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局委、各直屬機構:
“菜籃子”工作關系到民生,關系到社會和諧穩定。為了確保“菜籃子”產品長期穩定供給,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新階段“菜籃子”工作的通知》(國發〔2002〕15號)、《湖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新階段“菜籃子”工作的通知》(湘政發〔2002〕29號)文件精神,經州人民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新階段蔬菜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加強蔬菜基地建設
(一)穩定現有蔬菜種植面積,積極建設新的蔬菜基地。嚴格按照城市(含建制鎮)非農業人口3厘/人的標準保證專業菜地面積。從2008年起,用5年時間從二線蔬菜基地擴補專業蔬菜基地12800畝,其中吉首市4600畝、瀘溪縣900畝、鳳凰縣1600畝、古丈縣1000畝、花垣縣1000畝、保靖縣1300畝、永順縣1600畝、龍山縣800畝(見附件),保障城市人口基本吃菜需要。嚴格新建專業蔬菜基地的規劃布局。新建專業蔬菜基地應當位于城市建設規劃區外,集中連片,適宜蔬菜種植,交通方便,排灌通暢,附近無污染源。禁止在土壤重金屬背景值高的地區及與土壤、水源有關的地方病高發區以及高污染的工礦企業區、垃圾場、醫院、生活區附近建蔬菜基地。同時,因地制宜建立一批以渡淡、加工和外銷為主的二、三線菜地,積極引導農民向商品化、規模化生產發展。
(二)劃定蔬菜基地保護區和發展區。劃分近郊一線菜地(專業菜地)為保護區,中遠郊二、三線菜地為發展區。要設立菜地保護標志,建立菜地檔案,保護區除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外,不得列為城鎮建設用地;發展區內土地嚴格控制征用。嚴禁菜地改種、拋荒或它用,違者,由相關部門按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三)嚴格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的征收和管理。按照吉首市7000元/畝,其他縣城5000元/畝,重點保護區內菜地加收50%的標準,嚴格收足收齊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菜地被有毒物質污染,經環保部門檢驗核實已超過允許限度,不再適宜種菜的,應停止種菜,由造成污染的單位按《環境保護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補償,并按規定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凡應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批準緩、減免交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由縣市蔬菜辦(局)收取,按10%比例上交州集中協調使用。對2005年以來應補繳的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要足額補繳。
(四)嚴格城鎮專業蔬菜基地征用審批程序。確需征用或占用城鎮專業蔬菜基地,按照《湖南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和《湖南省城鎮蔬菜基地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用地單位在向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提出征用蔬菜基地申請前,應當征求所在地縣市人民政府蔬菜行政管理部門意見,對未征求意見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不予審核;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報請縣市人民政府批準用地申請前,用地單位應當向所在地縣市人民政府蔬菜行政管理部門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對未繳納新菜地開發建設基金的,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不予報批。征占蔬菜基地實行先補后征原則,由蔬菜行政主管部門會同農業、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按照征占1畝擴補1.5畝的標準,先行補足,再辦理征地手續。
(五)加大科技興菜力度。推廣蔬菜無害化、標準化生產技術,推廣普及蔬菜生產國家標準,推行無公害蔬菜標準化生產,積極推廣應用蔬菜生產新技術、新成果、新品種,建立一批穩產高產蔬菜專業基地。吉首市要逐步建設1000畝以上穩產高產蔬菜專業基地,其他7個縣每個縣要建設500畝以上穩產高產蔬菜專業基地。
二、建立和完善社會服務化體系
(一)加強蔬菜工作指導。各級蔬菜行政主管部門要引導和指導好蔬菜生產、流通和加工,大力培養和扶持專業生產、運銷和加工大戶,培育和扶持蔬菜生產龍頭企業、中心批發市場,實行企業聯基地,基地聯農戶,產、加、銷一條龍,貿、工、農一體化經營。各縣市要建立一批“放心菜”生產基地,打造一批優質蔬菜品牌,確保蔬菜產品質量安全。
(二)加強蔬菜商品流通基礎設施建設。各縣市要加快蔬菜產品市場建設步伐,配套相應設施,完善市場功能。要加強蔬菜產品市場管理,建立健全檢測手段,搞好批發市場、農貿市場、零售商場的功能提升與質量管理,改造提升一批骨干菜食商場、農貿市場。積極推進農貿市場改造,實行連鎖超市經營,保證質量,引導生產,促進消費。要積極推行蔬菜產品訂單生產和銷售,加強對蔬菜產品合同管理,鼓勵國有、集體、個體、外商從事蔬菜產品流通工作,形成多渠道、多層次、安全衛生、活而有序的流通格局。州確定吉首市五里牌蔬菜果品批發大市場為州級蔬菜果品中心批發市場予以培育和扶持。
(三)加強蔬菜產品檢測檢驗工作。各級批發市場、菜食商場、超市、農貿市場要開辟“放心菜”銷售區、銷售專店、連鎖店和銷售專柜,使“放心食品”貨暢其流,方便群眾購買。加強對專店專柜蔬菜產品的檢測檢驗,對主要蔬菜品種、加工企業和生產基地要做好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各級職能部門要加強抽檢,逐步提高市場準入標準,擴大“放心食品”覆蓋面,嚴禁質量不合格產品上市銷售。要建立健全檢測制度,完善和改進檢測方法,嚴格實施質量安全強制性標準,突出抓好重點季節、重點農藥、重點病蟲害、重點品種的檢測檢驗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發生。要通過對產品質量的檢測檢驗,規范“無公害農產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的認證和標識管理,促進優質產品的生產和銷售。
(四)整頓規范蔬菜市場秩序。各縣市要樹立發展大產業、培育大市場、搞活大流通的觀念,堅決制止地方保護主義,建立綠色蔬菜銷售通道,禁止亂收費、亂罰款。實行優質優價,鼓勵公平競爭,促進優質、無公害蔬菜產品銷售。堅決查處制假、售假和經營有毒有害蔬菜產品的行為,嚴厲打擊“菜霸”,維護正常的流通秩序。
三、加大促進蔬菜穩定發展的扶持力度
(一)加大蔬菜工作投入。鼓勵企業、種植大戶、個體等參與蔬菜工程建設,建立以受益主體投入為主、政府引導、金融支持、社會參與的蔬菜工程建設投入機制,突出新技術、新品種引進推廣,扶持蔬菜工程基礎設施建設,做好市場供應宏觀調控工作。
1、對發展蔬菜產業給予補貼。按照非農業人口吉首市每年10元/人、其它縣5元/人的標準,歸集蔬菜發展資金,列入縣市財政預算,用于新技術、新品種引進推廣及蔬菜產銷的宏觀調控等。
2、加大蔬菜生產基地建設。州人民政府每年從以工代賑資金中安排300萬元、從農發資金中安排100萬元,采取以獎代扶的方式,用于扶持蔬菜生產基地建設,重點扶持擴補專業菜地。
3、加大基礎設施投入,集中市場建設資金,興建完善一批縣鄉農產品市場。
4、州、縣市人民政府每年籌集40%以上的價格調節基金用于蔬菜建設。
(二)加強蔬菜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蔬菜專項資金全部用于蔬菜基地建設。按照專項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蔬菜部門要會同財政部門管好用好蔬菜發展財政補貼、新菜地開發建設資金、“菜籃子”專項建設撥款和科研經費、價格調節基金用于蔬菜的部分、市場網點建設費用于蔬菜建設部分、以工代賑及農發資金用于蔬菜建設等資金。蔬菜專項資金使用由蔬菜行政管理部門提出,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財政、審計等部門要加強監督檢查,保證專款專用。
四、加強對蔬菜工作的領導
各縣市人民政府要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把蔬菜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實行縣市長負責制,層層建立崗位責任制,做到政府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副職具體抓,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蔬菜行政管理機構是各級政府抓蔬菜工作的辦事機構,負責協調蔬菜產品的生產、流通、消費各環節中的有關工作,要搞好指導協調,組織考核,推動蔬菜工作順利開展。
二OO八年七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