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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治理方案的通知 (閩市監〔2019〕126號)

   2019-09-03 870
核心提示: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省市場監管局各有關處室:根據省紀委辦公廳《關于深化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
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省市場監管局各有關處室:
 
    根據省紀委辦公廳《關于深化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閩紀辦〔2019〕15號)要求,我局制定了《福建省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治理方案》,經省紀委審定,現予以印發,請結合實際抓好貫徹執行。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0日
 
    (此件予以主動公開)
 
    福建省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治理方案
 
    為貫徹落實十九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和省紀委十屆四次全會部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電子商務法》《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和省紀委辦公廳、省監委辦公廳《關于深化群眾身邊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閩紀辦〔2019〕15號)要求,進一步保障我省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經研究,決定在全省范圍內開展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治理行動,現制定如下方案。
 
    一、治理目標和內容
 
    (一)主要目標
 
    堅持“線上線下齊抓共管”的原則,進一步加強全省網絡餐飲食品安全監管,強化網絡餐飲服務第三方平臺提供者(以下簡稱第三方平臺)以及通過第三方平臺和自建網站提供餐飲服務的餐飲服務提供者(以下簡稱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食品安全責任,規范網絡餐飲服務經營行為,促進網絡餐飲服務食品消費環境進一步好轉,切實保障廣大消費者舌尖上的安全。
 
    (二)重點治理內容
 
    1.第三方平臺落實《電子商務法》及《辦法》要求情況
 
    (1)第三方平臺是否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經營許可證進行審查登記。
 
    (2)第三方平臺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是否公示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食品經營許可證、名稱、地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量化分級信息。
 
    (3)第三方平臺是否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公示,是否設置食品安全管理機構并配備專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是否開展對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送餐人員的食品安全培訓。
 
    (4)第三方平臺是否對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的經營行為進行抽查和監測,是否對涉及消費者食品安全的投訴舉報和網絡曝光的網絡餐飲食品安全問題及時進行核查處理。
 
    (5)第三方平臺和自建網站的餐飲服務提供者是否如實記錄訂單信息,并至少保存6個月。
 
    監管實施主體:各級市場監管局網絡監管部門牽頭,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配合。
 
    2.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落實《辦法》要求情況
 
    (1)是否具有實體經營門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
 
    (2)是否按照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主體業態、經營項目從事網絡餐飲服務活動。
 
    (3)原料采購、設施設備、從業人員、環境衛生、清洗消毒等管理,規范加工制作過程是否符合《食品安全法》《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要求。
 
    (4)是否在本店的加工操作區內加工食品,是否將訂單委托其他食品經營者加工制作。
 
    (5)是否保持網絡銷售的餐飲食品與實體店銷售的餐飲食品質量安全一致。
 
    (6)是否使用無毒、清潔的食品容器、餐具和包裝材料,并對餐飲食品進行包裝。
 
    (7)對配送有保鮮、保溫、冷藏或冷凍等特殊要求食品的,是否采取能保證食品安全的保存、配送措施。
 
    (8)是否在網上公示菜品名冊和主要原料名稱。
 
    監管實施主體:各級市場監管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部門牽頭,網絡監管部門配合。
 
    二、方法步驟
 
    此次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治理分三個階段進行,自即日起進行。
 
    (一)宣傳發動和調查摸底階段(即日起至6月30日)。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通過網絡監測、現場檢查等方式,摸清轄區內第三方平臺及其分支機構、代理商及通過第三方平臺和自建網站的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基本情況,開展法律法規宣貫、約談等行動。督促第三方平臺和自建網站的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按要求進行備案,把好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上線準入關、日常檢查關、知識普及關”,并切實開展自查自糾。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9年7月1日至8月31日)。在第一階段工作基礎上,對照重點治理內容,對第三方平臺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進行全面檢查,對檢查發現問題,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進行查處。
 
    (三)整改提升階段。(2019年9月1日至9月30日)對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全面總結,把好的措施、做法和經驗制度化、常態化。針對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制定改進措施,鞏固專項整治成果,防止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違法違規行為回潮。各設區市、平潭綜合實驗區市場監管局于10月15日前將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總結和《網絡餐飲食品安全專項整治統計表》(附件1)同時報送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處及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處。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明確任務。網絡餐飲服務是近年來發展迅猛的新興食品經營行為,關系經濟社會發展和人民群眾切實利益,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治理工作,將網絡餐飲服務專項治理工作作為年度重點工作之一,結合轄區網絡餐飲市場特點,細化工作措施,進一步具體明確工作目標和任務,打好民生領域突出問題治理攻堅戰。
 
    (二)依法監管,嚴厲查處。整治過程中要嚴格依照法律法規要求,對發現未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冒用他人食品經營許可證入網經營的行為要依法從重處罰,對涉及的違法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要在各第三方平臺同步清理,對涉及的第三方平臺要同步查處。對發現使用虛假食品經營許可證入網從經營行為的,要及時將案件線索移交公安部門。對第三方平臺在各地的代理商、合作商等,發現其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屬于獨立法人的,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要直接查處。
 
    (三)多措并舉,綜合治理。加強與通信管理、公安機關等部門的合作,實現監管部門之間數據共享,形成監管合力。暢通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投訴舉報渠道,將投訴舉報內容及時匯總反饋給第三方平臺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督促其及時改進。加強與第三方平臺的聯絡,鼓勵與第三方平臺進行數據交換,提高資質審查的精準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送餐人員“吹哨人”制度,加強行業內部監督。鼓勵第三方平臺和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實施“明廚亮灶”,公布廚房照片或實時視頻,使消費者直觀了解食品加工操作情況。
 
    (四)強化宣傳,正確引導。加強正面輿論引導,大力宣傳專項治理過程中涌現出來的好做法、好經驗,努力營造加強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的輿論氛圍。加強食品安全和電子商務法律法規宣傳,進一步強化經營主體法律意識和公眾食品安全風險防范意識。加強媒體溝通和輿情監測,把握正確的輿論導向,發現負面輿情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負面輿情的發酵或炒作。
 
    (五)落實責任,強化監督。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強化政治擔當,把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專項治理工作抓具體、抓深入,將專項治理同集中整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結合起來,找準自身職能與專項治理的集合點,主動作為、協同合作、共管共治。建立問題線索移送機制,將需要紀檢監察機關調查處理的違紀違規違法問題與行業性、管理性問題區分開來,對專項治理工作中本部門或其他部門黨內監督對象、監察對象的違紀違規違法行為,及時移送同級紀檢監察機關處理,并在移送后7個工作日內直接向省市場監管局機關黨委報送《民生領域專項治理問題線索登記表》(附件2)。
 
    附件:
 
       1.網絡餐飲食品安全專項治理統計表.doc
 
       2.民生領域專項治理問題線索登記表.doc


 
地區: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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