名商標認定和保護條例》《吉林市松花湖國家級風景名勝區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