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國發〔2019〕6號)精神,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優化我市營商環境,市政府決定對應取消市級行政許可事項9項,承接國務院下放的行政許可事項2項,下放各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行政許可事項2項?,F將上述取消和調整的13項行政許可事項目錄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各區縣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做好落實和銜接工作。要制定事中事后監管措施,采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重點監管、信用監管、“互聯網+監管”等方式,確保放得開、接得住、管得好,防止出現監管真空。對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不得擅自轉交下屬事業單位、協會繼續審批,不得通過拆分、合并或重組等方式以新的名義、條目替代審批,不得以其他任何形式變相審批;對承接的行政許可事項要細化承接措施,確保平穩有序過渡;對下放到區縣的行政許可事項要加強對承接單位的培訓和指導。要加強信息公開,及時向社會公布有關事項事中事后監管細則,相應調整網上行政許可事項及辦事指南,動態管理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
附件:1.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
2.承接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
3.下放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
重慶市人民政府
2019年4月17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1
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
序號 | 事項名稱 | 設定依據 | 審批部門 | 處理 決定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1 | 省內干線傳輸網(含廣播電視網)建設項目核準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條例》 《國務院關于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國發〔2004〕20號) 《國務院關于發布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2016年本)的通知》(國發〔2016〕72號) | 市通信管理局 | 取消 | 取消審批后,通信管理部門通過以下措施加強事中事后監管: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信條例》第四十四條第一款和《重慶市電信管理條例》第四條第一項規定,監督指導有關企業編制干線傳輸網滾動規劃。2.依據干線傳輸網滾動規劃強化共建共享監督管理。3.持續強化干線傳輸網運行質量和安全保障。 |
2 | 假肢和矯形器(輔助器具)生產裝配企業資格認定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市民政局 | 取消 | 取消審批后,民政部門要加快完善假肢和矯形器生產裝配有關標準,通過以下措施加強事中事后監管:1.加強信息共享,市場監管部門將相關企業登記注冊信息共享至市共享交換平臺,民政部門及時獲取。2.實施年度報告制度,生產裝配企業每年編制報送年度報告。3.開展“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重點監管,及時調查處理投訴舉報,依法處罰違法行為,并向社會公開。4.加強信用監管,建立企業信用檔案,及時公開信用信息。5.發揮行業組織作用,加強行業自律。 |
3 | 船員注冊及服務簿簽發 | 《中華人民共和國船員條例》 | 市交通局,區縣交通部門 | 取消 | 取消審批后,對通過船員適任證書核發審查的船員直接發放《船員服務簿》。交通部門通過以下措施加強事中事后監管:1.加強船員適任證書管理,廚師、服務員等不參加航行值班的船員納入船員適任證書核發申請人員范圍。2.對年滿18周歲(在船實習、見習人員年滿16周歲)、符合船員健康要求、經船員基本安全培訓并通過海事管理機構考試者,在簽發相應船員適任證書時,直接發放《船員服務簿》。3.新的《船員服務簿》作為船員個人持有的法定文書,主要承載船員檔案功能,記錄船員履職情況。加強船員持有《船員服務簿》和記錄船員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 |
4 | 國際道路貨物運輸許可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 市交通局 | 取消 | 取消審批后,改為備案。交通部門會同有關部門通過以下措施加強事中事后監管:1.加強與海關、邊檢、交管等的信息共享和聯合監管,加強對有關車輛的靜態管理和動態監控。2.加強信用監管,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建立違法失信企業退出機制。 |
5 | 道路貨物運輸站(場)經營許可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 區縣交通部門 | 取消 | 取消審批后,交通部門通過以下措施加強事中事后監管:1.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等方式,加強對道路貨物運輸站(場)生產經營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違反道路貨物運輸經營管理規定的行為。2.實施道路貨物運輸站(場)相關標準,推動站(場)建設運營標準化。3.加強與市場監管、住房城鄉建設、應急管理、公安等部門關于道路貨物運輸站(場)相關信息共享。4.加強對道路貨物運輸站(場)經營業戶的信用監管,向社會公開失信企業名單,并實施聯合懲戒。 |
6 | 飼料添加劑預混合飼料產品批準文號核發 | 《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管理條例》 | 市農業農村委 | 取消
| 取消審批后,改為備案。農業農村部門通過以下措施加強事中事后監管:1.嚴格實施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生產許可管理,加大日常監管力度,強化對企業標準制定工作的服務和指導,督促企業建立全程質量安全管理和追溯體系。2.建立飼料添加劑預混合飼料、混合型飼料添加劑產品配方備案制度,要求企業主動履行備案義務。3.監督飼料企業嚴格按照產品標準進行生產,對產品是否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和規范性技術要求實施嚴格監管,嚴厲打擊違規或超量添加抗生素、激素等化學物質的行為。4.加大飼料產品經營和使用環節監督檢查力度,嚴肅查處假冒偽劣飼料產品。5.加強飼料企業信用監管,健全飼料行業誠信體系,及時記錄飼料企業誠信狀況并向社會公開。 |
7 | 新獸藥臨床試驗審批 | 《獸藥管理條例》 | 市農業農村委 | 取消 | 取消審批后,改為備案。農業農村部門(獸醫行政管理部門)通過以下措施加強事中事后監管:1.建立完善備案管理工作程序和要求,及時掌握獸藥臨床試驗情況。2.監督新獸藥臨床試驗單位按照備案的試驗方案和獸藥臨床試驗質量管理規范要求開展臨床試驗。3.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開展新獸藥臨床試驗中的各種違法行為。 |
8 | 名稱預先核準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企業名稱登記管理規定》《個體工商戶條例》《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管理條例》 | 市市場監管局,區縣市場監督管理部門 | 取消 | 取消審批后,改為企業(包括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下同)自主申報名稱,市場監管部門在企業注冊登記時核準名稱。市場監管部門通過以下措施優化服務、加強事中事后監管:1.向社會公開企業名稱庫,引導企業自行擬定符合規則要求的名稱。2.建立企業名稱自主申報制度,明確企業名稱禁限用規則,完善企業名稱爭議處理機制,加強對企業名稱使用的監督管理。3.簡化優化工商登記程序,實行“一次性告知”,提高企業登記辦理效率,保障企業自主選擇名稱。 |
9 | 國產藥品注冊初審 |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 | 市藥監局 | 取消 | 取消初審后,改由國家藥監局直接受理國產藥品注冊申請。 |
附件2
承接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
序號 | 項目名稱 | 設定依據 | 國家實 施部門 | 我市承 接部門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1 | 港口設施保安證書核發 | 《國務院對確需保留的行政審批項目設定行政許可的決定》 | 交通運輸部 | 市交通局 | 承接后,交通部門通過以下措施加強事中事后監管:1.執行交通運輸部修訂完善的港口設施保安規則和相關標準,統一規范港口設施保安工作,優化審批服務。2.依托有關信息系統,實現港口設施保安管理信息報送和共享,加強對港口設施保安工作的監管。 |
2 | 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安全評價機構甲級資質認可,煤礦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安全評價機構乙級資質認可 |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 應急管理部,省級煤礦安全監察局 | 市應急局 | 承接后,合并甲級、乙級資質,只保留基礎資質。應急管理部門通過以下措施加強事中事后監管:1.健全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安全評價機構審批工作制度,制定本級機構資質認定標準和執法標準,明確監管管轄權,規范自由裁量權。2.加強對審批工作的培訓、指導、督查工作,及時糾正有關問題。3.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信用監管等方式,加強執法監督,對失信企業實行聯合懲戒。4.加強對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安全評價機構有關信息的共享和公開,接受社會監督。5.支持行業組織發揮自律作用,完善技術仲裁工作機制。 |
附件3
下放的行政許可事項目錄
序號 | 項目名稱 | 設定依據 | 現實施 主體 | 下放實 施主體 | 下放權限 | 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
1 | 主城區以外毗鄰區縣行政區域間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 |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 | 市級交通部門(重慶市道路運輸管理局) | 區縣交通部門 | 部分下放,主城區以外毗鄰區縣行政區域間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許可下放至區縣交通部門。 | 通過以下措施加強事中事后監管:1.強化行業行政許可信息共享,許可實施機關及時將許可情況推送至上級交通部門,并在本級道路運政管理信息系統及時更新行政許可信息,逐級上傳至部級系統。2.指導區縣交通部門督促企業健全道路旅客運輸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產制度、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制度,強化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切實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3.加強車輛動態監督管理,發揮全國重點營運車輛聯網聯控系統等平臺作用,強化車輛運行監管,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4.加強執法監督,通過“雙隨機、一公開”等方式,加強對道路旅客運輸經營活動的監督檢查,依法處罰違法行為。5.加強信用監管,建立健全道路運輸企業質量信譽考核制度,強化考核結果應用。6.完善服務質量投訴監督機制,充分發揮“12328”交通運輸服務監督電話作用,暢通道路旅客運輸服務質量投訴渠道,及時處理服務質量投訴案件。7.加強轄區內交通部門履職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糾正問題。 |
2 | 護士執業注冊 | 《護士條例》 | 市衛生健康委,區縣衛生健康部門 | 市衛生健康委,區縣衛生健康部門 | 部分下放,市屬醫療機構的護士執業注冊由市衛生健康委審批;除市屬醫療機構外,按屬地管轄,醫療機構的護士執業注冊由區縣衛生健康部門審批。 | 護士執業注冊行政許可下放,市衛生健康委通過以下措施加強事中事后監管:1.通過全面開展護士電子化注冊,實施護士執業動態追蹤管理,實現護士執業注冊在線全程管理;2.綜合運用“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重點監管、信用監管、“互聯網+監管”、不良執業行為記錄管理、行業監督等方式加強監管,同時,公布監督電話,暢通群眾和社會投訴舉報渠道,及時受理和處置舉報。3.加強政務信息公開,接受公眾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