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區)人民政府,自治區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自治區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計劃》已經自治區黨委和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4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
自治區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計劃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也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的開局之年。2020年自治區人民政府立法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緊緊圍繞自治區黨委十二屆八次、九次全會部署要求,聚焦自治區黨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大立法統籌協調力度,著力提高立法質量和工作效率,著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堅決守好“三條生命線”、走出一條高質量發展新路子,建設經濟繁榮民族團結環境優美人民富裕的美麗新寧夏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充分發揮立法的引領和保障作用,推動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加強和改進地方立法工作,是提升地方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基礎。要充分發揮地方立法在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積極作用,堅持立改廢釋并舉,不斷完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以及與之相配套的制度規定和社會規范,增強立法的及時性、系統性、針對性。要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將立法的重心放在反映黨和國家事業發展要求、完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急需,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備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上來,進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機制,不斷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以良法保障善治。
二、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部署要求,科學合理安排立法項目
——圍繞守好促進民族團結的生命線,提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促進民族團結進步工作條例草案。
——圍繞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提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訂草案、技術市場管理條例修訂草案。
——圍繞加強社會主義文化建設,提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寧夏引黃古灌區世界灌溉工程遺產保護條例草案、全民閱讀促進條例草案。
——圍繞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提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發展中醫條例修訂草案、眼角膜捐獻條例草案、野生動物保護實施辦法修訂草案。
——圍繞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制定鐵路安全管理規定、地震預警管理辦法。
——圍繞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強政府自身建設,提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公安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草案,修訂重大行政決策規則。
扎實做好涉及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優化營商環境等涉及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清理工作。對于列入調研論證的立法項目,由相關部門進一步調研論證,并于2020年10月30日前形成調研報告,為制定下一年度立法計劃提供參考。
三、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地方立法工作,切實提高立法質量
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要始終堅持正確政治方向,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特別是對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把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貫徹體現到立法全過程和各方面。要自覺擔負起新時代對地方立法提出的新任務,將自治區黨委貫徹黨中央大政方針的部署舉措依法落實到位,保障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得到全面貫徹和有效執行。要加快推動落實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入法入規,用強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播和發展。要嚴格落實立法工作向自治區黨委請示報告制度,凡重大立法事項,立法涉及的重大體制、重大政策調整,以及需要由自治區黨委研究的立法中的重大問題,要按照規定向自治區黨委請示報告。
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自覺遵循自然規律、經濟規律、社會發展規律以及立法活動規律,從實際出發,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學合理地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與義務、國家機關的權力與責任,使立法工作科學全面體現事物發展規律和立法規律的內在要求,不斷提高立法質量效率,夯實依法治區的基礎。要堅持立法為了人民、立法依靠人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追求,堅持立法公開,充分發揚民主,充分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實際工作者、基層群眾的作用,匯聚民意、集中民智,使立法體現和反映廣大人民群眾的意志和共同利益。要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開展立法工作,從國家整體利益和人民根本利益出發,依照憲法和立法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開展立法工作,維護憲法權威和國家法制統一。
加強政府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完善政府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機制,探索組織開展集中審查和專家、律師協助審查,著重對政府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是否存在超越法定權限、突破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等突出問題進行審查,切實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堅決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和權威。
加強立法工作隊伍建設。要深刻把握地方立法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和新要求,把立法工作隊伍建設擺在重要位置上來推動、謀劃和落實,要著力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立法工作隊伍,全面提高立法工作隊伍的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不斷提高地方立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切實抓好立法工作計劃的貫徹執行
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立法工作計劃的實施,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強化責任落實,切實維護自治區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計劃的權威性、嚴肅性。承擔牽頭起草任務的部門要擬定具體起草工作計劃和方案,明確時間表和責任人。起草部門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負責的立法項目要親自部署、親自研究、親自協調、親自督辦,如有立法疑難重大問題要主動與自治區司法廳聯系。因特殊情況,確需暫緩執行相關立法工作計劃項目的,起草部門應當專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自治區政府各部門要積極配合、支持立法工作,對征求意見、送請會簽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要認真研究,及時反饋意見。
自治區司法廳要及時跟蹤了解各部門落實立法工作計劃情況,督促指導各部門按時保質保量向自治區人民政府提交草案送審稿。對爭議較大的立法事項,各有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妥善處理分歧,爭取達成共識,切實保障立法項目按時完成。自治區司法廳要加大協調力度,充分利用協調機制研究突出問題、協調主要爭議。經充分協調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自治區司法廳和起草部門應當將爭議的主要問題及相關意見及時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確保自治區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順利完成。
附件下載:
附件:1.2020年擬提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地方性法規項目(11件)
2.2020年擬由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的政府規章項目(4件)
3.2020年擬調研論證的地方性法規項目(9件)
4.2020年擬調研論證的政府規章項目(10件)
《自治區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計劃》已經自治區黨委和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4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
自治區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計劃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十三五”規劃收官之年,也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的開局之年。2020年自治區人民政府立法工作的總體要求是: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緊緊圍繞自治區黨委十二屆八次、九次全會部署要求,聚焦自治區黨委和政府中心工作,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加大立法統籌協調力度,著力提高立法質量和工作效率,著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堅決守好“三條生命線”、走出一條高質量發展新路子,建設經濟繁榮民族團結環境優美人民富裕的美麗新寧夏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充分發揮立法的引領和保障作用,推動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加強和改進地方立法工作,是提升地方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的重要基礎。要充分發揮地方立法在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積極作用,堅持立改廢釋并舉,不斷完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以及與之相配套的制度規定和社會規范,增強立法的及時性、系統性、針對性。要加強重點領域立法,將立法的重心放在反映黨和國家事業發展要求、完善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急需,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新期待必備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上來,進一步完善立法工作機制,不斷提高立法質量和效率,以良法保障善治。
二、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黨委部署要求,科學合理安排立法項目
——圍繞守好促進民族團結的生命線,提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促進民族團結進步工作條例草案。
——圍繞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提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修訂草案、技術市場管理條例修訂草案。
——圍繞加強社會主義文化建設,提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寧夏引黃古灌區世界灌溉工程遺產保護條例草案、全民閱讀促進條例草案。
——圍繞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提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發展中醫條例修訂草案、眼角膜捐獻條例草案、野生動物保護實施辦法修訂草案。
——圍繞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制定鐵路安全管理規定、地震預警管理辦法。
——圍繞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強政府自身建設,提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公安警務輔助人員管理條例草案,修訂重大行政決策規則。
扎實做好涉及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優化營商環境等涉及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清理工作。對于列入調研論證的立法項目,由相關部門進一步調研論證,并于2020年10月30日前形成調研報告,為制定下一年度立法計劃提供參考。
三、加強和改進新時代地方立法工作,切實提高立法質量
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要始終堅持正確政治方向,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特別是對立法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把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貫徹體現到立法全過程和各方面。要自覺擔負起新時代對地方立法提出的新任務,將自治區黨委貫徹黨中央大政方針的部署舉措依法落實到位,保障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得到全面貫徹和有效執行。要加快推動落實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入法入規,用強有力的法律制度保障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傳播和發展。要嚴格落實立法工作向自治區黨委請示報告制度,凡重大立法事項,立法涉及的重大體制、重大政策調整,以及需要由自治區黨委研究的立法中的重大問題,要按照規定向自治區黨委請示報告。
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要自覺遵循自然規律、經濟規律、社會發展規律以及立法活動規律,從實際出發,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科學合理地規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與義務、國家機關的權力與責任,使立法工作科學全面體現事物發展規律和立法規律的內在要求,不斷提高立法質量效率,夯實依法治區的基礎。要堅持立法為了人民、立法依靠人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價值追求,堅持立法公開,充分發揚民主,充分發揮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實際工作者、基層群眾的作用,匯聚民意、集中民智,使立法體現和反映廣大人民群眾的意志和共同利益。要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開展立法工作,從國家整體利益和人民根本利益出發,依照憲法和立法法等有關法律的規定開展立法工作,維護憲法權威和國家法制統一。
加強政府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完善政府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機制,探索組織開展集中審查和專家、律師協助審查,著重對政府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是否存在超越法定權限、突破法律法規有關規定等突出問題進行審查,切實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堅決維護國家法制統一、尊嚴和權威。
加強立法工作隊伍建設。要深刻把握地方立法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和新要求,把立法工作隊伍建設擺在重要位置上來推動、謀劃和落實,要著力打造忠誠干凈擔當的高素質專業化立法工作隊伍,全面提高立法工作隊伍的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不斷提高地方立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切實抓好立法工作計劃的貫徹執行
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立法工作計劃的實施,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強化責任落實,切實維護自治區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計劃的權威性、嚴肅性。承擔牽頭起草任務的部門要擬定具體起草工作計劃和方案,明確時間表和責任人。起草部門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負責的立法項目要親自部署、親自研究、親自協調、親自督辦,如有立法疑難重大問題要主動與自治區司法廳聯系。因特殊情況,確需暫緩執行相關立法工作計劃項目的,起草部門應當專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各市、縣(區)人民政府和自治區政府各部門要積極配合、支持立法工作,對征求意見、送請會簽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要認真研究,及時反饋意見。
自治區司法廳要及時跟蹤了解各部門落實立法工作計劃情況,督促指導各部門按時保質保量向自治區人民政府提交草案送審稿。對爭議較大的立法事項,各有關部門要提高政治站位,妥善處理分歧,爭取達成共識,切實保障立法項目按時完成。自治區司法廳要加大協調力度,充分利用協調機制研究突出問題、協調主要爭議。經充分協調仍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自治區司法廳和起草部門應當將爭議的主要問題及相關意見及時報自治區人民政府決定,確保自治區人民政府2020年立法工作順利完成。

附件:1.2020年擬提請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審議的地方性法規項目(11件)
2.2020年擬由自治區人民政府發布的政府規章項目(4件)
3.2020年擬調研論證的地方性法規項目(9件)
4.2020年擬調研論證的政府規章項目(10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