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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通知(莆政辦〔2009〕190號)

   2011-05-22 270
核心提示: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實施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市直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實施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09〕8號)和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通知》(閩政辦〔2009〕183號),進一步做好我市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組織領導
 
  食品安全整頓工作是一項直接關系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民心工程,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以深入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為契機,扎實做好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為加強對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統籌協調和督促指導,由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負責全市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組織實施,市食安辦負責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信息匯總、聯絡協調、督查督辦等日常工作;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要按照職責分工,強化整頓措施,落實工作責任,做好農產品生產、食品生產加工、進出口、流通、消費等環節的監管工作。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要按照“全市統一領導,地方政府負責,部門指導協調,各方聯合行動”的工作原則,加強對轄區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的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實施,明確整頓目標和完成時限,確保整頓工作各項任務和責任落實到部門、落實到崗位、落實到個人。
 
  二、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職責
 
  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省、市政府有關食品安全監管職責分工的規定,以及莆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做好貫徹落實食品安全法有關工作的通知》(莆政辦〔2009〕126號)和莆田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轉發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等十部門關于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有關問題的通知》(莆食安辦〔2009〕45號),不斷完善分工負責與統一協調相結合的食品安全監管體制,依法落實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繼續做好食用農產品質量安全、打擊違法添加非食用物質和濫用食品添加劑、食品生產和進出口、食品流通、餐飲消費、禽畜屠宰和聲稱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的集中整治。市直有關部門要及時做好相關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交接工作,密切部門協調配合,加強食品生產、流通和消費各監管環節工作的協調、銜接與配合,保證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的整體性和有效性。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莆田市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轉發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員會關于進一步明確有關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通知》(莆食安辦〔2009〕46號)精神,突出源頭監管,并進一步加強餐飲加工配送單位、前店后廠食品經營單位、經營初級農產品的銷售企業與批發市場、食品倉儲(含冷藏)專業單位、集貿市場經營初級農產品經營戶的監管,落實食品添加劑及食品助劑產品的生產企業標準備案和保健食品生產企業證照辦理工作,提高監管水平,確保人民群眾食品消費安全。
 
  三、組織食品安全工作督查和評估考核
 
  市食安辦將依照國家食品安全整頓工作督查和評估考核辦法以及《關于印發2009年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糾風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莆食安委〔2009〕2號),適時組織對各縣(區、管委會)、各有關部門整頓工作進行督查評估和考核。各縣(區、管委會)要圍繞莆田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莆田市2009年度治理“餐桌污染”建設“食品放心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莆政辦〔2009〕93號)和當地治理“餐桌污染”年度方案確定的目標任務和工作任務進行督查評估,重點督查評估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的落實情況;健全制度、完善機制、強化監督、績效評價、責任追究等方面的措施建立和落實情況;圍繞“五類產品、一個行業”開展全面治理和專項整治進展情況;強化食品生產、加工、流通和消費各環節的全程監管,推進在產品生產和食品加工、市場流通和進出口、標準和認證、檢測預警、企業信用、法制保障、宣傳教育“七大”體系建設情況等。對工作不重視、進度滯后、成效不明顯的部門,要重點給予指導和督辦。
 
  四、妥善處理食品安全事故,加大案件查處力度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暢通食品安全信息收集渠道,及時發現食品安全問題、隱患和案件線索并進行調查處理;要進一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應急預案,加強培訓與演練,做好相應的人員、物資和技術儲備,增強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及時妥善處置,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要高度重視食品安全案件查處工作,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對于整頓工作中發現的頂風作案的食品生產經營者,要重拳出擊,嚴厲處罰,決不姑息遷就。要重視食品安全投訴舉報受理工作,市食安辦將設立咨詢、舉報、投訴電話。各級、各有關部門也要設立專門的投訴舉報受理電話,在12月底之前向社會公布,并將投訴舉報受理單位及電話抄送市食安辦。
 
  五、規范信息報告和發布工作
 
  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各縣(區、管委會)食安辦要建立食品安全整頓工作信息報告制度,明確各單位信息報送負責人和聯系人,及時準確反映工作進展情況。信息報告內容包括整頓工作進展、存在問題及解決措施、案件查處、督查和評估考核等情況,重要信息隨時報告。市食品安全委員會各成員單位、各縣(區、管委會)食安辦請于12月20日前將食品安全整頓工作信息聯系人員名單報送市食安辦,并于每月1日前向市食安辦報送上月整頓工作動態信息。
 
  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要規范食品安全整頓信息發布工作,對于影響僅限于本行政區域的信息,由本級政府授權有關職能部門發布;對于涉及2個以上縣(區、管委會)的信息,應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規定要求由市有關部門統一發布。
 
  六、做好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等多種手段,按照及時準確、公開透明的原則,主動發布食品安全整頓工作信息,解讀省、市食品安全整頓工作部署和各部門出臺的政策措施,介紹食品安全整頓工作進展和政策落實情況,加強《食品安全法》的學習和宣傳工作,普及食品安全知識和有關法律法規。各級宣傳部門要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好各新聞媒體,堅持正面宣傳為主,積極開展輿論引導,加大宣傳力度,及時報道食品安全整頓工作開展情況和效果。
 
  七、加大節日期間食品安全監管力度
 
  做好節日期間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保障群眾飲食安全是各級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的重要任務。要在當地政府統一部署下,針對分管領域特點,明確分工,落實責任,細化措施,保障節日期間食品安全。要嚴格按照現行職責分工,加大節日期間食品安全監管力度,重點對大型超市、農村市場、城鄉旅游風景區和旅游景點、學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飲食大排擋、車站碼頭及人流密集處、農貿市場及城鄉結合部的食品小作坊、小加工點、小食雜店等易出現食品安全隱患的區域、場所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嚴厲查處食品生產經營違法行為,確保不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OO九年十二月八日


 
地區: 福建
標簽: 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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