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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2020年湖南省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護苗”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 (湘市監食〔2020〕66號(聯合))

   2020-04-02 714
核心提示:各市州市場監督管理局、教育(體)局、衛生健康委,各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湘西自治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現將《2020年湖
各市州市場監督管理局、教育(體)局、衛生健康委,各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湘西自治州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現將《2020年湖南省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護苗”行動實施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食品安全“護苗”行動工作情況統計表
 
  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湖南省教育廳
 
  湖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湖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0年3月31日
 
  (公開屬性:主動公開)
 
  
 
  2020年湖南省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護苗”行動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加強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見》精神,嚴格執行《學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管理規定》,認真落實省委巡視整改有關要求,按照市場監管總局、教育部、國家衛健委、公安部《關于落實主體責任強化校園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市監食經〔2019〕68號)和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關于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市監食經函〔2020〕406號)要求,結合湖南省2020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省教育廳、省衛生健康委、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決定,4月至11月,在全省開展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護苗”行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整治,推動學校及周邊食品經營者主體責任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進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進一步加強,校園及周邊食品經營秩序進一步好轉,廣大師生食品安全意識進一步提高,食品安全保障能力進一步提升,營養狀況進一步改善。中小學、幼兒園全面落實校領導陪餐制;學校食堂 “互聯網+明廚亮灶”覆蓋率大幅度提高;減少校園群體性食源性疾病事件;學校飲用水合格率明顯提高;學生超重、肥胖的干預率、營養健康知識普及率100%;校園及周邊無證無照經營和食品流動攤販整治率100%。
 
  二、整治范圍
 
  (一)全省各級各類學校(含托幼機構,下同)食堂,學生集體用餐配送單位等供餐單位;
 
  (二)校園及周邊(校門外道路兩側100米范圍內)的食品銷售經營者、餐飲服務經營者(含小餐飲)、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攤販等;
 
  (三)學校飲用水。
 
  三、重點任務
 
  (一)落實學校食品安全主體責任
 
  認真執行市場監管總局等四部門《關于落實主體責任強化校園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要求,督促學校全面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和校長(園長)負責制,加強學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實行托管的食堂、超市,以及采用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供餐的,要把食品安全作為遴選托管單位和供餐單位的首要標準,簽訂食品安全責任書,督促供餐和托管單位落實各項管理制度,保障學校食品安全。
 
  (二)加強食品和飲用水安全管理
 
  督促學校按照《學校食品安全和營養健康管理規定》要求,改善食堂經營條件,完善功能分區、流程布局和設施設備;強化食品安全風險隱患排查,全面開展食品安全自查自評,及時發現問題消除隱患;規范食堂食鹽定點采購;突出飲用水安全管理,做好自備水源、二次供水、食堂蓄水池、直飲水、桶裝水等供水設施的清潔、消毒等衛生管理工作,確保飲用水安全衛生。
 
  (三)凈化校園周邊食品安全環境
 
  根據《湖南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小餐飲和食品攤販管理條例》,中小學校門外道路兩側100米范圍內不得劃定為食品攤販經營區域,全面禁止食品流動攤販。加強校園周邊食品安全綜合治理,校園周邊食品經營者須持證經營,依法落實主體責任,嚴把食品采購關,嚴格規范食品加工制作行為,不得經營來源不明、過期變質等違法食品,維護良好的校園周邊食品安全環境。
 
  (四)加大食品安全監督檢查力度
 
  各級監督管理部門要充分履職、密切協作,從嚴查處校園及周邊食品和飲用水安全違法行為。重點查處無證無照生產經營、制售假冒偽劣、“三無”(無廠名、無廠址、無生產日期)食品,銷售過期變質食品,重點打擊非法添加和濫用食品添加劑等違法行為;嚴厲整治校園周邊食品流動攤販,保障師生飲食安全。
 
  (五)開展食品安全與營養科普宣教
 
  將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知識納入健康教育教學內容,督促學校通過主題班會、課外實踐等形式,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食品安全與營養健康教育活動;大力開展“食品安全進校園”活動,在全國食品安全宣傳周、全民營養周、中國學生營養日、全國碘缺乏病防治日等重要時間節點,開展相關科學知識普及和宣傳,提升學生食品安全意識和健康素養。
 
  (六)開展學校健康食堂建設
 
  結合合理膳食行動,廣泛開展“三減三健”(減鹽、減油、減糖,健康口腔、健康體重、健康骨骼)、營養均衡配餐、營養指導員培訓等營養干預,推動學校健康食堂建設。
 
  四、工作職責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學校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校園及周邊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食品銷售店、餐飲店等食品生產經營者的監督檢查。
 
  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督促學校落實食品安全校長(園長)負責制,加強對學校食品安全責任體系及食品安全應急方案實施情況的督查指導,指導學校開展食品安全健康教育,引導學生合理飲食,自覺抵制垃圾食品。
 
  衛生健康部門負責指導學校加強飲用水管理,開展食源性疾病預防和營養健康知識教育。
 
  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負責對城市(縣城)建成區校園周邊非指定場所、區域、時間內經營的食品流動攤販整治;指導監督鄉鎮加強校園周邊流動攤販管理。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各級各部門要嚴格落實《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按照“四個最嚴”的要求,在政府統一領導下,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齊抓共管,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要狠抓學校食品監管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發事故應對工作,將學校食品安全納入本地區食品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和學校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把學校食品安全作為全省餐飲業質量安全水平提升的重要內容,保障師生食品安全。
 
  (二)加強督導檢查
 
  各地要結合實際,制定“護苗”行動工作方案,要堅持問題導向,將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作為日常檢查、隨機抽查和飛行檢查的重點,圍繞春秋季開學、“三考”期間等重點時段,開展學校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風險隱患大排查,對考點學校實行駐點監管。市場監管、教育、衛生健康等部門每學期要聯合對校園食品安全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重點督導發生過學校食物中毒或食品安全事件的地區和學校,檢查結果和整改情況納入市州、縣市區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績效評估。
 
  (三)推進社會共治
 
  要在全面開展“明廚亮灶”建設的基礎上,提高學校食堂“明廚亮灶”覆蓋率,要運用互聯網技術,對學校食堂進行可視化監管。要充分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媒體、家長委員會等社會力量,廣泛參與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治理;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建立有獎舉報機制,鼓勵人民群眾積極參與社會共治。
 
  (四)統籌疫情防控
 
  要按照市場監管總局、教育部、公安部統籌做好疫情防控和春季學校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督促各級各類學校和校外供餐單位落實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和教育部門制定的學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認真做好疫情防控,加強校園環境衛生整治和消毒,強化食品原料采購、學生就餐、人員健康監測等關鍵環節把控,師生錯時就餐,分散用餐,餐具一用一消毒,確保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同時,統籌抓好學校疫情防控。
 
  (五)及時報送信息
 
  要建立信息報送制度,各市州市場監管、教育、衛生健康、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請于6月10日、9月30日前,將階段工作小結和《食品安全“護苗”行動工作情況統計表》(附后)報送對口上級部門;11月10日前報送整治工作總結和統計報表;典型案例、重要信息隨時報送。
 
  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聯系人:梁永恒
 
  電話:0731-85693387      E-mail:spjy0731@163.com
 
  省教育廳聯系人:張志敏
 
  電話:0731-82203435      E-mail:hnjyttwc@126.com
 
  省衛生健康委聯系人:孫永忠
 
  電話:0731-82209495      E-mail:178405459@qq.com
 
  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聯系人:蔡新建
 
  電話:0731-88950430     E-mail:hnzjt0731@163.com


 
地區: 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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