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衛生計生委(局),省衛生監督所,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為進一步加強醫療衛生、傳染病防治、公共衛生、計劃生育監督執法工作,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印發2018年衛生計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的通知》(國衛辦監督函〔2018〕139號)要求,我委組織制定了全省2018年公共衛生、傳染病防治、消毒產品、醫療衛生、計劃生育隨機監督抽查計劃。現印發你們,請按要求組織實施。具體如下:
一、任務抽取與下達
(一)國家衛生計生委監督中心根據國家計劃制訂隨機抽取規則,于2018年2月和6月分兩批在國家級衛生計生監督信息系統中的執法檢查對象名錄庫中抽取檢查對象名單,從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中相應隨機匹配執法檢查人員。
(二)省衛生監督所應當在國家任務抽取完成后將國家抽查任務清單通過衛生計生監督信息平臺下達到各地級以上市衛生監督機構。各地衛生監督機構接收任務清單后及時報送同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三)各地原則上不得擅自調整國家隨機監督抽查任務。在執行過程中,執法檢查人員有特殊原因難以執行抽查任務的,由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作出調整決定,省級監督機構在國家級衛生計生監督信息系統中具體調整,調整比例原則上不得超過抽取人員總數的10%。各地原則上不得擅自刪除執法檢查對象底檔信息,如因重卡、錄入錯誤等確需刪除的,由省級監督機構統一操作刪除,對應雙隨機抽查任務設置為完結。
二、與相關工作的銜接
(一)各地要做好國家隨機監督抽查任務與地方日常監督工作的銜接,將國家隨機監督抽查作為日常監督工作量的一部分統籌安排。在執行隨機抽查任務過程中,可以整合其他日常監督檢查事項,聯合開展抽查。對同一檢查對象,要在兼顧各專業需求的基礎上爭取一次性完成抽查任務,避免對檢查單位造成不必要的干擾。發現違法行為符合立案條件的,要堅決立案查處,維護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的嚴肅性。
(二)各地除完成國家計劃外,要結合實際,堅持問題導向,有針對性地開展衛生計生監督執法工作。監督執法適用隨機抽查的,應當采取雙隨機方式。要積極探索通過手持執法終端、全過程執法記錄設備等,提高行政執法效率、增強執法公正性。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根據本計劃制訂地區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要依托衛生計生監督信息系統建立執法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根據實際情況定期進行更新。縣(區)級監督機構參與一線監督執法的監督員原則上不低于本機構人員總數的70%。
(二)各地要積極爭取各級財政資金支持,加大對雙隨機抽查工作保障力度;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執法檢查人員發現問題的能力;加強對下級的指導督促和檢查,確保全省隨機監督抽查工作順利開展。
(三)及時公開和上報隨機監督抽查結果。各地應當在抽查任務完成后按照“誰檢查、誰錄入、誰公開”的原則,將抽查結果信息通過當地官方網站依法向社會公開。抽查結果信息包括抽查未發現問題、發現問題已責令改正、行政處罰、無法聯系(檢查時單位已關閉等情形)等4類。未發現問題、發現問題已責令改正和無法聯系的信息應當在抽查任務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行政處罰信息自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
各地要按照抽檢計劃的要求(詳見附件1-4),通過衛生計生監督信息系統按時上報相關信息。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上半年抽查信息填報工作,2018年8月30日前完成游泳場所衛生抽查信息填報工作,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下半年抽查信息填報工作。
省衛生監督所不定期對各地雙隨機抽查工作進行督導檢查,跟進、掌握各地抽查工作實際情況,對各地上報數據信息進行收集、匯總統計(匯總數據以信息報告系統的填報數據為準),并組織業務專家對統計結果進行分析,分別于2018年7月1日和12月1日前向我委綜合監督處提交結果報告。
我委將適時對各地進行督導調研,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我委聯系。
綜合監督處聯系人:鄒遠聞,聯系電話:020-83824719
信息系統聯系人:楊恒才,聯系電話:020-34451062
附件.doc
1.2018年醫療衛生隨機監督抽查計劃
2.2018年傳染病防治和消毒產品隨機監督抽查計劃
3.2018年公共衛生隨機監督抽查計劃
4.2018年計劃生育隨機監督抽查計劃
廣東省衛生計生委辦公室
2018年3月21日
為進一步加強醫療衛生、傳染病防治、公共衛生、計劃生育監督執法工作,根據《國家衛生計生委辦公廳印發2018年衛生計生國家隨機監督抽查計劃的通知》(國衛辦監督函〔2018〕139號)要求,我委組織制定了全省2018年公共衛生、傳染病防治、消毒產品、醫療衛生、計劃生育隨機監督抽查計劃。現印發你們,請按要求組織實施。具體如下:
一、任務抽取與下達
(一)國家衛生計生委監督中心根據國家計劃制訂隨機抽取規則,于2018年2月和6月分兩批在國家級衛生計生監督信息系統中的執法檢查對象名錄庫中抽取檢查對象名單,從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中相應隨機匹配執法檢查人員。
(二)省衛生監督所應當在國家任務抽取完成后將國家抽查任務清單通過衛生計生監督信息平臺下達到各地級以上市衛生監督機構。各地衛生監督機構接收任務清單后及時報送同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
(三)各地原則上不得擅自調整國家隨機監督抽查任務。在執行過程中,執法檢查人員有特殊原因難以執行抽查任務的,由省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作出調整決定,省級監督機構在國家級衛生計生監督信息系統中具體調整,調整比例原則上不得超過抽取人員總數的10%。各地原則上不得擅自刪除執法檢查對象底檔信息,如因重卡、錄入錯誤等確需刪除的,由省級監督機構統一操作刪除,對應雙隨機抽查任務設置為完結。
二、與相關工作的銜接
(一)各地要做好國家隨機監督抽查任務與地方日常監督工作的銜接,將國家隨機監督抽查作為日常監督工作量的一部分統籌安排。在執行隨機抽查任務過程中,可以整合其他日常監督檢查事項,聯合開展抽查。對同一檢查對象,要在兼顧各專業需求的基礎上爭取一次性完成抽查任務,避免對檢查單位造成不必要的干擾。發現違法行為符合立案條件的,要堅決立案查處,維護國家隨機監督抽查工作的嚴肅性。
(二)各地除完成國家計劃外,要結合實際,堅持問題導向,有針對性地開展衛生計生監督執法工作。監督執法適用隨機抽查的,應當采取雙隨機方式。要積極探索通過手持執法終端、全過程執法記錄設備等,提高行政執法效率、增強執法公正性。
三、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根據本計劃制訂地區實施方案,并組織實施。要依托衛生計生監督信息系統建立執法檢查對象名錄庫和執法檢查人員名錄庫,根據實際情況定期進行更新。縣(區)級監督機構參與一線監督執法的監督員原則上不低于本機構人員總數的70%。
(二)各地要積極爭取各級財政資金支持,加大對雙隨機抽查工作保障力度;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執法檢查人員發現問題的能力;加強對下級的指導督促和檢查,確保全省隨機監督抽查工作順利開展。
(三)及時公開和上報隨機監督抽查結果。各地應當在抽查任務完成后按照“誰檢查、誰錄入、誰公開”的原則,將抽查結果信息通過當地官方網站依法向社會公開。抽查結果信息包括抽查未發現問題、發現問題已責令改正、行政處罰、無法聯系(檢查時單位已關閉等情形)等4類。未發現問題、發現問題已責令改正和無法聯系的信息應當在抽查任務完成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行政處罰信息自作出行政處罰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社會公開。
各地要按照抽檢計劃的要求(詳見附件1-4),通過衛生計生監督信息系統按時上報相關信息。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上半年抽查信息填報工作,2018年8月30日前完成游泳場所衛生抽查信息填報工作,2018年11月15日前完成下半年抽查信息填報工作。
省衛生監督所不定期對各地雙隨機抽查工作進行督導檢查,跟進、掌握各地抽查工作實際情況,對各地上報數據信息進行收集、匯總統計(匯總數據以信息報告系統的填報數據為準),并組織業務專家對統計結果進行分析,分別于2018年7月1日和12月1日前向我委綜合監督處提交結果報告。
我委將適時對各地進行督導調研,執行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我委聯系。
綜合監督處聯系人:鄒遠聞,聯系電話:020-83824719
信息系統聯系人:楊恒才,聯系電話:020-34451062

1.2018年醫療衛生隨機監督抽查計劃
2.2018年傳染病防治和消毒產品隨機監督抽查計劃
3.2018年公共衛生隨機監督抽查計劃
4.2018年計劃生育隨機監督抽查計劃
廣東省衛生計生委辦公室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