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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畜牧獸醫局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牛羊“瘦肉精”監管工作的通知 (鄂牧醫辦發〔2018〕31號)

   2019-03-01 258
核心提示:各市(州)、縣(市、區)畜牧獸醫局:  近來,牛羊肉中檢出瘦肉精陽性樣品的概率增大,為消除牛羊肉質量安全隱患,讓人民群眾吃得安全
各市(州)、縣(市、區)畜牧獸醫局: 
  近來,牛羊肉中檢出“瘦肉精”陽性樣品的概率增大,為消除牛羊肉質量安全隱患,讓人民群眾吃得安全放心,各地要進一步加強牛羊 “瘦肉精”監管工作。現將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認識,落實責任
 
  “瘦肉精”是國家明令禁止在畜禽養殖、屠宰環節使用的禁用物質,雖經多年嚴厲打擊并取得明顯成效,仍有極少數不法之徒見利忘義,冒天下之大不韙。對此,各地務必高度重視,進一步強化風險意識、責任意識,認真落實部門監管職責。要通過明白紙、告知書、責任狀等形式,向轄區內牛羊養殖場(年出欄5頭肉牛、50只肉羊)、牛羊交易市場、牛羊屠宰場(點),廣泛宣傳“瘦肉精”的危害、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壓實他們的第一責任,堅決防止牛羊問題產品流入市場。
 
  二、開展排查,消除隱患
 
  各縣(市、區)畜牧獸醫局要在近期組織一次牛羊養殖、交易、屠宰等環節的“瘦肉精”快篩排查,發現“瘦肉精”線索的,立即抽(封)樣送至省獸藥監察所確證。請各市(州)將排查工作情況匯總后于2018年10月15日前以文件上報至省局畜安處(聯系人:王成軍)。
 
  三、規范抽檢,強化監管
 
  1.牛羊養殖場(戶)在牛羊出欄前必須申報檢疫,實行產地檢疫與“瘦肉精”抽檢(抽檢比例為3%)同步制度,檢疫檢驗合格的,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2.各縣(市、區)應督促牛羊市場開辦主體,做到進場牛羊必須佩戴耳標,附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對來路不明的牛羊,應立案查處。單位(個人)在牛羊交易市場購買用于屠宰的牛羊前,必須申報檢疫,并按3%的比例實施“瘦肉精”抽檢,檢疫檢驗合格的,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備注入場前動物檢疫合格證明號碼)。
 
  3.牛羊大多未實行定點屠宰,各縣(市、區)要掌握轄區內牛羊屠宰場(點)的基本情況,要求進入屠宰環節的牛羊必須佩戴耳標,附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屠宰后,牛羊屠宰場(點)應進行“瘦肉精”自檢,并申報產品檢疫。“瘦肉精”自檢按以下規定執行:同一批50頭(只)以下的至少檢測1頭,50頭(只)以上的按照3%的比例進行;同一批牛(羊)來自多個養殖場(戶)的,抽樣樣品應涵蓋每個養殖場(戶),每個場(戶)抽檢數量不少于1頭。牛羊屠宰場(點)應逐日保存使用過的快篩卡,做好記錄。在自檢中發現疑是“瘦肉精”的,應立即報告屬地動物衛生監督機構,冷凍保存牛羊肉,待確證。知情報告的,給予獎勵;知情不報的,從重從嚴處罰。
 
  各縣(市、區)動物衛生監督機構要定期或不定期對轄區內牛羊屠宰場(點)牛羊耳標佩戴情況、動物檢疫合格證明攜帶情況、“瘦肉精”自檢等事項開展巡查,對發現的問題應責令整改或立案查處。
 
  4.各地在牛羊養殖、交易、屠宰等環節發現的“瘦肉精”線索,一經確證,應及時移交公安機關。
 
  湖北省畜牧獸醫局辦公室
 
  2018年8月28日


 
地區: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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