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的相關要求,按照《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深檢法〔2010〕140號)的要求,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對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截至2016年12月31日,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現行有效規范性文件46份,決定廢止規范性文件7份。現予以公布,決定廢止的規范性文件原廢止時間不明確的自公布之日起廢止。
特此通告。
附件:通告〔2017〕7號附件1:
深圳檢驗檢疫局現行有效規范性文件目錄
通告〔2017〕7號附件2:
深圳檢驗檢疫局廢止規范性文件目錄
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2017年4月7日
特此通告。
附件:通告〔2017〕7號附件1:

通告〔2017〕7號附件2:

深圳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