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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酒泉市學校及校園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4-03-11 377
核心提示: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學校及校園周邊食品安全直接關系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社會各界極為關注。在今年我市
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學校及校園周邊食品安全直接關系師生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社會各界極為關注。在今年我市“兩會”上,市政協委員專門就加強學校及校園周邊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提出了提案。為切實做好學校食堂及周邊食品安全工作,確保廣大師生身體健康和飲食安全,防止食品安全事故發生,經研究,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決定在2014年春季開學之際,在全市范圍內開展為期3個月的學校及校園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現將《酒泉市學校及校園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局于2014年5月20日前將專項整治情況總結上報市局。
 
  聯系人:李吉明
 
  電話:2822807   傳真:2651730
 
  酒泉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4年2月19日
 
  酒泉市學校及校園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規范全市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秩序,重點解決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存在的突出問題,營造有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校園周邊環境,保障學校廣大師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堅持屬地管理的原則,按照政府負總責、部門各司其職、企業為第一責任人的總要求,細化目標、明確責任,針對學校周邊食品安全特點和群眾反映的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突出問題,以實現學校食堂和校園周邊餐飲業、攤檔食品從“源頭”到“終端”的全程監控,通過集中整治,使學校食堂及校園周邊餐飲服務業、食品經營單位的食品質量狀況明顯改善,實現學校及周邊食品生產、經營企業(戶)持證(照)率達100%,生產經營臺賬建立率達100%,“三無”食品清除率達到100%,過期變質食品清除率達到100%,廣大師生的食品消費安全感進一步增強,確保學校學生的飲食安全。
 
  二、整治重點及主要內容
 
  (一)整治的重點區域:學校內及學校周邊150米內的食品經營戶、經營攤點、餐飲單位、小作坊(含現做現賣的)、小賣部,特別是農村和城鄉結合部的學校及學校周邊。學校周邊主要指學校校門兩側及對面150米以內的范圍。
 
  (二)整治的重點環節:一是學校食堂及學校周邊餐飲服務單位,校園內食品(飲食)無證經營戶,特別是學校周邊的小餐館和飲食流動攤販等;二是學校商店(小賣部)及學校周邊食品經營攤點(門店),特別是學校周邊的小商店(超市)、小食品店及流動攤販等;三是學校及學校周邊的食品加工企業,特別是學校周邊前店后廠的小加工點、小作坊和黑窩點等。
 
  (三)整治的重點品種:糧油及米面制品、奶制品、熟肉制品、飲用水、飲料、兒童食品、醬油、醋、食鹽、生鮮肉品、水產品及各種燒烤食品、即食食品、裸裝食品等。
 
  (四)整治的主要內容:一是全面檢查學校食品安全各項工作制度、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制定和落實情況;二是所有生產、經營企業生產經營臺賬的建立及信用體系建設情況;三是要結合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餐食品安全監管及量化分級管理工作,重點查處學校食堂餐飲服務衛生許可情況,糧倉(米柜)貯存糧油情況,食堂操作間的基本條件、衛生環境、食品是否按規定留樣、安全防范措施、原材料質量把關、進貨臺賬、索證索票、從業人員健康證及量化分級管理情況,特別要檢查食品倉庫有無“三無”產品及過期、霉變和腐敗變質食品及原料等;四是學校商店(小賣部)及學校周邊小商店(超市)、小食品店證照(流通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和從業人員健康證)情況,進貨檢查驗收、索證索票、購銷臺賬和質量承諾等制度落實情況,所經營的強制準入食品是否有QS標志,有無銷售“三無”食品和假冒偽劣、有毒有害、過期變質及其它不合格食品等;五是學校周邊的餐飲企業、飲食攤點有無餐飲服務許可證、流通許可證、工商營業執照、從業人員健康,衛生管理制度、衛生防護措施和原料進貨把關等情況,有無利用有毒有害、變質和無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的肉類加工食品等行為;六是學校及學校周邊的生產加工業的主體資質情況、質量保障體系的建立和運行情況以及生產加工食品是否使用非食品原料和霉爛變質原料等;七是經營食品的流動攤販、攤點。
 
  三、整治時間和步驟
 
  自查自糾階段:2014年2月20至2月28日,全市各類學校主動開展自查自糾,教育主管部門要督促相關學校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教育引導學生不購買不合格食品;各食品生產加工、經營單位根據《食品安全法》及相關規定,認真開展自查,嚴格落實不采購、不使用無證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和不銷售未取得生產許可證的食品及三無食品、霉爛變質、過期食品等;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要對本轄區學校及校園周邊食品生產、經營情況進行進一步摸排,做到情況明、底數清,找準監管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制定整治計劃和方案,有條不紊的開展整治行動。
 
  (二)集中整治階段:3月1日至4月30日,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局組織執法人員對學校食堂及校園周邊飲食店(攤)、副食店(攤)、加工、經營單位進行拉網式檢查和指導,統一標準,提出書面整改意見,落實整改措施。同時,在專項整治階段期間,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要充分發揮食安辦綜合協調的作用,聯合教育、工商、質監、城市執法、公安等部門開展集中整治行動,確保整治行動取得實效。
 
  (三)整改提高階段:5月1日至5月15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制定整改計劃,全面落實整改措施,嚴肅查處違法行為,建立健全長效工作機制,鞏固整治成果。
 
  (四)總結驗收階段:5月16日至5月20日,對學校及校園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自查自評、及時總結,并于5月20日前將本縣(市、區)專項整治工作總結上報市局。
 
  五、整治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要切實提高對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認識, 加強組織領導, 強化工作措施,實行責任追究, 制定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方案,把學校食堂及校園周邊食品安全專項整治作為當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點,抓緊抓好,抓出成效。
 
  (二)強化源頭治理。整治中要強化源頭治理,嚴厲打擊食品生產加工經營過程中的摻雜、使假行為,尤其是為學校食堂及校園周邊食品商店、食品超市供應的食品原料、成品等,嚴格索證索票制度和供應商的資質,對非法經營者和存在的違法問題嚴肅查處,抓好源頭整治工作。
 
  (三)建立長效機制。各縣(市、區)食品藥品監管局要堅持“立足當前,規劃長遠,標本兼治,著力治本”的方針,認真組織好專項集中整治行動,及時分析總結專項整治經驗,研究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健全和完善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制、責任追究制和食品安全長效管理機制,進一步提高經營單位的自律意識、管理水平和執法人員的執法水平。
 
  (四)加強宣傳教育。要采取多種方式和手段,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增強廣大師生和家長的食品安全意識。要加強社會監督,充分利用12331投訴舉報平臺和設立投訴舉報箱、電子郵箱等方式,發動社會各界監督食品生產經營活動,舉報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對核實的舉報情況,及時對舉報者進行獎勵,為保障學校及周邊食品安全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要通過開展集中整治行動,查處和曝光一批制售假冒偽劣食品的典型案例,對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交公安司法部門從嚴、從重 查處,形成社會震懾力。


 
地區: 甘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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