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市場監管局、農業農村局、林業主管部門:
為嚴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斷可能的傳染源和傳播途徑,根據《市場監管總局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關于禁止野生動物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4號,以下簡稱《公告》)的要求,現就相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嚴格貫徹落實《公告》。各地要按照《公告》要求,禁止野生動物交易。對飼養繁育野生動物場所實施隔離,嚴禁野生動物對外擴散和轉運販賣。各地農(集)貿市場、超市、餐飲單位、電商平臺等經營場所,嚴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動物交易活動。
要擴大社會輿論宣傳,通過多種方式宣傳《公告》。社會各界發現違法違規交易野生動物的,可通過12315熱線或平臺舉報。
二、成立聯合清查專班。各地市場監管、農業農村、林業主管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和防控指揮部的指導下,抽調專門力量,成立聯合清查專班,立即對轄區所有農(集)貿市場、凍庫企業、超市(倉儲店)、餐飲單位、電子商務經營者等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清查,實地查看是否有庫存的野生動物肉制品和活體。
三、開展清查登記。各地要嚴格依法行政,認真做好清查工作臺賬登記,匯總數量,摸清底數,查清相關庫存的野生動物肉制品、活體的來源,并依法追溯源頭。重點檢查經營者是否持有林業部門頒發的《狩獵證》(或《特許獵捕證》)、《馴養繁殖許可證》(或人工繁育行政許可文件)、《經營利用許可證》(或經營利用行政許可文件)、野生動物經營利用管理專用標識、進出口等合法來源證明;是否依法申報檢疫并取得《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營業執照與相關許可證的范圍是否相一致,是否發布、懸掛與野生動物交易相關的廣告、招牌等。
四、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各地相關部門發現有違反《公告》
禁令的,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對經營者、經營場所分別予以停業整頓、查封。對清查發現的未持有合法來源證明的野生動物肉制品、活體及其他涉嫌違法經營行為,要嚴格按照《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據各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依法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按時報送工作情況。請各地相關部門于2020年2月25日上午12時前,將貫徹落實《公告》及開展清查工作情況,書面報送對口上級部門。聯系人:省市場監管局網絡交易與合同監管處吳青,聯系電話:18007131380;省農業農村廳畜牧獸醫處李健,聯系電話:15827580958;省林業局森林公安刑偵支隊汪功兵,聯系電話:15997428477。同時,請省市場監管局、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的聯系人,于2020年2月28日前,將相關匯總情況反饋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環境整治組。聯系人:省市場監管局網絡交易與合同監管處胡慶洪;聯系電話:027-88701992;郵箱:117226907@qq.com。
湖北省市場監管局 湖北省農業農村廳 湖北省林業局
2020年1月27日
為嚴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阻斷可能的傳染源和傳播途徑,根據《市場監管總局農業農村部國家林草局關于禁止野生動物交易的公告》(2020年第4號,以下簡稱《公告》)的要求,現就相關事項緊急通知如下:
一、嚴格貫徹落實《公告》。各地要按照《公告》要求,禁止野生動物交易。對飼養繁育野生動物場所實施隔離,嚴禁野生動物對外擴散和轉運販賣。各地農(集)貿市場、超市、餐飲單位、電商平臺等經營場所,嚴禁任何形式的野生動物交易活動。
要擴大社會輿論宣傳,通過多種方式宣傳《公告》。社會各界發現違法違規交易野生動物的,可通過12315熱線或平臺舉報。
二、成立聯合清查專班。各地市場監管、農業農村、林業主管部門要在當地黨委、政府的統一領導和防控指揮部的指導下,抽調專門力量,成立聯合清查專班,立即對轄區所有農(集)貿市場、凍庫企業、超市(倉儲店)、餐飲單位、電子商務經營者等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清查,實地查看是否有庫存的野生動物肉制品和活體。
三、開展清查登記。各地要嚴格依法行政,認真做好清查工作臺賬登記,匯總數量,摸清底數,查清相關庫存的野生動物肉制品、活體的來源,并依法追溯源頭。重點檢查經營者是否持有林業部門頒發的《狩獵證》(或《特許獵捕證》)、《馴養繁殖許可證》(或人工繁育行政許可文件)、《經營利用許可證》(或經營利用行政許可文件)、野生動物經營利用管理專用標識、進出口等合法來源證明;是否依法申報檢疫并取得《動物檢疫合格證明》;營業執照與相關許可證的范圍是否相一致,是否發布、懸掛與野生動物交易相關的廣告、招牌等。
四、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各地相關部門發現有違反《公告》
禁令的,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對經營者、經營場所分別予以停業整頓、查封。對清查發現的未持有合法來源證明的野生動物肉制品、活體及其他涉嫌違法經營行為,要嚴格按照《野生動物保護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據各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依法予以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按時報送工作情況。請各地相關部門于2020年2月25日上午12時前,將貫徹落實《公告》及開展清查工作情況,書面報送對口上級部門。聯系人:省市場監管局網絡交易與合同監管處吳青,聯系電話:18007131380;省農業農村廳畜牧獸醫處李健,聯系電話:15827580958;省林業局森林公安刑偵支隊汪功兵,聯系電話:15997428477。同時,請省市場監管局、省農業農村廳、省林業局的聯系人,于2020年2月28日前,將相關匯總情況反饋省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指揮部環境整治組。聯系人:省市場監管局網絡交易與合同監管處胡慶洪;聯系電話:027-88701992;郵箱:117226907@qq.com。
湖北省市場監管局 湖北省農業農村廳 湖北省林業局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