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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州省市場監管局關于印發2021年貴州省計量標準專項監督檢查方案的通知

   2021-03-31 354
核心提示:各市、自治州市場監管局,省計量院,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計量標準監督管理,根據《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計
各市、自治州市場監管局,省計量院,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計量標準監督管理,根據《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印發〈全國計量標準專項監督檢查方案〉的通知》(市監計量發〔2021〕18號),省市場監管局制定了《2021年貴州省計量標準專項監督檢查方案》?,F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21年3月29日
 
  2021年貴州省計量標準專項監督檢查方案
 
  為貫徹落實“放管服”改革精神,切實做好計量標準專項監督檢查,強化計量標準監督管理,提高計量標準器具核準工作的質量和有效性,持續保持獲得計量標準考核證書的計量標準測量能力,提升量值傳遞溯源的有效性,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的指導意見》(國發〔2019〕18號)精神,依照《行政許可法》《計量法》《計量法實施細則》以及《計量標準考核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要求,通過監督檢查,提高計量標準考核工作的規范性,排查獲得計量標準考核證書的計量標準存在的風險隱患,督促獲得計量標準考核證書的單位(以下簡稱建標單位)落實主體責任,持續保持計量標準測量能力,提升量值傳遞溯源的有效性,為推動高質量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提供計量支撐。
 
  二、監督檢查范圍
 
  本次監督檢查范圍為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行政審批部門主持考核的計量標準以及計量標準考核工作。按照分級監管原則,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負責對本級市場監管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主持考核的計量標準實施監督檢查,以及對下一級市場監管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實施的計量標準考核工作實施監督檢查。
 
  三、法定依據
 
  《行政許可法》《計量法》《計量法實施細則》《計量標準考核辦法》《計量違法行為處罰細則》《計量標準考核規范》等。
 
  四、時間安排及主要任務
 
  (一)自查階段(4月30日前完成)
 
  1.計量標準自查。各建標單位要按照《行政許可法》《計量法》《計量法實施細則》以及《計量標準考核辦法》《計量標準考核規范》等要求,嚴格落實主體責任,全面開展自查,重點對計量標準測量能力持續維持和后續管理進行自查,主要包括計量標準器及配套設備、計量標準主要計量特性、環境條件及設施、人員、文件集和計量標準考核的后續管理等方面,對發現的問題和風險隱患要及時逐一落實整改,并采取針對性措施有效預防、降低和消除風險隱患。各建標單位要加強自律管理,確保所保存的計量標準符合相關要求,計量特性與計量標準考核證書技術指標保持一致,并處于正常工作狀態。各建標單位應按照組織監督檢查的市場監管部門要求報送自查材料。省市場監管局核發計量標準考核證書的建標單位(名單見附件1)請于4月30日前將自查報告(附件2)excel版及蓋章掃描件報省市場監管局計量處。
 
  2.計量標準考核工作自查。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行政審批部門要按照《行政許可法》以及計量法律法規和計量標準考核規范等要求,對計量標準考核工作全面開展自查,重點對計量標準考核程序、考評方法、考評結果處理以及對獲證計量標準的監督管理等進行自查。下級市場監管部門、行政審批部門應按照上級市場監管部門要求報送自查材料。各市級市場監管部門請于2021年4月30日前將本單位計量標準考核工作自查工作報告(包括自查情況、存在問題、整改情況等內容)報送省局計量處。
 
  (二)現場監督檢查階段(7月31日完成)
 
  1.計量標準現場監督檢查。各級市場監管部門應制定現場監督檢查方案,抽取部分計量標準,開展現場監督檢查。其中,涉及食品安全、生產安全、生態環境、醫療衛生等方面計量標準為本次監督檢查重點。現場監督抽查建標單位的數量不少于本級發放計量標準考核證書的建標單位總數量的20%。抽查建標單位時,每個專業計量領域至少抽取1項計量標準;每家建標單位抽查的計量標準數量不少于5項,建標數量較多的單位應增加抽查數量,建標總數不足5項的全部檢查。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組建檢查組,可邀請計量標準考評員作為檢查組成員,提供技術支持。重點檢查計量標準是否持續滿足原核準條件,計量標準的溯源性是否符合要求,計量檢定/校準人員的配備和能力是否符合要求,計量標準的更換、封存與撤銷是否履行了相關手續,是否存在《行政許可法》《計量法》《計量法實施細則》以及《計量標準考核辦法》《計量標準考核規范》規定的禁止性行為。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做好監督檢查的現場取證工作,對列入監督檢查清單但未能實施現場監督檢查的,要做好詳細記錄,嚴格跟蹤,并開展后續監督檢查。
 
  2.計量標準考核工作現場監督檢查。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制定計量標準考核工作現場監督檢查方案,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抽取下級市場監管部門或行政審批部門,組建檢查組開展現場監督檢查,重點檢查《行政許可法》以及計量法律法規、計量標準考核規范等執行情況。監督檢查應做好詳細記錄、檢查結果的確認和反饋。
 
  (三)整改和結果處理階段(9月10日前完成)
 
  1.計量標準整改及核查確認。被檢查單位應針對現場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并在規定的時限內將整改情況報檢查組和當地市場監管部門,檢查組應對被檢查單位整改情況進行核查確認,也可視情況委托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完成整改核查確認工作。整改不符合要求的,視為整改不合格。檢查組應在被檢查單位規定的時間內向組織檢查單位報送監督檢查相關材料。
 
  省市場監管局組織的檢查組應在8月20日前向省市場監管局計量處報送以下材料:
 
  (1)計量標準現場監督檢查表(附件3);
 
  (2) 被檢查單位整改報告及印證材料(如需整改提供);
 
  (3)計量標準整改核查表(附件4,如需整改提供)。
 
  2.計量標準考核工作整改及核查確認。被檢查單位應針對現場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并在規定的時限內將整改情況報組織檢查的市場監管部門,如被檢查單位為行政審批部門的,應將整改情況抄報同級市場監管部門。組織檢查的市場監管部門應對被檢查單位整改情況進行核查確認。整改不符合要求的,視為整改不合格。省市場監管局局組織檢查的單位如需整改的,應在8月20日前向省市場監管局計量處報送整改報告及印證材料。
 
  3.監督檢查結果的處理。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對在計量標準專項監督檢查中發現的嚴重違法行為,要依照《行政許可法》《計量法》《計量法實施細則》《計量違法行為處罰細則》等依法依規及時進行查處。對于達不到原核準條件的計量標準,發證的市場監管部門要責令有關單位限期整改,經整改仍達不到要求的要依法依規進行嚴肅處理。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要根據監督檢查情況進行風險預警,對投訴舉報多或有嚴重違法違規記錄等情況的單位,要有針對性地加大監管力度。
 
  (四)總結階段(9月20日前完成)
 
  各市級市場監管部門將本地區計量標準專項監督檢查的基本情況、主要做法、典型案例、發現問題以及工作建議等形成報告,連同專項監督檢查統計表(附件6、附件7)報送省市場監管局計量處。涉及案件查處信息抄報省市場監管局執法稽查處。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實施。各級市場監管部門要落實屬地責任,結合實際情況制定計量標準專項監督檢查細化工作方案。對計量標準考核行政審批權和監督管理權分開的地區,要加強工作統籌,建立高效協同的計量標準管理工作機制,制定計量標準管理風險監測和預警工作程序,不斷提高計量標準考核工作質量,確保獲證計量標準測量能力水平。要堅持開門搞檢查,暢通投訴舉報途徑,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強化社會共治。
 
  (二)強化監督檢查。專項監督檢查要堅持依法監管、科學公正、風險管理、協同推進的原則,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要求開展專項監督檢查。檢查過程中,檢查人員應當履行監管職責,完整填寫檢查表,并做到全程留痕,切實保障監督檢查的客觀公正。在檢查中發現疑難復雜情況的,要做到一事一報、及時協商。
 
  (三)強化工作紀律。檢查組要遵守保密要求,不得泄露相關的檢查情況和結果,同時對接觸、了解的信息和資料負有保密責任,不得向任何單位、個人泄露或在報刊、論文中引用發表。現場檢查應嚴格遵守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不得由被檢查單位承擔任何費用。
 
  聯系人:陳佳琳;聯系電話:0851-85828871;電子郵箱:31303916@qq.com。
 
  附件:
 
     1.省市場監管局核發計量標準考核證書的建標單位名單.docx
 
     2.計量標準自查報告.xlsx
 
     3.計量標準現場監督檢查表.docx
 
     4.計量標準整改核查表.docx
 
     5.計量標準考核工作監督檢查表.docx
 
     6.計量標準監督檢查情況統計表.xlsx
 
     7.計量標準考核工作監督檢查情況統計表.xlsx


 
地區: 貴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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